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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怎么报答我?”林风凑近,一脸坏笑。
我也不知道怎么报答,而且看他的样子,我说的报答可能还不足以让他满意,“你想怎么样?”
“别那么紧张啊,我只要你不准再不辞而别了,以后留在我身边帮我,这总行了吧?”
条约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平等,林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霸道强要,我自然是点头答应了,虽然有点对不起小蕙,不过管她的呢,这种女人就该早嫁人,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第二十四章
离开家乡回去之后,我信守承诺,在林风身边当他的助理。
我这才知道,原来五年前,明辉把林风搞得一败涂地,几乎没有翻身余地。后来我的离开更是一度让林风绝望,幸得小蕙在一旁加油鼓励,两人从摆地摊开始做起,短短五年时间,又发展成了一个大公司,虽然没有了五年前的辉煌,但好歹也是独当一面。
“有时候我挺佩服你的。”我看着刚刚取回来的合同,林风又成功谈成了一桩生意。
“哦?为什么?”林风微笑的看着我问道。
“因为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放弃。”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坚持,尤其是在逆境中坚持,更是难能可贵,我想这样的人,要不是因为一个情字,是不至于输得体无完肤。
林风朝我走近,今天的他和五年前的他看我的眼神一个样,没多大变化,如果硬要说变化,那就是眼里更多的怜惜和不舍的情怀。
林风伸手双手将我环在怀里,喃喃道:“如果五年来你一直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更努力的。”语气里似乎有对我消失的埋怨,更有失而复得的珍惜,“振家,你和明辉已经完了。”
是的,我知道已经完了,而且五年前就已经完了。
“你也是时候学会放手,然后试着去接纳别人了。”林风悲怆的语气中似乎还带有哀求。
“我早就放手了。”我早就放手了,五年前,或许更早,或许在那个误会开始之前我就已经预料到今天的结果,或许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放手了。
“你没有。”林风坚硬的说道,“如果你放手了,你就不会消失这么久了,你是在逃避,你逃避以前发生的一切,所有你连我也不见。”
也许林风说的确实有道理,只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对他,也包括对明辉。那颗随着时间消逝的心情和岁月沉淀下来的沧桑,早已把我变得麻木,没有了爱,也没有恨,只是,很冷漠,冷漠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
“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
“既然无所谓,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林风哀求道。
我看了看林风,那双期待的眼睛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无数的日日夜夜中闪烁期许,是否也曾为所爱的人独自悲泣。突然有那么一刻,我好心疼,对林风的心疼,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同病相怜吧。既然我已经没有了心,我又为何不成人之美,又何必再要去杀死另一个人的心。
我点头,答应了给林风一个机会,一个他等待了五年的机会。
我清楚的看到在我点头之后林风眼里慢慢的喜悦和无法言喻的开心,那种幸福和满足,曾经我也拥有过,在x市的海边,在和明辉许下一辈子的承诺的时候。只是现在,当我用满身情换来鲜血淋漓之后,我和明辉仍旧一个天涯,一个海角。
“哈哈,好,太好了,振家,我爱你,我爱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爱你,正如你说的,我这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因为我心里有了意念,而这个意念,就是你。”林风高兴的说了一长串。
我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的高兴,内心些许的开心,或许都是因为我成全了别人的幸福。
“今天晚上,在正楠小区的别墅,你原来那个老板开了一个聚会,邀请的都是上流人士,我们也去参加,顺便让所有人知道,我,林风,终于得到你了。”林风还是溢不住的高兴。
我默许。既然答应给他机会,那和他一起以情侣名义出席任何活动也是理所当然。
“我得去买一件新衣服。”林风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站在他身边可不能给他丢人了,而我原来的所有衣服中,只有给明辉当助理的时候穿的那件比较顺眼,可是既然选择决定和林风在一起了,那么关于明辉的一切都要丢到过去了。
