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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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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皱了和邹眉头,走到胡峰面前,没有说什么,只是定定的看着眼前的人。
  胡峰听见了蒙恬与嬴政的谈话,胡峰没有说什么,也只是定定的看着嬴政。
  两个人对视良久,嬴政低低的叹了口气“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就叫胡峰”胡峰一愣,坚定的回了一句。手伸到背后,将左手边的尼泊尔解下来,递给嬴政,
  “我们就要分开了,虽然只是相处了不到一天,但,我胡峰认了你这个朋友了。着柄刀,算作礼物吧,”
  接过弯刀,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发现果真是好刀,遂插紧紧地握住,扭身将腰间的龙形玉佩接了下来“这……这个据说是我父亲给我的”说道据说二字自嘲的笑了笑“也送给你了”弟弟的叹了口气,开口道。
  胡峰接过玉佩,朗声地笑了笑,看得出,嬴政情绪很低落,故而,胡峰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给了他一个熊抱,打趣儿道“别难过,我会去咸阳看你的,倒是后,还请王孙不要不认识我了啊”
  嬴政听了胡峰的话,也朗声的笑了笑,只是笑完嘴角依旧泛着一丝丝苦涩“说定了”举起拳头,晃了晃
  “嗯,说定了”胡峰抬起拳头,两只拳头在空中撞了撞,有分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未来,钜子的传言

  月色如水,静谧的夜空总是让林城想起那日初到这个时空的晚上,同样的一片星空,同样的一片土地,自己与胡峰,第一次放下防备,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这样美丽的星空。
  离嬴政他们走已经有十个月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胡峰说要住在赵姬母子住的这间院子,想到两个人来到这个时空也没有什么取出,林城自然就随着胡峰住下了。
  十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缺也不短,然而,这十个月中,自己与胡峰却什么也没做,不是没有认真想过要做什么。胡峰与林城仔细的讨论过很多次了,首先,首要的问题必须解决——吃饭问题。二人没有钱,没有经济来源,甚至不知道这个古老的时空中的钱长什么样——那次进城并没有好好看看古董刀币长得如何具有收藏价值。凭借两个人的伸手每天可以打些野味儿,猎物多余出来可以到集市上麦,开始时候,两个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算出各种猎物的价格,这样,靠着打猎为生,两个人勉强把肚子填饱,很快,新的问题出来了,古人云:饱则思□。这里的□倒不一定指OOXX之类的事儿,然而,人们在吃饱喝足之余不免就有了精神文化方面的追求,也好,赵姬留下了许多书籍,凭借两个人惊人的脑袋勉强算是认识了这个时代的文字,然而,生活总是感到一阵阵的空虚,胡峰才猛然想起来,来到这个时空有几个月了,每日下山看见来去匆匆的过往行人,贩夫走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工作,胡峰才猛然发觉,自己与林城二人除了呆着,无聊,比试,过招,打猎,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活动了。猛然想起来,这样的宽裕的业余时间,使得两个人都不适应,很不适应,胡峰开始认真思考起来,老天让自己两个人莫名其妙的来到这儿,遇见了童年的秦始皇,究竟是为了什么?改变历史吗?摸了摸腰间的龙形玉佩,胡峰虽然对嬴政很有好感,却对改变历史不感兴趣,况且,顺着历史的脉络走下去,嬴政就会变成天下霸主的。历史最后的赢家就是嬴政,没有必要改变历史,那么,自己两个人来到这儿究竟了什么?胡峰想不通,然而,想不通来到这里的目的可以暂且不想,有一件事胡峰感觉是必须解决的。
  两个人从前都是那种生活快节奏而且紧密的人,现在,两个人究竟做什么呢?相信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胡峰望了望左边已经有些光秃秃的树林,有望了望右边对的象山一样的柴火,这片树林就会被林城砍光的。
  正在挥汗如雨的砍着树的林城察觉到胡峰朝自己看过来的目光,抬起头,用袖子擦了擦汗,对着胡峰憨憨的笑了笑,又继续砍他的树去了。
