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情谈完了?”监狱长问道
“嗯。”将军的手指轻轻蹭过酒杯。“兰斯,我们下去跳舞。”
监狱长愣了一下,然后欣然点头。
将军的个头比监狱长刚好高了那么一点,手搭在将军的肩膀上,监狱长低垂下脑袋。
将军的手按住监狱长的腰,一手和监狱长相握。
虽然这是一场在监狱举办的舞会,参与者都是男人,但女步还是有人要跳的。
将军的舞步,就如同将军的人一样,认真且不苟。
“为什么不抬起头来?”将军问道。从将军的角度,只能看见监狱长光滑的额头,和微微颤抖在外的睫毛。
“这不是你安排的节目么?”将军一边带着监狱长,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
监狱长的心猛然一抖,猜不透将军话里的意思。
慢慢抬起头,监狱长天蓝色的眼睛,纯粹的似乎不参一丝杂志。
“你安排的杀手在哪里?”将军的嘴角挑起一丝弧度,看到那双蓝色眼睛里闪过的震惊。
“你,怎么知道?”监狱长浑身有些发软。
“你忘了,是谁告诉你波瑞安的出口?罗家的人喜欢装聪明,我便等着棋局落幕,来一个瓮中捉鳖。但是没想到,不仅仅抓住了罗家的人,还有新的收获。兰斯,你可真叫我吃惊。”
“你,从一开始你就知道。”监狱长低声说道。“你是想趁着这个机会,一网打尽。”
“在波瑞安,除了我,你还安排了其他人,对么?”
“你不信任我,也不信任cavalier。”监狱长哀伤的说道。
“你准备怎么的对付我们?”监狱长抬头。
然后一眼望进将军眼里的深渊。
监狱长浑身发抖。
作者有话要说:写了一个短篇,作为这几天的补偿之一,大家看着玩儿吧。
短篇小说………………刀客
阿莫是村里李寡妇的孩子,寡妇命苦,年纪轻轻的就死了丈夫。
阿莫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家门口的大门前,看着门前河水流。李寡妇就在大门里面,一针一线的缝着方巾。
这一过,就是好多年。
阿莫从一个傻孩子,成为了一个木讷的年轻人。
他还是喜欢看门前的河水。
终于有一天,从河上游飘下来一个人,一个浑身沾满了血的人。
“作死哦……”李寡妇看着阿莫把血人背到屋子里,不由的低声叨咕,最终还是去了柴房,烧了一碗糖水。
阿莫换了好几盆清水,血人才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剑眉,厚唇,鼻梁高挺。
阿莫的心,忽然就嘣嘣的跳起来了。
阿莫在血人床前守了三天,第三天晚上的时候,那人才悠悠的转醒。
“我的刀。”这是那人张嘴说的第一句话。
已经迷迷糊糊睡过去的阿莫,赶紧的把从血人手里舀走的刀递了上来,一双眼睛巴巴的看着血人。
血人看见自己的刀,左手握紧,连一眼也没有再看阿莫,又昏了过去。
阿莫着了迷,看看血人,在看看那把刀。
那是一把好刀,刀身狭长,有两刃,刀身微曲而非剑。
阿莫小心的想要把这刀重新取下来,但是那人攥的太紧。
02
男人名叫太初,阿莫不懂,只是觉得这名字好听。
觉得男人伤重体弱,阿莫就跑到山里去掏鸟蛋。
太初的话很少,就像他的那把刀,锋利至不近人情。
阿莫每天,很热烈的看着太初。李寡妇见了,嘴里仍旧叨咕着:“作死呦……”
太初的伤,逐渐在好转。终于可以慢慢坐起来,偶尔还去外面看太阳。
阿莫蹲在墙角,看着太阳下的太初,心里也跟着暖起来。
“我要走了,这玉留着当做药钱。”太初从刀身上卸下来一枚玉坠,扔给了阿莫。
“你……你去哪里 ?”阿莫鼓起勇气,声音却小的可怜。
太初回头看了一眼阿莫,他的内功很好。
“回江湖去。”
“为什么要回去。”
“因为我是江湖人。”太初抚摸刀身,如同最温柔的情人。
“那,我能去么?”阿莫问道。
“不能。”
“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江湖人。”
“那我怎么才能成为江湖人?”阿莫不甘心的问道。
