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服务员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我看着那个已经瘫倒在沙发上的现行犯,问:“要是晚点换个服务员怎么办?”
总不能再插一次吧?毕竟天线这种东西方便归方便,也不是给你这样一直用的啊。
侠客抬起一只手无力的挥了挥,“喔,我下指令了,到我们离开前都是她负责招待我们,等走的时候再把天线拔掉就好。”
我点点头,然后继续看着他。
他的手挥一半停下来,然后抓住背角卷着棉被背对我把自己卷成一条长卷,“我睡了。”声音平板僵硬。
我懒得理这个心虚的家伙,就走进浴室里准备洗澡了。
还不是拔下来就没事了,说什么操控到死为止,想吓爷我呢?你就再吹吧再吹吧。
我大概跟侠客在友克鑫晃悠了几个礼拜。
其实说晃悠也不对,应该说跟侠客一起晃悠不对,因为这家伙出来好说歹说也出来过好几趟,友克鑫这种城市他早就逛到腻得不行;更何况比起现实世界,还是虚拟的网络世界比较吸引他。
本来我还敬佩这家伙竟然会做理财管理,还乖乖办张卡领钱什么的,不过有一次在饭店里他忽然问我喜欢哪个数字,我随口回了三四零,然后就看他拿着新买的手提连了网络后批哩啪啦对着键盘乱按一通,过没多久就神秘兮兮要我从手机连银行网络看我的账户。
我连上去一看,存款数字果然变成了三四零,不过后面单位是百万。
他一脸冷静中透着装逼的说先帮我弄这样就好,剩下的改天再帮我加。
我懒得理他,继续看我的书。
大概是因为我在外头待的时间还太短,没有办法理解一卡在手其债无穷的乐趣,所以他讲的数目在我看来就是一群无意义的数字,暂时还没办法切身理解它的实际价值。
然后就听他抱怨说我没出来前不大想看书,等出来后又窝着猛看书。
我懒得告诉他那是因为库洛洛看的书都太偏科,充满了奇幻科幻未知的谜题还是文化遗产之类的,实在不大合我现在的需求;加上他出来以后还是一天到晚死宅在屋子里上网,所以才只好意思意思配合他做点静态活动,比如说看看书之类的。
在书里翻到“猎人”这个词的时候我忍不住就停了一下,然后伸手拉了拉侠客。
“猎人试验是什么时候?”
“我查一下。”喀拉喀拉几下键盘的敲击声,“每年一月,十二月底截止报名--你想去?”
我想了一下,“帮我查一下杰.富力士?”
“谁啊?”侠客问,但手还是没停,只是我把头凑过去,银幕上一片密密麻麻的资料,多得看也看不完。
“没什么,再加个关键词,鲸鱼岛。”几个关键词随着一并从我的脑子里跳出,我不敢全讲完,“--还有金.富力士。”
最后侠客是在某国的民政局数据库里找到我要的东西,住在鲸鱼岛的杰.富力士先生,一九八七年出生,今年六岁。
我想蔡乔讲的猎人试验肯定不是今年这一期。
只是以这几个关键词为起点,其它的东西像找到什么奇怪的出口一样纷纷冒出来,完全不肯按照顺序--猎人试验,主线剧情,库拉皮卡,窟卢塔族,火红眼,奇犽,揍敌客家族,枯枯戮山,天空竞技场,西索……
联想到揍敌客家的时候我有一种很糟糕的预感,抓不准是什么,但又不知道该不该问侠客。
侠客倒是一脸迷茫的看着我,“我知道有猎人执照很方便,你想去考?”
