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还会非常安然的穿梭在田垄之上旁若无人,这不是得了疯病是什么?
所以主人家赶快就叫人把尚槎拎了出来,倒是没有动手打他,相反还挺客气的和他说了几句话,觉得这个人的谈吐还真不像个一般的人,兴许就是个有功名家伙。于是干脆叫他不要再干活计,去管管账目得了。
看来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尚槎不过才来到这里没有几天,就摇身一变当了账房里的一个先生,还得了一件革色的半长袖对襟新衣,实在是运气不错。
尚槎表现的又惊又喜,千恩万谢的说自己会尽心尽力——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算个简单的账目并不会难为尚槎,而且他不会做假账,其实这主人家得了他,才是赚了大发。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景并不长久,尚槎自以为的短时安定,果然是再暂时不过的事情。正当尚槎一面算着账目,拨拉着算盘的他一面又忧伤的吟诵“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的时候,这个主人家的园田和宅院却烧起了一场大火。
那场火烧的实在是盛大到以至于壮烈,头顶的天空上都是火光和浓烟,尚槎自然是侥幸从中跑了出来,除了被熏得有些咳嗽,没有大碍。众人忙不迭的一起施救,锅碗瓢盆里盛的水徒劳的扑向火龙,“走水了”的呐喊响彻到处。
大概是燃烧了整整一夜的功夫,天亮的清楚了之后,火势终于微弱了下去,最后再也没有反扑之力。这个主人家尚桅一切心血也因为这一场火灾化为乌有,几乎是一贫如洗。所以所有的奴隶都被抓到了一处,然后又拖进集市去贩卖。
尚槎后悔自己没能趁乱逃跑,所以又被捉住了双手用麻绳系了起来。他再次来到的这个集市已经不是当时自己第一次被卖的地方了,这里的规模比起那处大了许多,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里距离黎国的都城已经很近了,马上就要到天子脚下了,一切自然热闹。
这一次买走尚槎的是一家染坊,尚槎的任务变成了总是面对一些没有生气的大染缸,这样的日子更加无聊,无聊到尚槎的诗句念得都很颓然,“我始为奴仆,几时树功勋?”
这是连这样无聊的事情都没有持续太久,看来尚槎的命还是太硬了,硬到只有燕祉祾的帝王之气才可以毫发无损,别的人全然无法凌驾——这家染坊的主人尚槎来到这里的半年的时间之后,就得了一场急病,然后很快就一命呜呼了。偏偏他还欠下了许多没有说清的债务,不得已,家人只好又拿了产业和奴隶抵债。
所以几易其主的尚槎也是非常奇怪,难不成谁买了他就要家破人亡不成——所以他就在这心里十分纳闷的时候,被和其他人一起推向了黎国的京城的市集,等待着自己的下一次归宿。
作者有话要说: 尚槎……克人啊
☆、故人
不多功夫的颠簸,尚槎终于站到了黎国的都城的土地上。说这里是都城又能怎样,在尚槎看来,其实远远比不得炎国京城的繁华,那是“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大国都会,兴盛无双,这里,差得远了。
百无聊赖了没有多久的尚槎,就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人买到了手里。尚槎是过了一会儿时候才知道的,买他的人是一个开着酒馆的酒坊主人。
这就是有苦难言了,尚槎不胜酒力,所以对于和酒有关系的东西丝毫不感兴趣。但是并不清楚这个问题的主人家非常严厉的对他训斥道,“你若是敢偷酒喝,我便打断你的狗腿!”
