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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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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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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92 (美攻强受)

  …这一回跟93是整个《大志》中我较喜欢的两回~
  ============
  往事是一块湿抹布。幼年的陈心常帮何清玉做家务。大家老觉得陈秋年纪小——事实上陈心只比陈秋大两三年,但因陈心外表冷淡,待人世故,旁人很容易就觉得陈心是个好大哥,且陈心又是一向疼陈秋的,嘴上不说什麽,但一出了事,便抢先护著陈秋。陈三愁靠不住,何清玉又常心烦,陈心就是想撒娇也无门。
  最初,何清玉教陈心抹桌子。饭後,陈心将碗盘叠好,拿到厨房放上升盘,何清玉就给他一条湿抹布。有时扭得不够乾,就一坨挞上饭桌,陈心拖拉著抹几圈,桌上是一圈圈水印,在灯光下分得出一点点小水滴,看似脆弱,却是一时三刻乾不了。陈心用纸巾再抹,还是剩下几条斜水痕,像带有撇雨丝的车窗。後来他发现,无论抹布扭得多乾,抹过桌子後,桌上还是会有水印,扭过抹布的双手还有种酸酸的臭味。
  抹过桌子後,何清玉将抹布冲冲水,又湿湿地擂上升盘。那抹布就总是不乾不净、阴阴湿湿地躺在升盘,如同一坨软软的烂泥。後来陈心发现,抹布也有乾的一天。陈三愁不回家,何清玉不用做饭了。他发觉乾抹布跟木工课用到的粗沙纸没分别,只是沙纸没有那种剩菜残汁闷出来的馊味——他观察到这些时,是在他将当晚吃完的外卖饭盒(注一)掉入垃圾桶之後。
  往事是一只纸风筝。陈心没玩过风筝,只是跟随学校旅行时,在郊野公园见其他游人玩过。他们做学生的没多少钱带在身,郊野公园的士多又怎会有风筝卖? 就买一只塑胶飞碟——大多是红色的——一大群男生饿狗似的抢扑飞碟。其实陈心也想试玩一下风筝,可是何清玉不懂,陈三愁懂不懂,他就不知了。他猜想一个玩风筝的人必定感到紧张刺激,怕手里的风筝会飞走,所以战战兢兢控制手中的一卷线,可不敢放手玩呢,风筝又飞不高。到了渐入佳境,常以为这风筝被自己的线牵住,能玩出什麽花样来? 风筝在蔚蓝的天空里招摇,人一得意,线就断,於是讪讪然目送风筝飞走,去寻它的自由。
  「Sorrow,你是一个让人难忘的少年。我并非专指你的外貌,而是你的言谈。我原以为我会一直与你倾谈,但你却叫我做你的主人。Sorrow,你素来知道我的规矩,我只跟同为主人的人见面,绝不与宠物见面,我不希望他人以为我是为了满足扭曲的性欲而做主人。那些将主人与宠物的关系等同性虐待游戏的人,不过是低俗之徒。他们既无作为主人的天资,亦无法理解宠物那种幸福的心情、复杂而扭曲的心理。
  「你是必定会成为某一只宠物的主人,然而,请你时常保持谦卑。要记著,是宠物找你去做他的主人,而不是你收养他们。宠物依赖你时,你其实更需要他们——是主人依赖宠物生存才对。我们是弱者,才成为主人,然而,一旦明了这个事实,我们总有一天能变成强者。人之强,在於心胸广阔,而非占有物质。当你有一颗无边际的心时,你就不再在乎物件是否属於自己。你看著大自然的一切,觉得他们各得其所,已是一件好事,而你安然活於其中,也是一场缘分。
  「人与人之间,讲的就是缘。我虽然在外国生活了许久,但笃信缘分。前生今生那些事,我管不著,可是我与你在网上相遇,以至出来见面、甚至是我送你的一只表,都是缘分。你知道为什麽我送你一只表吗? 我想你快去珍惜身边的事物。你不是说过你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根的人吗? 无根,与世界没有联系,因而空虚。但是,世界上不只你一个人这样想。千千万万的人,包括我在内,都会觉得孤独。有些人的孤独收在心里,只在黑夜发出来,一旦天光,他们就暂且抽离。有些人无法摆脱孤独——好似你那样,他们无时无刻不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可怜虫,觉得不公平,觉得世界不该是如此的。
  「你看看手表,我跟你说了这许多话,过了多久? ……嗯,接近半小时。那你想,在这半小时里,你的弟弟在做什麽? ……你说上网、更新blog? 嗯,有可能,你弟弟刚成为了coser……好,未正式,只是定期放些照片上网? 也好、也好。那你的母亲呢? 你说她今天不舒服,在房里睡觉。你的父亲呢? ……你别这样说你父亲外面的女人。你说,在你的家人之中,你弟弟与你母亲不就独自关在自己的房里吗? 而你的父亲身边虽然有新的女人,可你知道,男人嘛,身边的女人不一定就是自己最爱的人,桌上有五六盘好餸(注二),又怎肯独沽一味,专食一碟? 你想,在你觉得自己孤独的时候,家里另外两个人在心里,又曾多少次觉得寂寞?
