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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殷红如鲜血
第27章:殷红如鲜血
“如果我的手穿过的不是你的肩膀,而是你的胸口,你现在还能在这儿尖叫吗?”罗德偌好整以暇的站在那儿,仿佛刚刚单凭手就把人穿了个对穿的人并不是他:“听好了,要不是收拾尸体实在是太麻烦……”
罗德偌阴狠一笑,一股凉意缓缓蜿蜒上众人背后。
“不过……就……这么点实力?”仿佛是刻意的慢动作,无视灰发男孩又一次的惨叫和哀嚎,罗德偌缓缓抽回自己染满鲜血和骨头碎渣的左手,随意在他身上擦了擦手上的血污,紧接着一脚毫不留情的将他踹下高台,一甩那一头毫不染血的清澈得仿佛月下湖面一样的银蓝短发,衬着狠戾而不屑的高傲冷笑,分外诡异:“你们就TMD只有这么点实力?真是不够看啊……”伴随着冰冷的挑衅话语,罗德偌扬起阴魅的笑容,狠辣的剜了一圈站在台下的众人:“谁TM不服的,跟老子单挑啊!群殴啊!随你们怎么挑!老子奉陪到底!”
明明说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然而……
然而没有人敢多说什么。
斯莱特林,一向服从胜利者。
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里一片寂静,惨绿的灯光默默洒在妖红的鲜血上,迷离出薄纱一样惨淡而又妖艳的诡异光涟;炉火也是静静的燃烧着,偶尔发出“噼啪”一声轻响,此时听起来,却仿佛一声声雷暴,将凝重的空气撕开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口子,溢满了恐怖惊惧的气息。
所有人默默的把目光投向了站在离高台最近的黑发红眸男人身上。而黑发红眸的男人脸上,却是一片波澜不惊,只是移动脚步缓缓走上高台。
“Lo——Professer Ridder(里德尔教授)!”名词的快速转换差点让卢修斯咬掉舌头,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也忍不住惊呼出声——天啊,谁知道这个罗德偌会做出什么疯疯癫癫的事情!然而主人却……
“没事的,卢修斯。”Voldemort低沉的声音仿佛大提琴演奏者的音乐一样优雅醇厚:“应该由一个具有足够实力的人来收拾这个局面。”说着说着,他缓缓站在了罗德偌前,那左手上鲜血淋漓,脸上神情阴狠,仿佛地狱修罗一样的男孩对面。
罗德偌眯起双眼,往前了走两步,拉近了两人间的距离。
所有人都屏住了一口气,Voldemort依然淡淡的笑着,只是在没人看见的角落,早就暗暗藏在袖子里的魔杖已经对准了男孩。
“……”银蓝短发的男孩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沉默而极其专心的看着面前平静得不起一丝涟漪的男人,突然间,他纵身一扑——扑进了Voldemort怀里?还像小猫一样依恋的蹭来蹭去?
小蛇们的眼珠子顿时掉落了一圈。
“爹地……”罗德偌的声音很轻,轻到只有站在高台上的两人才能听见,是的,不是父亲,也不是父亲大人,而是更为随意,但也是更为亲密的“爹地”:“我想这么叫你已经好久了……我不想叫你‘父亲’,也不想叫你‘父亲大人’,我只想叫你‘爹地’……可是我每次都不敢……”
Voldemort右手上的黑宝石戒指就在这时射出一道翡翠色的光,在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出来的情况下飞快的钻入了罗德偌的身体。
台下的小蛇们尽力在掩饰得很好的情况下抬起自己的脖子竖起自己的耳朵——然而还是什么都听不见。当然了,在罗德偌第一个“爹地”出口时,Voldemort已经在周围布下了一圈静音咒。他复杂的看着怀里撒娇的男孩,看着那手上的鲜血在自己的长袍上留下一个个诡异而妖异的猩红色印记,却只是叹了一口气,一手揽住了男孩的腰,一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这么喊我了……但还是要在只有我、你——还可以加上纳吉尼的时候,记住了。”
他低低一笑,笑容里满满的都是数不清的复杂,唯一能够看透的几分莫名,竟然是自嘲的意味。
“唔……”罗德偌满意的往Voldemort怀里钻了钻:“爹地,爹地,爹地……”
他昏睡了过去,嘴角轻轻勾起一个甜美的弧度。
Voldemort将他抱下了高台,平淡而又威严的扫视了一圈各种复杂表情都有的众人:“那么,这一届的年级首席——罗德偌·伏尔莫夫·苏迪尔特。各位,没有什么意见吧?”