  摇了摇头,无聊的用手中的树枝拨弄着水花,边想着要做什么,突然,两个人一起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仿佛回应一样,树林子一下静了下来,刚刚还叽叽喳喳的鸟雀一下子都发不出声音来了。
  林城走到胡峰身边蹲下,鞠了一捧河水,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将水散掉,点了点头、
  “嗯,是人血”
  胡峰扔掉手中的树枝,站起身来顺着河流逆流而上,林城也跟了上去。渐渐地,清澈的河水染上了一层红纱般的银红色,
  胡峰越走越快,脸色转为凝重“应该不下五十人”
  林城脸色也不好看,沉沉的点了点头。尽管没有明说,但是两个人还是不自觉的把这一片山头当做了自己的地盘,任谁发现有人在自己家里杀人,即使杀的是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脸色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终于,走到了源头,两个人小心的躲在了土包后面。静静的听着前面的人的谈话。
  胡峰为什么要躲起来呢。很简单,因为前面的正主还没走。那他为什么不直接上前去宣布自己的领地呢?也很简单,对面有一个给他感觉很不一般的人。
  对面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对决——不管是从人数上还是从实力上。
  一面是一群身着黑衣的蒙面人,地上躺着的也全是这一边的人,此刻能站着的大概只有三十来人了。看到他们胡峰不禁感叹原来蒙面黑衣人文化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盛行了。黑衣人很专业,全身着黑,手中齐刷刷的提着微弯的闪着寒光的刀,光看刀刃,在这个时代算是上好的技术锻造出来的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这群黑衣人背后得到势力不小。
  而另一面,只有一个人,全身用黑色的斗篷罩着,头上也带了一顶黑色的斗笠,微微外漏的一直手中握着一柄纯黑色的剑,整把剑很大很长,然而我在这个人手中却给人一种诡异的协调的感觉。剑身扁平。看不到剑锋,最奇怪的是剑的顶部没有剑尖,只是像一把尺子一样,这让胡峰想起了一个词:重剑无锋。
  此刻手握重剑的人明显有些力竭,微低着头,手拄着剑,傲然挺立在那里,默默地听着对面的聒噪
  “钜子,你还是跟我们回去吧,家主不会那么绝情的”
  只是冷哼一声。根据胡峰的判断,此刻这个名字叫做钜子的人心里一定想着有时间跟你们墨迹不如我趁机恢复一点儿体力。
  “钜子,属下等人皆很佩服钜子的为人,您在江湖上的名号也很响亮,谁人不知墨家黑色巨剑钜子为人仗义,惩恶扬善,这次的事儿,只要钜子对着家主认个错,相信家主就算是为了顾全墨家名声,也不会严惩钜子的”黑衣人中的一名首领一样的人沉声说道。
  “哼,从我踏出墨家城的那一刻我就已经不是钜子了,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孟胜,黑衣重剑孟胜”对面被称为钜子的人用低沉的语调缓缓地吐出这么一句话。
  乍听到感觉似乎与对面人问的毫不相干,然而,一句我叫孟胜,不叫钜子,完全表明了两群人中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黑衣人集体沉默。良久,“得罪了,”首领道了一声随后一群人提刀攻了上去。
  胡峰听到他们的谈话,想到的是历史。此刻的胡峰有点儿大脑混乱。孟胜?孟胜是东周时期的人,虽然是墨家的代表人之一,但是他的的确确是东周时期的人没错,那么……这么长时间他都没有死掉?!他多大岁数了啊!胡峰心中很是震惊。
  林城则听得一头雾水。林城毕竟是外国人,只是在中国呆的时间久而已,这种冷门的历史知识,以前的他用不上也不用学,所以。林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没有人理会偷窥的两个人的呆愣,场上经过短暂的沉默有战在了一起。
  面对着冲上来的人,孟胜缓缓地抬起手中的巨剑。轻轻地抚摸着剑身,眼神柔和而专注,仿佛手下的是自己的情人一般。
  轻声的低语了一句“老伙计,麻烦你了”
  随后单手持剑,抬直,侧身,左腿后撤半步,低着头,静静地站着。待到黑衣人们冲到身前的时候,才缓缓地抬起头,露出一张平凡的大众脸,缓缓的吐出两个字“兼爱”
  单手持剑,以后撤的左腿为轴,身子微微低下,从右向左横扫而过,胡峰睁大了双眼,心中惊奇不已。很久以后,胡峰提到这场单挑时,才惊觉孟胜的高强,而此刻,,胡峰只是感到好奇,感到震惊,尽管知道孟胜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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