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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不大的卧室里,遍地狼藉,衣服铺盖扯得到处倒是,可无论怎么看,也不见方泽口中说的变态,裸鸟的男人。
方泽也蒙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把王宾推开,自己走进去查看。
厚厚的棉被下凸起一块,他和王宾对视一眼。王宾一点头,抄起手中的花瓶,待方泽猛地一掀铺盖便要砸下!
“馒头?!”凶器及时刹车。只见一团黄毛恹儿吧唧的缩在床脚。
方泽一看心疼的不行,馒头身上乱七八糟缠着毛衣,正是自己用来绑变态的道具。方泽三下五除二解了毛衣,将馒头拖进怀里,无意中碰了大狗的头,大狗突然很疼似的呜呜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方泽问,他抬眼看向王宾,两人对视一眼,心中就有了答案。
“跑了。”
方泽此时恨极,只后悔自己当时怎么不多踹那变态几脚。跑了不说,还如此残忍的将大狗打伤。方泽轻轻的安抚着馒头,馒头比以往都要沉默,阖着眼,大头放在男人的手臂上,身体一颤一颤。
王宾晚上被迫在方泽这里过夜。出了这样的事情,谁也放心不下。王宾已经在第一时间将每个房间地毯式收索一遍,更是多次检查了门窗的安全性能,就怕出了差池。
方泽怎么也想不通,那个变态到底是怎么进入自己的房间,什么时候进去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抱着馒头窝在沙发上,眉头皱的死紧。
王宾用醪糟煮了啤酒,盛了杯给他,自己也咕噜咕噜喝下一杯,这才神清气爽起来。一屁股扎在方泽旁,把蜷在一角的小咪提起来,搁在大腿上顺毛,王宾道:“别想了,再想也成不了福尔摩斯。你要是害怕,咱们去备个案,心里也好有个底。”
“不。”方泽想也没想拒绝。
“我见过不少病人怕医院的,就是没见过良民怕警察的。你是贼祖宗投胎来的吧!”
方泽心情不快,也没好气:“贫不死你。”
晚上的时候,方泽在自己床边给王宾搭了个临时床铺。本来两人挤挤也无所谓,不过想到自己的性向问题,再好的兄弟也不可不避嫌。
王宾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笑一句“事儿妈”,大大咧咧倒上自己的窝。
方泽侧躺在床上,怀里抱着馒头,看着王宾那样儿,心里感激他。有这样的兄弟,挺好。
馒头一直很沉默,它的头冒了个小包,一碰就疼。方泽只有给它吹吹,也不知道怎么办。
大狗一直精神不振,望向方泽的兽眼,带着委屈和其他复杂又说不出的感情。方泽看的一怔,不知怎的就想起了今天变态被自己打伤在地时的神情。摸了摸大狗的毛,不无担心道:“馒头不会就此留下心理阴影吧?”
王宾不耐的翻了个身,小咪窝在他的肩膀窝里,随着他的动作喵的一声,似在提醒他小心些。
“你还是担心担心我吧,还心理阴影……槽。”
方泽懒得理他,让大狗隔着被子枕在自己的肚子上,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发呆。
王宾在方泽家住了两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方泽不好总耽误人家,最后一天特意去菜市场买了不少好菜,亲自下厨捣鼓了半天,摆上一桌满汉全席,算是感谢王宾这么多天的照顾。
王大编辑嘴上说客气,屁股蛋却老早扎在椅子上,摩拳擦掌等待开桌,就差哈喇子流下来。
方泽只觉得好笑。王宾一个大老爷们,有时候还像个小伙子似的,又二又缺。
吃过饭,王宾就拎着他的小猫回家去了。
经过两天的恢复,馒头又变回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傻狗。只是偶尔卧在冰凉的地板上,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郁。每每看见,都惹得方泽一阵心痛。
想到这两天一直关在家里,大狗也闷坏了,于是方泽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出门遛狗!
