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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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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魅力。偶尔在家里过夜——这种时候不多,一星期里她有四五晚都是在外面的——她就身穿一件吊带丝质短睡裙,外披一件丝质长袍,斜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手托著酒杯,盯著天花板出神,偶尔呷几口红酒,舒出绵绵长叹。陈心每次见了,就想起中史书上,那些软瘫在贵杞椅上吸鸦片的道友。
  「Sorrow,上一次的测验怎样? 出了成绩表没有?」有时何清玉会叫住欲回房间的陈心,都是问成绩的事。陈心不发一言地自房间拿出成绩表,双手递给何清玉。她掠了一眼,就将成绩表揉成纸团,丢上陈心的脸,说 :「不够好,为什麽英文拿到第一名,中文只有第四名?」
  「我最近花太多时间看英文报纸,疏忽了中文,很久没有看小说……」陈心拾起纸团,但不敢在何清玉面前将之摊开。
  「做得不好就是不好,是一个客观事实,没藉口,我给你机会再讲一次。」何清玉瞟他一眼,脸色平静。
  陈心垂低头,正要致歉,何清玉就一手吸著他的後脑勺,用力按下他的脑袋,使他感到後颈一阵硬生生被扭折的痛,憋得脸红耳热,但他没有哼一声。何清玉放手,叫陈心扬起脸,便劈啪两巴掌扇上他的脸,顿时脸颊一阵热辣辣的刺痛。
  陈心抚著脸颊,侧著头,何清玉又往他另一边脸颊打一巴,哑著声音问 :「你为什麽不说话? 你为什麽不哭? 为什麽你明知我无理取闹,还不闪不躲? 你以为我会夸你是个『孝顺仔』吗? 哼,你们这些姓陈的……你这没用的东西,我每次看了你的脸就憎。见到你,就好似见到我自己的脸孔,那麽懦弱,丧家犬,守著这独秀居是为了什麽? 你为什麽就这麽听我话? 你为什麽不反抗我,你为什麽不好似我反抗陈三愁般反抗我! 现在我风光了、我变得美丽了,我去玩弄男人,我多威风……为什麽你这麽窝囊!」
  何清玉低笑,陈秋闻声而至,却只站在一边袖手旁观。何清玉一看见陈秋,便觉得一阵心虚,她皱眉啐了一声 :「Autumn,这不关你事。」
  「我爱出来看戏不行啊?」陈秋傲慢地答,又冷淡地说 :「妈妈,我们这些姓陈的就是这样冷血,看著老母发颠,没感觉 ; 看著哥哥被人刮三四巴掌,没感觉。事不关己,己不劳心,不打到我脸上来就可以,随便你玩什麽我也不想管,你真那麽愤恨就打死陈心,再由这间屋的窗推我下去……这里是十八楼,也够用了。」
  何清玉饮尽杯中酒,趿著拖鞋走入陈秋的房间。两兄弟都知道何清玉在干什麽,她会收拾一大堆衣服、日用品,放入白色的大垃圾袋里,再丢出外面。这次是陈秋的发言惹火她,她就先丢掉陈秋的东西,然後是陈心的、最後是何清玉自己的物品。到了星期日,她又会带两兄弟出去S市,重新添置衣物用品,买回来的比她所丢掉的还要多。
  两兄弟的同学不明所以,常常羡慕他们说 :「你们的母亲真好,常常给你们买新衣。」他们往往轻笑,然後转移话题。
  他们不是没试过制止何清玉的,但何清玉死执著几袋衣服,坚持必须丢掉,她一激动起来,便会伏倒在地上,像发冷似的浑身抽搐,气喘不止,脸上涕泪纵横,显现出一种病态的抖动与痉挛,脸皮一抽一抽的。他们就不敢再拦著何清玉,由得她丢掉。
  家里每一件物品都是新近半年买来的,陈心误以为自己擅闯民居。随手从抽屉拎起一件衣服,十有八九都要先剪牌才能穿,然而每件衣服却又那麽合身,款式从来都是他们喜欢的。陈心喜欢穿深色、净色的衣物,尤其是枣红、墨绿、深蓝、黑白,陈秋喜欢亮丽的颜色、明快的剪裁,如天蓝色的T恤、淡绿色的格子外套。因此,他和陈秋都很难去憎恨何清玉。陈秋将一己对何清玉的恨意完全转嫁到陈三愁身上,在他眼里,陈三愁是一只披著人皮的野兽,因为那个人以养家之名去结识女人,又滥交,将肮脏的病传给何清玉,故陈三愁必须为何清玉的反常负上全责,陈三愁就是超人怪兽片里的那只无情无欲的反派怪兽……
  而陈秋没有发觉到,在他们年幼时,陈三愁所陪伴的女人真是个个貌若无盐、体胖如猪。有次陈心与陈秋偶尔目睹陈三愁陪一个女人,那女人年若四五十岁,一身的珠光宝气,若非她满脸淫意,远看起来倒真像个金光闪闪的活菩萨。
