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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辣吗?”晓晓边走边说,不时地转过头看看看沈伟忠。
“不怎么吃。”
“那可不行,伟忠哥哥和晓晓在一起的话,要学会吃辣椒才行。”
出生在水乡的人,大部分都是对甜食感兴趣,沈伟忠更是如此!他从小就拒绝吃辣,只要菜的味道是辣的,他就不吃。
狭窄地人行道上,他们一人占据了一边,沈伟忠的手痒,真想去抓住她的手,可又不敢。他有时候故意靠拢一点的时候,心就跳的厉害,整个磁场仿佛都凝聚到了指尖。那姑娘一口一个哥哥,在暗示着什么吗?是在一开始就向他确立只把他当哥哥吗?晓晓可不是那种要过去牵手,牵不到手就算的女孩子,甚至都不允许自己在她面前有一点错误呢,哪还敢想象被她拒绝,误解了她想确立的关系后那种尴尬的场面,也许这样的话,会永远失去这个姑娘呢!
第二章
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里,沈伟忠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的都是晓晓,自从那天见面以来,这种热烈的想念已经持续了好多天。
晓晓那薄而柔美的嘴唇,在接触到辣味以后,迅速变成深红色,而且这种红晕蔓延至耳根,连耳根也散发着淡淡红颜。原本在阳光下似乎透明的耳蜗,也显得更加漂亮了。因为太辣的缘故,她的鼻孔似乎堵起来了,鼻孔在她强烈的呼吸中,一张一合,嘴唇也随之吧嗒吧嗒抿动几下;她的一只手拿着纸巾,很有规律地擦去额头渗出的汗珠。这个姑娘吃东西的时候会出汗,沈伟忠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怀着兴奋看着她。额头上没有擦去的汗珠湿润了她额前几株秀发,短而透明的头发贴在她的皮肤上。这么辣的汤似乎对晓晓的舌头不产生作用,她能连续轻柔地舀上几勺,汤匙轻轻地触碰唇边。
——她的舌头是不是也是辣辣的呢?这样才不会对这么辣的食物产生反应!一般人一定受不了,也许舌头都会着火哩。她的舌头是不是就是一团火焰呢?
沈伟忠从她的唇隙向嘴巴里张望,只要注意的话,确实能瞧见她鲜红的舌头,这样看会不会不礼貌呢!沈伟忠把目光收了回来。
可是在晓晓身边,他感到快乐在体内不断膨胀,竟然升华到幸福,仿佛坐在对面的姑娘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这就是幸福吧!原来幸福这么简单,原来幸福就是她和我!可她并不是我的呀,她一直把我叫做哥哥呢!这也只是在她身边享受她赐予的幸福的气氛吧!
沈伟忠也舀了一勺汤,喝了下去,嘴唇麻了,像被无数针在扎。他用舌头舔舔嘴唇,又把舌头吐出来哈了几口气。
晓晓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味道不错吧?这点辣在我们老家也只能算中辣呢,你一定是吃不了顶辣的。”
“可我现在不是吃的很好吗!”
“是啊!那就多吃点!”晓晓说。
他又啜了一口,这种幸福的辣味道对他来说确实不错。他觉得晓晓比电脑后面的她更加率真,纯洁,这种纯洁,濒临简单的边缘。
“伟忠哥哥,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你送我什么礼物呢?”
“今天已经十六号了,还有九天!那你想要什么?”
“我呀,我想要整个世界。”
“贪心可是会变丑的。”
“就算变丑也没办法,我就是想得到整个世界。”晓晓认真的说。
“那我没办法为你办到了。”
晓晓的眼神里一下子溢满了憧憬,对遥远的世界发出一声叹息:“我的整个世界可不过分,我的整个天地也不过分呐!我的心很小的,只要一点点东西就填满了。”
在沈伟忠思想里,他认为美丽的女孩子所向往的整个世界一定是非常虚荣的,譬如说比尔盖茨的财富什么的!那真是比天还遥远。
“对了,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你今年回老家吗?”沈伟忠问。
“要回去的,家里催我回去呢!想到这可真烦。”
“回家过年不是很好吗?你在外面一整年了,过年的时候和家里人团聚,那不是非常幸福吗?”