“杀人。”太初半抽出刀身,从刀身散发出一股寒气。
阿莫瑟缩了一下,他只敢杀鸡,不敢杀人。
03
太初果真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走了。身上还穿着阿莫步好的衣服。
阿莫私心的在那一套衣服上,歪歪扭扭的缝了一个莫字,那是他唯一认识的字。
太初走了,回到他那个杀人的江湖里去了。
阿莫仍旧坐在门前,看着河水流。李寡妇坐在门里的摇椅上,低声嘟囔着:“瓜娃子哦……作死呦……”
偶尔天气很好的时候,阿莫会从怀里舀出太初留下的玉坠。
一只灵巧的鱼,活灵活现的,放到河水里面,好像是活的一样。
阿莫还是那个木讷的年轻人。
后来,入冬了。寒风刮的很厉害,李寡妇病倒了。
阿莫咬着牙,冒着寒风,走了十几里山路,终于来到了镇子上。
“走诊二两银子。”那个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说道。
阿莫摸着怀里几十个铜板,还有一直放在胸口处的玉坠。
想着躺在炕上的李寡妇,想着那个太阳下面的太初。
“这个给你。跟我走,救人。”
大夫见了玉坠,舀着仔细看了看。背上医箱,走了。
04
等到开春的时候,李寡妇终于在看到野花开满田野的时候,闭上了眼睛。
阿莫跪在李寡妇的土包前面,磕了三个头。
李寡妇去世了,就只剩下阿莫一个人看着门前的河水。再也没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低声嘀咕那句:“瓜娃子……”
阿莫蹲在门前,看了三天三夜的河水。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想去找太初。
太初有刀,他就卖了门前的小院子,在铁匠铺随便打了一把大刀。
这刀,朴实的很。连刃都没有开。
大刀很沉,压在阿莫的肩膀上,湣鹨颜鋈硕佳沟挂谎�
揣着剩下的一两银钱,阿莫扛着大刀,去一个叫江湖的地方,找一个叫太初的人。
05
太初,本名不叫太初。
因为他是太初刀的主人,所以被叫做太初。
太初刀已经流传三百年,每一任主人,都是一名绝顶的刀客。
太初那次的受伤,源于一次阴谋的围剿。
从那个闭塞的小山村里出来,太初继续自己江湖人的生涯。
杀人,与被杀。
太初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取得了那次参与围剿的人的人头。
江湖哗然,都称太初为天下第一刀。
太初不以为意。他本就该是天下第一刀。
太初也忘了,有那么一个年轻人,总用黑色的眼睛,怯怯的偷看他。
他身边如今站着一个人,天下第一剑的柳如风。
06
阿莫背着大刀,走到最近的茶寮,要了一碗粗茶。
“小哥,你知道一个叫江湖的地方么?”
“你找江湖做什么?”清脆的声音传过来,一个身穿绸缎的女孩,正好奇的看着阿莫。
“找人。”
“找什么人?”
“他名叫太初。”
“哈哈哈,你是什么人?又找天下第一刀做什么?”姑娘似乎被挑起了兴趣。
阿莫不说话了,他暗暗记下,太初是天下第一刀。为什么找太初,他也说不清楚,他只是觉得,他应该找到太初,说一些话。
小姑娘笑的很开心,阿莫的样子很土,吐息之间丝毫不带内力。这么一个土包子,做什么要找太初刀的主人。
“你要找他学刀么?”小姑娘猜测道。
“他是不会教你的。如果你想学刀,你可以来我们大刀门。”小姑娘邀请道。
“学了刀,你就能带我去找太初?”
“你要是学不会刀,又怎么去找太初?”
阿莫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可是一想到太初是天下第一刀,他觉得,自己应该也学会用刀。
“好,我跟你走。”
07
大刀门,在江湖上属于二流的门派。
那天见到的小姑娘,是门主的掌上明珠,朱明珠。
“我听大师兄说,你是个榆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