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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君之情动(出书版)作者:清尊(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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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逝不卑不亢地回道:“小人自幼失明,幸有奇遇,学了一身本事,得主子赏识,谋一份差事。”
    “可惜了。”卫侍郎啧啧,眼一闪,又道,“听闻眼盲之人,耳朵伶俐,不知是否如此?”
    云翰笑道:“你可试他一试。”
    “如此,便得罪了。”说话间,卫侍郎已将手中的几粒茴豆弹向风逝。茴豆不同角度地袭向风逝周身的要穴,如果是眼利之人,定能险中求胜,躲过这致命一击。但对於失明的人来说,要躲过卫侍郎的攻击,没有真本事,恐怕命悬一线。
    风逝心中暗叹这卫侍郎出手歹毒,凭着敏锐的听觉,身体已瞬间闪了闪,不着痕迹地避到云翰的後侧位。但听那茴豆“叮叮叮”地嵌入包厢房的门框上。
    “卫侍郎这一手果然厉害。”云翰执着酒杯,敬他一杯。
    “哪里,哪里。云公子的这位侍卫才是身手不凡。”卫侍郎哈哈大笑,忙回敬。
    两人相互奉承之时,大厅里早已人声沸腾。环绕大厅的二楼厢房,坐满了人,而楼下更是人满为患。唯独那表演用的舞台,还空闲着。
    突然,一道清亮的琴声破空而来,喧哗的大厅渐渐地安静了下来。但凡常来倾伶苑的人都知道,正是秦音在弹琴。
    秦音不愧为倾伶苑的一绝,美妙的琴音刹那间安抚了浮躁的人们,所有人都侧耳倾听这独树一帜的旋律。
    一曲完毕,人们还未回魂,忽然琴音再起,嘈嘈切切如骤雨,猛地一声惊雷,乍地把人惊醒。人们全都不由自主地往舞台望去,不知何时,舞台中心婷婷站立了一蒙面纱的红衣女子。
    水袖一甩,薄纱袖便如急云般向四周飞云,琴音一声紧过一声,红衣女子猛地扭动柔软的身躯,随着音乐舞蹈起来。
    这便是天下第一舞者?这便是倾伶苑今天要重点推出的第四绝?在所有人都恍惚之时,绝世之舞已然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人群中,有人大喝一声:“好!”
    紧接着,仿佛受到感应般,台下爆出雷鸣般的掌声。
    然而,当所有人都为舞者喝彩时,二楼的某个包厢里突然传来一声惨叫,随之便是激烈的打斗声,悬挂的窗帘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当下大厅里的人惊慌失措。谁都不知发生了何事。
    “抓刺客!”有人大叫一声。
    大厅里的人一听刺客,无不惊恐,提起屁股,便往门口逃命。然而,秦音的琴声未歇,舞者的舞未停。二楼的打斗声与惨叫声,交织成一片。
    这边,云翰眉头一紧,卫侍郎起身,朝窗外张望。待他看清对面包厢的情况时,猛地一拍大腿。
    “快去救驾!”
    听到“救驾”二字,云翰不惊诧异。除了“皇家”的人,谁能用到“救驾”二字?当下跟着卫侍郎往那包厢奔去。
    刺客有四名,下手毒辣,包厢里已躺了五名护卫的尸体,剩下两名侍卫正在苦战中,而坐於一隅的紫袍男子神色冷峻。
    卫侍郎大喝一声,加入混战。云翰只是个书生,只能闪到一边,示意风逝上去。风逝得令,凭着灵敏的听觉,很快分辨出敌我双方,如蛟龙般翻跃进去,挡在紫袍男子身前,与刺客缠斗了起来。
    有了卫侍郎和风逝的加入,战斗场面瞬间逆转。
    初时,风逝只是赤手空拳与刺客搏斗,但刺客极为难缠,并且完全是拼命般地打法,无奈,他只得拿出武器。
    手背到身後,自腰间取出他的武器──一支紫檀为笔杆,狼毫为笔头的毛笔!?与普通写字作画用的毛笔无二异的“武器”,在风逝的手中指间灵活地翻转,本应柔软的笔尖,此时竟锐利如刀尖,当它划过刺客的周身时,竟将刺客的衣物划破,隐隐泛出血丝。
    与他对打的刺客惊了惊,不想一支毛笔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还未想出对应之时,风逝手一抖,狼毫笔忽地脱离指间,旋转着在刺客周身绕走了一圈。速度之快,如灵蛇又似在空中划出的一道水墨,刺客瞪大双眼,全身僵硬,砰地趴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打斗中的其他刺客看到这边,全都惊惧,卫侍郎等人见风逝已解决了一个刺客,不由信心大增,下手更勇猛了。
    风逝没有停歇,那脱手的狼毫笔早已滑回指间,他跃身攻击其他三名刺客。如同之前手法一样,但见几道“墨迹”在刺客周身渲染而过,打斗中的刺客僵直了身体,接二连三趴倒在地。
    伤痕累累的两名护卫不可思议地望着风逝,就是连卫侍郎都不禁大奇。想不到一个瞎子,居然有此功力。而他的武器──狼毫毛笔,竟闻所未闻。怎麽会有人用一支毛笔做武器,杀伤力惊人。
    但此时不是惊叹的时候,片刻不到,所有人都朝紫袍男子跪拜。
    “臣等……见过清王!”
