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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凤春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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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九霄凤春鸣文/悲情男配角
作者:
章节:共 45 章,最新章节:第四十五章:归神(完结章)
备注:
     内容介绍:
先声明:本文不是女穿男,也不是女变男,本文耽美,温馨清水文,没肉,肉末星子可能有一些(喂,你够了!)
  ◆

  他是如沐春风的幽雅男人。

  他是如莲一般静美的天人。

  本不该搅和在一起;

  本不能纠缠在一起;

  可他护他,所以他便爱他。

  只是简简单单的思慕之情,却又怎么会变得那么复杂;

  是身份的天差地别?!

  还是外界的干扰?!

  或是…他根本就没爱他!

  ◆

  “谢谢你救了我,恩人。”

  声音宛如天籁,勾动某人的心思。

  “谢谢恩人赐衣。”

  淡淡的致谢,却让他觉得陌生而熟悉。

  他看了他一眼。

  “不要叫我恩人,我的名字叫叶笙,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是,叶先生。”

  先生?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唤他,挺有趣。

  ◆

  咳咳~各位亲,本文一对一,俺从不写NP,对不住了!

  这是一篇淡淡的宠文,可能有点小虐(算虐么?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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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相亲(一)

  本篇故事的开端是从一个远古时代的一个名为青鸾国的国家说起。
  青鸾国是大江王朝最大的国家之一,也是大江王朝诸多的国家之中唯一一个女尊男卑的国度。青鸾国上到皇帝下到群臣、百姓都是女子当道,现如今这青鸾国君临天下的霸主乃堂堂一代祸水红颜姜氏姜问情。
  当然了,既然君王姓姜,这青鸾国的皇族自然是姜氏一族了。
  咳、咳,美丽的各位看官们可千万千万不误解了什么,以上介绍的那位红颜祸水可不是本书的主角,咱书的主人公姓叶,单名一个笙字。
  叶笙此子乃是青鸾国皇城柔水城的东面平民区的普通小百姓家的孩子,相貌到是长得白白嫩嫩,看似乖巧、秀丽、动人。可是脾气嘛,到不如长相那般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这个人儿,那就是——太顽皮了。
  叶笙的爹爹是平民,娘亲也是平民,娘亲主外,爹爹主内,他再世为人的这十九年来,带着前生一丝记忆的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了噩梦到中。
  这话又该怎么解释呢?
  叶笙也觉得一言难尽,着实是一言难尽。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来龙去脉,那便是他叶笙在投胎之前喝了一碗不合格的孟婆汤才导致了他重生后的人生如此的悲剧。
  叶笙不仅仅是记得前世的记忆,甚至是还记得阴曹地府的第一殿阎王秦广王曾对众鬼魂说过的话:“你们这些来地府再次轮回的鬼魂,若这一世为女人,下一世必为男人,这就是阴阳轮回,地府的规矩……”
  规矩便是规矩,叶笙不从不得。大概是因为上一世他为女人,所以这一世他才会为男人,可是带着自己上一世的身为女人的一些记忆,叶笙活在这个女尊男卑的国度里,既可怜、又凄凉、也很无奈。
  六岁时,叶笙就已长得亭亭玉立,哦不,不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位堂堂七尺男儿!
  六岁时,叶笙就已长得如花似玉,哦不不,这样不对,这样不好,咱们再来过。
  六岁时,叶笙就已长得白里透红,嫩嫩滑滑,可爱可人又可口……
  可是在这样的妙龄之年,叶笙却开始了过上最为痛苦地女尊男卑的生活,在六岁生辰日的时候,叶笙那个就被家中那号称柔水城东城区“母老虎”的一家之主的娘亲送到偏房里开始守贞训导,并且还要在他的左手内臂上点一颗守宫砂。
  若问这叶笙在六岁之时到底点没点成这守宫砂吗?咱也不拐弯抹角地回答美丽的看官们三个字——没点成。
  这叶笙带着前世记忆,心里虽不觉得自己还是个女人,可是现在的他总是跨越不出心里那到坎口,从他四岁起,真正开始懂事的时候,叶笙便处处躲避着青鸾国柔水城的女人、男人,甚至是见到自己的娘亲、爹爹都要退避三舍,很是生分。
  六岁的男童要点守宫砂以证明贞节,这事叶笙死也不会干,连续闹了几个月守宫砂还是没给点成,他那“母老虎”娘亲自然是怒了,身为男儿身的他连连多次违抗女子的命令,在青鸾国就是判若大不敬的罪名,更何况对方是叶笙的娘亲。
  叶笙到也不怕,身为小孩子的他也就手脚灵活,他那“母老虎”娘亲逮三逮七的抓不住也就放弃了。不过叶笙娘亲放弃之前还留下一句狠话,当时那“母老虎”得意又奸诈地表情叶笙一辈子都会记得。
  叶笙的“母老虎”娘亲是这样说的:“好你个臭小子,六岁就那么机灵了?!现在你仗着自己身板儿小是吧,等你长大一点肥一点壮一点之后,哼哼,千万别叫老娘抓到你!否则有你好受的……”
  只是这时间一久,叶笙那个整日忙里忙外的“母老虎”娘亲早就忘记了守宫砂的事情了,这到让叶笙偷着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是好景不长,又在叶笙那青春洋溢的十六岁年华之际,那个忙东忙西忙得焦头烂额的“母老虎”娘亲突然又回头惦记起他来了。
  古代啊,就是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别的男尊女卑的国家的闺女也就是十二、三岁就嫁了人,而青鸾国自然也不例外。
  长相不说是一等一的好,好歹这叶笙也是个受青鸾国女子喜欢的类型。
  叶笙的“母老虎”娘亲叶笑玫又突然当起了媒婆来,十六岁生辰日刚过不久,从小就排斥女人的叶笙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

