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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巴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的,我并没有去找他,只是自己随心所欲地找了个店面,开了家咖啡店,我并没有想我们会再见面,我只是想在一个离他更近的地方生活,能够感受到他的气息,这样就足够了。
前几天在饺子馆看到他,当时我都无法呼吸了,我终于又见到了他,心里激动得我想要冲到他面前告诉他我有多么想他。可看到他和姓徐的牵着手走着,看着他的笑脸,似乎我是个多余的,连个上前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我懦弱地转过身逃出了饺子馆。
车渐渐驶入了夜里最热闹的街上,我想傻蛋应该没有来过吧,这里不是他该来的地方,走进熟悉的店面,还是那张桌子,“老规矩。”冲着调酒师低声的说着,我并不太过于张扬,我来这里只是想喝酒。
“今天怎么这么晚?”眼前的法国男人很漂亮,但与我女人的漂亮不一样,他很Man,我笑了笑,喝着手中的酒不语,他也习惯了这样的我,走到一旁忙别的了。坐了很久,并没有人上前和我说话,这就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因为这里几乎都是常客,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来这里只是喝酒,从不找伴,时间长了其他的人也就把我当透明的了。
“我是该谢你呢还是该讨厌你呢?”那漂亮的男人又凑到我旁边深情地看着我,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也是我在巴黎唯一的朋友。初到巴黎的我既孤独又迷茫,晚上睡不着便四处走走,吸引我的是这家酒店的名字—“Miss Miss UNMiss”,现在熟悉的人都叫这家店为“MMU”。当时出于好奇我走进店里,误把正在调酒的老板当成了酒保,要了杯酒后便问起名字的来由,我还记得他有些忧伤地看着店内暗黄的灯光,看着卖醉的人们淡淡地像是自言自语地说着:“人总是在失去后,才会去想念,第一个‘Miss’是失去的意思,第二‘Miss’是想念的意思。”
“那‘UNMiss’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很道理很有人生哲理的一句话,却没有想到被拿来当作名字,再看看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不免觉得我们可能是同样在等待的人吧,便很想和他多聊聊。
“这里是GAY吧,当然女人不可以进了啦,所以UNMISS呀。”在胸前做了禁止的动作,他的这个动作做起来很可爱,我看着他故意让自己开心,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忽略掉悲伤的样子和我太像了,自然就经常来这里多坐坐。
“哦?为什么这么说?”从回想中跳出,我转过头看他,没有注意到他与我的距离,我们离得有些近,连彼此的呼吸都可以感觉得到,这样暗的灯光下难免有些暧昧的味道,我把头向后仰了仰。
“店里来了不少人都是来看你的,中国不是有句俗话吗?得不到都是最好的,因为你总是只坐坐,让店时原生意好得不得了。”因为我见外的举动让他有些受伤,暗淡的眼神使我有些愧疚感。
“那是该谢我,为什么又要讨厌我呢?”笑着看他,我知道我的笑容魅力很大,果然,刚刚不满的情绪一扫而空,他又眯着眼睛看着我。
“因为你总是让人只能看,不能……”慢慢地把扶上我的手,这种挑逗以前只是开玩笑的做过,可今天的他格外的认真,我给不了他什么,就算是一夜情也不可以,除了傻蛋,我不碰任何一个人。不留痕迹地抽回了手,假装拿起杯子准备要喝酒。
“你这样太调人味口了哟!”连续两次被我拒绝,他真的有些不高兴了,“你自己慢慢喝吧,我去那边了。”说完头也不回就到其他客人那去了,我自嘲地笑着,没想我李加还有这样的一天,先是陈景言,接着傻蛋。我总是这样得到了幸福,然后再失去,再得到,再失去,我就觉得老天是不是特不待见我,这样折磨我到什么时候?不想了,酒也没心情喝了,还是回家吧,放下酒杯穿过夜里买醉的人们,离开那家酒吧,看来短期内我也不能来这里了。
