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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要听爹的话,跟他学武,长大了保护他。”
……
生命中有些巧合让人无力承受。
每当萧平以为自己足够坚强的时候,就会有一场暴风雨来考验他,突如其来,打得他措手不及。娘说戴着玉佩的人就是爹,萧平宁愿不记得娘亲的话,他宁愿自己早早死了,也好过被抓进暗卫营,而且既然已被抓进暗卫营做了杀手,为何还要知道另一个身份呢?
云城有四个儿子,九个女儿,妻妾成群,家大业大,早忘了年少风流时临幸过的一个卑贱妓/女。
而那个妓/女痴痴念念想了他一辈子,到死都跟儿子说,去找你爹。
萧平怀里的这块玉,向来贴身藏着,便是在娘亲死后无依无靠沦为乞丐,饿得头昏眼花,也没有拿去当了,暗卫营被人抢,再怎么挨打,也没有松过手,甚至宁愿拿身体去交换做那种事也要留住这块玉。有这块玉佩在,他就可以假装自己是有人惦念着的,他就可以在充满鲜血与污秽的染缸里对自己说:你要撑住,你不是没有亲人,你爹只是找不到你罢了,其实他很在乎你。
他这些年来无数遍地用手摩挲玉佩,无数遍地幻想父亲的样子。云家聚宝库里的这块玉,放在角落,在一堆宝物的衬托下颇有些不起眼,可以随随便便地赏给下人。同样的玉佩,不同的待遇。就像有些人,比如萧平和云十三,同样的身世,不同的命运一样。
有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叫戏剧,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只好叫做命运。
七岁死娘,八岁进暗卫营,十八岁杀人,十九岁遇云泽,同年找到亲爹,二十一岁做云泽的贴身护卫,今年萧平三十一,三十一岁的萧平可以做到泰山崩于面前而色不改,自顾自走神让人看不出来,三十一岁的萧平可以在他亲爹对他说“你的缺点就是太聪明,如果你糊涂一些就会快乐”的时候,淡定聆听,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坐在对面的那位老爷半点看不出他内心深处的痛苦。
“为什么……”萧平低着头,跪在地上,不让对方看清他的表情,轻声道,“为什么所有儿子中您只喜欢云泽一个?”
云城注意到萧平头一次没叫“十三爷”,而直呼其名“云泽”,萧平的语气像往常一样淡淡的没有起伏,可云城还是听出了他声音里蕴含的奇怪情绪,不是恨,不是悲伤,不是嫉妒,是他所不明白的某种复杂情绪。
“我曾传你一套玄天掌,你多久练成的?”云城问。
“四年。”
“不愧为暗卫营最出色的刺客,有些人一辈子也练不成,你悟性很高,那套掌法我同时也传给了十三,你猜他多久练成?”
“小人不知。”
云城伸出五个手指头,“他用了五个月。”
萧平惊愕抬头。
“半寸厚的拳谱,你多久能背下来?”
“半个月左右。”
云城点点头,“很好,你本已是世间少有的练武奇才。”
“那他呢?”
“看三遍,三炷香的时间即可。”
云城站在萧平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你是个练武奇才,他却是天才,如果他活过四十岁不被人杀死,如果他能练成我们云家从未有人练成的‘掇月剑法’,我敢保证他会成为天下第一。”
掇月剑?萧平心里暗惊。
《掇月剑谱》是武林至宝,传说练成这套剑法就会无敌于天下。可是自古以来凡是练过掇月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虽然刚开始会功力大增,难逢敌手,后来却会莫名其妙地走火入魔,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失踪,没有一个活得长。以云泽惊人的武学天分,他创造了那么多奇迹,真的练成了掇月剑也说不定。云城激动起来,抓住萧平的双肩,道:“天下第一,出在我们云家!到时候他会带领整个家族走向辉煌,称霸武林!为了这个梦想,难道我不应该把最好的都给他吗?包括给他训练一条最好的狗。”
萧平被抓得很痛,在这一刻他想明白一件事:云城不仅没把萧平当儿子,而且也没把云泽当儿子。他只把云泽当接班人,当工具,当通往梦想之路的阶梯。云城让云泽练掇月剑,就不怕云泽走火入魔?他有没有为云泽想过?掇月剑从来没有人练成过,就算它是天下最厉害的武功秘籍又怎样,凡事有利就有弊,掇月剑邪门得很,亦凶险得很,一股怒火冲上来,烧得萧平双目赤红。“老爷真的疼爱云泽吗?”