  「Sorrow,不要执著於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我们两个都是做主人的,偶尔倾谈,君子之交即可。与其让我成为你的主人,不如去看看有谁需要你。我们需要那些需要我们的人,这种联系超越爱情。我们或许还有机会见面的。我欢迎你给我send email。最後,我之所以不再跟你见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就是跟我抛弃那只宠物一样的理由,那位任职老师的美丽女性。你是一个很有潜质的人,日後我再碰见你,或许那时你已出色到我不能认得出来了。
  「祝福你,Sorrow——陈心。」
  穿著一身深绿色高领毛衣、黑色牛仔裤的陶微风贴了贴陈心的脸颊,与他道别,走了。陈心目送陶微风的背影在视野里远去。然後他脱下手表,一把掷到地下,盯著那抹银红交和的冷冽颜色,半晌,又拾起手表,袋起来。他没有给陶微风发过一封电邮,不想死缠烂打。他是不想念陶微风的,只是偶尔梦见陶微风喝著一支甜腻的柠檬绿茶,坐在公园里的一把长椅,笑而不语,听陈心讲几句,然後又讲一大串玄妙的道理,陈心凝视他,无法阻止自己去倾慕这个男人。每次醒来,就将手表掷下地,有时舍不得,就光紧握著那块冷冽的金属。
  往事是蓝妹啤酒。陈心第一次喝啤酒时才十一岁。陈三愁的生意捞(注三)得风生水起,那阵子人虽常上大陆应酬,心里却惦念这头家。他给何清玉买过数不清的手饰手袋,却没为她买过一件衫,他不知道何清玉穿什麽size。但大时大节他必定早收工,回家吃饭。那年团年饭,一家人齐齐整整,四个人各占圆饭桌一角。陈三愁拿了一枝蓝妹啤酒出来,倒了两大杯、一小杯,那一小杯他推给陈心,说 :「阿心,你也是个大男生了,不学喝酒,算什麽男人?」
  「嗳,你太乱来了,Sorrow才多大? 十一岁而已……」
  「胡说! 你老豆我七岁就喝第一啖酒,还是饮孖蒸,那才叫呛! 不乾了这杯,你就别跟人说你是我陈三愁的儿子……」
  陈心喝了一大口,苦得险些儿吐出来。身旁的陈秋夺过杯,灌到底,竟还舔舔唇,意犹未尽 :「好好饮,来多杯。」
  「Autumn! 你才七岁……陈三愁你还真给他倒酒……」
  「很好、很好,不愧是两兄弟,哥哥不爱喝,细佬(注四)就替他顶! 再来!」
  此後陈心就只喝蓝妹啤酒。陶微风与他道别後的第二夜,陈心从家里拿了几罐蓝妹,又到了T市公园那张长椅呆坐。喝著第一罐。眼前经过一个矮细的小子——他在冬天还穿T恤短裤,在单车径练跑,身後倒没有教练。那小子看见陈心,朝他挥挥手,又头也不回地向前跑。
  那小子没说过他的名字,陈心也没对那小子说过自己的名字。但陈心知道他们彼此知道对方的身份,因为他们同校。在运动会,那小子出尽风头,不过是读中二,就披著一面赤色的班旗,在砖红色的赛道上奔跑,野马似的硬是要比其他赛道的人领先八九个身位,还有时抽空回首一看,然後昂首迎著刺目的阳光,跑到终点。陈心只注意过这小子的跑姿,他不知那应否称作「美」,只觉得那敏捷而黝黑的躯体给注满丰富的生命,好似白天里那白花花的太阳。
  陈心喝到第二罐时,那小子就跑过来,一屁股坐在他身旁,散发著热与汗的气息,陈心体内那种由酒精而引起的热烧得更旺盛。陈心没说什麽,给那小子递上一罐蓝妹。
  「又是蓝妹? 你真有米(注五)……喂喂,上次不是带青岛来的吗? 还是500ml装,那种喝起来才叫爽。不过算啦,有免费酒饮就好了。你问高sir? 今天不是训练日,只是我自己在家閒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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