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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聪捂著耳朵,找了个空位坐下。
向周围的人打了声招呼,发现多了几个生面孔。
才四五年不见变化有这麽大?廖子聪纳闷。
“嘿,子聪,我女朋友。”蔡思杰揽著廖子聪的肩,指著刚刚廖子聪觉得面生的女人对他说。
“居然还带家属。早知道我也带。”廖子聪的语气有点酸。
“干嘛不带。”
“好吧,我没有。”耸耸肩,就是这样无所谓的态度才让他一不小心变剩男。
听到他的话,吴冶优神色怪异地看了他一眼,“你果然对凌景新有意思,还保留著单身等他回过头来看你。”
“你……想……太……多……了……”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廖子聪虚弱地说,这个误会还会持续多久。
“虽然你年纪比我们小上一年,但是毕竟也到了成家的年龄了。”吴冶优继续八卦。
“错了,是比你小两年,比他们小一年。”大学时代就经常拿复读的吴冶优的年龄说事,如今也改不了的坏毛病。
“你这小子,这麽多年不见还这麽欠揍,让你好看。”
“唉!,我被欧巴桑袭击了!”
“干嘛呢,吴大姐,子聪又惹你了。”凌景新进入包厢,就看到吴冶优摩拳擦掌准备料理廖子聪。一定是他又说话得罪了人。他赶紧出现。“您老不要跟小孩子计较嘛。”
“你们狼狈为奸,年纪小了不起啊,都快还奔三了还装嫩。”
“奔三的是您啦,我们才二七。”虽然不知道吴冶优是怎样把话题转移到装嫩上面,但是凌景新也毫不留情地指出吴冶优与他们大两岁的事实。凌景新和廖子聪在联手欺负吴冶优吴大姐上已经练到了巅峰的境界,无人与之争锋。
“不用你提醒。”吴冶优扭过头不理他们。
“嘿嘿,你看我大学同学,就这样。”蔡思杰向女友解释,女友腼腆地笑著。
由於有女孩子在场,很多大烟枪都忍住,只在包厢里喝酒聊天唱歌。
偶尔一两个忍不住,便叫上同伴一起去外面厕所吸完了再进来。刚刚凌景新便是外出吸烟喘口气。
凌景新坐到廖子聪旁边,想不起从哪里寻找沈默的突破口。
“嘿,子聪。”
“师姐。”聚会的组织者林语走过来和廖子聪搭话。
“唱什麽歌,我帮你点?”
“林语怎麽可以让子聪唱歌,你不知道子聪是个大音痴吗?”凌景新说。
“什麽大音痴,我跟子聪唱过好几次K,唱得都挺好的啊。”
“什麽时候的事,我居然不知道。”凌景新很震惊,从没有想过廖子聪会有唱歌的那一天。
大学时两人同宿舍,廖子聪稍微唱个歌都会被宿舍另外两个人嫌弃走音,难听,後来廖子聪也不在宿舍唱歌了,不过那两个人今天刚好没参加聚会。
“什麽时候都要向你报备吗?”林语堵了这麽一句话回去。
凌景新不讨好,於是安静地坐著不说话,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胡乱划著。
“你唱什麽歌啊,我帮你点。”蔡思杰掐著温柔地声音问身边的女生,女生娇滴滴地答道:“小酒窝。”
沈达德的死了都要爱已经唱到了尾声,剩下最後两个节奏。蔡思杰手快地把自己的歌顶上去,然後切歌,抢走沈达德手上的麦克风和妹子两个人情深深雨蒙蒙地深情对唱起来。
凌景新看著身旁林语和廖子聪两人热火朝天地聊著,心里很不是滋味。
“结婚?恭喜师姐啊!”
“谢谢!”
身边两人的对话时不时飘进自己的耳朵里,搭著甜腻腻的小酒窝。
“唱什麽歌?”
“小手拉大手。”
“我去点。”
林语就是这样的性格,聚会的时候会去拉被不主动开喉的人去唱歌。
“下一首歌是我的啊师姐,你不能这麽做啊。”林语熟练地在机器上操作点歌,沈达德在旁边叫嚣著。
“安静地等待下下首吧。”
“我永远爱你到老……”
小酒窝的音乐刚落,小手拉大手轻快的旋律响起。
廖子聪眼睛盯著屏幕,慢慢开口。
“还记得那场音乐会的烟火……”
“还记得那个凉凉的深秋……”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嗓音钻进凌景新的耳目里,这个声音,不对啊。
凌景新一抬头,看见廖子聪和林语两个人一人一个麦克风肩揽著揽在唱歌,两人的身体随著音乐欢快地摆动著。
抽风呢这是。凌景新坐立难安。
喂喂,廖子聪你你你你你在干什麽?
