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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像受了委屈的孩子般狠狠地瞪视他,吃力地抽吸着鼻子,带着前所未有的狼狈。
大概这辈子干尽坏事,还未被他盯上的目标反过来修理。
但倒霉的是他遇上的不是警察,是个在这里没存在证明的陆皑。
他把衣物踢在一起,擦开了打火机。
火慢慢地烧了起来,在他脚前形成光团。他把男人所有衣物烧干净,等他赤裸裸站在这儿直到天亮,让路过的同性恋受惠受惠,在意大利,同性恋随街可见,不会是什么难事。
他抽起男人的皮夹,证件是法文,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反正他没兴趣知道,那身份八成是假的。他拿光里头的钱,数数,竟然有二百多欧罗,还有几支卷烟。当然,还有手枪。
他没有再看男人一眼,往来时路走回去。
他很兴奋,没有抽毒品却像释放了两吨脑内啡般兴奋,没法控制失控的心跳。
肾上腺素让他的手指微微发抖,他越走越快,然后开始跑了起来。
步音响遍了寂凉的夜,他离那团小火越来越远了,他跑,不是因为罪恶或内疚。
他跑,纯粹是难以抒发体内横冲直撞的情感,兴奋、刺激、恐惧、死而逃生的庆幸、亲手痛殴一个人渣的满足,混成难以名状却异常激动的情感,彷似巨大怪兽在吼,心跳的声音冲击着耳膜,怪物要呼啸而出。
他像个刚拿到新玩具的孩子、更像刚打胜了一场架的孩子。
直到回到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他才发觉人们异常的目光、纷纷远离是因为他还拿着手枪。
那不勒斯虽然是罪恶温床,但也没人夸张到明目张胆地把枪秀出来。
他赶紧将枪枝插回大衣内,立即就发现徒劳无功,白色大衣上全是血迹。
他拐进一条小巷子,然后脱力地倚墙滑坐。
他知道巷子中根本没有一块地方是洁净的,但他实在需要坐下来、喘口气,好好整理思绪。
在这之前,他更需要狠狠抽几口烟。心跳快得像得了心脏病,血液往脑门冲,脸色酡红。
他翻出男人的纸烟,含住。
刚湿了烟他就知道不对劲,那不是烟,味道不对。*那是野草,那是大麻。
打火机才略过烟头,手就无力地垂了在腹间,大麻烟冒出橘色火点,在巷子中格外耀眼。
随着一吞一吐,紫雾色烟雾,脑内啡分泌得更严重了,简直像决堤的洪水般。
迫得他背部要紧贴着墙,手要按着石地,不时用力磨擦,确定自己还坐在地表。
啊难以置信,他躲在异国某条湿冷的巷子中哈草,难以置信。
这世界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刚完成了午夜的冒险,全身而退,好好教训了该死的人渣。
他觉得兴奋又满足,进行了一场与死亡擦身而过的历险,他有错觉自己无所不能,这可能也不是错觉,他好久没试过如此快乐,但这快乐又是以往每一个时刻的好几倍。
他不需要任何人,自己一个人也会很好,而他刚刚也证实了这一点。
他不想浪费指间夹着的那根大麻,那会让任何甜美感觉都升华十倍,于是他开始幻想。
男人的幻想跟性不多不少脱不了关系。
现在最想要的?……他幻想阿心骑在他身上,扭动着腰肢,时深时浅地动着。
快感在每条血管中流窜,脑袋失控地旋转。如果能抱阿心…真实绝对比幻想来得好……
但他想,吸大麻对幻想是有点帮助的。啊当然。
他用手抹了抹脸,痛得连幻想都似乎缩回脑袋去。
他的脸被那混蛋撞在桌子上,撞到有点瘀青了……他清醒了一点,然后听见巷子外的步音。
T型的影子挡于巷口,挡住街灯射进来的光,不知是人是鬼的影子覆盖在他身上。
他有两秒以为是那混蛋回来找他报复了,但相反,主动来找的是这场冒险的终点……
阿心停在巷子外数秒,像要确认这吞云吐雾的流浪汉真的是他「他妈的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他像被惹怒的野犬般冲进来,手如闪电般拔走那根烟,揪起他的衣领……
