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高中就是在一座城市和另一座城市之间来回流连的。不过没关系,我还有一架钢琴,这就够了,我不需要任何人来爱我,只要一架能够留在我身边的钢琴就够了,我的缪斯,我的女神。
我一直以为是我的女神让我成功,但是最后证明不是的。在我正意气风发的时候,我突然得到了妈妈的噩耗。最可笑的时候,我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什么都没有了,或者说什么都得不到了。那些奖项,那些荣誉,都是那个爸爸送给妈妈和我的礼物。就好像你是习惯了养尊处优的皇太子,每天在三宫六院享受着皇帝一样的待遇,每天都在自诩着太子的名号梦想着将来一展宏图,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你,你只是狸猫换太子的产物,你只是个流着下贱血液一无是处的杂种,你的额娘死了,你就再也没有靠山了。
怎么办,我当然不相信。但是很快我就相信了,任凭我穿着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怎样高难度的乐谱,任凭我指尖的茧子越来越厚,手指越来越酸痛,我也没法得回我期待的名誉,原来纷沓而至的一切,现在都在我的眼前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
大概就是这最倒霉的日子,我在酒吧街里流连的时候遇到了梁非予。那个时候天气很冷,我在酒吧街上看着天色一点点黑下去,看着原本夏天来划船的地方变成了孩子们嬉戏的冰场。孩子们嬉闹的声音和酒吧此起彼伏的音乐声混杂在一起,本来就如乱麻的心更加剪不断理还乱。一路从胡同走来,我的耳朵冻得通红,手指也不能动,但是我还是想走,天色在我一路走来的时候慢慢暗下来,走过一个酒吧,耳畔的音乐就像过路灯一样变成最清楚的主旋律。有个男孩在唱徐怀钰,别说,那声音还真的挺徐怀钰的。
我站在湖边,冻得失去知觉般傻傻地听着,湖里的冰像是有生命一样,悄悄向我伸出寒冷的双手。
也许以后梦魇里沉睡
也许想念明天的喜悦
也许阳光遗弃这座冰苦的林野
深埋着颓废狂野的季节
那是许美静的“边界1999”。谁唱的?那是我刚刚初中时候出的歌,但是就是这首歌什么都不知道的男孩明白了情窦初开的含义。现在唱歌的是个男人,声音并不好听,调太低,不过挺动情。我站在那个酒吧不远处,看着那个随着电子琴伴奏的男人。那一刻,我真的好羡慕他,即便你弹的不好,即便你在唱歌的时候紧张的唱错了好几个音,至少你能鼓起勇气向别人证明你永远都不卑不亢的感情。知道么,你的声音提醒我,如果在冰上凿一个洞钻进去,我就真的可以和歌词一样永远在梦魇里沉睡了。
我没有夸张,在一个人被梦想所折磨的时候,真的是万念俱灰只求一死的。那时我钻进那家酒吧,心里是满怀感激的,至少你给了我这个壮烈的灵感。所以为了感谢你,我决定在沉入这冰冷的湖底前在狠狠地消遣一次。我点了一杯最贵的酒,花光了身上的所有钱,破釜沉舟了,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就在我端起酒杯暗自思忖着是一饮而尽表示我的豪迈还是再细细斟酌回味一下我平淡而短暂的一生的时候,我听见了一个低沉的声音礼貌地问我:“宁海辰?”
真是一幕戏剧里最不该发生的桥段。总之,我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离开这个世界。后来我在和非予聊起这件事的时候,我笑着说,还好我没有沉在那个小家子气的地方,好歹要沉在太平洋,以示我死的壮烈。
“是的,我的海辰怎么能沉在那么没品的地方。”
“不过你怎么不在我点那杯酒之前拦下我,那杯酒真的好贵。”
“土财主,那才几个钱?你点了酒我那天才有提成,有了提成我才能打车带你回家,你这守财奴。”
“是吧,宁海辰永远都是小气鬼。你小时候甩在我书上的汗珠我还记恨着呢。”
“好,那就记恨我一辈子。”
那会儿非予已经变成了这所中学的老师,所以说话的时候那种浪漫的感觉,我总觉得带着一股教书育人的味道。不过我们那次的见面,非予总喜欢用《卡萨布兰卡》的台词概括——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馆,而他偏偏走进了我的。
我醒来的时候就走了,那个时候梁非予的出现只能让我更加厌世。我看着他兴奋地跑进跑出,用打工的钱为我买来退烧药,用被子把我裹的紧紧地,我就更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上帝就喜欢这样玩弄人,在人觉得跌落谷底的时候还喜欢落井下石。这个梁非予在这座城市里读医科,成绩完全不像初中那样糟糕。这就是这个世界最不平衡的地方。他那样殷勤,我就更加不想跟他同处一室。
我躲开他,趁他出去买早点的时候溜了出去。当年的宁海辰已经不是那个小有名气的宁海辰,所以你最好不要沾上我的晦气,我也不要再在你这里受到打击,谢谢你的早饭,如果我们有机会再见,我会请你吃顿好的。
只是那个臭小子竟然偷偷用我的手机给他打了电话,最要命的时候,他找来了我的学校。在我下了课低着头准备去图书馆睡觉的时候,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
“宁海辰!”
