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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张莎丽买的宽大的床上,他已经掌握了另一个女人身体的奥秘,自然也就了解到了更多,像脖颈与额际那些细小的皱纹一样暴露出的是她并不复杂的经历:她的实际年龄确乎比看起来要大得多,已有四十出头了,说起来快比他大了将近十岁,是属于有过上下乡的经历而未得到完整教育的那代人。她显然并不是生性放荡的女人(尽管有着蓬勃的性欲),不受金老板的引诱便是一个明证;似乎也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流韵事,只是内心有些小浪漫而已她这点被现实生活长久压抑的浪漫情结,在遇到他这样一位舞文弄墨的年轻才子之后,找到了一个精神的寄托和释放的出口事实是:她在与他肌肤相亲鱼水交融如火如荼之前,已经熟读了他的小说《美人》,上班时就看这一本书,甚至能够随口背诵出其中的某些片段和人物的对话(令他大为感动),将小说中诗人般浪漫的男主人公完全等同于作者,珍藏在自己的内心多时了。所以才有了一点就着一触即刻燃烧的这番结果。但如果不是去年夏天陕北途中的那场车祸使她对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获得了不一般的好感和全方位的信任,后来的一切也就不会发生,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她并不会与丈夫之外的男人交往。她有一个正常而温暖在外人看来甚至是幸福的家,她很爱她的儿子,也并非不爱她那个当年经人介绍认识的现在政府机关里当处长的丈夫,在与冯彪的幽会中便不由得不背负起道德与家庭责任感的折磨,在他面前,时有情绪不稳的表现。而在另一方面,她性感的身体却正在陷落得更深,那是她长久关闭的生命被这个充满激情的年轻男人打开之后所带来的疯狂,此前,她从未发现性爱竟是如此美妙的事情,而自己竟也有着如此强烈的欲望,迷醉于斯,难以自拔,生命在韶华流逝之后才得到了一次很好的见证!而在此之前,性对于这个女人来说,不过是和下班了还在想着单位里的人事是非的整日充满莫名焦虑的丈夫一月一次的例行公事罢了,还不见得每次都能以极乐的高潮收场。所以,这三天里,发生在这个房间的这张床上的由这个年轻男子所带给她的这一切,在她看来能顶上她生命中的好多年都不止啊!在感受上甚至超越了以前的全部所有,因为在此经历的许多是她在此前从未有过的细节上的全新体验……
这种无法自抑的疯狂在她那里化成了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的愿望,那便是将他留下来:不能将他留在同一家单位的话也要将他留在本市(而不是放他去什么北京)她想把这能够经常进行的美妙幽会长期保留在她的生活中。所以到了后来,她一直在劝他,唠唠叨叨地做着他的思想工作,搞得他有点烦了;当她提出让她那个处长丈夫帮他找个工作时,他直斥她:〃你疯了!〃……
老实说,他很喜欢这个女人,尤其是在床之间的性事上。
他发现自己似乎更喜欢年纪大点儿的女人,喜欢熟透的女人!惟一的要求就是对方要有那么点性感的姿色,最好再有那么一点人间烟火气就像她这样。
他甚至由薛姐联想起自己在离婚之后拥有过的第一个女人那个女房东来了!她们当然是非常不同的,但却一样都能给他带来好的感觉和享受:那是一种热烘烘的温暖感,是一种让他在全无精神压力之下的专注性的随心所欲……
与此相反,他并不喜欢太有文化太过时尚的年轻女人他的前妻和姚豆豆当数此类,莎丽似乎是居于这两者之间从本质上讲,他也就是一个在生活上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世俗男人,所谓〃事业〃所谓〃追求〃也就是屋子外头一亩三分的自留地……他感觉薛姐和女房东这样的女人才是〃老婆〃的样子,也正是这个生活理想十分和谐的组成部分。
而现在,一切都是奢谈,一切都无法尽如人意。人是无法完全按照〃理想〃来安排自己的人生的,对女人的选择需要看社会的眼色,有时候也只能够服从于生活的惯性与方向……在他看来,现在惟一能够做到的明智选择就是与她继续狂欢,狂欢到一个极点,然后抽身而去去北京啊!