我在郊区买了一栋楼,不为别的就是图个清静,夜里可以安静地看天上的星星,把车停在楼旁,我也不下车,打开车蓬仰看着天空。郊区的天空很空阔,深蓝的让我感觉那些星星触手可及,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慢慢地吐了出来,一直这样做着,这样才能证明我是活着的。苦笑着,调整着头的姿势,这样的高级车内的坐椅都是真皮做的,已经相当松软了,可是我还是喜欢枕着傻蛋的腿,那样才是最舒服的。
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我突然想起一首儿童,“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还不自觉得哼起来,发觉我真的是无聊透了。打开车门下车,晃晃悠悠地进了家,没有开灯,可是雪白的画布还是称得房间很亮。这个家的装潢和中国的那个不一样,虽然比原来的那个要大上两倍,可是除了一张床,吃饭用的桌子,再就什么也没有了,多余的空间全部摆放着我画的画。
走到画架前,透过月光看着画中的傻蛋,这是昨天我画的,向房间的墙上看着,我每天画一张傻蛋,有快乐的,有伤心的,有痛苦的,有沮丧的,原来我记忆中的傻蛋不开心的是那么多,原来他和我在一起一直都是那么不顺心,可想想今天看到的他,长大了,不仅仅是个子长了,就连笑容都像刚开放的花一样绽放的笑着,他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我已经成为了他的过去,可笑的是,一向自傲的我却一直视他为进行式,而且还是无法忘记,无法抹灭的进行式。
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走到CD机前,放着那曲《如果有一天》,我又拿起画笔开始画着。他的头发比以前要乌黑得多了,他的眉毛比以前要上扬得多,他的眼睛比以前要有神得多,他的嘴唇比以前要红润得多。画着画着我便开始粗喘,手中的啤酒瓶已经被我捏得变了形,裂开的铝片扎进了手掌,血直直的流着,我放下笔,用没有受伤的手擦着脸上的水渍。
“操,怎么出这么多汗。”我自欺欺人地拿着手巾擦着脸,然后走到画架前继续画着画,对了,这个画架是那年傻蛋送我的生日礼物,而我却从那天开始卑鄙地把他当作了陈景言的替身,真是可笑,最后我终于得到报应了,我的报应就是我爱上了他,并且失去了他。任血继续地流着,我要把画画完,我画的是今天的他,快乐的他,自在的他,那个我即熟悉又陌生的他,那个没有我的他,那个已经幸福的他。
“铃铃铃……”我不去理会该死的电话铃声,任由它响着,我还是愤笔疾书画我的傻蛋,就好像怕再不画完就会忘了一样。
“我是李加,有话就留言吧。嘟—”当初发要不是李牧逼我按部电话,我也不会被这个该死的电话烦着,尽管这里的电话只有李牧、张恒军知道还有大志知道,可是我从来不接电话,有事就让他们留言,因为我不想接触任何人。
“加加,是我。”张恒军不管到什么时候总是能这么坦然地说话,他永远都是那么不紧不慢地说话,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握里进行一样,我很是好奇,不知道如果李牧出什么事的话,他会不会还会这么镇定。“我听说卞小曲的姐姐过几天要结婚,而卞小曲定了明天的飞机回中国,你要不要回来,如果想要回来的话,我已经帮你订好了机票,你可以坐明天下午的飞机回中国。回来的话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知道吗?”
“加加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好想你呀?”李端言那个小混球的声音变得不再那么稚嫩了,一年多没见,不知道又长个子没有。
“端言,不准捣乱,不然……”张恒军连跟孩子一起都那副老成的样子,不过还真有效,小混球的声音马上就消失了。“记得要给家里来个电话呀,李牧挺担心的你的,行,我挂了。”
没有多余的言语,想必他猜到我在听吧,干脆地挂上了电话,是不让多说让我烦乱。放下画笔,画中的傻蛋很幸福,这样就够了,我说服着自己,我回中国不是为了傻蛋,而是为了回去看李牧,看张恒军,看小混球,看大志,看神精病,看我的“Purple”,这样想着,心里也就好受多了。
“滴滴滴…”我总听到液体落在地上的声音,探索着灯的开关,想想可笑,这里是我的家我却找不到灯的开关,好不容易打开灯,我被眼前的一片狼藉吓了一跳,地上凡是我走过的都是一片片血,这才想起来我的手划破了,血不住的往外冒。
“晕—”低声咒骂着,跑到卫生间拿条手巾包上,也不打算多管,走到客厅的中间,向四周看着,到处都是傻蛋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