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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一脸惊悚地看向我:“天真,我开玩笑的。”
可我觉得胖子的方法可行,总比我们一个一个问来得好。
“其实,天真,也许我们不应该沿额尔古纳河寻找的。”胖子接着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是那个帮小哥传话的人,你会给出一个那么大的地点,让人漫无目的地去寻找吗?”
我照胖子说的去想了一下,如果我是那个传信人,我自然是把地点说得越详细越好,可问题是,他说的,除了莫尔道嘎,就是一个鱼字,而说到鱼,最容易联想到的自然是额尔古纳河,我实在不明白胖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胖子,说明白点。”
“天真,看来你不但是人瘦了,连智商也瘦了。”胖子拍着我的肩膀。
胖子,我只是一时没能跟上你的频道,也不用那么嘲笑我智商吧!
胖子也没有卖关子:“天真,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们都想当然的认为yu是可以吃的那种鱼的意思,其实此yu非彼鱼。”
此yu非彼鱼?难道是···
“胖子,你的意思是小哥会在一户姓于的人家家里?”
“嗯。”胖子以一付“孺子可教也”的神色看着我,补充说道:“于姓在中国本来就不多,在莫尔道嘎,姓于的就更少了。如果我是传信人,在知道自己快不行了的时候,也会把于这个字先说出来。”
我听了胖子的话后,一下子想到了火车上遇到的于大哥夫妻,难道小哥会在他们那里?这个想法刚一出现就被我否决掉了,他们知道我和胖子在找人,如果小哥在他们那里,他们一定会跟我们说的,他们不是那种会把小哥藏起来不让我们找着的人。虽然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但我更愿意相信我的感觉。
第二天,我和胖子来到了于氏大药房,就是于大哥夫妻开的药店。于大哥一看我和胖子来了,一脸歉意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我没能打探到你们失踪的兄弟的消息。”
于大哥这么一说,倒是让我不好意思了。
这时,于大哥的手机响了,接完电话后,于大哥对我们说道:“我下午要回村子送药,最近他们药用得特别快,好像有人受伤了,你们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去看看?”
“好啊。对了,于大哥,你们村子里有人姓于吗?”
“我们一村子里的汉族都是姓于的,还有少部分回族杂居。”
得到于大哥肯定的回答后,我和胖子对视了一眼,也许就是那儿了。药用得特别快,难道是因为小哥?他受伤了?
跟着于大哥到了村子,那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尽是白桦林的偏僻小山村。我们来到了位于村子最前面的一户人家,那是村长的家,出来接药的是一位满头银发却面色红润的老人,让我一下子想到了一个词——老神仙,那就是村长。
村长一脸笑容地看着于大哥下了车,当看到我和胖子的时候,眼底闪过一丝惊讶。于大哥向村长表明了我们的来意,村长听后,用让我们难以听懂的普通话对我们说了几句话,我用我还算不错的理解力明白了村长说的意思大致是:几天前,村子里有人带来了一个受伤很严重的外乡人,他可以带我们去看看是不是我们失踪的兄弟。
我连连向村长表示感谢,胖子也很激动。
于大哥要照看店里的生意,每次都是把药送到村长家就匆匆离开了,这次也不例外。我和胖子留在了村长家里,村长说,他要先理出一些药和绷带,然后给受伤的外乡人换药,我们得过一会儿才能过去。
第31章 第二十六章 重逢
村长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把东西整理好了。村长背起药箱在前面给我们带路,他是整个村子唯一的医生。一路上,村长跟我们讲了么很多话,虽然我是半懂不懂,幸而村长讲得很慢,我倒也听出了个头绪来。村长说,那个外乡人是被村里的猎户背回来的,当时他浑身是血,身上大大小小伤口不下二十处,村长看到他时,就觉得这个人没救了,不过村长还是帮他处理了伤口。神奇的是,那个外乡人居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在昏迷了四天三夜之后睁开了眼睛,不过很快就又昏死过去。
走了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猎户家。村长直接就推门进去了,我和胖子一惊,这也太随便了吧!