“伟忠哥哥,你不会明白的。回家可真烦啊!那里都是大山,除了山就是山,想找个人说话都没有,在外面这几年,我算是喜欢上了这个城市。而且一回到家……”晓晓沉默了。如此一沉默,仿佛因为她而产生的微妙的气氛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一下子拉进了失望的伤感之中。
“怎么了?” 沈伟忠看着晓晓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免认为家里有什么事情发生。
“而且一回到家,我大概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啦。”她的话很伤感,似乎是泪汪汪地看着沈伟忠,而沈伟忠透过汤冒出来的丝丝热气望着晓晓,觉得晓晓更加伤感了。
这姑娘有一种随意改变她身边气氛的魔力,沈伟忠想,她的眼神是悲伤就是悲伤,是快乐就是快乐,一清二白!这应该是属于最幼稚的单纯吧?或者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对她怜香惜玉,没有来伤害她!
“不会的。你回家了还可以再来杭州啊,只要你喜欢这个城市,它是不会拒绝你的。”
“也许我回到家就不会再出来啦。”
“为什么?”
晓晓没回答。
“对了,你退伍后那几天一直在忙什么呀?不是说好的,退伍了就来看我的吗?”
沈伟忠无奈地说:“亲戚朋友什么的,都来找我,这几天去做客都来不及呢。”
“哦?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晓晓瞪大了眼睛,一副无赖的样子望着沈伟忠,“这可不像伟忠哥哥的为人啊。”
“我的为人?”
“是啊!不是在你没退伍的时候,总说什么孤独啊,可怜啊,痛苦啊,寂寞啊什么的,退伍后,你还不大开杀戒?”
沈伟忠感到可笑极了,“什么大开杀戒?”
“那至少在这几天里是把刀磨的亮亮的,准备大开杀戒吧?”说着,晓晓呵呵地笑了起来。
“我还要磨刀吗?”
“是啊,伟忠哥哥这么帅,天生一把刀,不用再磨啦。”
“就算我是一把刀,周围的姑娘也都是大理石花岗岩什么的,我无能为力啊。对那些石头来说,纸才是最好的办法呢。”
“两次和我谈到钱了哦,原来伟忠哥哥真是个大财迷。”晓晓把汤匙放进汤里搅了一下,找到鱼片,撂起来放到沈伟忠的碗里。
“谢谢。”
“说什么谢谢呀,该是我说谢谢,今天可是伟忠哥哥请客哦。”晓晓的眼睛里在闪光。
沈伟忠盯着晓晓伸过来的手,真想一把抓起来,可这只是想象而已,凭他还没那个胆量和心理准备。他发现晓晓手指上闪亮的戒指,有意无意地找话题,“你喜欢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被你发现了!我原本打算拿下来的,戴着戒指是不是连整个手都不漂亮了?”
“不是啊,很漂亮。”
“可我有时候还是觉得不戴戒指,手更漂亮,当我把戒指拿下来,两只手平放在眼前,觉得最自然和清爽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戴呢?”
“有时候觉得不戴的话手指上少了什么似的,连工作都不舒服,我的工作是用手指的嘛。而且,对戒指天生有一种喜欢,也许别的女孩子也和我一样吧,那就干脆戴着。”
“不过,对戴戒指的手指可是有讲究的。”
“什么讲究?”
“戴无名指的话,就说明你已经结婚了呢!戴在中指上的话,就是订婚或恋爱,食指是没婚,对了,小拇指是失去婚姻。”
“你可真厉害,会研究这个,那戴大拇指上表示什么呢?”晓晓的说着,把手放在桌子上。
“从没见谁戴大拇指上去的啊!”
“那好,就请伟忠哥哥帮我把戒指拿下来戴大拇指上去吧。”
晓晓嬉笑地伸出左手,放在沈伟忠面前,右手托着下巴支撑在桌子上。
“为什么要戴大拇指呢?”
“伟忠哥哥不是不知道戴大拇指是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那大拇指就是个神秘的手指,我想戴大拇指上,看看会发生什么神秘的事情啊。我的手可在你面前放了好久了,好酸啊。”
沈伟忠左手抓住晓晓的手腕,右手轻易地从晓晓指尖拿下了戒指,当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指,温暖迅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只感觉到晓晓的手腕好柔软,因为他不敢抓的紧,只是轻微地拿着,仿佛她的手臂是用豆腐做的,他只削稍稍用力,眼前这段漂亮的手臂会粉碎,像豆腐一样化开似的。沈伟忠更加清晰地看清楚了这只小手,是自己手掌的一半啊!他的手在部队里可是增长了不少老茧,皮肤也格外粗糙,不过现在似乎连老茧也重新睁开眼睛,获得了生命,大口大口西呼吸晓晓手指间的芳香,这使沈伟忠整个人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多么柔软的一只手,如果可以双手毫无顾及地握住,放在嘴边,那多好!
晓晓似乎一点力气也没使,把整个手都交给了沈伟忠,皮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