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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米尔希,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探听每个人的目的和底线,德拉科相信,没有人会比他这个魔法界第一贵族的继承人做得更好了。
就在德拉科全身心的投入其中时,突兀的有一个犹如三月的和风般亲切的声音飘到他耳边,给他造成的惊讶却犹如六月天的炸雷,“将军,原来你姓马尔福啊!”
德拉科顿时全身僵硬,就像是中了石化咒一样,他直直地转过身,看着高斯明丽干净的脸,竟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果然当初露陷时就给他一个遗忘咒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德拉科暗暗道。
“额——额——那个,赫奇帕奇,我——那个,这个——”德拉科这个那个了好一会愣是没扯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来。
“德拉科,德拉科。马尔福,对吗?将军。”高斯依然笑的平和,但德拉科还是在这平和的笑容下看到了一丝失落与痛苦,即使这些情绪被它们的主人隐藏的很好,可是,德拉科不明白高斯为什么会在看到自己后有这样的情绪。
“其实,是德拉科。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德拉科没话找话地说着,想要排解此时的尴尬。
“将军,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高斯叹息般地说道。
“那个,赫奇帕奇,其实你不用叫我将军的,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德拉科。”德拉科急急地打断了高斯,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觉得如果让高斯将接下来的话说完,那他们以后相处将会非常地尴尬。
就在两人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更加让德拉科崩溃的一幕接踵而至,那就是他的好友,元首的首席副官,鲁道夫。施蒙特也举着高脚杯走过来,试探性的叫道:“埃尔温?”
“坏了,自己怎么把鲁道夫这个长袖善舞的人物忘了,如此晚宴,他怎么会缺席呢?”德拉科在心中暗暗地责骂自己,“可是,他是怎么把德拉科和埃尔温这两个名字连在一起的呢?”
“额——,你——,鲁道夫,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做了什么暴露了自己吗?”德拉科想了想,在动手施放遗忘咒之前,还是谨慎的问了问自己心中的疑问。
“不,你没有,是埃哈德,准确的来说,你们都没有,但你们俩个一起出现,还表现的那么亲密,这就足够暴露你一百次了,怎么样,这个理由足够吗?”施蒙特一边说着一边抿了一口手里杯中的红酒,又补道,“不要忘了,可是我介绍你们俩认识的,算起来,我该是红娘了!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的,不过现在,我相当肯定了。”
听完施蒙特的解释,德拉科咽下了快要脱口而出的咒语,这并非是自己某次失误而导致的身份暴露,施蒙特是通过自己严密的逻辑分析而得出的结论,即使自己现在给了他遗忘咒,过段时间,他依然还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自己的身份依然会被拆穿,再有就是,施蒙特是自己在这个异时空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斯莱特林无利不往,但斯莱特林从不对认定的朋友出手!
沉浸在自己思绪里的德拉科,并没有看到施蒙特眼中一闪而逝光,但还站在一旁的高斯注意到了,那是一种深深地怀念,而被“一个接着一个被人当场拆穿身份”的崩溃折磨着的德拉科也没捕捉到施蒙特话中的话,他大意了,这个被他当初定义为“麻瓜界的扎比尼”的施蒙特,自己就该要格外小心才是,要知道,布莱斯。扎比尼可是个毋庸置疑的斯莱特林,而透过纷繁的表面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可是斯莱特林最擅长的。
这个理由足够吗?一个足够说服人的理由,其实还可以臆想到,还有一些理由,但不足以说服人,埋在施蒙特心中那个是理由,但不足以说服人的,其实就是,他见过,他见过德拉科真正的样子,就在1930年的夏天,距今天已经整整十年了,十年了啊,就在施蒙特以为他此生也许再也见不到的时候,这个身影再次出现了!