“小人懂得,”不好直接冷笑反驳的尚槎只得连连点头,“小人滴酒不沾。”
“我买的每一个人都这么说,还不是都是嘴馋的老鼠!”主人家只丢下了这一句话便扬长而去,“所以你不要诓我,你这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
在尚槎看来,别的都不要紧,这句话才是真的好笑——能道破尚槎心思的人世间少有,尚沁已经仙逝,另一个还在深宫之内呢。
不过黎国的酒,似乎就像这里的民风和大汉一样,比之炎国,烈了不少,猛了很多。尚槎光是闻一闻酒味儿就好像要晕死过去了,每日把酒桶颠过来倒过去的,实在是苦楚不堪。
还有的活计便是洗刷酒器和倒掉酒糟,没有半件事情令尚槎能够舒舒服服的接受。为了偷懒,尚槎不得不开始思考该如何省一分力气。因为这里是酒馆,所以尚槎就想,客人之中总有几个喜欢听曲儿听书的人物,何不卖艺一番——只要不让他再和那些酒打交道便好,那味道实在是太过讨厌。
这时候不得不说一句,尚槎学艺不精,并没有学会尚沁的那番讲话本说书的本事,他只会带着耳朵听,可是这不要紧啊,至少他还会吹笛子,这就足够了。
所以尚槎信心满满的在一天晚上,跑到了主人家的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得到进门的允许之后,蹑手蹑脚的来到了那人的面前,满脸堆笑,讨好似的说明了来意。
“你是为了偷懒吗?骗吃骗喝?”主人家很不相信,“你不过是个我买来的奴隶而已,好好干你的活去!你以为你是唱曲儿的黄花大闺女?谁听啊!”
“您不试试怎么知道?”尚槎无奈的咬牙,“小人自幼便习得吹曲,还算能听。这哪里是要偷懒,不敢说是给您拓拓财路,只是望您生意兴隆啊!”
“好吧好吧,”主人家看着他一脸诚恳地样子,最终虽然有些将信将疑,但勉勉强强的还是同意了,“你明天去来上一段吧——要是吓跑了客人,有你好受的!”
“那还烦请您赏脸给小人一根笛子,”尚槎提出了请求之后,就连连道谢不迭的离开了主人家的屋子。
尚槎第二天得到了一支翠绿的竹笛,做工还是可以,尽管看上去比较廉价,不过他并不在乎,试了几声音响儿以后,掂量了一番便开始想曲子。
那天的中午时分,等得到主人家的允许和一句话的介绍之后,尚槎背坐在酒馆的二层楼的栏杆上,开始为来客吹起了笛子。
尚槎知道黎国的民风不比炎国,如果他要是吹一些哀婉的水乡小调,弄不好没有人听懂不说,还可能得被一根猪骨头砸了头。所以他选的第一个曲子是很吉利的《登科令》,曲子不算很长,而且非常欢快得意,名副其实,正是看尽了长安花的进士们一定要听的彩头。
这一番情绪拿捏得还算不错,一曲未了就已经有人喊了好,“真是喜庆!”等到他放下了笛子,更是有人对着他丢了一块碎银,“再来!”
并不推辞的尚槎甚至并不曾开口,便吹了一段《二龙戏珠》,曲乐更是欢腾。一时间酒馆内交口称赞不止,主人家看在眼里,心里当然也是十分欢喜。于是待打烊后连连称赞了一番尚槎,还急忙准备了一件炎国文士常穿的遥栏�
尚槎看着这件衣服,微微一笑,有些发愣的赶快称谢主人家的美意。恍然间兔走乌飞,其实原本并不觉得时间走了多远,可是现在再想起来,原来距离上次穿着这件衣服,已经过去了不止一纪之久。“遥馈倍辔僮雍图嗌砼鄞笮涞故瞧荨2还虚吨芯倏墒呛芫靡郧暗氖虑榱耍强贫加胁畈欢嗍炅恕U庵志梦サ淖涛叮挂彩怯屑阜只衬睢�
就这样,尚槎虽然还是为奴的身份,但是不必再纠缠于那些零零碎碎的活计,只需要每天在客人比较多的时候去吹上几段笛子,倒是清闲了不少。期间也有人趁了醉意来找他的事情,尚槎都忍了下来,不和人计较半分。一共被人折断了两节笛子,倒是主人家都买来了新的给他,还对于他的隐忍表示了赞许。
这样的日子大概算是安稳,除了尚槎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这里是黎国的都城,他有一个“故交”就身在此地,还有一点就是,偏偏这个“故交”还精通音律。
如此一来,京城的小酒馆里冷不丁多出来了一个吹笛人,这位怎么可能不去看一眼?哪怕就是为了一睹棋逢对手的尊容,也是要去瞧瞧的。这个人当然就是百里颉颃,要说尚槎会忘了他倒是也不可能,只是一时间事情太过芜杂,想不起来那么多罢了。连那天吹的曲子,其实也是无心所为,就好像郁结于心,突然兴致大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