村长领我们进了一间小屋子,屋子里很昏暗,我看到炕上躺着一绑得像木乃伊似的人,真是很惊悚的感觉。我可以确定那就是小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问了胖子一句:“那是小哥吗?”
胖子点头。
胖子,你知道不?我现在有一种冲动,以后一定要把他捆在我那间小铺子里,哪儿都不让他去了,免得他再给我整一身伤回来。可是,我困得住他吗?
“喂,天真,你别一付死了老公的哀怨脸看着小哥,小哥不还好好的吗?”胖子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胖子,你那么大个体积,就算不说话也没人会当你是死的。所以,有的时候,有些话,你真的不必说出来。
村长说,小哥恢复得不错,等他醒来就可以跟我们走了。
回程的火车上,我和胖子轮流问了小哥很多问题,发现他的记忆部分丢失了,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受的伤,也不记得受伤之前去了哪里。我有点无奈,又有点无语,可是不管怎么样,小哥回来了,这是最重要的。
然后,一切就好像回到了从前。胖子直接打道回帝都去了,我带着小哥回杭州。
回到杭州,正好是草长莺飞时节,我和胖子才离开几天,天气就好像一下子回暖了。
站在铺子门口,我对着小哥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哥,欢迎回来!”
“回家了。”他说。
就这三个字,我觉得我感动得都快落泪了。寻找的艰辛,每天的担心,所有的委屈,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回家了,回家了真好。
我把包放回房间,房间里狼藉一片。小哥不在的日子里,我连收拾都懒了,地板上打开的书还有废纸和脏衣服混杂在一起,让小哥看到了这一片混乱的场景,我有点不好意思,心里暗骂:王盟那小子也不知道帮我收拾一下!
小哥面无表情地帮我把书一本一本捡起,放在床头柜上。
“小哥,你不要捡了,我来吧。”
小哥依然故我地帮我捡着散落的地上的东西。“不用,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做。”他说。
我把废纸捡起来,它们很多都是白纸,写过字的白纸。以前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用没有加墨水的钢笔在白纸上写字,写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写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闷油瓶”三字,有的用瘦金体写,有的用狂草写,有的是正常版,有的是非正常版,我把它们统统都扔进了垃圾篓里,还有那两张写着“混蛋”和“傻子”的纸条,也被我扔进了垃圾篓里。
“吴邪,帮我找个工作吧。”小哥正在帮我把弄皱的书页一页页抚平整。
“怎么突然想让我帮你找工作了?”我一边收着自己的衣服,一边问。
“我不想下斗了,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不会下斗。”
我一脸惊讶地望着小哥,老兄,你说的是真的吗?!
从此,西湖畔一家不太起眼的小古董铺子多了一位老板。因为多了一位老板,王盟的工资也涨了。
像小哥这样的人才,当然要留在自己身边,怎么能流了外人田?铺子里,我管出货,小哥管进货,当然,小哥所谓的进货不是指直接去货源地挖,而是在路边的小古董摊上“捡漏”,那些个古董摊上鱼龙混杂,多是赝品,但有时也会漏下来的真品,小哥所要做的就是靠着一双火眼金睛去发现真品,并把它用低价买下来。虽然说是大材小用了,但至少这样过得可以安心。而且小哥也觉得不错,天花板君他已经看腻了,偶尔换换口味挺有趣。很多时候,我会陪着小哥去古玩市场,然后看他一脸面瘫地和人讨价还价,顿觉,生活是如此多娇!
还记得学生时代的我,总想着以后要干几件了不得的事,纵不能流芳百世,也得光环加冕。现在,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我什么都不想了,我只要我和小哥都能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过了几日,小哥告诉了我一件很劲爆的事。
那天,小哥在洗头,我则是在电脑前查着关于西周玉器的资料,小哥突然间跑到我跟前,头发上还不断地向下滴着水珠。“吴邪,我会变老了。”他说。他手里拿的是一根白发。
我惊讶地拿起他手上的白发,看了又看,然后问:“小哥,你这是变成了正常人?还是情况变得更加糟糕了?”
“是前者。”小哥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煞是好看。
我有点不敢相信,有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