作者有话说
话说西方没有“红娘”这一说法,但偶又不知道西方的红娘应该叫什么,就勉强这么写了。
215…幻中之人
(这是施蒙特一生中犯得最傻的一次错误)
那是1930年的盛夏,施蒙特应朋友之邀去萨克森州的首府德雷斯顿的家中做客,晚餐过后,他独自出门走走,迎着习习的晚风,没有了白日灼人的阳光,不经使人感到一阵神清气爽,站在山坡上,俯瞰德雷斯顿,心中不由得一阵感慨,德雷斯顿位于德国的东南方,易北河谷地,南面离捷克边界仅30千米,距捷克首都布拉格150千米,北面距离德国首都柏林200千米,离西北方萨克森州另一个大城市莱比锡也只有100千米,如此重要的交通要塞,它该是一个人来人往、灯红酒绿、抛金撒银的地方,这里应该处处充斥着堕落糜…烂的味道,可是不然,这里仿佛丝毫感受不到现代经济的喧哗,反而处处充满了宁静的乡村气息,给人一种远离尘嚣的脱俗之感。
那日,施蒙特在山坡上直待到天色完全黑透才往回走,没走几步就看到在不远处一个小土包之上立着一人,他就这么无声无息的站在那里,施蒙特没有注意到他是怎么出现的,或许是自己太陶醉在这自然的宁静中而没留意周围动静,他身着一件古老样式的长袍,对,没错,就是长袍,那种在中世纪才流行的长袍,袍摆很长,快要盖到脚面,一半雪白,一半墨绿,长长的浅金色头发披散开来,直垂到腰际,更加显得他身形清瘦修长,从施蒙特的角度看去,刚刚升起的一轮新月正好挂在他的身后,为他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光晕,精雕细琢的五官,完美的脸廓,在银色光晕的投射下就像水晶般透明,似梦似幻,让人不经想起古时候的那些吟游诗人所唱诵地史诗中的神祗。
施蒙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想要将这幅唯美的画卷永远镌刻在内心深处,直至深夜,那个美得像画中走出来的人儿才微微地叹息一声,很轻很轻,如果不是四周安静的话,几不可闻,然后,身影便在原地神奇地逐渐变淡直至消失,悄无声息,就像他来时无声无息一样,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好像这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而事实上,在起初的一段时间里,施蒙特一直都认为是那时自己出现了幻觉,因为那人的衣着和那一头的长发,都不似这个时代的装束。
从那之后,当那个身影不由自主出现在脑海里时,他都会嘲讽地对自己笑笑,然后再将这个身影压…下去,压…在记忆的最深处,又过了段时间,当这个身影还是不断在自己脑海里出现时,也就听之任之,不再刻意去压抑了,那时候,施蒙特才知道,原来忘却一个人是这么的难,即使是一个自己“幻觉”出来的人,既然那个身影已经在自己心里生了根,那也就只能随它去吧!
又过了几年,当施蒙特已经习惯了对那个虚影的怀恋时,自己从陆军被调到了元首大本营,成为元首的首席副官,当他看到新调来的元首警卫营长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那个虚影的现实版,真是不敢相信,施蒙特想尽一切办法去接近他,接近这个叫做埃尔温。隆美尔的中校,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自己就不着痕迹地达到了目的,他们成了朋友,可是,这时,施蒙特反倒不那么确定这个隆美尔中校就是那日看到的人了,不说隆美尔的脸上有很深的岁月痕迹,没有那张脸精致,重要的是,那个人给他的是一种极其宁静的感觉,而隆美尔,在逐渐熟识的过程中,给施蒙特的是一种时而活泼,时而单纯的感觉,就是没有那个身影所给人的宁静气息和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
施蒙特做梦也没想到,在今日的宴会上,他还能再次见到那个身影,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长风衣,款式和当初的那件长袍像极了,浅金色的头发虽没有直垂到腰际,却柔顺服帖,打理的一丝不苟,每一根头发都呆在它们该待的地方;灯光照在他那十年都不曾改变过的、精致的脸上,蒙蒙的为其镀上了一层金边,和那日沐浴在银色月光下的身影渐渐重合。
“看来我当初的第一感觉很对啊,埃尔温就是那个人。”施蒙特将思绪渐渐拉回,“哦!我真笨,那个身影一直没有说过话,仅凭一个身影又怎能主观的去臆断一个人的性格呢!”施蒙特懊恼地自责道。
“想来,埃尔温平时的脸也掩饰过吧!”施蒙特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有些事情一旦想通了,就诸事皆通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