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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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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一脸上肉跳,“死丫头,哪个跟你说的啊?”
  
  弥生眼一挑,“我娘”
  
  “呃”
  
  “难道她说的不对?”
  
  “呃,对的”
  
  “切”
  
  弥生一甩袖子,逛街散步去了。
  
  留下龙一一个人在哪里扶额冒冷汗,哎,上梁不正下梁歪啊。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所以呢,还是遂了弥生的心愿,抛绣球,选如意郎君。再然后,这枚格外娇艳的绣球就砸中了仙道彰。
  
  一场皇家的婚礼自是极度奢华浪费,那真金白银流得跟水一样,大河向东流,白花花的银子堆成山。
  
  其实,仙道家还真没掏什么钱,一切的费用及操办都是相田家一家操持的。对啊,人家是个王爷嫁郡主,何况,又是掌上明珠,更是当今皇帝老爹的最为心爱的侄女,其心爱的程度尤胜家里那几个整天依依爱爱半死不活的公主。所以能给的,倾尽所有,都要给她陪嫁。
  
  




☆、抢亲 二

  好吧,仙道反正是捡了个金元宝了。
  
  其实这事,从头到尾,都没人征询过他的意见。说起来,是他仙道彰娶媳妇,可是从一开始,就没他什么事。就因为这么莫名其妙的接了个球,然后,高高在上的那个皇帝老儿,说了一句,择日与弥生郡主完婚。就是这个择日,也不是他择的,也是下面的主事官员挑选的黄道吉日。
  
  仙道摸摸鼻子,不由感叹,媳妇比自己强,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心头微微一动,曾几何时,在不久前,心里的确心潮澎湃的涌现过“媳妇”二个字眼。那个时候,心里想把一个人当做媳妇似的对待,跟对方长长久久,平风无浪的就这么过下去,不管未来岁月如何,不管周围风景如何,眼里只有彼此,身边只有相互依偎。
  
  天冷了吧,有人问句衣服够不够啊?同时摸摸大手,捏捏衣角,试试掌心的温度和衣服的厚簿;生病了吧,有人横眉冷目的用特有的方式关心着自己,比如捏着自己的鼻子灌最最难喝的药下去,霸道的,不容喘息的。为了表示这药不难喝,对方总是先试着喝一口,然后眉头半点儿不皱的让他喝下去。
  
  自己知道那人,向来对苦的东西忍耐力远非自己可比,就是暑九寒冬让他光着膀子在太阳火下或雪地里站上一个时辰,也只会立得笔直。所以扯着被子赖在墙角凭他怎么呼唤也不肯出来,无奈,自己只是个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那人一步冲过来,一把掀掉被窝,一只手便捏着他的鼻子拽出了被窝,眼神凌厉,毫无怜香惜玉之情。
  
  鼻子被捏住无法呼吸,只能张大了嘴巴任那人将一碗难喝之极的汤灌下。二眼渐渐蒙上水气,苦出了泪花来。
  
  那人板着一张英俊之极的脸,雪山仰止般的脸上平静的看不到一丝波动,只是,看到自己这样一付被强灌下去的样子,居然隐隐似乎有了笑意,虽是一闪而过,但,尤如冰雪消融。
  
  睁着一双雾气朦朦的眼睛,望着他那张暧意一闪而过的雪里藏春的脸,仙道觉得药也不是那么难喝了,有一点点甜甜的感觉,由舌头间溶化,直至心头。
  
  “白痴,怎么还是一脸难看样啊,已经给你喂了冰糖块了”。雪山说话了
  
  “哦。。。。。。”
  
  原来刚刚吃的是冰糖块啊,仙道反应过来,难怪感觉这么甜的呢?
  
  可是,仙道看看他,复又低下头去,刚才的感觉,不仅仅来源于味蕾。
  
  进京赶考,对于辛苦攻读了十年的学子来说,乃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普通人家,或是清贫人家的子女要想得出人头地,无非是十年寒窗,一朝高中,从此平步青云,直上云宵。
  
  所以路程远的考生,早早的就往京城赶了,最早的,能提前一年,一路游山逛水,一边继续攻读,提前些时候来到京城早做准备。
  
  仙道几乎是提前了大半年出了家门。哪知道,流年不利,出了门就遇上了强盗。
  
  仙道从小聪明伶俐,酷爱读书,村里的人一早就知道了这孩子以后非池中之物,迟早是要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家里人更是拿他当个宝,任何重活都不让他碰,一心一意只想把他培养成一代大官,光耀门楣。所以,仙道彰真正是学富五斗,却手不能拎担,肩不能提筐。
  
