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想,如果他一直成长下去,也许商之前的忧虑都该烟消云散了;他们不会分开,生生世世都不会。可是,他并没有从商的眼中看到商为他的成长感到高兴,反而更多了一点点忧虑。
他们历尽万险,离开了大明,一路向西,在巴比洛尼亚落了脚。
他们根本不必为语言不通而发愁,血族强大敏锐的心理感知能力帮他们克服了所有不便。
他们很快融入了外帮人的生活,穿他们的衣服、用他们的用具、学他们的礼节、文字……
那儿的人对大明王朝有着神圣的幻想,对他们便格外地好。商很感动,他几乎不忍吸他们的血,或用尽温柔的手段催眠猎物,只从他们身上吸取只够他维持生命的血量。
琴官才不管这些,对他来说,能吃饱才是最重要的。他苦得太久了,得好好放纵。商约束着他,教导他必须对比自己弱小的生灵慈悲。他记住了商的每一句话,却在心里偷偷比较“王朝点心”与“巴比洛尼亚点心”味道上的差别。
他发现外邦血液更鲜美,有种香浓的荤味儿,而大明王朝的呢?淡淡的,就像撒了盐或糖的白水。
他开始热衷比较每一个细微差异,并且对每一个新发现都雀跃不已。同时,他仍为自己内在力量的逐渐强大而倍感惊喜。
随着时间的流逝,惊喜变得平淡,慢慢转变成了疑惑。他突然发现,他的身体停止了生长。
他成为血族有五年了,二十一岁;他本该和商一样高大强壮了,可他仍是十六岁的模样,纤细,好像弱不禁风,他甚至没长出胡子和腋毛。
他对此不止一次地追问商,对方每次都垂下眼皮、含混地回答:“不要紧……”
他不会对商的答案满意,他想起商说过血族不老不死的事,隐约猜到,他被商的血缘制约了——从成为血族的那一刻起,他就停止了成长;他不会成长得像商一样,他永远都是十六岁。
最初,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他觉得他恨上了商。因为他不得不一辈子十六岁,还要为保守这永不得见光的秘密而备受折磨。
那是他们第四次搬家——他们每三年就要搬到一个没人认得他们的地方,为的是不让人看出他们不会衰老。
琴官第一次对商发怒:“为什么又要我跟你走?”他把商才收拾好的包裹统统抖落开,“我是你的什么?叫你这么见不得人?!”
商无言地凝视他,眼中写满苦涩。
琴官无法忍受商的这种眼神,眉梢一拧,他哭了,两行红色的泪水不受控制地划过他的面颊。他以前只看到商哭过,这次他头一回尝到自己的血的味道。甜中带苦,苦中有涩,竟与凡人的没有差别,让他有些意外。
“告诉我!”他瞪着叫他又爱又恨的人,“我是不是、是不是只能这样了?”
商没作答。
“告诉我!我要你亲口告诉我!”他拼命摇撼商,喊到嗓子嘶哑。
商不发一言,只是环抱住他,强迫着把他的头埋进自己的心口。
过了好半天,商才说:“……对不起。”
他们只争吵过这一次,搬了这最后一次家。
如果琴官知道他有一天会和商分开,他决不会和商吵那一次。永远十六岁又怎样?不管岁月沧桑到什么时候,他都是商的“小朋友”,他都爱商。
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商总不忘探听大明的时局,有时从使节口中、有时从商队口中,有时他冒着被同类发现的危险,用血族特有的感知能力感知。
他们知道大明江山已摇摇欲坠;他们甚至能预见到舆图换稿的结果。
这些对琴官来说,是新鲜的体验;他对他的家人、凡人的人生、大明王朝,早就没了感情,对将要建立的蛮子王朝也没什么好感;他嘲笑明朝皇帝的愚昧,嘲笑那些“部落族人”的猪尾巴发辫。
可对于商,这些体验简直糟到不能再糟。琴官看得出,商比任何人都爱自己的国家,否则他们不会花了整整五年才离开它;琴官也瞧得出,商为大明那些陷入战火的凡夫子民悲痛——他始终都没忘记过那个曾被他吸成了肉干的可怜人。
琴官隐隐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几次地央求商:“我答应过你那么多,只一件,求你应我!求求你!求你别丢下我一个人!”