    ********       ********     ********
    清王是何许人?
    清王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皇叔,一揽朝政的摄政王!
    先皇因病驾崩,托孤给清王,要清王辅佐年仅两岁的太子。如今五年过去了,七岁的新皇还是个孩子,朝堂上,皆是摄政王掌管。
    有人说清王居心叵测,把政五年,排除异己,独揽政权,只为了那把宝座。也有人说清王鞠躬尽瘁,一心一意为小皇帝铺好前锦,除奸革弊。
    众说纷纭,不管如何,摄政王执政的五年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今夜之後,倾伶苑将会更有胜名。
    政务缠身的清王,居然也为一睹舞者之姿,悄然来了倾伶苑。可惜,那无孔不入的刺客搅了场,多少人惋叹。
    “云翰,他是你的侍卫?”清王的声音低沈平稳,刚刚的刺客并未影响了他的情绪,冷俊的脸上,波澜不禁。
    云翰附首,回道:“正是臣下的侍卫,贱名风逝。”
    “好身手,堪比大内侍卫了。”清王墨黑的眼瞟向跪在地上的风逝。“若未见他出手,何尝想到一支写字的毛笔能瞬间制住四名刺客。”
    “王爷缪赞了。”
    “本王身边正缺像风逝这样的好手,不知云翰可否忍痛割爱。”
    云翰诧异,不禁道:“风逝有眼疾,如何能胜任清王的贴身侍卫?”
    “有眼疾吗?”清王低吟。“有的时候,不长眼睛更好。就这麽定了,明日便到宫里找侍卫总管。”
    袖袍一甩,清王带着前来救驾的禁卫军,押着四名点了周身穴位的刺客,离开了倾伶苑。
    待人一走,卫侍郎朗声向云翰道:“恭喜云公子。”
    云翰抱拳,笑得有些勉强。
    而双眼半瞌的风逝,至始至终未发一语。那垂在身两侧的手,不禁握成了拳。
    ******     ******  *****
    云翰记得五年前,他正骑着马出城,突然一个小乞丐冲了出来,惊了马,差点让他摔成重伤。当下,他拿着马鞭,狠狠地抽向那小乞丐。小乞丐竟未痛呼出声,默默地被他抽了几鞭後,沙哑地叫了一声:“师兄!”那个时候,他愣了愣,小乞丐趁机递给他一块玉,而後他大惊。
    竟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与小师弟重逢。
    说起来,堂堂相国公子,怎麽会跟一个小乞丐是师兄弟呢?这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他十二岁,跟大哥去京城的边镇亲戚家做客,认识了十岁的风逝。那个时候,风逝不叫风逝。他叫风司溟,风家的二少爷。
    当时风司溟正拜在云翰表叔的门下。云翰的表叔自幼在江湖上长大,本事了得,归隐後就窝在京城小镇上开了家武馆。风司溟自小爱习武,便拜他为师。云翰去表叔家做客,自是认识了年岁相仿的风司溟,小孩子很容易打成一片。仗着年长两岁,就一直要求人家叫自己师兄。相处了半个月,两小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离开前,云翰给了风司溟一块玉,说是自己抓周时抓到的,一直带在身边,现下给了风司溟,要他以後有事,就凭此玉来找他。
    竟不想一语成谶。风家被灭门了!风司溟生死不明。不料,他们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遇。
    浑身脏透,全是伤痕。带他回府里,清洗了一番,又给他饭吃,并嘱咐他先睡一觉。他却足足睡了两日,才清醒过来。
    他说家里灭门时,他正贪玩在水潭摸鱼,後躲在走廊底的水下,待行凶的人走了,方从水里爬出来。看到死得凄惨的家人,悲痛之余,狼狈地爬出狗洞,弄脏自己装成乞丐,混进京城。在京城的乞丐堆里一呆便是一个月,每天在相国府附近转,终於等待了单独出门的云翰。
    云翰静静地听着,并没有安慰。他知道,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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