154.士为知己者留
第92节:时来运转在深秋
第四天中午,这对男女依旧在床,已经过了剧烈运动的紧要时段,所以当冯彪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时也并未制造大的慌乱和尴尬,这段时间他对任何来电、敲门都保持着高度的敏感和警觉,时刻准备着他光着身子将手伸向床头柜去拿那手机:〃喂!〃一听发现是金老板沙哑的嗓音,语气不冷不热:〃小冯,我刚从北京回来,下午一上班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老板回来了!不早也不晚,倒让人吉凶难辨。回来就找他,并且没有差人来喊,而是亲自打来电话(这是前所未有的),如此郑重,说明问题严重,老板要和他正式谈一次了就是说:他的〃死期〃到了!
接完这个电话,他竟兴奋地直接翻身下床,光脚站在地板上,快速地穿着衣服……
〃谁的电话?什么事啊这么急?〃床上头发散乱的女人问道。
〃金老板,他刚从北京回来,下午一上班就要跟我谈话。〃他一边回答,一边继续穿衣服。
〃你听我说,你别一去就主动递什么辞呈哦,你先听他怎么说,听听杂志的下落如何,没准儿他还不想让你走呢!听见没有?算我求你了!〃女人认真地叮嘱着,声音有些发涩。
〃好好好,我先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听他怎么说行了吧?〃说话间他已经穿完了全部的衣服。
〃还有半个多小时呢,你是着什么急啊?〃到了这时候,女人还在恋床。
……
大约半小时后,两人打了同一辆出租车出了门。这几天里,他们连一次下楼吃饭都不曾有过都是由她在下班来到这里的路上买了快餐盒饭带来对付,反正两人的心思也都不在吃上。这一次,冯彪似乎是有意要和薛姐同路而行同车而坐的,就是知道自己留在这里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和她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可能就没有了,说走就走,没准儿这就是不用明说的最后告别辞完职,谁说他不会悄悄地马上就去机场呢!北京那边的书商还等着去机场接他呢!而对薛姐来说,胆子越来越大,已经不避耳目,好像很乐于和他这么一起走出去似的,走在路上,还有说有笑地对他做出一些亲昵的举动……
上楼时,冯彪有意走慢一点,和她拉开半截楼梯那么大的距离。在三楼(金老板的办公室在三楼)楼梯口分开时,她回过头来悄声对他说:〃谈完话,马上到我这儿来。〃
穿过光线昏暗的走廊,冯彪来到金老板的办公室门前,一敲门便听见那个为他所熟悉的沙哑的声音喊道:〃进来!〃
推门进去看见金老板刚从长沙发上翻身起来(他在午睡么?),在茶几上找着自己的眼镜。
〃金老师回来了!〃冯彪十分礼貌地问候道。
〃前天就回来了。〃金老板一边站起来给自己泡茶一边回答。
冯彪心中一凉,似乎已经没有第二种可能性了:孙天福不是说越回来得早杂志就越难保嘛!
〃坐吧?喝水不喝?想喝自己倒,那儿有纸杯……〃老板说。老板对他越客气他就越知道不妙不过现在:不妙才是妙啊!
〃金老师,对不起!〃这句话他在事发当天就在这幢楼的楼道上跟老板说过了,现在又说了一遍,再说一遍的理由:一是为了充分表达他的歉意,二是为了自己的下一个举动作上一点铺垫,这时他已暗自决定了:不必再等老板说什么了,赶紧把自己的辞职信递上去,此时不递更待何时?就别让老板做难了!
他动作坚决地从自己夹克的内兜里掏出那几页纸的辞职信,递了过去:〃金老师,这是我写的……〃
金老板接过去看了一遍,返回到第一页又看了一遍,然后抬起头来,面带含义难辨的微笑:
〃小冯真是个才子啊!这不是辞职信,这是一篇声情并茂的好散文!试想一下,咱俩换个位置说,假如你是这家杂志社的老板,我是你,那么像我这样的犯了一点错误的人才你舍得放走吗?会不会?不会吧?你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得已经很充分了,可又表现出了你的毛病也可以说是像你这样的文人书生、知识分子的通病那就是关键时刻,沉不住气!老是先考虑自己!我怕你自责过深,回来就问他们:这些日子你的情绪怎样?他们说:有两三天没来上班了,我就知道你怎么想的,所以赶紧找你谈谈。别胡思乱想啦!你们几个待在家里议论杂志的命运,这有什么用啊?关键是要行动!那是多大的一个错误啊?天塌不下来,就算《文化生活》保不住了,咱们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