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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岷在哪?”肖诺无视地上那人痛苦的嚎叫,冷酷的加重脚上的力道,问道。
此时凌宇哪里还能听进别人的话,他只是一边哀嚎一边打着滚,希望能从剧烈的疼痛中出来,却只能让地上的玻璃更深入的扎进他的身体。
“我问你陆岷在哪!你对他做了什么?!”陆岷行踪还未可知,肖诺没有时间耗下去。脚下的那块东西已经被他踩得血肉模糊看不出原状,此生恐怕再也不能重振男人的尊严——前提是他能够活过今晚。
他蹲下身体,用手揪住凌宇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再次问道:“陆岷去了哪里!?”
凌宇因为头上撕扯的痛楚终于有点恢复神智,涣散的眼神看向肖诺,嘴里喃喃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把我踹下床……自己……跑了……”
肖诺转头看了林冉和莫朗一眼,林冉微微挑起眉毛,赞道:“不愧是大嫂,根本不需要老大来救吗,自己完全就OK了!”
这句赞美传到肖诺耳朵里却变了滋味,他冷着脸松开了手,从口袋中拿出手帕擦拭了一把,站起来问道:“你碰了他?”
“没……没进去……只有手进去了……求你救我……”
谁知他话还没说完,两声枪响过后,两只手上各多了一个血洞。
“啊啊啊!!!”凌宇觉得自己全身都痛,眼前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了,身体觉得越来越冷,他知道自己熬不过这场刑罚,最终发出凄厉的叫骂声:“肖诺!!!!我操你全家!!!为了个大松货你要逼死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肖诺干脆利落的对着凌宇的额头按下扳机,房间内立时清静下来,他看着地上血肉模糊的尸体,冷冷道:“他的一根汗毛也比你的命值钱。”
确定了陆岷没有生命危险,他稍微有些放下心来,距离凌宇给他打电话不过半小时左右,他相信陆岷走的不远,很可能自己已经回家了。他转身向外走去,吩咐林冉叫人处理掉尸体,便让莫朗驾车带自己回到两人的公寓等待陆岷回家。
陆岷一路谨慎的跑出废弃的小区,担心凌宇并非一个人行动,如果半路刚好撞到他的同伙,以他现在的状况是绝难再逃出生天了。所幸是他多虑,小区废弃很久,路上除了偶尔窜出几只野猫外,并没有在看到其他人的身影。
一个晚上受到的刺激太多,因此哪怕是他很清楚凌宇现在的状况不可能追出来,但是人烟稀少的破旧小区给他带来强烈的不安感,他一口气跑出很远,直到在巷子口看到闪烁的灯光和逐渐变多的行人,才靠着墙蹲下,平复着急促的呼吸。
他感觉自己的肺都要炸开了,张开嘴大口的呼吸着,手脚一片冰凉,甚至麻木到没有知觉。现在大概已经过了凌晨,街边的路灯明晃晃的亮着,行人却不多,零星的几个也行色匆匆,只有过路的车辆飞逝而过时打破深夜的沉寂。
心跳终于平复了下来,手脚也恢复了一些知觉,陆岷长长呼出一口气,向身后的墙靠去。他看着自己手上自己掐出的伤痕,被绳子绑的勒痕,还有用碎片努力割断绳子时划到的划痕,忍不住苦笑了一下,就连当初在建筑队做搬运工,他也没这么惨过。
活了30多年,什么样的苦都吃过,什么样的罪也受过,怎样的冷眼都挨过,再难听的话也听过,但是他从来没在意过。说他没皮没脸也好,脸皮太厚也罢,他的确并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只是在遇到肖诺以后,似乎人生中所有的狼狈与不堪全部都来了。他无法不在意那人对他的看法,无法不介意那人的存在,明明知道两人间不可跨越的距离,却依然没有自知之名的对他伸出渴求的手。
所以,哪怕他现在死在街旁也无人知晓,不怪别人,只怪他自己,怪他自己明明知道动感情就输,偏偏还拒绝不了那份温柔的诱惑,一脚踏了进去。
在威尼斯的拱桥下接吻不过是半个月前的事情,肖诺温柔的眼神历历在目,转眼间就给了别人,甚至自己被抛弃的理由都那么不堪。
“松了……”陆岷嗤嗤的笑了两声,扯得肿胀的脸颊生疼,“也不看看是谁的原因才松的……”
他声音嘶哑,头发蓬乱,脸上一块青一块紫的,笑起来格外古怪,加上衣服破破烂烂,手上身上沾着不少血迹,偶尔有享受夜生活的年轻男女路过,都被他这副诡异的样子吓到,飞快的走过去。也不知是哪个怀疑他神经不太正常,怕起来攻击路人,竟然报了警。
警察半夜出来执勤是很不乐意的,到了巷子口后看着摊在地上一样的陆岷,脚就踢了上去:“装什么疯卖什么傻呢!”
