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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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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会,开始都是媒体中人,后来别的人加入进来,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这种男男女女一大帮的聚会,圈内人称之为“作秀”,申请演出,然后曲终人散。那些人,或权贵,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风八面的“名人”,也不可谓不风雅,但我总是反应最淡漠的一个。我不喜欢喧哗,不习惯粉墨登场,事实上,人多的环境让我厌倦,让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却仍是孤独,要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独。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当然,他们的目标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丽已占满他们的话题。电视上天天可见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结识她为荣,凤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泼开朗妙语如珠,营造了热火朝天的谈话气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衣着黯淡素面朝天,又神情萧索、沉默,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下,是极不起眼的一个。 
或许,我仍是不可救药的颓败女子。尽管我已经正式进了电台,成为台里资深的节目主持人。我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宽大整洁的办公桌,不再是那个瑟缩地躲在走道一隅捧着一杯热水暖手的小可怜儿,可我仍然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别的主持人一样,昂首挺胸,神采飞扬。抑郁和落寞像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肤,无可摆脱。我总是穿着色泽黯淡的衣服,低着头贴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 
只有夜晚,当暮色笼罩了大地,周遭静寂无声。我走进直播间,这个四面封闭的小空间,像一个密闭的小盒子,没有任何干扰和束缚。我置身其间,独立自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时候坐在上海的屋顶上看鸽群飞过,像在大山里无拘无束恣意奔跑。只有这时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喷薄而出。 
我主持的《书林漫步》节目已跻身于电台的名牌栏目。我读一些经典名篇,也有一些临场的发挥。听众称我有“最美丽的声音”和“最深情的表达”。 
然而,不会有人发现电台那个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观。 
直到凌逆出现。 
早在几年前便听说过凌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数得着的“白马王子”,有关他的风流韵事一直层出不穷。我以为他该是一个衣着光鲜,举止嚣张,自命风流倜傥的男人。就像文学作品里常见的招蜂惹蝶的恶少,身穿长衫手拿折扇,带着一帮狗腿子四处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见凌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烟灰色的休闲夹克和同色布裤子,慵懒地坐在沙发一角,非但不张扬,还有些落寞,有些沧桑,有些游离于主流圈外的颓废不羁劲儿,低调得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对于别人的看法也并不关心。 
芊芊把他介绍给我,说:“海归精英,风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来:“凌逆,凌乱的凌,逆子的逆。‘海龟’无业游民。” 
我也笑了,没见人这么介绍过自己。那些所谓的这书记那老总,都恨不能在额头上贴上“商政界精英”的标签,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摆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唯恐失了面子。他却刻意如此自轻自贱,玩世不恭。 
凌逆,一个特别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有着一张清瘦而轮廓分明的脸。浓密锋利的眉毛、挺直而线条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应该是他脸上的灵魂,并不大更不亮,却让人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眩惑。 
我并没有认为他长得帅,如果帅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无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装腔作势;也不喜欢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见的高级白领,一身的世界名牌,浑身散发千篇一律的冰冷气息。我只能说,凌逆,他有一张非常生动而感性的脸,这张脸并不完美,却让人的眼睛无法挪开。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2)   
