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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美滋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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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叫感觉?其实里头最重要的就是美感,当然,什么叫美感,这得让美学家来下定义。可我就认这个理儿,没有美感的感觉,不是成功的性生活。〃


第三章情之所钟,欲之所求与美之所在性器官不具备审美功能吗?

    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层面上,许多许为和习惯是受观念和意识的支配的。尽管在中国自古以来到今天的美学思想发展史上,对于〃美〃的论述是强调声、色、味、触……等等各种感官的感受的。但是,在俗文化中,在人们的观念中,在人们的行为准则中,则是把性排除在审美之外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把性生活看成是〃生理需求〃,是性感官的〃刺激〃和〃性欲的满足〃。    
    关于这种观念,在哲学、美学上的确有许多理论依据:    
    中国的〃俗文化〃当中的观念,在西方高度发达的〃雅文化〃中,在西方最富盛名、最有影响的哲学美学大家的理论体系中,却得到了证实和阐发。    
    人身上布满了感官,也就是接受外来刺激而引起心理变化和心理感受的人体器官。而在西方美学家那里,审美感官和人的基本肉体感官被作了划分。审美感官是指能够在审美活动中发挥作用,从而引起人们审美意识活动和审美感受的器官。    
    早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那里,就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美就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亚里士多德也认为美只能通过看到或听到来接受,也就是只有眼睛和耳朵这两种器官具有审美功能。因为闻到的、嗅到的、触到的、尝到的只是欲望满足的生理快感,不能和审美愉悦相提并论。    
    其实,他们的看法把美变成了一种形式的有形的、有声的事物,〃看得见听得着〃的才有美。    
    神秘主义的宗教哲学家普罗丁说:〃美主要是诉诸视觉,以文词的安排和各种音乐来说,则诉诸听觉,因为乐曲和节奏是美的。〃阿奎那说得更直接更露骨一些:〃与美联系最密切的是那些最有认识作用的感官为理性服务的视觉和听觉。〃〃我把可见的对象和优美的声音称为美的,而别的一些感官可以感觉的对象,我们并不采用'美'这个词,因为我们不说美的口味和美的气味。由此可见,很明显,美给善增添某种与认识能力的相关性,因为应该把单纯满足欲念的东西称为'善'……。〃    
    非常遗憾的是,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画家、艺术大师达芬奇竟然也抱此偏见,他说:〃被称为心灵之窗的眼睛,乃是心灵的要道,心灵依靠它才得以最广泛最宏伟地考察大自然的无穷作品。耳朵则居次位,它依靠收听肉眼目击的事物才获得自己的身价。〃    
    黑格尔更是一位〃观念主义〃的推崇者,认为视觉和听觉是认识性感觉,而嗅、味、触觉等等则不能思维,因而与审美无关。    
    上述这些论点,十分贫乏而没有说服力,如果说视觉、听觉是思维的、认识性的器官,那么聋子和瞎子简直就不是人了,因为他们不能认识,不能思维,这又怎么能是人呢?这些早期的大思想家荒谬也罢,偏颇也罢,总算不影响他们的伟大,因为时代不同。可偏偏就在当代,仍有人把思维和认识作为审美,而感觉、感性就不是审美,这就不仅仅是观念的错误,而且还在贻害人们的生活。    
    眼睛、耳朵本身并不会思维,思维是大脑的功能,视、听得到的信息只不过为思维提供了资料。而鼻子、舌头、皮肤、手指……所感触到的事物,也同样为思维提供了材料。中国古代〃盲人摸象〃的故事就十分生动,摸到象的瞎子认为一条腿是个柱子,这当然也是在思维,如果这不算思维,不算认识,那么一片森林就看到几棵树木,难道这算思维和认识吗?    
    18世纪的英国经院主义哲学家博克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审美感受就是通过感官获得的特殊的愉快。他说:〃美大半是借助于感官的干预而机械地对人的心灵发生作用的物体的某种品质〃,〃是物体中能够引起爱或类似的感情的一种或几种品质〃。对于这些,审美的主体感官会感到松弛、舒畅,引发出类似爱的情感,这就是审美愉快。所以不仅视觉听觉可以感受到美,而且〃通过触觉也能产生相似的效果〃。博克把它称为〃感觉中的美〃。    
    认识和感觉是有区别的,但是这种区别绝不是感官功能的区别,绝不是说视觉听觉是具有认识功能的,而其他的感官就只能有感觉功能。同时单纯从感觉来看,审美感觉和一般的感官刺激的感觉也是有区别的。但是,这种区别关键在于能不能够通过审美意识、审美需求、审美情趣来从感觉的事物中获取美感,而不在于只有思维和认识才能审美。    
    其实追求真理的思维、追求概念的思维、追求善的思维和追求美的思维是应当分开的,不能混为一谈。审美是一种情感感觉层面上的思维,当它上升到理性思维的时候,就产生了美的创造和艺术的追求,甚至可以产生美的哲学。但是,人的耳、鼻、眼、舌、身、皮肤所感受到的事物都可以产生美的感受,都可以完成审美功能。    
    人们的性生活既有视觉、听觉,也有触觉、味觉等等,性器官是人的身体十分敏感的器官,性器官的刺激主要可以产生厌恶和喜悦、痛苦和愉快。性器官的刺激可以反映到大脑,经过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的追求而完成审美功能。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当中美的享受和鉴赏不能说和性审美完全无关。可见,性器官的审美活动不仅是可以成立的,而且对于人的整体审美意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三章情之所钟,欲之所求与美之所在性生活中没有审美关照吗?