为什么说重大呢?因为在以后的几个小时内,会发生一件大事,而这件事情会像一块错位的路标,指引着方泽距离他原本平淡的生活轨道愈来愈远。
七八点钟并不算晚,但搁在冬天,也是漆黑一片的时候。各家灯火升起,让现代的夜晚显得格外不平静。
方泽领着馒头在人流较多的街道上慢悠悠的晃着。老区一片居住者大多是妇孺老人之类,这个时候,大家也多出来,三三两两的散着步。
方泽本来有些恍神,这样的时刻最是休闲,馒头也乖,不远不近的跟着。突然,一道尖锐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还没有反应过来,方泽被人从后猛地一撞,一个踉跄差点将路边的小摊打翻。只见一道黑影飞速的冲他身旁掠过。
人群中爆发一阵尖叫。只见一个满头白发,长得些许福气的婆婆跌跌撞撞的挤开人群。她头发凌乱,光着一只脚,脚上的鞋孤零零的躺在几米开外的地方,声嘶竭力的哭喊着:“来人啊!抢包呀!!!”
方泽一个激灵。抬眼望去,全是些老弱妇幼,被猛冲的贼匪撞得歪歪倒倒,竟一时找不到人去阻止。
其实他一点也不想趟这趟浑水!
这样想着的时候,方泽的两条腿已经无视主人的心声狂奔起来。
第十二章
方泽紧跟着劫匪的步子,咬紧牙关往前奔,完全一副拼命三郎的模样,落在围观人群眼里,都不由赞叹:真真一个热血的好青年!
方泽心里骂娘。他清楚要不是前面那位老兄一直在做障碍赛,哪里轮的到自己在这死追慢碾。
其实比起胸前戴小红花的英雄,方泽更愿意做一个平凡的人,过自己平平凡凡的小日子。如果是在平时,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念,方泽哪里会摊这趟浑水。可现在,他不能。
贼匪的身后,距离不足一米的距离,一条黄色活跃的小影子扎的方泽眼疼……
“馒头!!”
大狗全然不理会男人急切的呼唤,一门心思盯着劫匪脏兮兮的裤腿,只待时机一跃而上。
方泽第一次知道,原来馒头是一只好狗,一只见义勇为的狗,一只威风凛凛的狗……他妈的太叫人不省心了!
老区的步行街不长,很快,周围的灯光暗淡下来。方泽脚下有些迟疑,他们已经脱离开了人群,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没有人给他犹豫的机会,眼角黑影一闪,劫匪和馒头几乎是胶在一起消失在前方黑巷的拐角处。
定定心,方泽拔腿追去。
哐当一声,小巷里传出巨响,方泽心头一紧。
巷里没有灯,只能靠大路上远远透来昏黄的路灯勉强照明。贼匪好像被大狗扑倒,撞翻了搁在墙角的铁皮垃圾桶,空气中全是腐败的恶酸味。
“嗷汪!”
“畜生!死开去!!”
馒头和劫匪纠缠在了一起,噼里啪啦一通乱响好不吓人。
方泽的眼睛一时不能很好地适应黑暗,他心里慌得很,隐隐看见前方有一团黑影在地上滚动。竟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啊!!”贼匪突然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哀嚎。
方泽心头一喜,想来男人是被大狗咬上了。可不等他动作,贼匪已经发了狠,只听哐的一声,方泽眼睁睁看见黑影一分为二,较小的那团被男人一脚狠踹开去。
耳朵里顷刻间全是大狗痛苦的低鸣声。
“馒头!”方泽一懵,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罩着劫匪扑了上去。贼匪被大狗咬了胳膊,几乎撕下一块肉来,抢来的女士皮包被他扔在了一边,手中却多了把寒光瑟瑟的凶器!
能把水果刀磨得如此光可鉴人,可见该劫匪的专业度。方泽不该扑过去,人命总比狗命珍贵。
可方泽哪里管得了这些。何况在养狗人的心里,那毛茸茸的小东西,有时候比之兄弟朋友也不差。
劫匪手臂受伤,疼痛的神经阻碍了他的动作,只觉头上有煞气直扑而来,竟还真被方泽那没几两肉的身子压得一窒。两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
一切变故转眼发生,前后时间不到十分钟。
方泽的背上被汗水沁湿,劫匪的力气很大,很快将方泽死死压在地上。
“妈的,管老子闲事!”
对方浑浊的气息喷在眼睛上,一股说不出的恶臭,方泽只觉得眼睛酸的想要落泪。胸口有一处被压的生疼,咬着牙关拼尽力气阻着对方下压的手,不让尖刀子往自己心窝里钻。
千军一发之际,一声低吼,馒头突然从角落里扑出,撞上劫匪一起滚到了打翻的垃圾堆里。几乎是同时,纷乱的脚步声渐进,有人大喝:“住手,在干什么?!”
一群人迅速围了上来。
原来,劫匪当街抢包,便有人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