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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多快!我们相识的时候才二十几岁。”我想起我刚认识她的情形,动了感情。
“是啊,我已经三十五了!”她诡秘地放低了声音,用手捂住了嘴巴。
“你喜欢喝什么?”一位高个子带眼镜的年轻人彬彬有礼地伸出一只手,向我展示桌上客人们带来的各类酒瓶子。
我对餐桌上的各种形状贴着各式商标的酒瓶一脸茫然。
“哦, 让我介绍一下,”丽莎挽着那个男子的胳膊,和他并肩站在一起,“这是艾瑞克——我至关重要的那一半。” 说完以后,她又站到我的身旁,搂着我的肩膀,娇嗔地看着埃瑞克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锦。”
他绕过桌子高兴地向我伸出右手:“啊,丽莎对我说了很多你们以前的故事,现在终于见到你了!”
我们热情地握手:“幸会!”
他就是丽莎认识不久的男友。他们告诉我他们共同买下了这幢建在山坡上,带一百八十度海景的价值百万的新居。我吃了一惊,他们才认识了三个多月,他们已向对方充满信心地迈出了一大步。
一个中等身材,皮肤略显苍白,戴着眼镜的人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我们喜形于色地交谈,等待着机会开口。
艾瑞克注意到他的欲言又止的表情,忙介绍:“噢,让我介绍一下,”他对我说:“这是丹尼斯,English Professor。”然后他看着丹尼斯说:“这是锦,专栏作家,丽莎的好朋友。”
我和他握手,说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
他说一口悦耳的牛津英语,而且措辞很讲究,就像萧伯纳的名剧《窈窕淑女》里的语言专家希金斯教授,那是当年我学英语时刻意模仿的。来了美国十多年,我英语渐渐变成了入乡随俗的美俚语。
“你从事英国文学研究的课题是什么”我没话找话,我学的是文学,也许我们有点共同语言。在派对上,人们的话题多是无关痛痒的。
第十五章 爱无忌(2)
他的大大的蓝眼睛迷惑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说什么。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我最喜欢的……”我的话题的灵感来自他的迷人的口音。
他点了点头,用不高不低的声音是说:“这部悲剧创作于1602——1608年,是继喜剧和历史剧以后,莎氏创作的第三个阶段,它是人们最常想起的莎士比亚的作品之一,它对人性的表现最强烈,尤其在哈姆雷特意识转变后,他的痛苦演变成无比的仁慈。我们会由他联想到自己。”他观察着我的反映。
“另外,我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不是英国文学教授。我来自英国,所以他们叫我English Professor(英国教授) 。我的课题是研究大脑的基因。听起来没有文学那么风雅,是吗?基因学的话题很闷,不如文学那么浪漫。”他自嘲地说着。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 误会了,English Professor 是英国教授而不是英文教授。
“大脑基因也很有趣,因为我不懂,所以就更加有趣。”他也因此变得更有趣了。
“你和丽莎怎么认识的?”我问他。
丽莎说:“他是艾瑞克的邻居,但我们都很忙,平时没有来往。前几天埃瑞克搬家,我们把租来的卡车暂停在丹尼斯的停车位上,丹尼斯刚巧下班回来,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他也动手帮我们搬家,我们就这样成为新朋友。”
“ 我从剑桥来这快一年了,我平时忙于研究和教学,很少有时间,刚认识了艾瑞克,真可惜,他就搬走了。”他的眼里流露出淡淡的阴郁。
丽莎说:“锦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她是位有天赋的作家。”
“你怎么认识锦?”丹尼斯问丽莎。
“噢,那是很久以前了,我还是学生,课余时间打工管理公寓,简是我的房客。后来我们又成为校友。”她说得轻描淡写。“她是极富有天赋和创造力的作家。”她的口气象个经理人向书商推荐我的作品。