是的,我欣赏凌逆。这个世上,能让我欣赏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容颜清秀嗓音甜美,纵不是倾国倾城,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但我无法对那些人产生任何感觉,更无法对他们的盛情做出任何回应。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我吝啬得不肯付出哪怕一丝一毫。因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不肯有一点点违背自己的感觉和意愿。 
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爱的能力。 
可凌逆让我心动,死水微澜。 
我开始频频参加作秀,并且粉墨登场。 
凌逆有着并不光荣的历史。他曾经在报社做记者,成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和一些美貌或不甚美貌的女人演绎些或真或假的恩恩怨怨。离过两次婚,各留下一个儿子,现和第3任太太刚结婚半年。 
数年前,他在亲戚的帮助下远渡重洋,去到加拿大。有人说他在餐馆洗碗,有人说他在印刷厂里做搬运工,还有人说他干着些肮脏可怕的营生……这都不重要。半年前,他发了一笔横财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一名只知吃喝玩乐的“城市公子哥儿”,足以在这座小城一辈子衣食无忧。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睡懒觉、喝酒、赌钱。当然,风花雪月谈情说爱更是“主业”。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是女人的毒药,是女人一生的伤痛,我知道,可我就是无可救药地对他迷恋。就像明知不可饮,不能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当然,对凌逆的迷恋仅存于心里,我表面上永远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事实上,我从来都是混迹于一大群人当中,独处一隅,安静地欣赏凌逆的从容与洒脱,一语不发。 
都说凌逆很讨人尤其是讨女人喜欢,见到之后才发现此言非也。他不是会讨女人喜欢,而分明是女人的“杀手”。 
他的话并不多,举止也不张扬,但自然而然便成为众目的焦点,整个“圈圈”里的灵魂和重心。旁边的男人高谈阔论,眉飞色舞,他仅仅在关键处轻轻点拨几句,旁人立即成为配衬,仿佛只为他精辟独到的高论做拙劣的注解。就像苏轼笔下的周瑜,一身白衣,羽扇纶巾,别人拼得气急败坏,血肉横飞,他不费一兵一卒却轻松获胜,且依旧白衣胜雪,一点儿血迹都不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当然,我并没有认为凌逆会注意到我,渺小平凡的裴裴。他更多的是在和芊芊说话。这不奇怪,芊芊本来就是女性里的中心和灵魂,男士们辗转反侧的梦中情人。他喜欢芊芊,这本就在情理之中,就像白马王子会喜欢白雪公主,别人甚至没有嫉妒的资格和理由。 
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迷恋。我积极地参加“作秀”,乐此不疲。凌逆,是他让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心如槁木,这世上还有人值得我关注,值得我心动,这就够了。就像天山上的雪莲,只要确知它的存在便已足够,并不奢望拥有。人最可怕的便是一无所恋,亦无所求,就像我多年前万念俱灰欲撒手人寰。至少人世还有希望和眷恋,便不会毫无心肝地放弃。 
在凤凰城南郊,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小地方,叫“沙滩”。这里田圃罗列,丘陵起伏,有一条叫安乐江的小河如碧如玉,环绕其间。就在这条小河边,生养教育出晚清凤凰城的三大文化名人郑珍、莫有之、黎庶昌。郑珍、黎庶昌同在莫有之的父亲,时任凤凰城教谕的莫有俦麾下求学,三人互相砥砺,彼此陶冶,成为终生的朋友。 
当年莫有之进京赴试,在书肆中偶遇已经以经学闻名,正在做小京官的曾国藩。两人彼此钦佩,订交京华。曾国藩曾在《送莫有之》一诗中有曰:豪英不地囿,十九兴偏邦。黔北莫夫子,志事无匹双…… 
黎庶昌以举人身份给皇帝上书痛陈时弊,为朝廷所器重。后两次成为出使日本的钦差大臣,并出使英法德西等国,算是经历丰富,眼界阔大之人。他后来把游历各国的见闻和感慨写成一本《西洋杂志》,成为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在“天朝大国,泱泱中华,万邦之首”的意识外得以客观和系统地了解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 
郑珍在文化史上的地位更要高于莫、黎二人,在晚清时期有“西南大儒”的定评。他与莫有之联合编撰的《凤凰城府志》,被大才子梁启超称誉为“天下第一府志”。 
郑、莫、黎3人的出现,对于人才匮乏的贵州实在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千百年来,除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贵州能进入汉文化主流的杰出人物确如凤毛麟角。 
3人死后都葬在沙滩,坟茔呈品字形隔河相望。因为这3个大才子的出现,令沙滩这个地方对于凤凰城的文化有了一种“根”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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