「跟哈雷分开之后你滚那去了!?不回旅馆睡大觉你在这里哈该死的草!!」
他又不是被阿心呼来唤去的小宠物,他握住男人的手,男人转头瞪视着他。
他不知道阿心为何如此神通广大,即使在昏暗的巷子中,还是看出他大衣上鼓鼓的涨起。
阿心抽出大衣内的手枪,几下手势,快速地卸下弹匣,再卸下剩馀的子弹「这他妈的枪你从那……」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听阿心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他以为自己快将被痛快教训一顿,但下一秒,他发现自己抱住了眼前这个男人。
抱住烧得正旺的火焰,与自杀无疑,阿心一手握着手枪,显然也被他吓到了,无法反应……
他结结实实地抱住男人,才知道,啊我要的就是这样。
他劫后馀生第一件想做的是就是看到阿心、真实地触碰阿心,证明自己还是活着。
他不是不害怕,只是他到现在才知道他怕的是在阿心看不见的、不知道的地方死去。
这样不明不白,毫无意义而寂寞地死去。他来这儿不是为了被个老外变态杀死,不是这样。
而是来找这个男人的,来抱抱这在他怀中的男人的。
如果来不及重修旧好就死去,他一定不甘心到变成怨魂厉鬼,那时阿心就有排好受了。
阿心难得乖巧,一声不吭地任他紧紧地抱,像抱大型泰迪熊般,打定主意要抱着睡。
他渐渐听不见暴动的心跳声,心跳慢下来了。
吸了大麻而向上飘,飘离地表的意识也因为挨着这男人而有所依靠,脚踏实地了。
他开始听见阿心的呼吸声,呼息洒在他的耳际,带来压倒性的平稳力量。
想不到这全身充满不安定因子的男人会带给他平静。他由衷感激阿心没有把他推开。
搞不好其实男人也需要这样,也需要这个拥抱来确定他存在。
不知过了多久,阿心仍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中,不急着问他发生什么事。
即使他脸上的伤、大衣上的血污、变出来的手枪都如此诡异,把三者联在一起也不难想究竟在一晚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他倒想要回旅馆好好洗个澡,然后倒头睡个大觉,直到吃到热软的法式面包早餐。
「……阿心,我们当回朋友好吧?」
气氛如此良好之下,他问。
他相信阿心一定是因为关心他而赶过来的,看他气喘嘘嘘就知道了,搞不好阿心如此火大是因为翻遍了半个那不勒斯。除了关心他的死活,还有别的理由吗?
既然阿心仍然着紧他,他也不想计较之前所有的恩恩怨怨了,他历劫后彷佛重生,除了活着一切都显得渺小了,就让他跟阿心回到最单纯的关系吧,像监狱时在医疗室值班一样、像他打长途电话只为了问候阿心的身体一样,最轻松也没任何冲突的关系,他们仍有这个心,可以做到的。
他满怀感动,大彻大悟,彷佛刚刚有谁下凡替他开了窍。
他以手拍了拍阿心的肩膀,好哥儿们式的拍肩——
「不好。」
看不见表情的男人,半秒不到,闷闷传出这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原文Grass亦指大麻
十七、我仍然爱你 上
中国女孩红了脸。
虽然说除白种以外,其他肤色多少都会遭歧视,但她早已习惯了。
密西西比这儿的阶级观念更显严峻,几乎没什么白种人会踏入这间小小书室。
当男人进来的时候,吸引了她全部视线,直到现在仍然难忘。
男人的国籍从外表看不太出,大概是黄种人跟白种人混血吧,其二,这男人帅得让人心碎。
她必恭必敬地坐在柜台后,既好奇他的目的,也害怕他是来收保护费的流氓。
男人甚至没有往书廊中浏览,就直直走向她,她心跳如擂鼓。
她印象深刻,当时男人从袋子抽出一本原文书,她以为男人必定想追查此书的系列作,结果不然。
他熟悉地翻开其中一页,书中夹着一纸角,残旧发黄的纸角。
那本原文书只作保存那张小纸角之用。
「你能看出这几句原本是出自那本书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