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谨慎多防备,定是先谋而后动。如今状况不明,妄杀朝中重臣于他无益。” 容肆不悦之色渐消,刚闯了祸的将军大大松了口气,也将甘仁的这份情牢牢记住他日定报。甘仁见容肆情绪平稳,便接着说到:“王演之若想要诛杀萧益,必是借刀杀人。如若妄动,于我无益。臣听闻,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今,天已成事,而谋在人为,二者缺一不可。” 对啊!甘仁之言让容肆眼前一亮。先前是他太过纠结利弊,既想坐山观虎斗,又想除掉这未知祸患,始终不能两全其美。
如果从这个圈子里跳出来呢?事在人为!天现异象又怎样,还不是要靠人去做么!如今,萧益此举无非告之天下良臣即出。好的臣子,会让平庸的人一跃而起成为人主;也可让本就优秀的人主一飞冲天占据一方,比如甘仁之于他,田许林之于王演之。现天子本就不是之前那懦弱小儿,乃是一头猛虎。如今得以成龙,虽说龙困泥淖,可只要觅得时机便绝对能翻身再起!萧益寻觅良才,不过根据星象推算而已。星象易变,何况人乎?那人真是良才么?未必吧。就算才比甘仁田许林,可再好的良才也必须有得力的助手啊。反观周盛安,老弱病残,呵呵,这等人如何成事?就算勉强,难道他们只会坐以待毙?周盛安不过得一良才,而他与王演之手下有能之士何其多哉!再者说,萧益觅得此人后,他们能否平安返京都是个未知数啊。
茅塞顿开,容肆心情豁然开朗一扫阴霾。“哈哈哈!来人!给诸位大臣倒酒,不醉不归!” 气氛松了下来,众臣也频频举杯,一时间宾主尽欢。放下了心理负担,容肆突然觉得自己未免太过患得患失。如此心情不过是自己还不够强大所致,稍有风吹草动都能令他心神不安。兵马,兵马,兵马!这两个字无限在容肆脑中徘徊。他边喝酒边看着远处山峦,米雪犹如珠帘将美景虚掩,醉眼朦胧。丝竹管弦靡靡之音,容肆右手轻轻打着拍子,今日,不问他事只一醉方休。兵马不是一日就能凑成,夷人也不好相与得多多周旋,稍有不慎便会被人抓住把柄指责他通敌卖国。好不容易休息一日,却心里有事不痛快也不尽兴。
多亏甘仁之言,才将他顾虑打消。容肆心下大悦,席间不停将自己碗中肉食赏与甘仁,好不令人艳羡。这日,甘仁风光大现,他也毫不矫情,赏他吃食他便吃,赐他玉酒他便喝。甘仁一党更是跟着高兴,领头羊出了风头他们这些小弟也是脸上有光啊!中立派倒是很冷静,因为政治立场不相抵触所以他们跟甘仁一党相处融洽,频频举杯致敬,还会互相说几个笑话打趣对方。
今日是来赏景放松心情,右派们就算再心有不甘也不能表现得太过,最多说了几句恭维话罢了。容肆醉眼含笑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这就是君王之道啊,哈哈哈!“臣前日得一舞女,此女舞技绝伦今日特献与主公,还望主公笑纳。” 那名臣子是右派人士,今日他也是有备而来,没成想到底还是让甘仁出了风头。容肆心情大好,按着平时他不一定接受的,他不是个声色犬马之徒。可今日不同往昔,容肆大笑着说了声好。只片刻,那名舞姬上前随着乐曲翩翩起舞。佳人琼酿美景,众人看的是如痴如醉,席间觥筹交错妙语连珠。
下午,容肆唤来心腹告之将派出的探子收回,心腹得令晚间便飞鸽传书。几日后,探子接到信息后,遗憾的看了眼萧益主仆住的那间屋子,才旋身返回。他不明白主公此令何为,只知道自己已经取得他们信任,虽然还不曾正式照面。但主公只要一声令下,他定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可惜主命难违,功亏一篑,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出手相救,任由他们被王演之的人杀死在荒郊野岭。真是白费了他苦心,之前他为了掩人耳目居然装扮成难民成功混入难民队伍中,实际上他根本不需如此,是他自己多虑了。哪知误打误撞,还真叫他碰上了萧益,这个探子乃容肆得力手下曾经见过萧益一面所以认得出。
