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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罗曼史-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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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睛很亮,在篝火的照耀下宛如星星一般,有一瞬间我以为他要流泪了。
  但是他却忽然开口道:“九重死的很惨。”
  我心脏顿时停止跳动,瞪大眼睛看着他,我怀疑自己耳朵失聪了。
  “他长得太漂亮了,乱冢国王室人人都想要他,所以干脆把他做成了标本。”
  我的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半晌才牙齿哆嗦着问:“是……是死后才剥……”
  “是活剥。”司徒逆爽快地说:“从头皮开始,到脚踝结束,很完整,因为防他咬舌自尽,所以在舌底压了铅块。剥完皮的时候心脏还在扑扑乱跳。”
  “晚思。”陆敬初忽然开口:“到我这里来。”
  我慢慢蹲在地上,看到一大群人影从背后缓缓靠近。
  “啊——啊——”我崩溃地嘶喊,抓起地上的砍刀,反身劈向来人。
  随着一声短促的惨叫,一大团腥热的液体喷薄而出,有一些还溅到我的嘴里,我第一次尝到了杀人的味道。而这些味道又让我清醒过来。
  我拎着砍刀快速退到陆敬初身后,在我刚才站立的地方,聚集了几千名黑衣短袍的士兵,这是司徒逆的亲随。他们面无表情,持着弓弩瞄准这里,丝毫不看地上躺着的鲜血淋漓的同伴。那人的身体从左肩膀到右下肋被劈成两半,鲜血流了一地。
  现在的局面是,双方实力相当,彼此都讨不到什么便宜。陆敬初最终放了司徒逆,那些弓弩手立刻收了武器,收拾同伴的尸体,鬼魅似的消失在夜幕中。司徒逆脸色一直很难看,临走时从身上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木盒以及一把短刀,放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那把刀大约一尺左右,刀刃通身乌青,非金非银,有点像上古时候的原始人使用的骨刀。我自然认得它,这是九重赠给我防身的,后来被司徒逆搜走。我将短刀和木盒收起来放进怀里。
  此时已是深夜,我们从树林里走出,骑马回去。路上一行人皆沉默不语,唯有马蹄声嘚嘚作响。
  我的左边脸颊一直肿痛难忍,耳朵和嘴巴里充满着腥甜的味道,我用手抹了耳根,触到滑腻的液体,怀疑是流血了,于是轻声说:“老陆,我耳朵流血了。”
  陆敬初沉默不语,黑色的影子宛如石像似的在夜色里沉浮。我虽然看不清他的脸,直觉上却认为他在生气。
  我夹紧马腹追上他,伸手去抓他的衣服,这是很危险的动作,若是在平时一定会被他呵斥,但是这次他却躲开了我。
  “你为什么要和他说那种肮脏的话?”陆敬初声音压得很低,却带着十足的怒气。
  “什、什么话?”我心虚的问。
  他重重地叹气:“你说你和我……你到底怎么想的?”他转过脸看我:“是我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想?还是你真的对我……”
  “不是的!”我斩钉截铁地否认,右半边的脸颊腾腾烧起来:“和你没关系,那是我和他的事情。”
  “耳朵还疼吗?”他忽然问。
  “啊……哦,还疼。”
  “回城后我帮你擦药。”
  “哦。”
  作者有话要说:  


☆、红衣

  经过这次大战之后,司徒逆的军队退守南方一隅,而我的军队则一口气吞掉中部几个富饶的州郡,几乎占据了陈留国三分之一的领土。
  此时我和陆敬初待在房间里,地板上堆满了三十多个州郡的钱粮、人口、兵力的账本。陆敬初盘腿坐在地上,旁边放着笔墨纸砚,他显得很有兴致 ,一边登记一边念念有词:“这个城里的粮食有三百万石,天啊,足够咱们打十年的仗了,哈哈,不过当然用不了那么久。这个州郡人口有六十万,可惜耕地面积太少。嗯,应该让青壮年当兵……”
  他忽然转过头看我:“晚思……”他笑了一笑:“你不介意我这样叫你吧。”
  “随便。”我摆弄着手里的短刀。
  “你不来看看自己的胜利果实吗。”他随手抓起一个本子举起来晃晃:“这可是咱们一刀一枪抢回来的哦。”
  我记得之前第一次和陆敬初一起打仗夺得城池的时候,的确是非常兴奋,甚至半夜里拉着他到城墙上巡游。但是现在已经不复当初的心情了。我打开司徒逆留下来的木盒,里面装着一缕蓝色的长发。
  “司徒逆这次元气大伤,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咱们可以重整兵力,收拾殷昭了。”陆敬初说:“你觉得呢?”
