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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却莞尔。
孙乐胆小,这个早就知道了,但是这么精彩的过程却无法推测出来。
如今。
“如果不是你磨磨蹭蹭怕被你爸打,你也不会害死你可怜的母亲,怎么,回想起她流着泪让你快去叫警察时的模样了吗?而你呢?”沈却笑:“却不敢迈出脚步吧……”
自小被父亲打骂长大的孩子心里充满恨意,而母亲也无数次骂他是胆小鬼像女生一样,仇恨的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直到遇见秦飞,才得以茁壮成长。
或许曾经的孙乐是胆小鬼,但,现在的他,不是了。
孙乐在冲进来的两个警员帮扶下重新坐回椅子,再抬起头的时候,目光涣散,失去一切生气。
“我……”孙乐的双手握拳又松开,眼圈通红。
“你不会知道,被自己爸妈扔在荒村里,有多么心寒……他们,呵。”提起父母时,孙乐的眼神中流露深深鄙夷,浓浓恨意。
被酒醉后的父亲打已是家常便饭,而母亲呢,那个只会在父亲面前流泪的母亲也在恨自己胆子小,没有出息。
被关进柜子里一饿饿一天也是经常的事,而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不是父亲就是母亲,凭什么呀。
不敢从屋顶上跳下来就会被骂胆小,被逼着做各种各样父母口中“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这样的事情,把鞭炮扔进邻居家,去商店里偷东西,一次比一次出格荒诞,就是为了完成他们口中所说的“练胆”,呵。
没有人不会恐惧,恐惧与生俱来,不信吗?那我杀个人让你看看吧。
孙乐在漫长的沉默后,开口。
“我是杀了人,但也不都是我杀的。”
“别忘了,还有秦飞。”
“没有他的帮助,我迈不出那第一步。”
郗牧在听到孙乐“我是杀了人”后迅速地摁了录音键,随后,又听孙乐继续道:
“第一次杀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那时我和秦飞还不怎么熟悉,但……我又希望能让他注意到我。”
孙乐回忆起初次杀人的那天晚上,薄雾茫茫,使他心中升起一股似曾相识的恐惧。彼时的他的工作是躺在棺材里装鬼,等到他真正的躺了进去才发现,如果自己是鬼,那么,周围的一切便没有那么可怕了。
孙乐酝酿了很久。
他想杀人,沉积于心中多年的怨怒将在顷刻间发泄出来,他打算向父母亲证明,自己已不再是当初胆小怕事的孙乐,同时他是感到愤怒的。
没能亲手把父亲杀掉,是一辈子的遗憾。
真实。
迷幻。
躺在黑暗里的孙乐仿佛看到了喝醉酒的父亲摇摇晃晃向自己走来,乓地一声将啤酒瓶砸到自己头上……
为什么不去死呢!
“嘁。”
一声轻蔑从耳边传来,是觉得孙乐躺在棺材里这招数太过老套的年轻游客所发出,当她转过身要走,没有注意到身后棺材里的人已经站了起来,手中拿着一捆结实的绳索。
既然这样,陪我下地狱吧!孙乐用绳索套住女孩儿的脖子将她拽入棺材里,等到开始用力才觉得后悔。万一,万一有人报警怎么办……万一这个人的同伴来了怎么办……万一……
不!没有那么多万一!