“不用,我已经给你准备了。”说着变魔术一般从桌下拿出一套礼服。这个男人,很细心。
晚上,我穿着林风为我准备的浅灰色的POLO衫和牛仔裤,同林风一起,去参加正楠小区的上流聚会。
“虽然礼服很简单,不过穿在你身上确实很好看。”林风边开车边笑着说道。
我有时候也会怀疑林风的爱到底有多深,连现在如此没有生命力如此憔悴的我都能说好看,莫不然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车子在正楠小区门口停下,我原来的那个老板程总就迎了上来,急忙拉开车门,笑道:“欢迎林大老板光临。”视线注意到我,假装嗔怒的说道,“好小子,几天不见,你回来也不回公司,直接跟人家林大老板走了,对了,小蕙呢?”后面这句应该才是关键吧。
林风赔笑打哈哈,说了一些官场的客套话,就想拉着我往里走,急忙向大家介绍这个刚刚属于他的男人。
“对了林老板,今晚有一个大老板也会来参加这个宴席,如果我们两家公司能得到他的融资,那一定能很好的运转下一季的项目。”
林风推广的下一季项目的香水叫做“绝对诱惑”,听说这款香水和他的故事还有关系,也就是说,是和我有关系。不过目前项目资金有些紧张,如果在今晚的宴会上能谈到一些融资,那么在七夕情人节之前,这款香水就可以制造出来的。
所有林风在听到有大老板即将参加宴席,满意的点点头问道:“那个大老板是谁?”
“叫金在勋,是个韩国籍的中国人。”
“混血?”
“好像是的,而且在他身后,好像还有一个更有财力的人支持着他。”
林风点头,我想他心里应该已经盘算好如何取得金在勋这个大老板的融资了。
宴会果然热闹非凡,而且都是上流社会的名媛绅士,举止谈吐间无不显示一个贵族人的大气,可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虚伪的,都是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把戏。
这些在上流社会摸爬滚打的人,我想没一个不是省油的灯,只是,在任何时候,他们都学会了微笑,即便是对着自己讨厌的人,而这种令人作呕的虚伪,似乎又像是中国五千年一脉相承的品德。
我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林风,我去一下洗手间,我头晕。”
“你没事吧?”林风关切的问道。
“没事,我去透透气就好了。”我兀自走向洗手间,多在外面呆一秒,我都会被那种恶心的虚伪弄得更恶心。
我打开水龙头的水,哗哗的声响可以盖过外面的嘈杂。我猛的把水拍在脸上,想让自己大脑更加清醒,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却觉得更加陌生。
我苦笑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是在干什么?还是在为自己而活吗?我以为答应了和林风在一起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可是为什么从那一刻起,我心里莫名的多了很多负担,莫名的更加惆怅,也更加思念一个不可能的人。
我依旧苦笑,苦笑的看着苦笑的自己。
朦胧中,我看见镜子里反射了一个影子,很模糊又很清晰。
我是在做梦吗?心里已经无数次的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不敢大声喘气,不敢有丝毫动作,我害怕真的是梦,然后就这样醒来什么都没有。
我静静的凝望着那个影子,想要伸手去触碰,却发生全身早已瘫软,连动动手指都觉困难。这时,我又想大哭,但又害怕苦声把自己吵醒,我想大笑,却害怕笑得太大声,惊醒了悲伤,所以,我还是保持沉默,一动不动。
镜子里的影子,那个模糊得不能再模糊的影子,我发现,此刻他也在注视着我,虽然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我可以感觉得到。
明辉,是你么?你回来了?这一切不是梦?
我急忙回过身去,看到了那个消失了五年的男人,又确定性的看了一遍,是他,真的是他。高明辉,五年来,不曾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
我不知道此刻是什么感觉,只是咬咬牙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漠视的从他身边走过。
因为五年了,当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眼里还是没有任何感情,他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就不再看我。
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委屈下贱的求他的可怜,这是我五年前留给自己的尊严,五年后一样适用。
“振家,你怎么了?怎么像哭过一样?”恍惚中,我已经走到林风身边。
哭?我哦怎么自己都没感觉到,原来我掉泪了。
我急忙擦去眼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