  我把木盒合上,然后又打开,如此反复了几次。
  “你在听我说话吗?”陆敬初提高了音量。
  “殷昭和司徒逆不一样。司徒逆是临时起兵,粮草兵器都供应不上,你打败他很正常,但是殷昭这个人占据了国内最富饶的地区,手下强将如云。”我盯着木盒里的头发,一字一顿地说:“何况你在他手里还吃了大亏。”
  陆敬初黝黑的脸色在蜡烛的光里变得有些阴沉:“我可不是败在他手里的。”
  “这个事情先缓一缓。我们刚打了一场打仗,将士们暂且休息一些时间。”我将木盒和短刀收起来:“我明日外出散心,谁都不用陪。”
  第二日一早,我牵了一匹马,独自出去。以前我每次外出,身边总是跟着一大群负责保护的侍卫。但是自从上次在众人面前上演了刀劈活人的事件。全军上下认为那些侍卫对我而言是多余的。
  骑着马一路向北,走了五六个时辰,直到傍晚的时候,我走近一个小镇,沿着熟悉的道路走到某户人家。
  木质大门敞开着,院子里绿叶阴浓,我看到一名穿着红衣的高个子女人正蹲在树下,给一只巴掌大的小狗洗澡。
  那女子一身鲜艳的红色拖地长裙,头发挽起,上面插着墨绿色的翡翠簪子。虽然看不到脸,但是光是这身形已经足够颠倒众生。
  我屈起手指关节扣了扣门板,女人抬头,面容英挺俊美,眉眼狭长,鼻梁高挺,嘴唇薄而淡。
  我揉揉眼睛,手里的鞭子掉在地上,诧异道:“殷南梧,你怎么这副打扮?!”
  殷南梧有点尴尬,歪着脑袋将脸上的水滴蹭到肩膀上,一本正经地解释:“今天我生日啊。”
  我见过年纪大的富商或者官员会在自己寿辰时穿艳红色喜庆的寿衣,但是这种高领束腰拖地的红色裙子真是闻所未闻。不过这个贵公子行事一向怪诞,我只好见怪不怪。
  苦儿见到我来,倒是十分高兴,当天晚上我们将桌子搬到院子的花园旁边,摆上果蔬菜肴。殷南梧挽起袖子,从屋子里搬了六张屏风,摆在案桌四周。然后从厢房里扶出袅袅婷婷的小离。
  他家一向不讲什么规矩,就在殷南梧忙着给小离铺软垫的时候,苦儿坐在我旁边,眨巴着眼睛看我:“少爷,我家公子说你是陈留王,真的吗?”
  “你觉得像吗?”我手里剥着板栗,问道。
  “像。”他点头,又说:“上次见到你时,还不像,现在就像了。”
  我笑笑,靠在椅背上:“怎么说?”
  他挠挠头:“那时候觉得你像邻家小男孩。现在就很……威严。”他用手指轻轻摸了摸我的脸颊:“你看都晒黑了,好帅。”然后又摸摸我的手指:“手上起茧子啦。”
  我摊开手心,任凭他抚摸,轻声笑了笑:“少胡说了,我和以前一样。”
  众人都在席间坐定,苦儿站起来给殷南梧敬酒,我也坐着遥遥端起酒杯。殷南梧连喝了三杯,兴致似乎很好,挽起袖子给我们布菜。小离依旧很孱弱,整个人陷在白色的狐裘里,脸颊青白,双手缩进衣袖,几乎不动筷。安静地依偎在殷南梧旁边,只有在与殷南梧对视的时候,才会露出甜甜的笑意。
  苦儿喝了几杯酒之后,话就多了起来,在我耳边嘀嘀咕咕:“要不是为了他,少爷才不穿那种女人的衣服。”
  “殷南梧穿起来很好看啊。”我闲闲地搭话。
  “当然了,凭我家少爷的容貌身材,就是不穿衣服也能迷倒几条街的女人。”
  我瞥了他一眼,看来是真的喝醉了。
  苦儿将手搭在我肩膀上,声音压得更低:“他想嫁给少爷,想疯了,所以才让少爷穿红色的衣服。不过少爷也真奇怪,那么宠他,却不肯娶他,就算是纳妾也行啊,律法又没有规定不能纳男妾。”
  我想,殷南梧即使再离经叛道,也得给殷昭留点脸面吧。当初为了小离已经闹得父子反目,要是再娶他,殷昭肯定要气死。
  此时的殷南梧正端着白瓷小碗,给小离喂饭。小离微微张着嘴巴,含住勺子,抿了一小口,又偏过头。却又忽然半起身,将嘴巴凑到殷南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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