“我杀了她,很庆幸的是,她是从外地过来的,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孙乐从回忆中醒来,眼前,是面容沉静阴柔的男人,正静静地听自己讲话。
竟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意味儿。
“秦飞知道我杀了人,但是并没有报警,他开导我,还帮我分尸,他不是好人。”
“他是想寻求刺激,你知道,他有多成功?从小到大一帆风顺,年纪轻轻腰缠万贯,最后什么也不想干,才来买了块场地做鬼屋生意,他说,他很高兴遇到了我。”
“我们共同杀了几个人,然后他告诉我,这些人够了,他不想做了,他把尸体装在罐子里,和一些假的道具尸体一样放进鬼屋,供人参观,自己则在监控室里看那些人的表情……”
“本来,我们能相安无事的……”
孙乐懊恼起来,愧疚溢于言表。
“他告诉我,他要和一个女孩儿在一起,还要结婚……那女孩儿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叫陶一,我听说了后,还在床上祝他幸福,但我不能容忍背叛,无论是他背叛我,还是他所说的,要和我继续保持关系,只是和那女孩儿形婚,这也是一种背叛,对女孩儿的背叛。”
“于是我拿秦飞的手机给陶一打电话约她来,然后删了通话记录,让最近睡眠不好的秦飞去我家等我,还嘱咐他去对门阿姨那拿钥匙,让他自己上网,等我,而我就在把陶一倒挂在天花板上,让她看看,自己是怎么死的……”
“她没有反抗?”沈却问。
“她知道反抗无用,怕激怒我吧,才一动不动,不过我想,她早有自杀的心,她也是一个需要刺激的人,不然不会对鬼屋里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反应,要知道我们鬼屋可是号称南奚城最可怕的地方。”孙乐扬起笑容,略显苦涩。
“说说杀秦飞吧。”沈却似是提议。
孙乐抿起唇,半晌才道。
“那时我已经杀红了眼,和他上完床后就问他,我是不是恶魔,等我死后,会不会下地狱。”
“他没理我,说自己困了,让我别吵他,那态度就像是曾经我爸对我一样……我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就杀了他,顺便让他为自己顶罪……虽然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但是我还打算如果秦飞的态度好一些,就放过他。可惜啊,他总是选错误的路。”
“你的路也是错误的。”沈却平静地道。
孙乐看着沈却,问他:“你有镜子吗?”
“特地为你准备的。”沈却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镜子递给孙乐,孙乐打开镜子照了照自己。
眼神明亮,面庞英俊,皮肤光滑,不是明星便是恶魔,这一辈子,早该受万众瞩目,不亏。
“我会让你的脸传遍大江南北。”沈却将镜子拿回来。
孙乐说:“谢谢。”嘴角上扬挑起好看的弧度。
灯光刺眼,房间寒冷,孙乐将桌上摊开的照片一张张叠整齐,照片上的秦飞面目全非,丑陋不堪。
他使劲的仰起头抽了抽鼻子,一滴泪不可抑制的夺眶而出。
“这里太冷了。”孙乐轻声说:“带我走吧。”
“走吧。”
一个案子结束的时候,就是全队人松口气的时候。沈却满不在意地对郗牧道:“这个案子太没挑战性了,为什么还要我们办?”
郗牧早已习惯了沈却这样,把所有的案子都当成小菜一碟。好在他们队这几年来破案率一直是百分之百,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有底气。
只是一味的骄傲可不好。
“就当给殷可上课了,这小孩儿一直认为凶手是一个人,这不,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年轻。”郗牧说着,环顾四周去找殷可。
林索尔也说:“真的,小可不知道又去哪儿了,最近他太不对劲了,老沈你得好好看看他。”
“我觉得……他可能撞鬼了。”程池沉默了良久后,一语惊了众人。
“滚!”郗牧骂了一声,冷静下来后,目光深沉。
花吻魔咒(一)
南奚城分局汇聚了如此多的人才,与城中一所声名显著的警官学校是分不开的。虽说大部分学校毕业生选择毕业后到大城市里发光发热,但仍有那一小部分——诸如分局一队这些奇葩,愿意守在自己的家乡,维护家乡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至少他们对外是如此宣称的。
郗牧选择留在南奚城是因为这一点,更深层次的原因不得而知。
而任四六——警官学校的资深教授,局里的酗酒法医——做什么都是正常的,放弃名利的巨大诱惑在小城里吃吃喝喝,也没什么不好。
林索尔就比较令人搞不懂了,本是痕迹学专家,虽然是在南奚城的警官学校毕业,但也没必要留在这里,只有极少数的知情人士知道,他的选择,是为了一个夙愿。
沈却,犯罪心理学专家,傲慢,冷漠,时刻给人一种极其危险的感觉,难以接近,同时,他又是比你更了解你自己的人,你的朋友,你的恶魔。
程池倒没有什么追求,除了喜欢刺激。曾经是黑客的他智商令人可怖,直到他来到了神魔乱舞的一队,才知道,啊,原来世上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而他心甘情愿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