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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忘记了停顿似的把话一股脑的倒了出来,“你想穿婚纱吗?我不想穿婚纱,那看起来会很蠢。”
John这次是真的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反正不可能简简单单的说一句Yes 或者 No就能大发的事。重点是他根本就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天知道那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而且这个混蛋竟然连婚礼都扯进来了,该死的婚纱!谁要穿婚纱啊!
“你一定要我回答吗?”John苦着脸问,“难道就不能当做是迟来的愚人节?”
“很抱歉,不能。”Sherlock立刻接上,“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在三十秒内回答,因为想的越久越容易被一些外在因素所干扰。”
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煎熬,John迫切的希望伦敦的罪犯们能够活跃一点,Lestrade或者Mycroft都好,谁来打给电话给Sherlock把他带走啊!问题是John不知道站在他眼前的那个混蛋已经特地把手机关掉了,还顺便清了清场,保证自己有足够的时间以及空间来解决他目前最大的隐患。
Sherlock像是一匹盯准了猎物的狼,就等那只兔子自己最后的蹦跶了,但为了最后的胜利他还是决定伪装一会,“John,please。”
John大半个人都贴到了门板上,磕磕巴巴的说,“就算这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我不是gay,而且我一直以来计划的未来生活里并没有一个Holmes妻子这一项的存在。”
“不,John,你错了。婚礼上站在左边的应该是你,如果你喜欢婚纱的话,也没关系,我完全不介意。”Sherlock自认为善解人意的说到。
“等等,我为什么会喜欢婚纱!我是男人!就算有婚礼,我也应该站在右边!”John气愤不已,他也有男人的尊严,怎么可能会去穿婚纱!混蛋!
Sherlock皱了皱眉,“好吧。不过,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好吧,最后又绕回来了,John苦恼的捏了捏拳头,想着要不直接一拳打昏Sherlock然后在他醒来前打包好行李出去避一避好了。
“其实你可以拒绝我,为什么不这么做。”Sherlock平静的说,好像之前的问题不是他说的似的。
John被这么一提醒才发现,他似乎一直在纠结的是要不要回答,而不是回答什么。为什么?当然因为他把Sherlock当朋友,而且希望以后一直都是!
Sherlock补充到,“只要你说了No,我就不会再缠着你了。再也不会突然发短信给你要求你赶回来,害你旷工然后被开除。以后你不用担心会被罪犯抓去当人质,也不用忍受我各种无理的行为······”
“我······”
“John,Yes or No?”
“请问我有别的选择吗?”John还在垂死挣扎。
“立刻回答我,或者再给你五秒。”Sherlock故作大方的说。
John小心翼翼的试探到,“如果我回答的是N······”
Sherlock立刻回答到,“那么,我再也不会干扰你的生活,我也会从221B搬出去。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
John狠狠的叹了口气,“我绚·····”
嘴唇上传来的热度让John的大脑一片空白,最后几个音节也消失在双唇之间,壁炉的热度融进了空气里。
“John,thank you。”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差点最后一句就没了,最后想想怕被各位拍就非常好心的加了那么一句,哦呵呵呵呵~~~~
锅盖快过来,你这么必要,锅造吗!!!!
第32章 Chapter 32
一大早,John就被蹲在自己床边的大型宠物用无比热情的舔舔给唤醒了。
“汪!”
“停下,泰迪。”John笑着挡开古牧的热情攻势。
这只右眼有病变的古牧是Sherlock昨天才带回来的,用他的话说就是,确定关系(排除隐患)后的小奖励,不过John更愿意理解成是‘提前到来的圣诞礼物’,虽然是在‘工作’路上顺便捡回来的,但在John看来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礼物了,起码他不用担心今年圣诞会收到什么诡异的东西了。
把狗狗捡回来的人是Sherlock,不过,负责清洗和喂食以及后续的一系列照顾事宜的就只能是John了,因为古牧的热情实在不是Mrs。 Hudson能抵挡的了的。至于为什么不是Sherlock,看到他那双眼睛就不会想让他来了,除了解剖那只狗,就只剩下嫌弃了。
“John,我的咖啡,谢谢。”Sherlock瞥了一眼那只正巴着John不放的古牧,不爽的喷了喷气,“为什么它还在我们的公寓里?”