丹尼斯默默地看着我,当我的目光与他相遇的时候,他的大大的蓝眼睛里含着一层汪汪的水雾。他的眼神令我不由又看了他一眼。他的样子很年轻,中等个,他的皮肤因长期在室内缺乏阳光而显得白皙细腻,甚至有些苍白,鼻子在面部的比例过长,戴着一幅高度近视眼镜,剪得短短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深绿色印着暗格的棉质衬衫,一条米色的长裤,一双球鞋。他的模样看上去不像教授而像学生。他的蓝眼睛很大,目光在镜片后很散,迷离般的,又带着淡淡的忧郁。
“艺术家都是有天赋的,他们的创作和思维方式与众不同,他们的大脑的创意具有遗传因素。” 研究基因的教授从学术的角度侃侃而谈。
在美国,你只要提笔,就戴上了“作家”的桂冠,至于成功与否,挣不挣钱,那又当别论。艺术家的头衔就更玄而又玄,从事音乐,绘画,写作的专业人才到业余爱好者和街头艺人都被尊称为“艺术家”,他们因工作具有的创意而受到人们的尊敬。有许多富有天赋和灵感的人,由于错过机遇和其它种种原因,他们的才华终生没得到权威的承认和世人的欣赏。
“艺术其实是很主观的,艺术家通过自己的眼睛观察世界,用他的独特的风格表达出来。与此同时,欣赏者也在用自己的目光去理解和欣赏。梵高是当今公认的大师,他的作品在纽约苏士比拍卖行炙手可热,可是当他在世的时候,他从来没卖出过一幅画。作品的商品价值完全因欣赏者的理解和承认而定。我主持的专栏有人看,是因为我的观点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同,其实没有什么创新和独到之处。我在谋生。”
第十五章 爱无忌(3)
我的坦率让丹尼斯吃了一惊。
“ 你似乎对现状并不满足。”他断言。“为什么不做一些富于创意的工作?不要埋没自己的天赋,不要浪费时间。”他的口气像个朋友,又像个教授。
“你怎么知道我有天赋?”我反问他,不禁笑起来。
我的笑容传染了他,他的脸上也泛起了笑容。“你自己才说过,作品的价值在于欣赏者的理解和承认,如果有人欣赏,你就有天赋。你的编辑欣赏你,你的读者欣赏你。为何不尝试写一些不同的东西?”他向我建议。
“你的工作有创意吗?”我微微仰起头,看着他。
“上帝是缔造者,我们的工作是发现上帝创造的奇迹,并用以造福人类。”他淡淡地说,脸上带着教徒的虔诚。
我吃了一惊,研究基因的科学家也相信上帝吗?那么他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吗?我感到不可思议。
他继续说:“宇宙间万物的存在都有法则和规律,是谁定立的这些法则和规律?”
我一下答不上来,想了一下说:“那是自然法则和规律。”
“是上帝创造的法则和规律。”
我被他说得有点糊涂。
现在在美国,政治和宗教是餐桌和派对上的热门话题,但是话不投机观点相悖就会引起一场唇枪舌战。
我的母亲解放前就读于天津的教会女校,但是解放后,她变成坚定的无神论者。在我们从安徽搬回北京那一年暑假,我去舅姥爷家玩,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再版的《圣经》,就借了看了。那年我上小学五年级,《圣经》里的故事我看了两遍,随后我又看了《古代希腊和罗马神话集》,我把它们都当成神化故事一样看了。
“ 你来美国工作有多久了?”我好奇地问。
“一年了。就是去年的这时候,接到了研究室主任的通知,他们对我的研究课题很感兴趣,他们正在研究的课题与我研究的课题有关,他约我来和他们会面。去年,我向美国的多所大学发出了求职申请和我的论文简历,美国的回应如此强烈很令我感到意外。”他的口气变得欣慰,表情也舒展了。“除了基因研究中心以外,我还收到了东岸和加州的几所大学的会面通知。”
“你为什么选择了这里?”我感到很奇怪地问他。
“大学和基因研究中心联手合作,进行课题研究。西岸大学也是所很优秀的大学,这里的教授 获得了诺贝尔奖。除此以外,我还有些个人的原因。”
“那么,你就留在美国吧,看来这里是出研究成果的地方。”我诚心诚意地说。
丹尼斯点头同意我的看法: “美国大学的研究经费很多,来自美国的政府的拨款和慈善团体的捐款。基因研究中心和大学联手合作,研究经费不用担心。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他的口气很满意。
“你从哪里来?”他问我。在美国这是通常人们问我最多的一个问题。
“北京。”我回答,谁都知道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