我的天,他真的好烦。他为什么要这样缠着我?一个初中的同学,为什么要苦苦纠缠?只是为了证明他过的有多好么?
在他请我吃饭的那个晚上,他仍旧对我问东问西,丝毫不提他现在的生活,只是对我嘘寒问暖,虚伪的样子简直让我忍无可忍。在最后他提出送我回宿舍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给了他一拳,对他大吼着:“梁非予,你不要再跟着我了,我就是流落街头,也不会靠你来接济,少他妈在我面前装好人,我看着恶心。”
谁知他在发呆的下一秒,伸出手抱住了我。
“宁海辰,不管你信不信,我爱你。我爱你很久了。你相信初恋么?你相信一个人的初恋能坚持这么多年么?”
我听见他突如其来的告白,恼羞成怒给了他一巴掌,转身就跑。
我单身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我以为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过家家一样无聊的游戏,所以散场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彼此珍惜。这个荒唐的梁非予,就这样擅自破门而入,不知好歹地要在我心里落户,我感觉如临大敌。
他又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直接无视他的存在转身就走。他每天都等在我去琴房的路上,跟着我钻进琴房,像以前一样躺在旁边的空地上。却没办法打开他伸出的手掌。我开始和他混在一起,我们一起在老住宅那边租了一间地下室,每天下课他会骑很久的自行车陪我在琴房练琴到很晚,然后再黑暗中一根根地揉捏我酸痛僵硬的手指。
海辰,你的手指真漂亮。黑暗中他温暖的手掌像一个安稳的拥抱,让我在寒冬里享受无与伦比的温暖。我不敢相信这就是恋爱,但又无法否认。那时离一届大赛很近,我们都笃信着,这将会是我的龙门一跃。
但是机会不是只垂青有准备的人的,天时地利人和我只占到了非予,失败是必然的。第一次失败的时候非予笑笑说没关系,这只是刚刚开始。第二次失败的时候,非予摸摸我的头说没事的,我们还有机会。而第三次失败的时候,非予脸上的惋惜已让我哀莫大于心死。趁他买饭的时候,我一口气跑了好远,回过神的时候,周围的街道已经完全陌生。我望着荒凉的街道,看着光秃秃的月亮,心里一片苍凉。我找不到我们的小窝棚,只能坐在公园的秋千上抓着身上单薄的衣服。
那个晚上真的好冷。我记得瑟瑟的秋风顺着领口落到皮肤,爬进皮肉,渗进骨髓,很快身体就被冰冷麻醉。我低着头看衬衫上被月光照亮的泪渍,心里就在惨淡地想,其实眼泪最终还是流给自己的,不是么?一半流在脸上,一半淌在心里。
一个阴影落在我的衬衫上,很快包围了我。我抬起头,那个刺刺的头发竖在我面前,气喘吁吁,月光在他身后投影,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海辰,跟我回家吧。”
我看着他,只觉得视线越来越模糊,脸上湿凉一片。是你么,非予?我真的不需要你的,你快走,你的生活没有过会过的很好的,所以你赶紧搬回宿舍吧。
“海辰,你真的不需要我?”
“真的。”
“但是我没了你,可真的不行呀。”他的语气像是撒娇,粗粗的嗓音穿越到咿呀学语,像是在和我要一块奶糖。他抹掉我脸上的眼泪,手抚在我脸上的一刻,我分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