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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清王神情变幻莫测,百里貘不禁开口道:“殿下,情蛊非蛊,端看两人是否有真情。”
清王锐眼一扫,问:“此话怎讲?”
“……心动,情动,蛊动。”百里貘淡淡地笑。“殿下先动了心,方能种蛊,并非因蛊,才动情。这天下,没有蛊能任意左右人们的情爱。”
心动,情动。
清王敛眉,沈思。
如若他是普通人,他便能一无返顾地追寻他的情。然而,他是清王,是凌国的摄政王。心底的那人,对他更是爱恨情仇,同样拥有了显赫的身份,这份情,他该如何去诠释。
果然是情劫呵。
曦和国的皇帝,凤天麟何等精明。他不怕战败,捏住了对手的软肋,任何时候都可拿捏。可他又如何笃定,凌国的清王,会为私情不顾国家大局,受人摆布?
‘……帝旨:赐凤司溟侍妾……’
粗略几字,看得清王怒气填胸,差点咬碎了牙关。几乎失去了理智,他恨不得率大军,直接攻破曦和国,凌迟凤天麟。
收了心神,清王起身。
“阿鎏?”习澜颇为担忧。
清王揭开竹帘,天早已亮了,他负手而立,望着天际。
“这劫,恐是躲不过了。”
不破不立,为了那小小的侍卫,至公无私的清王,只怕要成为凌国的罪人。
直到清王离开了一个时辰後,习澜和百里貘才从冥思中回神。
“左辅右弼即将再次相会了呢。”百里貘呢喃。
“凡人皆有宿命,而像我们这般跳脱轮回的人,无人能度。”习澜长叹一声,仰躺在薄席上,银丝撒了一地,随意穿着的外袍,胸襟略开,似雪的肌肤若隐若现。
百里貘移了过去,侧卧在他身边,掬一把银丝,缠在指尖,而他那一头墨黑长发几乎覆了整个背,许些缠到了习澜的身上,银和黑的交融,恰似文人的墨水画,写意风流。
第五章
冬雪散去,嫩草破土而出,一阵春雨,洗尽铅华,牧民的歌声缭绕到天际,破开云层,乌金光耀大地,从雪云山上奔来的野马,尽情奔腾在辽阔的草原上。
山丘上,青年迎着晨光,激动地望着脚下的野马群。
如江涛汹涌的磅礴大气,浑身黝黑的野马王脱颖而出,领头跑在最前面,长鬃飞舞如云彩,吸引了山丘上所有围观的人。
“太子殿下,很多人都想征服‘雅丽塔’,却从没有人能驯服它。”站在凤司溟身後的侍从,一脸憧憬地眺望远处的骏马,不由地惊叹。
雅丽塔是曦和国人对野马王的尊称,这雪云山上下来的神马,对於生长在马背上的曦和国人而言,神圣不可侵犯。
“是吗。”闻言,凤司溟专注地看了会野马王,毫无预告地把手中的马鞭扔给侍从,纵身一跃,跳下山丘。
“太子殿下!”侍从惊叫,却只能看着凤司溟身影一闪,片刻不到已奔入野马群。
这太疯狂了。
山丘上的几个侍从一时呆愣,不知所措。
对於突然加进来的人类,野马群没有太排斥,那狂奔中的人,居然能穿梭自如地越过很多野马,更让疯狂的是,在跑了一段时间後,他飞身跳起,足尖在众野马背上一点而过,最後一个弧形长跃,流星般地窜向前。
山丘上的侍从们,几乎快昏倒了。
就是狂野如凤天筠,也不曾长时间在野马群里奔跑,更不用说飞身在马背上飞跃,最叫人震惊的是,凤司溟接近了野马王,并行奔跑了一刻锺後,他翻身上马。那野马王居然没有发狂,驮着背上的青年,跑出很远。
“殿……殿下……他……骑上了……”侍从腿软地瘫坐在地上,不敢置信。
“不愧是王的继承人!”众人欢呼,吹起了口哨。
野马王驮着凤司溟跑了半个时辰後,终於扬蹄一蹬,早就筋疲力尽的凤司溟被利落地甩下马背。凤司溟不敢停滞,纵身侧跃,脱离了野马群。
气喘吁吁地躺在草地上,大汗淋漓。
当把灵魂融入到大自然後,心神一片清明,野马的奔腾激昂如潮,他却心无旁蒂,消耗着内力,只为了骑上雅丽塔,驾驭这草原的神马。
累得连指头都不想动,他怔怔地望着蓝天白云。
一年半的草原生活,他融入了这片土地。曾经的战场上,他对曦和国人深恶痛绝,可是在接触到这些平凡朴实的百姓,他迷惘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两国之争,很多人和他一样,失去了亲人。曦和国皇室,多少皇子死在他国,对其他国家来说,他们是毒蛇猛兽,可是对曦和国的百姓而言,他们是英雄,是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的英雄。百姓对皇室极其崇敬,故而,凤天筠虽战败,却受到了百姓虔诚的膜拜。
他甚至失了恨清王的理由。派人暗杀他的家人,清王只是做了凌国当权者该做的事。他也恨不得曦和国,背负着整个国家的命运,皇室在与天斗的同时,不得不去与人争。
他迷茫。自小在凌国长大,如今成了曦和国的皇太子,他仅是一个普通人,夹缝之中,他能做什麽?在两国之间,他又将扮演着何等角色?跟曦和国其他皇子一样,以掠夺他国物资为己任,亦或是……放弃曦和国的一切,回去凌国,当一名小小的侍卫,守着清王,待他卸下摄政王的那一天,手刃杀之,以报家仇呢?