    性生活不仅是性交,也不仅仅是性器官的刺激。人体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性感美。异性的性特征表现出的美感往往通过视觉而得到接受,而受到刺激,而受到引诱,甚至人在异性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暴露自己的性特征部位的性器官,本身就可以感受到性刺激和性的满足。    
    如果认为性生活仅仅是生理需求,那么就把通过视觉受到性的诱惑和刺激排除在性生活之外了。在性交过程当中,性器官因受到刺激而产生的愉快,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异性的人体美、性感美而决定的。就算是单纯的外力对性感官刺激而产生的一种满足感,也不可排除对于异性性之美的诱惑、刺激所获得的经验、所产生的回忆和联想。从性生活的前期阶段来看,异性人体美、性器官特征所产生的刺激恰恰是通过视觉来达到的。如果在这种视觉当中没有美感,而是一种丑陋、畸形或者是没有性美色彩,那么对性欲的激发会有很大的影响。    
    从性生活的中期阶段来看,异性的引诱、挑逗、刺激、触摸等等都会受到温柔美、弹性美的感觉关照。同时,当性器官受到刺激的时候,实际上是人处在整体精神敏感紧张的状态,处在人周身的神经都高度活跃的状态。所以,这不仅仅是性器官的刺激问题,而是包括了人体所有的感官部位在内的广泛的、多层的、反复的感觉状态。而这些器官的外在感觉又会转化为心理上、精神上、意象上的内存感受,会产生心情的激动或愉快,会产生亲近感和交流感,会产生付出的激动和获得的满足,甚至会感到周围的氛围以至整个世界的美好。    
    从性生活的后期来看,高潮结束之后,心理感受并没有马上结束,而是一种回味和联想。在这个阶段,心理感受是失望还是满足,是愉快还是厌恶,是感激还是怨愤,是自豪还是内疚,是向往还是悔恨,是甜密还是沮丧,不仅相差悬殊,而且还错综复杂、千变万化,这些心理感受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美的接受程度、审美关照所决定的。    
    性生活的确是受生理支配的,但是生物性的、肌体性的单纯的生理需求绝不是性生活的全部。问题在于,当我们把生理需求和审美需求关照分开的时候,人们在观念上,在潜意识上,在行为和习惯上就形成了一种惯性,认为性生活和审美意识绝缘。人们就会为了单纯的满足生理需求而放弃对于审美的追求,人们也会从道德的、责任的、健康的等等原因出发鄙视和压抑生理需求。人们还会在生理需求的基点上去进行性生活,从而放弃了、忽略了或轻视了对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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