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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衬衫还是粉红衬衫,一看见我就笑了笑,我想到昨晚闷油瓶对他刀刃相向的样子就不知该做什么表情好,干脆扫了扫其他人,意外发现那在圆桌后站着的人里多了张生脸,二十多岁的模样——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看这帮人个个都觉得眼熟。
“霍婆婆,你好。”等了半天没人说话,我还是先打了个招呼。
那玉石般的老太看也没看我一眼,好像对我们这几个西装笔挺的大男人(胖子勉强)一点也提不起兴趣似的,只幽幽抿了口茶,垂目道,“决定好了?”
我一愣,心想来直接的更好,拐弯抹角绕圈子一类的事,我也实在做不来。
“是,这笔买卖我们接受了,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有两个条件。”
霍老太冷笑道,“你凭什么跟我谈条件?”
“不凭什么。”我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学着胖子的口气无耻道,“要是霍婆婆您不答应,那这事就告吹,咱们互相之间都不损失什么,那把刀的人情,只能以后再还了。”
俗话说的好,赤脚的不怕穿鞋的,鞋穿的越好的人就越要面子,掐准这点,终生受用。霍老太想了一会儿,果然就范,把茶杯一放。
“说。”
“我想多带个人去。”我指指身后的胖子,“当初去塔木托他也有份,多一个向导,对您没什么坏处吧?”
老太太乌黑的眸子瞥了胖子高耸的肚皮一眼,也不正面回答,“还有呢?”
我心中有点忐忑,瞬间只觉得自己的位置又从主动调转为被动,此时也顾不上她应不应允,脑袋一热就把第二个条件讲了出来。
“婆婆,老实说这次的事情来得太突然,既然您和我爷爷是旧识,那我帮着您下一次斗也是应该的,但是您总得给我个明白,让我知道这趟到底是为什么而去的,这样我带路的时候也好有个目标,您说是不是?”
霍老太往椅子里缩了缩,不紧不慢地摸住茶杯,旁边那十五六岁的闺女就乖巧地上去往里斟热水,香气一散,她不冷不热的语调就从雾气里钻出来了。
“本来这事,你不问我也会说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解子在塔木托找到的,不单单是那把古刀;我这次的目标,你们没理由不感兴趣。”
说罢,那闺女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青绿色的玉盒,往桌上一摆。我们三个立刻凑上去,心里就想,塔木托还能有什么特产,不就是野鸡脖子或者西王母洞那些瓦罐里的虫卵?
但是霍老太显然不会也不屑拿那种东西来忽悠我们,青玉盒子一开,我立马就傻眼了,里面安放着的,竟然是一小块晶亮通透的人皮!
10
10、第10章 人皮 。。。
一时无话,我能察觉到身边的胖子和闷油瓶在不同程度上都发出了点感叹,只不过大家都憋着没说出来,我们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胖子就对霍老太道:
“老太太,你随便弄块皮出来忽悠我们就不对了,难道这皮还是那西王母尸身上褪下来的,这么金贵?”
霍老太眯起眼睛,诡异地瞄了他一眼,我心说还好胖子皮厚,要换做是我被这目光横扫一下,基本上那一小点儿自尊心就当场粉粉碎了。
“别说西王母身上那皮还能不能扒下来,就是能,也不可能是这么新鲜的颜色。”粉红衬衫接过话头,走过来对我们解释道,“这是我在陨洞外面发现的人皮,因为塔木陀丛林里的气候比较潮湿,再加上它被掩埋在泥土和树叶下面,所以保存的状况也比较好。”
他顿了顿,扫了眼我们。而我脑子里已经开始涌现出一些东西,随着粉红衬衫吐出的那些关键词,变得越来越清晰,我抬起头,再悄悄打量了一下胖子和闷油瓶的脸色,虽然他们扑克脸的功夫做得比我到位,但是那一瞬间从眉宇中流露出来的信息是骗不了人的,我猜,此时在我们三个人脑子里出现的,应该是同一个人。
见我们都只是沉默着不说话,粉红衬衫只得继续道:
“我粗略推断了一下,这块皮脱离人体的时间应该是两三个月前。事后我也花了点功夫打听一些问题,得到的结论就是,三个月前只有一家国际海洋开发公司召集了一批人接近过塔木托,换句话说,就是你们。”
粉红衬衫那句“你们”,说的我浑身发毛,好像身上的衣服都被一件不剩地扒光了似的。我原以为他们顶多是通过乌金古刀才联想到闷油瓶,谁知连阿宁的公司都被一起翻了出来——那所谓的国际海洋开发公司,其实就是裘德考挂羊头卖狗肉的挡箭牌,背地里所进行的勾当,全是因为那份五十年前在长沙出土的战国帛书引起的,自然不能放在台面上。而能把这一切都轻而易举‘打听’出来的人,必定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不禁越来越好奇,这粉红衬衫究竟是哪一门的人物?经过解放和文革的冲击,如今依旧残存在暗中活动的老九门的势力,究竟还有多大?霍老太挑我们上山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找个向导那么简单?
