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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像书生和徐志摩那样的人,他们执著地寻找那个前世埋他的人,对匆匆而过的路客漠然置之,当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欣赏那个打瞌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
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再细瞧,嘴角竟露出一丝笑容,很满足的那种……
善意的谎言
有时为了爱,你还真得去欺骗她(他)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恋人和相爱的夫妇都会不厌其烦地反复问着这样几个问题,有时是心存多疑,有时则明知故问:
你爱我吗?我爱,(现在只能爱你,你只爱我吗?是的,只有你一个,如果不算以前,也不考虑以后的话)
你会一直爱我吗?我爱你一辈子(你的一辈子不等于我的一辈子。)
你说我漂亮吗?漂亮(在不和别人相比的情况下)
我比以前漂亮吗,当然了。(从认识我以后)
到底我哪儿漂亮,你哪儿都漂亮(与一群丑人相比)
以上的几个小测验,男人总是这样回答,女人听来也很受用,孰不知道这样的回答,男人多多少少有些脸红,有些违心。
我不是为普天下所有撒谎的男人找可以堕落的借口。我只是觉得普天下想要爱情的男人都很堕落。
我可以很拗口地说,这个世界,“真诚”这个美好的字眼只能在字典里找到。
因为真诚伴随着伤害,而甜言蜜语才是爱情滋养的温床。
究其实,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有在他们分手的时候,真话才能出现,不知你有何感想,切莫对号入座,所以聪明的女人总是装作很好骗的样子,她们比男人明白。笨的男人总是装作很忠诚的样子,他们比女人还笨。离婚的女人不信真诚,因为男人欺骗了她。结婚的男人不会忠诚,因为他们认为女人都是好骗的。假如给爱情中的男人一颗真诚的药丸,100%的男人不会吃。假如给爱情中的女人一颗忠诚的药丸,100%的女人都会吃。
女人总想,要骗就骗我一辈子,这高估了男人的忠诚。
男人总想要爱就爱我一辈子,这高估了女人的真诚。
天底下,也有骗男人的女人,骗了男人的女人不好受。
天底下,也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不被骗的女人自己也不好受。
天底下,也有忠心不二的男人,还是会被女人怀疑。
天底下,也有忠心不二的女人,总是要被男人伤害。
但愿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能从出于爱对方的心理出发,多一些善意的谎言,少一些恶意的欺骗,你的爱情才会越来越动人,不信你试试!
冬雪篇
你就像一个小孩
你就像一个小孩
爱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阿威:
你好!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你的生日,我在邮箱里给你发了邮件,不知你看到没有,上海的日子还过的惯吗?很奇怪吧!我怎么知道你的生日,其实不用意外,你不是常说,如果你真的想去找一件东西,那么你一定会找到的。
我真的很用心地去找了,找了很久,真找到了。阿威,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那时你多么调皮,像个快乐的小男孩,殊不知你已是大学生了,在迎新辞旧的联欢会上,你作为新生代表发言,激情的脸上写满了青春的快乐。那一刻,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你——快乐的小男孩。我坐在一边,看着你,心里竟涌出一些甜蜜。
刻意地喜欢一个人,总会有刻意的追求。那时食堂内、操场边、图书馆,总会有我们巧遇的身影,以至于后来你说:怎么那么巧,老是相遇。但女孩内心的秘密是从不肯示人的,除非亲密无间,除非心已所属。因此,我只能以笑来回答“巧合”。对的,是巧合使我们走到了一起,记得那晚月光真好,一片耀眼,以至于看不清你的表情。
回去的路前所未有的短。你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喜欢琼瑶的诗,因为自然,因为清新。你说你也喜欢,因为细胞,因为伤感。说这话时,月光如水的脸上有一丝忧郁。你还说,喜欢广袤的银河宇宙夜空,浩瀚无边的大海和北国的冰雪世界,还有现代都市的繁华上海。
就这样,我们彼此地欣赏着,但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惟恐说出,友情便若即若离。
直到有一天,你毕业去了上海,去寻找精神上的另一种爱。我们才相约去了那片桦树林。当时你问我舍得吗?我要走了,走之前就不想说点什么的。我微微一笑,“说什么呢?欢乐的时光易逝,祝你快乐!永远!”说这话时,我像已经中了罂粟的毒,美丽但备受煎熬。阿威,为什么当时你不说呢?
如果当初,如果我说爱你,只是如果,如果而已。
你说你不相信,是的,你不会相信,就像我也不相信居然有一天会爱上你……
阿威,啰嗦了这么多,不知你懂否我的心意?
如果不懂得,就去翻圣经,问一问亚当和夏娃吧!
〓〓〓祝工作顺利!
小梅
04/5/18写于北京
偶遇,春暖花开
在她答应做我女朋友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全世界花开的声音……
认识“Rose”——中文读起来是非常玫瑰的女孩,不能不说是相缘巧合。
我是北大中文系大三学生,思想活跃,性格开朗,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很前卫的那种男孩,从穿着这一点你也能看出,一条发白的牛仔裤到处洞天,告诉你,还有我的精心破坏呢,上身一特警衫,平增几多英气,用同室哥们的话:酷毙了!
也许听我的描述,你可能会多多少少不屑一顾:哼,臭美,整个一校园垃圾,如果你这样想,你可是大错特错了,本人不光时尚前卫,学习更是一流,特别是流利的英语更让外语系的同学都自叹弗如,而这一切得益于我的女友——Rose。
Rose是女友的英文名,猜想是希望自己像玫瑰一样娇艳可人吧!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玫瑰那样娇艳,多情,摆明了不是用情不专吗,每当这时,女友便嗤嗤地笑,既然不喜欢,还是听我的中文名字:雅子,温文尔雅,清新可人,我喜欢。
和雅子的相识是颇为浪漫的,忘了介绍,雅子,也就是Rose,是首都师大外语系大二学生,一口纯正的伦敦英语,姣好的容颜,和迷人的蛮腰,成了众多校友追逐的目标,当然也包括其他院系的,一来雅子喜欢交际,别想歪了,很正常的那种朋友聚会;二来多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和实践。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其实我认为根本没必要,这么好的英语;还愁找不到工作。那时,只是听说,我们并不熟悉。
暑假的一天,我放弃了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去到一家单位应聘,为将来的工作积累经验,我比雅子早到几分钟,在等着召见的时候,雅子看着我正襟危坐的样子,忍不住嗤嗤地笑,我递过去一个轻蔑的微笑,斜睨着眼问:“小姐,我有什么好笑的吗?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这样的笑不好吗?当心嫁不出去噢!”雅子笑的更厉害了,前合后仰,我大窘,可能是觉得太冒昧了,或是笑够了,雅子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