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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尽欢这才是彻底地愣了,什么情况?
“我去,你们真的敢把老子关在寨子外面!”
财神寨的大门就那样无情地合上了,阮尽欢心里的悲伤似黄河滚滚长江滔滔,山口上凛冽的罡风刮得他单薄的衣炮猎猎飞舞,看上去还真让人感伤得紧。
那边厢,冷若冰霜的二当家竟然开了口,“阮扒皮也有今天。”
雁流水蹲在凳子上,自在地咂了咂嘴,“恩,今天乌云密布,是个好天气。”
……
可怜阮扒皮一世恶名,今日就要落得去巡山的下场了。
阮尽欢看着手里的半块馒头,暗道颜沉沙这人其实还是挺厚道,知道他今天早上没吃多少,还给他留了半块儿馒头,然而他再仔细一瞧,那才熄下去的怒火就直接汹涌上来——
“该死的颜沉沙!你给老子的馒头竟然是你啃过的!!!”
然后阮尽欢等了一会儿,依旧没有人来给他开门,他便耸了耸肩,转身捏着馒头去巡山了。
很多年以后的阮尽欢回想起这件事,总是说: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宁愿被颜沉沙欺负死,也绝不出来巡这一次山。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人爱我么……渣镜回来了……啊,好冷啊……
☆、第二章 男扮女装
阮尽欢浑身都是凄凉气息,从财神寨的门口一路走过来,他越走越远,周围翠绿的林障遮挡了他回望的视线,却还阻不断他内心的怨愤。
“颜沉沙这臭老九,认得几个字就了不起了啊?老子还是博士呢,TNT他会做吗?炸弹他会研究吗?英语他会吗?简体字他会写吗?电脑他会玩儿吗?会写毛笔字了不起啊?!我写字这王八蛋不也认不得么……”
大约……阮尽欢这是……废话。
尼玛人颜沉沙又不是穿越货!
“大王叫我,来巡山喏——”
哗啦啦,惊飞乌鸦一片!
“巡完东山,巡西山喏——”
轰隆隆,隔壁的山头上飞瀑直下!
“啦啦啦哩个儿啷……”
突然不会唱了怎么办?乱哼呗……
阮尽欢这人最优秀的品质就是有自知之明——他就是无耻,无耻是他最优秀的品质。
“大王叫我来巡山咯……”
阮尽欢哼着歌儿,想着孙悟空抗旗巡山的场面,随手从横斜的枝桠上折了一片大大的芭蕉叶,扛在肩膀上。
说起来出来巡山也没什么不好,整天窝在后山他都快成原始人了,就是当年高考也没这么坑爹过,他就当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好了。
况且啊,他已经把地图背下来那么久了,现在终于算是有机会看看真实的路况如何。
财神寨周围这十多里山路回环曲折,迷宫一般,每年都要失踪几个人,就是他们财神寨的山贼也闹不明白这里的路到底是个什么走法,他们熟悉的也不过是固定的几条路的走法而已,比如巡山的二楞子,每天都走那一条路,绕来绕去而已。
然而这样复杂的路也不是没有好处,正是凭着这样复杂的路,财神寨才能在前朝几次官兵围剿之中幸存下拉,别的山寨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全寨只有一张地图,是雁流水画的,目前保管在他本人那里,阮尽欢是看过这张图而且背下来了的,除了他跟雁流水之外,似乎也只有薛忘音能背这地图,至于颜沉沙——貌似雁流水现在还没有把图给他看,阮尽欢也闹不明白为什么,但那毕竟不关他的事,谁让雁流水那个王八蛋今天竟然见死不救呢?
这样想着,阮尽欢又觉得心里平静了。
他一路向西,苍白的脸上镀着阳光的颜色,看上去倒是满不在乎,不修边幅得紧,一看之下却是不怎么像个山贼的。
他走着走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忽然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白森森的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看着却让人觉得格外发寒。
阮扒皮一笑,这事儿可就没完没了了。
只可惜财神寨没一个山贼看到他这“亲切”的微笑,否则必定是要狠狠打几个冷战的。
“救命……”
阮扒皮扛着芭蕉叶欢快地走在巡山的小路上,浑然不觉有人在呼救。
“救命……”
声音好像又近了些,阮尽欢皱了皱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哪里来的声音?