“容我更正,泰迪现在是我的宠物,私人的,而且是你捡回来的。”John抽空递给他一杯咖啡,接着往里扔两块糖。泰迪是John取得名字,因为这只古牧一上来就打翻了Sherlock好几支试管,他压根就后悔把狗带回来了,更别说是取名字了。
Sherlock 转身往单人沙发上一蹲,“无聊至极。”
“今天我要带它去宠物医院打疫苗,大约十点左右才会回来。”John一边顺古牧的毛,一边说。
“按照路程和人数估计,你是不可能在十点半之前回来。”Sherlock认真的纠正他的错误。
John无言以对,直接拿了外套和临时自制的狗绳就打算出门了。谁知道那个蹲在沙发上的侦探也跳了起来,拿起外套和围巾往身上裹。除非是有感兴趣的案子,平时就死宅在公寓里的Sherlock也有主动出门的一天!
“呃,Sherlock?”John疑惑的看向他,“有新工作?”
“不。不是要去宠物医院吗?”Sherlock皱着眉说,想了想又补充到,“虽然那些教导人恋爱的书上写的每个字都毫无根据可言,但这本身就一件毫无规律可循的事,所以,我还是决定试试书上写的建议。不得不说,有些理论还挺有趣的,我正好可以检测一下它们的准确性。”
被这番话震惊到不知道该说什么的John就这么任由狗狗拉着自己出了门,后面跟着一个兴致勃勃的侦探,正准备拿他当新的实验对象。他开始后悔了,很可惜,有人已经预见了此种情况,并做出了相应的防御措施。
出租车上,Sherlock一直拿着笔在唰唰唰的写着,其认真的态度不输于工作状态,John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就探过头去看了一眼。恩,那本笔记本显然是John的,正被某人用优雅的花体字写上各种数据,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语句——
不要乱捡东西回家,尤其是活的!
适当的小礼物,不要大型犬,猫也不行。
亲之前要做好挨揍的准备,可适当装可怜,不宜一日多次使用
养成习惯很好。
“Sherlock,你在写什么?”John有些忐忑的问,他似乎看见了一些会让自己情绪不稳定的东西。
Sherlock颇为认真的回答到,“哦,这个吗?恋爱实验记录——普通人版。”
······
今天John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阻止Sherlock的出行,同时是他没意识到他们已经和过去有所不同了。他低估了Sherlock Holmes这个名字所能带来的影响,他们到了宠物医院没有五分钟就被人认了出来,接着就是被围堵,拍照,签名。两人一犬狂奔了十几分钟才成功脱离粉丝的追堵,这还得感谢大侦探对伦敦地形的熟悉。
“呼,呼,下次,下次你得伪装一下再出门,不然就只能和Mycroft一样当办公室侦探了。”John突然笑着调侃起Sherlock来,自从他回来之后,人们更为狂热的粉丝行为已经让大侦探抱怨过好几次了。
Sherlock不满的撇了撇嘴,要他像Mycroft一样整天呆在办公室里,那简直就是另一种折磨,他可不希望成为第二个既是秃头又是胖子的Holmes,绝对不要。
“情侣装?”
“什么?”John 有气无力的问,他已经不想知道自己还会遇到多少相似的事了。
“情侣不是应该穿情侣装吗?你喜欢哪种?正装,睡衣,运动服,不,我几乎不穿运动服。不过,既然谈到了这个,买对戒指怎么样,红宝石?蓝宝石?还是钻石,放心,我虽然没有Mycroft那个死胖子那么有钱,但还是小有资产。”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灵感,Sherlock又开始像机关枪一样发问了,只不过都是些John不想听的内容。
“这些跳过,先告诉我这附近哪里还有宠物医院,刚刚那家肯定不能回去了。”John有些苦恼的挠了挠狗狗的毛,“泰迪,真是抱歉。”
憨憨的古牧‘哈哈’吐着舌头,乐呵呵的蹭了蹭它的主人,完全不知道人类的烦恼。
“蠢狗。”Sherlock不满的嘀咕了一句。
最后,在Sherlock的威胁下,两人一狗还是拐进了最近的一家服饰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