  有时陈心记得陈三愁也曾经抱著他们两兄弟,说 :「阿秋长得似爸爸,阿心长得像阿玉,不知道你俩长大後,谁较好看? 不过,长得好看不是一件好事,最重要是人聪明 ; 不聪明也不要紧,人要上进、要有大志,不要像老豆般无用。知道吗? 老豆这一世人过得糊糊涂涂,我唯一一个精明的决定,就是娶了阿玉。」
  陈心隐约听懂了陈三愁的话,便问 :「什麽叫做『大志』?」
  陈三愁说 :「这有两种意义 : 其一是找到钱,其二是做男人应该要做的事。但爸爸没用,都做不到。所以你们两兄弟不要像爸爸那样……」
  或许陈三愁这一番话是真心的,因为当时何清玉不在场,他没必要为了讨好她而说空话。陈心知道陈三愁最爱的女人始终是何清玉,但他对何清玉的爱不能转化成自信。一种自卑情结深植於陈三愁心底,那说到底还是源於他深刻的自恋意识。何清玉有一切与陈三愁相反的特质,大方、知识、道德,故她一直是陈三愁所追求的物件。然而,对於何清玉这位他者、这个他一直追寻但又形容不来的物件,他又生起一种恨意——他憎恨何清玉比他优胜,或者说他憎恨何清玉有他所想拥有的。
  因此,为了保存自我价值及自身的存在意义,陈三愁必须消灭何清玉这个他者,以免陈三愁的自我终有一天被何清玉的形象所取代——表面上,陈三愁与何清玉之间的战争是属於性的、两性的、夫妻的,但事实上,那是攸关陈三愁这个人的生存意义。一旦他屈服,主权便会全落於何清玉之手,而他真实的自我反被蚕食。
  很久之後,陈心将他所想到的跟陈秋说,陈秋若有所思地说 :「以前我很憎陈三愁,但你现在这麽一说……我还是很憎他,但我想我有点明白那个人的心理。当我面对林春时,我欣赏他,想将他变成属於我的东西,但人是不可能属於另一个人的,即使是农奴亦并非真正属於庄园的主人。因为心是自由的,思考是无形的,而且语言是无法验证的。於是我变得很想要摧毁他,并不是为了让他不可能属於别人,而是为了保住我心里的『我』……我不能够因为欣赏他,而将自己变成另一个林春,但我的情感一旦朝向他,又无法自制地将自我与他同化,於是唯有消灭他这一途。陈心,你跟我是兄弟,跟那个人又是父子……」
  陈秋眯著一双恶毒的桃花眼,轻说 :「我和他都想到同一种事,你不可能没想过的,对吗? 你有想过,或者有那麽一两分钟,你确曾认真地考虑去杀死陶微风或戴志……我说得没错吧?」
  「至少我没想过杀死陶微风。」因为陶微风并不值得陈心去这样做。
  在他心内,陶微风是一个巨大的影,一个好似文艺复兴时期般的美丽雕像,肌理分明,伟岸英气,有一种让人跪在他脚边膜拜的神圣力量。陶微风理应是无欲的,一种莫名的敬畏令陈心从来不敢以他为性幻想对象,但同时,「与陶微风睡觉」这种想法有一种类近乱伦的禁忌,使人又害怕又兴奋。
  戴志却是一个灵巧的玩意 : 他可以是一个不倒翁,任人怎打怎踢都不会受伤,脸上依然是同一号嬉皮笑脸的表情 ; 他可以是一团泥胶,被人搓扭成不同的模样,但一被人推几下,就倒了、散了。不过,戴志其实是一条变色龙,他并非自然界里最强的动物,但却是数一数二的狡猾灵巧,见风转舵,一察觉到危险,就不惜断尾而逃,总能甩身。
  他偏偏就是捉不住这只小小的变色龙。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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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86 (美攻强受)

  …圣诞都过了 (很可惜,今年我没感受多少圣诞气氛,何其苦逼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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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认识陶微风後,陈心每晚都会去T市公园呆坐。天热时,他尽穿些单薄而残旧的短衫短裤,然後深深望人往来途人的眼睛。他试过因为盯著一群飞仔而被对方打了几拳,回家时,脸肿了大半边,何清玉看了看,别开眼,回房间 ; 陈秋看了看,进厕所,陈心等了良久,一块热毛巾被丢到他面上来,然後陈秋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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