喂喂,林语你是要结婚的人了,还跟人大小拉小手。小心我去举报你。
“给你我的手 像温柔野兽?”
喂,廖子聪,砍手砍手。
还温柔野兽,廖子聪你这衣冠禽兽。连人妻(将来式)也不放过。
这边某人抓狂,那边两个人嗨到不行。
廖子聪羞涩的嗓音被林语轻快的音调完全压盖住。
原以为音痴这种东西是天生的,没想到廖子聪在林语的带领下克服了这个问题。
“台下的观众,举起你们的手来!药!药!和我一起唱!”林语已经开心疯了,凌景新坐在角落一个人孤独地玩著骰子;时不时抬头看看两人。
作家的话:
=w=
☆、3。重现那年那些无硝烟的战争
“凌景新,我要跟你单挑!”脸色潮红的舒磊一屁股坐到了凌景新的旁边,手上抡著的一瓶啤酒重重地搁在了桌子上,啤酒从瓶口洒出来。
“挑什麽?”凌景新拿起啤酒,仰头喝了一口。
“喂,我喝过的。”
“噗!呸!咳咳,不早说。”啤酒一不小心都呛进鼻孔里去了。“咳咳!”
“没说让你喝你拿什麽拿。”舒磊把啤酒从凌景新手里夺过来。
“我乐意拿。趁著你现在还挺清醒,赶紧说说要挑什麽!”
“掰手腕!”
“还来!从大一入学到最後毕业散夥饭,你都没有赢过我。四五年没见你就这样一点也不长进,不玩点高端的?”
“我今天就是来刷新纪录的!”
“来啊!”
说起舒磊与凌景新的对峙,那是从大学刚入学军训时候开始的。
那时男生们刚认识,又没什麽娱乐节目,於是在男生宿舍内部举行了一声掰手腕的比赛,选取出男人中的男人,力王中的力王。
然後,输的那人就是男生中的loser,最弱的那一个,loser之王。可想而知,谁也不想被冠上“loser之王”的称号。
凌景新和舒磊属於白面书生型,第一轮就被刷了下来,於是两人单挑。
很不幸,最终的称号被舒磊赢走。
之後每隔一两个月,舒磊忽然兴起的时候,就会拉著凌景新掰手腕,进而发展成全男生宿舍的掰手腕比赛。虽然力王的称号一直在易主,但是在舒磊的坚持不懈下,loser之王的称号一直是他的专有名词。
凌景新想起来,拍毕业照那天,大家一起去吃了散夥饭,大家一边开心地回忆四年的生活一边感慨时光的飞逝,连平时一些不喝酒的女生也拉著同学一个接一个的干杯。
舒磊拉住凌景新,说要在全班同学的见证下,血洗四年的耻辱。
想当然尔,他又悲催地输了。
最後大家各奔东西时,舒磊还是带著Loser之王的称号。
“输了怎麽说?”
“灌酒呗,要灌到醉。我不会输,我练了好几年了,看我这肌肉。”舒磊舌头打著结,说完了这句话。
你已经醉得差不多了,不用灌了。凌景新暗自吐槽。
“行了,来吧。”
两人把手肘往桌上一放,握住对方的手。
“谁当裁判!”
“让我来!”沈达德排除众人,覆在两人相握的拳头上。
“一,二,开始。”
比赛开始,凌景新的手刚使力,就发现舒磊比起当年有了很大的区别。
看不出来舒磊喝醉了还有这麽大劲,当年最後一战真的有败得那麽不甘吗?记到现在连喝醉也不放过。
手腕渐渐使不上劲,凌景新抽走力气,让舒磊赢得了这场比赛。
“我宣布这局胜利者──舒磊。”沈达德拿著麦,大声宣布。
廖子聪一曲终了,兴冲冲地靠过来。
“让我来,我要为景新报仇。”
“子聪,别为难自己,当年你是除他们两个外第一个淘汰出局的。”沈达德提醒道。
“说什麽当年,要比就比现在。”廖子聪撸起袖子。“你刚比完右手,那我们就用左手比吧。”
“你习惯用左手吗?”舒磊看了看廖子聪的左手,不怀好意地笑道。
“左手怎麽了,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