云城道:“你一个奴才懂得什么?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萧平道:“如果他不能带领云家称霸武林,老爷还会为他‘计深远’吗?”
云城没说话。
萧平知道云城会毫不犹豫抛弃云泽,另选接班人,到时候,云泽连萧平这条狗都不如,狗至少还能咬人。
云城不再跟萧平多说什么,把话题转回来,正色道:“闲言少叙,只要你杀了江风扬,你从此后不再是奴才。”
萧平站了起来,在没有云城的命令下自己做主站起来,他站得那么直,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他的眼睛里闪着坚定的光。
“老爷,小人有件事好像没对您说过。”
云城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他发现这个人不在他的掌控内了。
“小人根本不想要自由,做十三爷的狗做得这么开心,干嘛要当人?”
萧平转身,大步向房门走去,留给云城一个决绝的背影。
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必须要阻止云泽练掇月剑法。
☆、第六章
萧平走出云城的书房,长出了一口气。这是他第一次反抗云城,感觉比预想的要好。
他站在那,不知该走向何方,云泽去喝花酒,作为贴身暗卫的萧平反而没事干了。
太阳向山那边落下去,天边出现了火烧云,红如跳动的火焰,晚霞总是很美丽,可惜不长久。
萧平闭了眼,眼前还是一片红色,那不是夕阳的颜色,那是鲜血在迸溅。一刀斩下,便会有血喷出来,喷在身上,滚烫滚烫的,然后便会感到自己的血液似乎也随之流失。鲜血迸溅的情景,深深刻在萧平的脑海里,杀人的记忆像附骨之蛆,萧平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摆脱。
萧平走到之前云泽与朋友吟诗作对如今空无一人的凉亭,抚摸着亭边一棵大树,剥掉树皮,催动内力,用手指在树干上刻字。
如血的夕阳下,萧平的脸也变得像染血一般红。他的眼里闪着嗜血的光芒,一向耷拉的眼睛彻底睁开,凌冽的杀气从眼神里透出来。
光滑的树干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字:杀。
手指不停,继续划着。
第二个字渐渐显现:云。
第三个字是左右结构,左边是个土字旁,右边写了一横,手顿住,脸上显出一种只有常年杀人才能具有的冷酷和残忍,眸子里嗜血的光芒忽明忽灭。
猛地击出一掌,刻字的地方被击得粉碎,木屑深深扎入掌心,树木轰然倒塌。
他到底没有写出要杀谁。
仆役听到响动向这边跑来,萧平对他们点头示意,转身走了。
边走边挑出手里的木屑,挑干净后,使劲一握拳,血液从指缝里流下来,舔了舔自己的血,手痛了,心里便稍微痛快一点。
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怎么荡到了云泽的卧房外。
十三爷不在屋内,也许此刻正温香软玉抱满怀。
萧平支开下人,走了进去。
一桌一椅,一床一榻,无不带着云泽的气息。窗前有云泽给萧平编的草环,案上是萧平送给云泽的两个泥娃娃,这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那么熟悉,每一样东西都悄悄诉说着萧平心底的小秘密。
萧平走到书桌前,见桌上洗笔用的楸叶洗里盛满清水,一只毛笔放在纸边,笔尖的墨已凝结,看来主人走得匆忙,没来得及洗笔。萧平拿起毛笔,洗干净,放在笔架上。翻过楸叶洗,底面刻着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下面一行蝇头小楷:平步亲云。
这楸叶洗是萧平送给云泽的,当时云泽还嘲笑萧平不好好读书,连平步青云都写错,萧平只不好意思地笑笑,并不解释他想写的就是亲云。
江风扬说,哪有人兄弟不做,做奴才的?
做兄弟哪有做奴才好?做兄弟,要恭敬守礼,偶尔见面。做奴才,可以天天跟云泽在一起,见到最真实的他,他开心,奴才陪着一起笑,他不开心,奴才陪着一起哭。萧平以云泽的喜怒为自己的喜怒。他就想做云泽的一条狗。
如果真是一条狗,就可以一辈子呆在云泽身边。
云泽心情好了,就抱抱他,摸摸他,他就冲他摇尾巴,舔他的脸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