坐起身,微仰头,任散乱的褐发随风飘扬。草原嫩草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恢复精力,起身漫步在草地上,初开的野花,坚韧地在风中摇曳,看得人心都柔软了。
此处离山丘极远,他没有回头找侍从,而是向前面不远处的毡包走去。
曦和国的城镇并不多,很多百姓住在毡包之中,养着牛羊,过着迁移的生活。
走近了,看到许多人围成一圈,其间杂夹着一些咒骂声。
凤司溟不禁好奇,挤到人群中,看到一个粗壮的男人正在打骂一个柔弱的女子。男人的相貌一看便知是典型的曦和国人,但是那女人黑发黑眸,身子瘦弱娇小,竟是凌国女子。
这是为何?
凤司溟询问身边的人,他无法赞同一个大男人动作打女人,而围观的人们却一副看好戏的模样。不过他也不能冒然去阻止,毕竟对於外来者,曦和国的人极其敏感排斥,一旦惹怒,整个部落都会视之为敌。
那人打量了下凤司溟,看他相貌堂堂,双眼微眯,气质温和,衣着样式普通,但料子都是极好的,衣服领子和袖边的皮毛,竟是上好的貂毛。想必是城里来的贵人,如是想着,那人便恭敬地道:“回贵人的话,她是阿达塔一年前从人贩手中买来做老婆的凌国女子,初时两人日子过得不错,生了一个孩子,可是最近,这女子说是收到家人的信,便想回凌国,阿达塔不许,便争吵起来。”
“那也不该动手打人。”凤司溟皱眉。
“唉,阿达塔性子急,可是这女子虽柔弱,脾气强得狠,这不,两人都不肯低头。”那人摇摇头。
“……部落娶凌国女子的,多不多?”凤司溟问。
“自然是不多的。凌国女人很多适应不了草原的生活,要麽病死,要麽自寻短见,还有像这样隔个几年便偷跑的。”
打骂声还在继续,凤司溟却已按捺不住了,他走了过去,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抓住了男人的手,阻止他野蛮的行为。
“你是谁?!”阿达塔大声喝道。
低头看看缩成一团的可怜女子,凤司溟神色冰冷,双眸一瞪,锐利如刀。阿达塔对上凤司溟的眼睛,当下傻了。
金眸,皇储的象征。
人们骇然,毕恭敬地跪拜於地,不敢再出声。
“大男人打一个弱女子,呈何英雄?何况她还是你的发妻!”凤司溟厉声问。
阿达塔手腕被扣得死紧,却不敢呼痛,跪在地上,一时不知该如何辩解。
“大人请过放他吧。”女子虚弱的声音自底下传来。
凤司溟略惊,松开手,看女子跪坐起身子,朝他一拜。
“他打你,你却为他求情,你不恨他吗?”凤司溟用凌国话,对女子道。
女子一惊,泪眼朦胧,激动地忘了礼仪。“您……您会凌国话?”
凤司溟淡笑着点头。“你有什麽冤情,都可以向我诉说,我定会为你讨个公道。”
女子悲喜交加,看看狐疑的众人,又看看神情温和的贵人,不禁道:“一年前,小女子流落到此处,阿达塔虽将妾身买去,却是宠爱有加,妾身孤苦一人,便安身於此地。半月前,有支他国来的商队经过部落,其中有几人是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