“没有,刚好看到,问问而已。”我假装低头回去看书,怕被看出脑袋里想的东西,我很难完全瞒过侠客。
还好我的隐瞒行动没有持续几天,因为没过多久,侠客就收到短讯,是库洛洛寄来的,要他回去一趟。
侠客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去,我想了一下,还是拒绝了。
如果待在外面是蔡乔的希望,那我就待在外面,反正信里面没提到我,我就自动当作是允许我还可以在外游荡的意思。
所以侠客一个人回去了。
他刚走我就跟着退了房,找了间网吧搜寻了一下想要的数据后,就顺手订了一张往匹托基亚共和国的票。
我想,如果我对这个地方有什么特别感应,那肯定代表它对我很重要;既然对我很重要,左右现在闲着没事干,那就应该去看一下。
第29章 第29章
因为这趟航程算是跨国旅行,所以用的时间就久了点。
第一次跟侠客搭飞空艇时我没有很认真欣赏外边的风景,现在想想真有点可惜。飞空艇在海上飞行的时候,可以从旁边的一片落地窗看见蓝色的海面在脚下延展开,无边无际,延伸到极处后和天际连接在一起,其实也是一种很美的景象。
下了飞空艇后我没有直接往枯枯戮山去,而是就在飞空艇所在的城市开始闲逛了起来。并不是不想去了,只是想着早去晚去都会去,反正山又不会跑,就觉得也不用急于这一时了。
因着我是提早下艇的,这个城市虽然有飞空站但并不算大,差不多就介于友克鑫跟阿萨鑫两个城市之间的程度,有城市的便利,又还没有城市的乏味。
据说是假日的关系,街上的人挺多,我也随意乱逛,只是逛街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我归咎为大概因为老子看起来一脸肥羊脸,加上基于同类相残的原理,所以扒手混混什么的特别容易遇上。
所以当我第三次看到扒手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我这到底算是什么人品了。唯一庆幸的是,还好这次看到扒手的时候,他扒的钱包不是我的。
因着难得遇到一次不是扒我钱包的扒手,虽然前两个手都是还没碰到我时就被先扭断,但这次毕竟我不是苦主,觉得要是这样弄断他的手他也挺委屈的。我有点纠结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干脆就跟在他后面当作打发时间。
这家伙看着眼睛利,接下来几个动手的目标都是些没什么防备一看就少根筋的人,因为他自动跳过我没下手,所以我觉得这家伙眼神不错。
不过既然我都夸了他眼神好,他当然不可能没注意到我;接下来他走的路越来越复杂,我也随他绕,绕着绕着就拐进死巷里,巷内几个呼吸声隐藏得很差,他忽然回头看我,旁的人也一个一个慢慢冒头。
接下来的事情理所当然,我也不想浪费时间说。反正虽然我说他眼神好,大概也不是真的太好。
从他们身上零零总总搜出了几个钱包,我随意翻看了一下,每个张数都不比我身上的多。我想了一下,觉得这些东西对我也没什么用,就拿着那些钱包出了暗巷,随便找了个路人问如果捡到东西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路人告诉我了,还很好心地对我指明了往警局的路。
这时候我对警局的解释还流于字典上的意思,大意就是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的庄严场所。我估摸一下自己干过的事挺少,更遑论什么坏事了,了不起就是杀过几个人而已,跟某些杀人如麻还是黑客什么的人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就安然地往警局去了。
到警局的时候前面一个女的正在报案,我轮到我后就直接把那几个钱包放到警员桌上,想说这样差不多就可以走了。
接下来的情况很混乱。要走的时候一个警察把手搭上来,在他碰到前我下意识就闪开然后回头看他;另一个警员忽然拿着其中一个皮夹冲出去大叫,等他带着人回来的时候我跟那个差点搭我肩的警察呈现僵持状态。
我看着那个警察,他的手放到后腰上,身体不自然的颤抖。
其实没必要我很懒得动手,但有必要的时候还是要动一下。
后来是另个警察从中阻止了我们,然后跟我说我刚捡到的钱包是一个小姐的,当事人想亲自跟我道谢。
那女孩子很热情的跟我道了谢,接着又说钱包里的东西对她很重要,很感谢我云云,总而言之希望能回报我,问我有没有空陪她吃顿饭。
因着我也的确蛮闲的,就答应她了。
出了警局后她接了通电话,讲了一阵挂掉后就一脸抱歉的跟我说,其实她还跟朋友约了要逛街,问我能不能陪她们一道。
她的视线落到我的衣服上。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下自己的衣服,才发现原来被弄脏了。
我有些无奈,果然是和平的日子过太久,身手都退步了;然后更无奈的是,其实我没有带替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