所有人默默摇头。
“很好。”Voldemort满意的一笑:“那么,等会儿,我会把苏迪尔特先生送回来。马尔福先生(斯内普敏感的注意到Voldemort采取了敬称而不是之前亲昵的教名),你和布莱克小姐一起完成接下来的事情,我等会就回来。”
“遵命。”铂金孔雀恭敬的弯下腰,小心收拾起所有的情感,淡灰色的双眸隐藏在铂金色的刘海下,无人窥见半点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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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秋月很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喜欢看那种比较不可思议的诡奇风格的……嗯,就像是古龙小说的那种类型。
古龙曾经写过一本叫做《水晶人》的小说,不长,然而百里秋月非常喜欢。
里面有一个片段,说是主人公龙飞的敌人,杜家庄的女主人杜杀曾经中过唐门淬过毒的暗器,为了抑制药性,她不得不同时服用三种药丸,三种药丸都有不同的功效和颜色。当然了,为了抑制唐门的毒,是以毒攻毒的原理,所以这三种药的药性也很霸道。因此,必须是同时服用;如果只是一次服用其中的一种或者三种,都会导致可怕的后果。
一种碧绿如水晶;一种洁白如玉璧。这两种的功能和单独服用的后果是什么?书中并没有提到。
然而还有一种,功用在行血。小说的女主人公翡翠设计让杜杀单独服下了这一种药丸;这一种药丸,让她本来苍白的面色瞬间变得如同鲜血一样殷红;也让她的五脏六腑仿佛被火焰灼烧一样灼热。
用书中天帝(一个角色)的话,这种药丸“功用在行血,若是只服此一种,肺腑有如火焚,内力略为差一点的人,不用半柱香时间,血管便会完全迸裂,七窍流血,命丧当场!”
男主人公,也就是龙飞咋舌:“好霸道的药。”
忘了说明那种药的颜色了。那种药,既不是碧绿如水晶,也不是洁白如玉璧。而是……殷红如鲜血。
没错,那种药丸的颜色,和之前卢修斯拿给罗德偌,说“这是主人给你的,要你现在就喝下去”的那瓶魔药——魅魂魔药,颜色是一模一样的,都是殷红如鲜血。
魅魂的用途是:第一,削弱使用者的魔力、反应速度、反应能力和力量等,总而言之,就是降低人的能力;第二,就是……激起人心底的战斗欲。望,甚至是,杀戮欲。望。
换言之,并非产生这种欲。望,只不过是激发这种欲。望。有多少欲。望,自然就会被激起多少;如果一个人心底并没有多少战斗甚至是杀戮这方面的欲。望,那么,魅魂对他来说顶多就是降低了一下他的能力而已;然而,如果一个人一碰到和战斗或者杀戮有关的事情就会变得疯狂,那么魅魂,对他来说,即使已经压制了他的能力,他也依然可以造成极其可怕的后果。
魅魂的效果是一个小时,而在一个小时之内,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除其效果,就是用用者看见真正信任的人。
身为制造者,Voldemort很明白它的用途,所以……
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后面的卧室里,低头看着怀里一直死死抓着自己衣服的银蓝短发男孩,终于放缓了一直以来维持着的表情,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Voldy?”纳吉尼慢悠悠的滑了过来,嘴里还叼着一块奶油蛋糕:“小罗罗怎么——天啊!他的手怎么血淋淋的啊?”银白色大蛇绿色竖眸里满是惊讶:“怎么弄的啊这是?”
“这不是他的血。”Voldemort近乎疲惫的叹了一口气,小心将罗德偌放在床上,轻挥魔杖弄干净了所有的痕迹:“这是别人的血。他用这只手,在完全没有使用魔力的情况下,直接穿过了一个人的肩膀。而且,这只是今晚堪称杀戮的一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