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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的阳光晒着,总让人的瞌睡虫都要钻出来。正在他打算就这么睡上一觉的时候,前面的地方好像有很大的声音传来。
根据某位热心的乞丐同行的好心,金逐水知道前面正在进行着一项抛绣球的活动。那位同行说,当然是他自己以为的,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到那时不但有喜糖拿,运气好的话还能混到一顿好吃好喝的。所以那位乞丐早就呆在那绣楼下,不但看好戏,还打算讨份红包。只有在这样喜庆的时候,那些大富大贵的人才不会想要赶走一个乞丐。
听声音,抛绣球的时间好像已经到了。不然,人群不会一下子那么沸腾。就算隔了半条街的距离。金逐水也把那从绣楼里出来的小姐看了个清清楚楚。
只见那位小姐的眉毛细细的,鼻子翘翘的,眼睛里似乎藏了很多的梦想。可又一转眼之间,又觉得眼睛里有着暗暗的冷峭,似乎看透了世情的一种冷峭。这样的眼睛本不该长在一位深闺里的女子身上有的。
这样的小姐选夫君,会选怎么样的呢?金逐水也不由的起了一点点的好奇心,于其说是被这位小姐的美貌吸引了,还不如说是被这位小姐即将要作出的眼光给吸引了。
这位小姐的选择似乎不会很一般的。
果然,这位小姐在场中打了一个转之后,就把绣球丢下了一位穿着马褂的少年。眼看着绣球已经快被这位少年十拿九稳的拿到手上了。谁想隔中间居然窜出了一个人把绣球给打了出去。一时间绣球飞过了很多人的头顶,就这么哗啦啦的丢在了离金逐水半步远的地方。
金逐水打了个哈欠,无动于衷的看着离自己很近很近的绣球。很多人都发出了“嘘”的声音,心想这样的一个乞儿肯定会把绣球狠狠的捡在手里。谁想人家居然连眼睛都不抬一下,似乎已经看好了戏,闭上眼睛又开始打算要睡了。
过了不久的人群才开始纷纷的喧闹了起来,人人都想要抢这个绣球,有几个人更是为了绣球打了起来。一时间,局面乱的一塌糊涂。
“各位,各位,听我说。既然绣球在这位公子的脚边就算这位公子的吧。各位千万要来喝喜酒啊。”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出来说。
金逐水什么都不管,在他的心里,再美的女人也是吸引不了他的眼球的。他看热闹好像已经落幕了,打算好好的睡一觉在这太阳底下,才算不付这青春韶华。
“只是看样子这位小姐的绣球好要抛一次。”在入睡前,他这么想。
“公子,公子。”隐隐约约之间,好像有人在自己的耳边不停的叫着什么。可金逐水就是不打算醒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闻到了一股酒香。很好闻的酒气,把金逐水肚子里的谗虫都给引了出来。以前,他就一直认为抱着美人喝酒那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痛快的一件事。
“好酒,真是香啊。”
“公子,你终于醒来了。”
“你叫我什么?公子,那这酒我能不能喝呢?”金逐水看着眼前的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银壶,看来那酒气就是从这壶里出来的。
“当然,公子,不过这酒不是一个人喝的。等等。你先去揭了我们小姐的盖头吧。”
“盖头?你不会在开玩笑吧。”金逐水一直很喜欢有桃花运之类的好事情,不过如果这桃花运是一个美人,那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运”还是“霉运”。
“你先出去吧。”另一边盖着盖头的美人发出了声音,丫鬟低应了一声,推出了房,小心的关上了门。看情形,难道就在我会周公的时候,跟这位美人拜过堂了,难怪这么吵。他还以为还在墙角里呢。
“公子就打算这么坐下去吗?”
“不,不过小姐的美意在下恐怕只有辜负的份了。”金逐水自己也是一阵忍不住的苦笑。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也是可以当柳下蕙的。如果下次跟沐雨开玩笑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自己这会儿的坚定不移和崇高的精神。
“公子觉得我不够美吗?”
“当然不是,小姐的容貌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见?”