  出门的时候,家人有意让邻居狗剩陪同一道前往,哪知仙道坚决不肯,说是读书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路途艰辛方能彰显创作灵性,自己从小就扎堆书中,从未有机会游山历水,并且,一人在外,凡事都得亲历亲为,这也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大好机会,不需要狗剩哥陪同。再者,这一去就提前了大半年,狗剩哥家爹爹年岁已高,家中只得狗剩一个成年男子,这要是走了,农活谁来做好说歹说,总算去了家人心头的疑虑,打个包袱,家里人给准备好了细软,大扇一挥,跟家人和一村子乡亲父老道了别,豪情万丈的赶考去了。
  
  所以,当才出了第一个镇子,当刚刚才进入人烟较少的山路时,当一拔土匪跳出来,拦在他面前的时候,当包袱里的细软被土匪掠夺一空的时候,仙道彰肠子都悔青了,为什么?为什么不带那个有着一招半式的狗剩哥出来一起走的呢?他那一招半式,看起来还真有些蛮力,平常在田里干活,一头狼来了,都能斗个你死我活的。一群狼来了,那跑的也是一阵小旋风。虽说土匪的数量略有些多,但是能允出时间来给自己逃跑也成啊?
  
  其实当时是觉得狗剩哥那副尊容,黑里透着黄,黄里透着菜色,菜色还绿的不纯净,整个人让人看着看着,就想起来田里那些青黄不接的土地。所以觉得有碍观瞻,影响心情,觉得出门到处是清丽秀美的风景,突然一回头转眼看见这么一块菜不啦叽灰不溜秋的东西,实在倒人胃口。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身无分文的倒在路边,仙道唯有哀叹。
  
  好在强盗只抢东西不抢人,一脚踹翻仙道后,看也不看他一下,专心只扒他身上的东西,除了衣物没要,其它东西悉数抢走。
  
  屋漏偏逢连夜雨,土匪走后,自己筋疲力尽的倒在路边,天空中居然乌云滚滚的下起了雨来,坏心情加上淋了雨,就这么病了。
  
  雨天泥泞,就这么一脚深一脚浅的往前走,认不清方向,好不容易挣扎着走进了一家店铺,才没说上几句,二眼一黑就这么晕了过去。
  
  做了无数个恶梦,一会儿是群狼来追,一会儿是恶虎扑倒,一会儿是魑魅魍魉,一会儿是乡村古道。可怜仙道在睡着了的时候小心肝还承受着无数次的直上直下,翻江倒海,忽然觉得一阵清泉袭来,洒在身上清清扬扬,甘爽异常;过会儿又有小风拂过,悠扬畅快,舒爽无比。
  
  身边的孽障也似乎离得远了些,一时间,身体轻巧起来。
  
  醒来,望见屋顶,暗幽幽的,没啥颜色,转动下眼球,四周灰色布的床幔,倒还显得整洁,额头上搭了块湿湿的毛巾,动动鼻子,一股浓重的药味传来。
  
  “喂,醒了”
  
  一声清凉凉的说话声,仙道打了个寒噤。头微微的转了转,一张清清冷冷的脸就这样突然的印入了眼帘之中。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
  
  仙道在很久以后,想起他看见流川枫第一眼的时候,心头永远想到的都是这句话。只不过,他把这句话做了一下修改:
  
  久旱逢流川,他日拜高堂。
  
  流川拿了碗药,站在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仙道。
  
  仙道平躺着,正好望着头顶上出现的流川,(流川长啥样?你们自己脑补去,就长得跟SD中的一样,然后再想像一下,头发变长,衣服换成古代人的,就行了。至于你问我头发是披着还是扎起来的?是扎成马尾状,还是用束发紫金冠的?是随便披着的还是扎成来以后披着?==我不回答。如果你再问我,他穿的是哪个朝代的衣服,是宽敞的还是短衣襟小打扮,我就出拳了,黑虎掏心,双峰贯耳,夺命十八抽==。)当然,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凉凉的手指拿开毛巾,摸了摸他的额头,嗯,手掌比毛巾还凉快,却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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