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只是突然的觉得特别寂寞,所以想找个人说说话而以……
毕竟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只是个30几岁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糟老头……
比起彼岸花,那种只有死人才能看的花,我还是喜欢自己养的那株又丑又怪的植物,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它,我就有安全感。也许是因为它和我一样丑所以我才会那么喜欢它吧……
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不敢去碰它。
只要一靠近它我就会发抖,就会抖的厉害。
这棵植物好像是自己和某个人的约定……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约定……
重要到让我害怕的约定。可是该死的我竟然忘记了……
我知道自己记性不好,而且总是忘记不该忘记的东西……
我问身边的的少年漂亮的金发少年,我说,
'哎,圆光,你说它明天会不会开花?……'
那有几分姿色的少年,斜我一眼,满脸你是白痴吗的表情,当然我决定无视它,谁叫我神经比较粗……这打击不了我……
'开?开个蛋,你见过铁树开花吗?铁树就是能开花,它也开不了,你看那丑不啦叽的囧样,像是会开花吗?你不如去问问男人是不是生不出孩子了。'
哎!我叹一口气!是阿这年头男人都可以生孩子了。为什么你就是不开花呢。别说花,连个树叶也不长。}我不得不说我已经绝望不知道多少次了!
这孩子真是继承了法家人的刻薄,直白!我柔柔他头上染的五颜六色的像毛毛虫一样的鸡窝,还是有点看不习惯。但这孩子说这叫潮流。潮流是什么概念?!
我真是不怎么理解。结果那孩子安慰我,安慰的我脸都绿了。他说这个很正常,你这个不知道哪个石头里蹦出的糟老头,肯定是没这样的思维的,我不怪你。我圣洁的祖先也不会怪你的。末了还加一句,瞧你高兴的感动脸都绿了,别这么激动我也没说什么特别厉害的话。
那一刻我磨牙,真想把那颗鸡窝头揉平了……叫他还狂。不就是个有点中国血统的混血,有什么可狂的,法家有什么了不起!我还是儒家呢!
我安慰自己好歹自己也是个大人我不和孩子一般见识……我忍……估计这样下去我都得内伤了……好歹我也是个纯血种,我猜我绝对是个纯种的中国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
但是歹势的说句,这年头,纯血种是很少,可是不招人待见。
第一纯血种基因都差,脑力发展不好,身体也瘦小虚弱,长的也丑……完全没有混血那种身强力壮,相貌美丽,脑力发达的优势……
适应环境也很困难……漂亮点的也只是做有钱有势的混血贵族的玩物……自己长这样!也不可能去卖的说……而且年纪也大了,还是个残疾!
用圆光的话说就是完全没有做0号的资本!
偶尔也会羡慕他的青春和活力,那是到了我这年龄无法再有的东西……
记得那孩子不喜欢人叫他圆光,喜欢人叫他英文名,可是我是个英文白痴,完全记不住……
最后他放弃了叫我叫他的英文名字!