陆岷被提到胯骨上一阵生疼,他抬头看着警察拿着电棍站在自己面前,咬牙用力扶着墙站起来,点头哈腰的对着人民的公仆表示恭敬:“阿sir,我不是傻的,我我我……我喝的有点高……”
警察同志眼里是狐疑,将警棍甩来甩去,问道:“有人说你脑子有问题,好像还危害行人,我看你这不是挺清楚的嘛,大半夜不回家在这吓唬人玩呢?神经病吧你?吃饱了撑的报复社会玩呢?”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没通电的电棍杵着陆岷的身体,陆岷一个腿软就顺着墙被推坐到地上,警察被吓了一跳,问道:“你没这么弱吧?装什么呢,一个大老爷们能让我推一下就倒?可别说我袭击市民啊!”
陆岷急促的呼吸了两下,压下晕眩的感觉,才仰头低声下气的讨饶着:“阿sir真对不起,我这是喝多了,刚刚不小心甩了一脚酒瓶子划了满手的血才在这坐着歇会,我马上回家,马上回家,绝对不给您添麻烦!”
警官先生并没有从坐在地上的男人身上闻出很浓郁的酒精味,但是大半夜的谁也不想多找事,也不揭穿他,骂了两句后盯着他让他立刻离开。
陆岷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一边应承着一边往家的方向走去,直到走出了警察的视线范围才停了下来,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再动。
家,回家。
可是,到底哪里才是他的家呢?
他现在迫切需要一个地方休息,需要把自己藏起来,最好能睡个三天三夜,一觉醒来后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做回那个没心没肺的人。
只是在最脆弱的时候,他才猛然发现,自己连个可以回的家也没有。
肖诺的公寓是不可能回去了,他不想在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后在看到那个人,本来还有些舍不得离开,现在干脆不用他选择,他不会再去找他,那人必然也不会再来寻找自己,两人不用说再见,最好再也不见。
跟肖诺同居之前住的那个弄堂也不能去,被肖诺带到公寓以后他再也没回过那里,钥匙根本不在他手中,虽然说不一定有钥匙才能开锁,可是现在他知道了肖诺是混黑的,自己曾经当过他这么久的情人,凌宇是第一个,下一个他不相信自己还会这么好命能逃脱,更何况等凌宇身体好了,说不定哪天就来报复他,那里已经被暴漏,说什么也不能回了。
做搓澡工的时候住的租房也早已退了,脑海中过滤了一圈下来,他才发现,在这么偌大的城市里,居然连他一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
没地方可去,蹲墙角歇一会也被警察赶,他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好双手插兜,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一插兜却摸到了几张纸,掏出来一看,粉红粉红的,是他为了给肖诺买礼物时拿的钱。
陆岷看着那可怜巴巴的两张,苦笑。真不知道老天是不是太过于偏爱他,每次整的他走投无路的时候,却给他留下一丝生机,让他活的不痛快,死却不甘愿。
有了钱万事都好说,此刻他胃里一阵阵的翻腾着,手脚也冰凉,这一段时间内身体都不好,再被凌宇疯子似的一顿殴打,他丝毫不怀疑如果再过一会,他就会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
在路边扫视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一个24小时经营的快餐店,陆岷走进去在一张桌子前坐下,店里温暖的空气让他的手脚稍微有了解冻的感觉,现在虽然不到冬天,但是初秋的夜晚还是有些凉的。
让老板煮了一大碗的牛肉面端上来,他用牙齿掰开一次性木筷,哧溜哧溜的大口往嘴里送去,热烫的面条掀起一阵阵的热气,熏得他眼睛湿润起来,痛的往外冒出来液体,睫毛承载不住后簌簌的滑落到汤碗中。
爱情是什么?那就是有钱人吃饱后拿来消遣的东西,饿着肚子谈感情那是文艺小青年干的事,对他这把年纪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