“那公子为何又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眼见的那位小姐的声音里似乎有了渐渐的哭音,连金水都觉得自己象是一个吃了人家之后不负责任偷跑的混蛋。天晓得,他只是找了一个比较好的地点,想要晒晒太阳,顺便跟周公下盘棋好了。就算他喜欢凑热闹好了,可喜欢凑热闹的人十个里面就能找出九个来,凭什么就他要面对这么棘手的问题。
想了想也办法,还是快快打发了这位小姐,自己也好再出去逛逛什么的。
“不瞒小姐,在下我只爱绿妆不爱红妆。”
“奥,那你觉得我这个样子的是算红妆呢,还是绿妆呢?”说完,那位小姐的声音居然变了。不似刚开始的清脆,而带了点磁性。那样的身影活投投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咦。”在刚听到小姐的这句话的时候,金逐水已经急不可待的从桌子边窜到了小姐的身边。一双手更是放肆的往小姐的□摸去。
直到摸到了一样本不该是长在女孩子身上的东西。
“没想到,你居然不是女的。”金逐水暗暗炸舌。这么漂亮的一个美人,如果不是他亲手验证过,简直连他都不敢相信居然真的是男的。天啊,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脸蛋,也不知会有多少女人嫉妒,生恨了。
看着眼前的美人明明长着一副男人的身子,却行为举止无一一处不像个大家闺秀。金逐水如果不是自己亲手检验,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
“相公,你不是应该先揭一下盖头吗?”正在金逐水的心晃悠来晃悠去的时候,突然觉得好像听到了一个天籁的声音。
手指头不由的向着小姐的盖头伸了过去。
红红的盖头在烛火的映照下,光看身影就让人觉得美不胜收。
女人不是自己的那盘菜。那现在的情况呢?一个比女人更有女人味的……男人?
不知为何,金逐水觉得自己的嘴巴开始有点干了。
良辰美景,如花美眷。这几个字就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不管怎么样都似乎挥之不去。第一次,金逐水觉得成亲其实也是一件好事。他决定了以后有空一定要把家里的人找齐了然后在举办一个婚礼。因为,“新娘”实在 是让人觉得人生太美好了。
“你为何会同意跟我结婚?”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些我还是懂得的。”烛光下揭开了红盖头的“新娘”脸上一点都没有似乎嫁给一个乞丐样的男子的为难和委屈。
金逐水笑了笑,他觉得面对这样的“新娘子”,“新郎”如果还有太多的废话,似乎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
“那么娘子,我们来喝交杯酒吧。”金逐水从桌子上取了一个酒杯,倒满了大半杯的酒。他把酒杯放在了“新娘子”的手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两个人就交换着杯子来了个对饮。
“啊咳”
“没想到娘子的酒量这么差。”琉睫的脸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的红了。
金逐水看着这个羞怯的人,突然间有了一股说不出的柔情。
金榜提名,洞房花烛,他乡遇故知。他开始知道为什么洞房花烛是一件人生的美事了,只因那如花的容颜,倾城的微笑。
于是这个人是你的,从此以后这个人就是你的责任。你将是他的天,他的地,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将为你的荣耀而光荣,从此以后荣辱共连,生死相托。
他的手伸向那精致的绳结。那如意结结的很巧妙,金逐水不由的想要暗骂出声。
不由的手上稍微用了点劲,那美丽的衣服发出了破裂的声音。露出了里面白稠的内衣。金逐水把手尽情的伸进去,只觉得手下的皮肤凉凉的,细腻的好像是丝绸。不愧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这天天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的。珍珠,牛奶养出来的皮肤真是让人觉得爱不释手呢。
这一夜,在金逐水的亲身验证下,知道了这位大户人家的小姐的真正性别确实是男的。可是他自己虽然知道自己是男的,却似乎更喜欢以女人的身份自居。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处境似乎一点都不觉得如果让人知道了别人会怎么看他 。
金逐水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一个人,那样明显的女孩子的性情似乎也让他痴迷了。
他心想看来自己这趟出来的不冤,否则天上又怎么会掉绣球,给了他这样一个既能带出去让人看,又似乎稳重端庄,贞节的“新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