想当然的,他就认为萧益会认出自己来故而装成难民。其实,那天是先帝大宴群臣,往来重臣何其多,他不过在宫殿外恰好碰到容肆而已,谁记得住那么多啊。也由于此,容肆才会派这个人去,画像再逼真也比不得亲眼见过呀。这人跟萧益巧遇后,没想到萧益居然大发善心的给了他吃食,正中他下怀。他当时想,先跟着等以后寻个时机接近他,这不就是好借口嘛。跟了一路,发现他们被人刺杀,简直天赐良机。二话不说,他出手相救。本来应该一鼓作气乘势而入,萧益肯定接纳他。可之前容肆又吩咐不许他妄动,所以他只好匆匆离去躲在远处跟随至今,静候主公吩咐。唉!叹了口气,也罢,眼见功劳就这样飞走也无可奈何,只怪时运不济。
物极必反,霉运到了头肯定会行大运。不知不觉中,萧益三人居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过一劫,真是可喜可贺。对于此,他们三人此时浑然不觉,连续奔波半月人困马乏,荒山野岭的也休息不好。就在今日,当他们绕过了一片树林本以为前方依然荒野时,突然听到不远处的牧笛声。三人顿时精神大振,驱赶马匹快速奔跑。一路摇摇晃晃的,车子被颠簸的吱嘎响快要散了架。没多久,他们便看见青山绿水下的宁静村庄,村外零星几人正往村里走,估计是村民了。一行人到达后,村民见是外乡人都热情款待他们,非常淳朴。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此地,虽然也有年轻人出到外边,可鲜有回来的。其实多数年轻人还是跟着老人留在村里的,对于他们来说,祖屋祖地不可舍。但是人都有求知欲好奇心,这里外乡人也不少都是途经此地去往隆城的,接待外乡人已成了他们的副业。
所以,这村子的人过得很不错,有酒有肉有田地。接触的人多,信息多,再闭塞的地方也会慢慢好起来,如今,他们村还能跟外乡人做些小买卖呢。虽没有曾村大热闹,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酒馆含着住宿,小茶摊也有,民宿更是所有村民家。刚好,萧益赶到时居然还能租下一间屋子,便宜不大却干净。这村子,十有九户除非说寡妇,都会打开门户接纳外人入住,收费不高很是厚道。如若你再往上添点儿,晚间还会有酒肉呢!好山好水好地方,猪肉煮熟配合着村民自制的蘸汁和米酒,口齿留香。他们赶到时正是饭点,也不知谁点了肉,阵阵香味恨不得将他们魂都勾了去。萧益看看身边两人,皆是眼冒绿光嗓子还一动一动。无奈笑笑,他便添了点子儿改善伙食,其实,他本身也已经馋的不行了。
一碗白肉端上,热气蒸腾,而后是两小碗蘸汁与三大碗米酒三碗饭。刘一和刁永盯得眼都直了,可他们不敢妄动,主人还未吃呢。萧益好笑的看着二人,明明眼珠子都快掉碗里了,却还能拼命忍住,哈哈,有趣有趣。白花花的肉,堆在碗里互相挤着,只待人采撷。萧益也不端架子了,伸出筷子快准狠,他将肉片在一碗蘸汁里轻扫,而后入碗。换上自用的筷子,这才小心的夹起来入口咀嚼。二人一直盯着萧益看,看到萧益对他们点头,两人简直饿虎扑食。刘一就不说了,他自小没人教礼仪,可刁永是有人教的呀。现在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着筷子低头猛扒饭,跟刘一抢食吃。萧益无奈,他只夹了一片肉啊,用的还是公筷!现在那碗肉都快见底了,这两个粗人啊都不管那公筷,直接拿着自己的就戳进碗里。也罢,今日不比往昔嘛。按着礼仪,萧益吃饭时,是不能跟下人同桌的,刁永得到特别许可到是可以,刘一却是万万不能。
但是出门在外,这些礼仪没用。萧益本身也改了不少,刚出来时,都不肯与商人同坐呢。跟人吃饭,要的就是个气氛。如果对面的人吃得斯斯文文,再好的菜肴,也会失色不少,更何况三人都饿了那么久。饼子吃的都快要吐了,野菜也不想提,野鸡野兔之类的也不是天天可以扑捉到的。见两人吃得香,萧益更是被催动了食欲。他也不管那么多了,丢了公筷,拿起自己筷子加入混战。肉不够,萧益豁了出去,吃得饱才好赶路嘛,他唤来屋主人给他再加一碗。刘一毕竟年纪还轻,当下就欢呼雀跃,看得人也跟着直乐。萧益心中感慨,从小到大,就这餐饭是他吃得最有滋有味的一顿!
村庄不大,物资没有曾村丰富可往来商贾也不少。鉴于之前他们白花了银子的木板和棉帘,萧益最后还是决定补齐,不过木板就算了棉帘倒是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