他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这声音是从哪里出来的?
真的是有人呼救吗?不对呀,这财神寨的业务可是很久没有展开了,现在哪里还有人会被抢?莫非不是被抢的人?
不知不觉,阮尽欢又向前走了几步,这样一下听得更真切了。
“救……救命……”
这一下阮尽欢清楚了,就在他前面不远处的树丛里,他看到似乎有一角浅碧色的衣裳挂在灌木上。
不知为什么,阮尽欢忽然想起了美女蛇的故事……
他有这么好运么?正所谓——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
不知为什么,阮尽欢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什么好事了。
他慢慢地走过去,忽然觉得心跳有些快——不对呀,哥是山贼,哥在哥的地盘上干什么要紧张?
呼救的声音还在继续,阮尽欢一扒开树丛就看到了,是个女人,穿着浅碧色的袍子,头上的珠钗掉在了地上。
看那女子身形窈窕,脖颈上露出来的那一些肌肤雪白透皙,正所谓“一白三分美”,想来这落难美人长得定然是不差。
没有想到,寨子里第一个拥有压寨夫人的人竟然会是自己——阮尽欢忍不住偷笑起来。
他走上前去,小心的转到后面去看了看那女子,“姑娘,你没事……”
阮尽欢愣住了,眼前的这女子,何止肌肤白皙这么简单?用冰肌玉骨来形容完全不过分!那长而密的眼睫毛搭在下眼睑,一片浓云般的阴影,细眉琼鼻薄唇,姿态柔弱,一瞬间就让阮尽欢彻底沦为了俘虏——这家伙最爱的就是美人!
那美人颤颤睁开眼睛,似乎还很虚弱,“……救……救我……”
她脚踝和手臂处都带着血痕,看样子伤得不清,很有可能是从上面滚落下来的。
美女有难,英雄自然应该救美。虽然阮尽欢是个山贼,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这样倾国倾城的一位美人呢?
“姑娘放心,在下一定会救你的,不过姑娘你伤得似乎不轻,这里难以采集到草药,如果姑娘不嫌弃的话,倒是到我家中去……”
“小女子与父母出游,途中遇到仇家追杀,不慎跌落山崖……”女子的声音听上去浅浅淡淡的,极有涵养,而且带着一种磁性,清泉一样让人通体舒泰,她那盈盈的眼波扫到阮尽欢身上,闪了一下,“如若阁下肯救小女子一命,待小女子联系家人,定重金酬谢。”
阮尽欢这家伙根本是不怎么懂得男女之防的,他过去看了看这女子的伤势,似乎还不是太严重,不至于不能动,只是,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子,恐怕是不能自己走了。
美女面前,面子也是很重要的。
“姑娘,在下背你到我家中,再为你联系家人如何?况且你的伤不治,可能会恶化。”
“但凭义士作主。”那女子竟然也不忸怩,倒是有几分果敢的意味。
于是阮尽欢背起了这女子,心里那小欢快就别提了,原来巡山是会有艳遇的!
幸好阮尽欢还没走离财神寨太远,如今走回去不过多费些力气罢了。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文绉绉怎么越听越觉得像是颜沉沙,阮尽欢虽然背着美女,但是也不禁为自己的作做而恶心了一把,尼玛啊,他本来就是个恶棍,不是应该提倡霸王硬上弓的吗?唉,算了,美人在怀——不对,是美人在背,谁还计较那么多呀。
小说里一般都写的是英雄救美,然后美女对英雄一见钟情,以身相许,附带厚实的家底嫁妆——发了发了!
高兴的阮尽欢没有意识到,先不说美女是不是美女,光是英雄这一条其实就过不去,因为阮尽欢根本不算是个英雄,充其量就是只狗熊……
咳,好吧,阮尽欢是永远也不会承认这一条的。
“小女子……于羡。”美人趴在他背后,轻轻地说着。
阮尽欢咂咂嘴,看不出来这美人其实还是很重的,天,这年头的美人还真是——这绝对是个胖子呀!可是刚才为什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阮扒皮忽然有些悲愤,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而且他感觉出来了,这美女是个平胸呀……
于羡……连名字都这么中性化……
“还未请教义士大名。”于羡的手指不经意之间搭在阮尽欢的脖颈上,他不知为何打了个冷战。
他心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