可能是我想的太投入,不知不觉就盯了他很久,直到身边的闷油瓶突然重重拍我了两下,我才如梦初醒,而这时候粉红衬衫也笑起来,道:
“小三爷,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我一怔,支吾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他娘的,我要真是什么都没想到也就好办了,关键当初从西王母陨洞外撤退的时候,确实还有一个人被留在了那里,陈文锦。
那时候文锦的身体已经开始发生尸化,进陨洞可能是唯一阻止她身体异变变成禁婆的方法;在粉红衬衫说出他的推断之前,谁也不会把那块人皮和进入陨洞的文锦联想在一起;但是现在一切的线索都连接上了,我有个大胆的猜测,那陨洞的效果会不会同当初鲁王宫的玉俑一样,具有让人蜕皮重生的效果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眼前这青玉匣子里的人皮,很可能就是文锦的。
霍老太显然是连这层面都考虑到了,所以才敢断言我们绝对不会拒绝这笔买卖。
可是霍老太要找的人真的是文锦吗?她又怎么能确定这块皮就是文锦的?现在想来,阿宁的尸身当时也被野鸡脖子偷走而留在了那片丛林里,这真是个悖论,如果那皮是阿宁的,霍老太岂不是白忙活?那我之前的推测,也全都不成立了?
或者霍老太要找的,根本不是文锦?
我觉得自己的思维绕进了死胡同。
“我们离开塔木陀的时候,有一个朋友的尸体被那里的野鸡脖子偷走,我在想这人皮会不会和她有关系。”
粉红衬衫露出错愕而又好笑的表情,“蛇偷尸体?你是说你把别人的尸身随身带着?”
他的问句中刻意强调除了一个‘偷’字。
没错,如果不是我要求把阿宁的尸体带着一起走,让她变成我们行李中的一件,也不会存在偷不偷这个概念了。
这种做法在粉红衬衫看来一定非常可笑,本来在那种环境里,强如闷油瓶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要带上一具尸体同行更是找死的行为,何况阿宁和我们非亲非故,甚至连朋友都不一定算得上……可我就是觉得不能把她留在那种鬼地方——生死无常,我舍不得的不是阿宁,是心里的依赖感。
我不想到了最后,走出来的只有自己。
粉红衬衫大概是察觉到了我的神色变化,摸了摸下巴,好像不打算追问下去,可沉默了半晌,他却突然矫情的一笑,我就知道是自己他妈的把人都想的太好了。
“那……没其他人了?”
我不说话,也同样报以一笑,心说你丫的就差直接问人皮是不是陈文锦的了。
当然这条底线我绝不会让眼前这帮人轻易突破,既然你们对我们没诚意,连句实在话也没有,那我何必掏心掏肺,不说就是不说,你他娘的就猜去吧。
“问够了没?”
闷油瓶此时冷言插/进一句,再不给粉红衬衫对我眉目传情的机会,一步走到我们中间,朝霍老太看过去,一句话终结了这场没下文的鸿门宴。
“什么时候出发?”
……
七十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