☆、第二章:相亲(二)

  第一次相亲,叶笑玫好言好气地将叶笙送到了柔水城一处比武招亲的擂台上。
  打小习文不习武的叶笙自然是不能胜任这一伟大的任务了。
  招亲的女子是柔水城南面富豪区富甲之一的宋家的第八位千金小姐——宋萝。
  叶笑玫忙碌大半生都未能搬到南面富豪区去,这次有个大好机会摆在她的面前,她又怎么可能不去极力的争取?尽管叶笑玫知道自己的儿子没啥大本事,可叶笑玫可是觉得自己的儿子的运气那是好上加好,这次来也是纯属碰碰运气的。
  报了名,上了台。
  年轻貌美的宋萝宋千金立刻拔剑指向叶笙,浅笑道:“看你小脸儿白白嫩嫩,好似书生一个,你可拿得动一刀一剑?”
  叶笙干净好看的脸儿一下就塌了,疑是不甘愿地回道:“拿不动还是要拿啊,喏,我就选这匕首来和你对战了,宋大小姐你可得小心着点。”
  宋萝眉宇皱,误解了叶笙话中的意思,微怒道:“你这是在小看我的武功?等会可别……”
  叶笙叹了一口气,连忙截住宋萝的话,好脾气地解释着:“哎哟喂,我的大小姐啊,你可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让你小心着点不是因为小看您的本事,而是让你小心千万别用剑伤了我!我可是什么武功都不会的啊!”
  一听叶笙这话,宋萝的怒火嘎然消失了,随后宋萝露出淡淡一笑,心里到是觉得叶笙这个男子十分有趣得紧。尽管这个男子出身平民小百姓人家,甚至是武功也不会一招半式的,可宋萝还是喜欢,她是喜欢叶笙那一股似有似无的小无赖的味道。
  宋萝内心疑是打定了主意,等会开打的时候她就偷偷的放水,若是这个叶笙能勉强赢个半招,她便娶他为妾。
  宋家主母一挥手,声音响亮地大喝道:“好了,开始吧!”
  宋萝握剑的力道连忙少了几分,一招一式更是柔如水,叫旁人看了还以为她又展示出了什么绝世武学套路来了,但是实际上她确实是在放水。
  “哎呀,好危险,好危险!”叶笙机灵的左窜右逃,让宋萝一剑都砍不着自己。
  宋萝更是玩得起劲了,跟着叶笙一边舞剑一边打量着叶笙的一颦一笑,叶笙虽不是绝美之人,可是宋萝就是着了迷。
  “不行,我打不过宋千金,弃权,我弃权了。”玩了好一会儿,叶笙觉得戏也做足了,立刻就停止了在擂台上的乱躲乱窜,趁宋萝还神游太虚之时就一个轻巧地跳出了擂台的界线,直接嚷声弃权了。
  这擂台下的人看得是一阵云里雾里的,只有叶笙的母亲知道他的心思是怎么想的,本看着情势一片大好,这叶笙突然的弃权叫叶笑玫一时脸色难堪得很。
  叶笙不是傻瓜,宋家再有钱有势他也不可能去嫁给一个女人,更别说他现在还没跨越心里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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