商答应了,不止一次地应下来。可是有一天,他还是把琴官丢下了。
那天,酷热难当。
尤其在美苏布达米亚一带,空气中充满细小的沙粒,热风吹过,被阳光炙烤过的沙子全扑到裸。露的皮肤上,凡夫尚且难耐,何况一向讨厌炙热的血族?
琴官觉得自己的脸、脖子、手脚全都被灼伤了。他放下劳作,匆匆躲进住所的地窖。
他在地窖里挖了一个坑,把自己埋起来。阴暗的环境再加上及时的睡眠,可以帮他恢复健康。
他睡了,中途听到商唤他的声音。他太贪恋这舒适,没有理会。他还在梦里迷迷糊糊地想:过会子再问问商,也不会迟什么。
夜晚到来,他自然而然地醒了,精力充沛、神采奕奕。他冲出细软的泥土,沿着晦涩的台阶跑上来,迫不及待地要见到他的爱人。
房里黑黢黢的,没有任何动静。
难道商睡了?
他借血族的眼于黑暗中向床铺的方向看过去。
纱幔轻浮,里头没有人。
“商?商?”他有些不安,低低呼唤了几声。
没有回应。
他在房里无助地转了几圈,又跑到外面。
没有!没有商的一点点行踪!
他垂头丧气地回来,学着凡人的习惯掌了灯——他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学着凡人掌灯,他完全可以看到的!
他看到床上有张纸,纸上用鲜血写了两个字,应该是匆忙中写的,字迹有些歪斜,很不像商的,可琴官还是认得出,是商的手笔无疑。
纸上只有两个字:勿念。
琴官有些惶然,但马上恍悟:商背叛他、离开他了!他被商抛弃了,商丢下了他!他爱了二十几年的人,爱了他二十几年的人,相互发誓、可以饮彼此的血的人,本该生生世世、长长久久的人,突然地分离了。
琴官无法接受事实,恍恍惚惚了大半夜,直至看到朝霞喷薄而出,才跌跌撞撞出了他和商的家。
他没收拾任何行囊,只随身带了商留下的血字,离开了他们的家。
他要去找商,要亲自问问对方为什么。
他有种预感,商一定回了大明。
他用商教过他的血族的方法赶路,却不比他之前的快。
他知道以血族的年龄来算,他还很小,力量虽在变强,却远远不够。他回想起商的速度,快到连他这个血族也看不真……他哭了,悔恨交织着痛楚——他想念商,想念到快要发疯。
他以他最快的速度赶了三天三夜,中途没有休息,也没有进食。前面依稀可见狼烟四起的大明王朝了。他撑到极限,累垮在中途。
五脏六腑因饥渴抗议着,从内到外几乎要将他翻着烧焦。他明白他必须捉个活物来救自己,偏偏天不佑人。
老天下起了瓢泼大雨。
所有带血的活物一个不留地躲藏了起来。
他在泥泞的大雨中爬着,忍不住吞了几口水。他以为冰冷的雨水会多少缓解一下他体内的灼热,可他忘了,他早已不是活人,水对他毫无作用了。
水像毒药,又被他全呕了出来。
天欲亡我么!
他仰面躺倒下,枕着泥泞,对苍穹大笑,不断涌出的血泪不断被雨水冲净,流泪竟也不能够。
商!先生!是我呵!
他用心呼唤,拼着最后的气力祈祷、等待。
仍是没有回应。
他绝望了,却又在一瞬间忽然爬了起来。是信念使他站了起来!是信念,是他对商的爱支撑住了他!
不行!我不能死!我要见他!要见到他!
他向着野径边的山岩跑过去,钻进了就近的岩洞。
似乎也不是那么不幸!
他刚刚踏进一只脚,就凭借本能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血的味道。他清楚他需要的东西就在这岩洞里!他的猎物、他的食物、他的生命!
他不作声,朝岩洞深处一步步走了过去,接近猎物。
摇曳不定的阴影下、昏明无常的逆光中,他看到最里面蜷缩着一个轮廓分明的人形。
他饥得两眼发昏,看不真对方的模样,但他能凭借本能感觉到对方炙热的气息——是个极健康的年轻男子。正是他所需要的!
他的心脏在这一刻扑扑复活了,他听着它剧烈地跳动,想象着自己双眼泛出杀戮血光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