只给我下了一句评语,此为原始人,参观一分,触摸一毛,拍照一圆。打包带走不要钱,但恕不退货……
我说这小子怎么这么损,是和谁学的阿?!我绝望的阿,就像他头上那乱糟糟的鸡窝……
Brightness 圆光的英文名 ————(波瑞是默斯)这是我翻译的中国英语读法,不就是光吗,还偏要弄只这么长的单词,读起来还绕口……我怎么能记住。说是这么说……
可是我还是用心把它记在本子里每天练习,希望有天能说给他听,但是是在我能读准读清以后……
魂|现|梦|易|公元|4004年
时间4044年……
现在的世间已经不分国籍。曾经的强国被成为城。而弱小的国家则成了区。血液也变的混杂,到处都是混血儿。如果你想抒发自己的爱国情操,那是不可能的……
比起从前的纯血种,注入了新鲜血液的人类。更加。,美丽,强大。大脑更发达。体魄更强健。带着无上的优势……
这个时代不在讲什么家族,什么血统。一切都得看自己的能力,能得到多少名誉和地位,都得凭借自己的能力,阴谋诡计,不择手段都是允许的,甚至是杀戮……只要你足够强大,就可以做贵族老爷……
而比起混血那些可谓是凤毛麟角的纯血种,是叫人看不起的。因为他们很弱。不但身体特别的柔弱,性格也很软弱。不管是怎么看就是脑力不发达,劳动力低下,性格软弱可欺。是没有用处的废物……
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允许他们活着的,因为他们是贵族的玩物。甚至会是某个科学家手里可怜的试药试毒或者解破台上的小白鼠,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是什么感觉呢,但是死掉的人是不会说话的,果然他们会说话,一定会害怕悲伤的哭出来。
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只木偶一般。会很难过。却无力反抗。他们的命不值钱,他们是没有人权的。
不管是城还是区都和他们这样的人无缘。他们在这个带着这个名为 (bliss )极乐;至喜;天堂之乐,天赐之福,名为幸福的强大帝国里,讽刺的是弱者可没有得到什么幸福的权利……
他们待在这个这个萧条的已经被遗弃的贫民窟。第444区,只有下等区才没有英文名字的,只有数字的区名。这里早已被人遗弃……和遗忘。或者是没有人想去想起它……
没有医院,没有大的商城,没有警署,没有学校,没有……什么都没有……只要是和文明有关的这里都没有……
贫民窟的穷鬼是没有钱感受这些的。而他们如果想离开这个绝望萧条的地方,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像狗一样去舔贵族的脚趾,讨好他们,服从他们,奉承他们,寄望着有昭一日能脱离这里的贫困。可多是不可能的,贵族是残忍无情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便宜的事。贵族们从不会把他们当人看!还有一些可怕的叫人作呕,和难以忍受的扭曲性癖。
混血有优点可是并不是完美。他们自然也有缺点。虽然头脑发达,更加睿智,冷静。而那冷静是过了头的。说难听点就是无情的。
谁会对自己养的一条狗产生爱情!就算在漂亮也只是一只可供玩弄的狗!————贵族的经典名词!
贵族的血液中有着野兽一样残忍嗜血的东西,而且把它们发泄在一文不值的贫民窟的“狗”身上,他们是丝毫不会收敛的,必尽弄死了也不会有人抗争!所以自然是肆无忌惮。他们不过是贵族无聊时的玩物而以……
掏心掏肺没没有人会珍惜!没有人相信,会在意他们的真心!
每个人都只会践踏它……你在怎么做别人也只觉得你是阿谀奉承,不要脸的想往上爬!他们不配,不配拥有自己寄望的平等的爱情!
贫民窟有一句经典语录,宁愿相信神会爱你,会怜悯你!也不要期待贵族会对你产生任何感情!神
是什么。是遥不可及,冰冷,无情,无望的东西……而贵族比他更无望……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说一个故事,但是贫民窟那些平时毫无娱乐的孩子们也已经听的有些厌烦了。我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
并不是因为他们特别可爱,而是人小想的东西也简单,不会有什么叫他害怕的阴谋诡计,尔虞我诈……
那是一个木偶的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零零落落的几个孩子,总是耐不住性子,玩起了其他的游戏……
只有一个孩子总是盯着我,直愣愣的盯着,眼睛一眨不眨,好像要把我看穿似的……几乎每次自己来,他都在,却只是盯着自己,一句话也不会说。只是那直勾勾的眼睛……
看的我心里直发毛,我知道自己是个懦夫,连个孩子都害怕了……
今天孩子终于开口,声音比我想的温润,却始终缺点什么,'我觉得你左手的第二根手指不是很灵活,我看到你的胸口总是有厚厚的绷带'
他说'你是在说你自己的故事吗?你很可怜呢。总是提着那些老掉牙的东西,自以为很悲哀吗?'
我觉得这个时候我该狠狠的打他一巴掌。虽然只是些陈辞滥调。但是这样说是否也有些过分……
打他一巴掌来宣泄我没来由的恐惧和不安……右手紧了紧,还是松开了……我不是变态,没有打小孩的恶质,性质……也许他说的对……
是阿我是不是那只木偶呢?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想过,只是怎么也记不得……
声音好似梗在了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