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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来?
凌飞墨想问那人怎么找回丢失的东西,可他发现己发不了声,连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那个声音消失了,他的世界又恢复原状。
凌飞墨只能继续奔跑,跑,跑,跑!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有几十年的光景吧,他只觉得自己很累,很乏,只想闭上眼睛,地长睡不醒,突然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他的眼前,温柔地叫唤他,凌飞墨……
“醒了!醒了!凌总醒了,呜呜——”王秘书拿着水壶走进病房,就看到男人茫然地睁开了双眼,她喜极而泣,泪水弄花了她的妆容。王秘书把水壶扔到地上,不顾医院里的规定,在病房里像个神经病般开心地叫喊。
“医生,我们经理醒了——”王秘书一边哭,一边对病床头顶的对讲机大喊。
“许部,李部,费前辈,快来医院——”王秘书又拿起手机,按照手机通讯录里的名单,一个个通知凌飞墨睁开眼睛的“天大好消息”。
不到十分钟,单人病房里就挤满了人,众人七嘴八舌地问:“不是说睁开眼了吗?这怎么还闭着呢?”
“不会啊,刚才还睁开眼睛了呢?”王秘书抹了抹脸上的泪花,辩解道。
“王秘书,你是看花眼了吧?”费曲旸问。
“不可能,总经理刚才一定睁眼了,我没有看花眼……”
正在此时,一个中年医生走进病房,黑着脸道:“瞎嚷嚷什么?要吵出去吵。”
王秘书立刻冷静下来,做大家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急忙跑到医生面前,指着床上插满了管子和电线的男人,问:“医生,我们经理怎么又闭眼了?”
医生的表情稍有缓和,他走到凌飞墨病床床边,对凌飞墨做了一个简单的全身检查。医生拉起一根贴着凌飞墨胸膛的电线,“你们可以把这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撤了吗?真搞不懂,你们老板明明身体无大恙,你们还要搞这些东西,让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他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不能撤,我们有的是钱,我们经理他什么时候清醒过来,能叫出我们的名字,能骂我们废柴,我们就撤了这些仪器。”
医生一脸黑线地看着眼前花了妆的“丑女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病人只是暂时昏睡过去了,他有意识,而且生命特征稳定,再过两天,我保证他能下床走路。”
“医生,你上次就说他这两天就清醒过来,怎么今天才睁了一下下眼睛,这种程度算清醒了?我们经理会不会变成植物人!?”王秘书絮絮叨叨,杞人忧天地说。
医生听了女人毫无逻辑的话,无语得只想吐血,他正想着怎么接王秘书的话,突然听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王秘书,你在诅咒我变成植物人吗?”
王秘书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哗哗地往下流,两个同事扶住他,看到凌飞墨故作严肃的脸,好心地拍了拍王秘书的肩膀,“王秘书,你放心,凌总脑子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而且好像比以前更刻薄毒舌了……”
几天后,刘队长听闻凌飞墨清醒了,买了个果篮,看望凌飞墨顺便做笔录。
“你还真是运气好,从六层楼跳下,就只断了两根肋骨,不可思议啊。”刘队长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拿记事本。
“呵呵,多亏了你们一米多厚的救生垫,刚摔到上面,一点疼都感觉不到。等我出院了,做个锦旗给你们消防大队。”
刘队长摆摆手,“得了吧。这救生垫是进口来的洋货,第一次使用,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况且那幢小楼是老式的,楼层不算太高,你们运气真好。”
“近几年,龙城自杀的人越来越多了,政府以前不管,才是从这两年开始注重城市人的心理健康,便花了一大笔钱从外国采购了这些洋玩意。”
凌飞墨微微一笑,问:“周梓燃的情况如何?”
“他也没有生命危险,不过摔的稍微比你惨点儿,身上虽然没没有大问题,但脑子却好像摔坏了,每天叫着静啊静啊的,而且不止有过一次轻生的念头。”
凌飞墨皱起眉,“他的家人呢?”
“唉,这事说来也奇怪,那么有名气的周家竟然没有一个人来看他,只请了一个哑巴保姆,想不到名声鼎沸的周公子也分人前人后的,没家人照顾他挺可怜的。”
“哦……”凌飞墨的眼神略微恍惚,他看向窗外温暖灿烂的阳光,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心事。
刘队长走后,王秘书和公司财务部那几个小女人,手里捧了几束鲜花,还有各种瓶瓶罐罐的滋补汤、营养品,说说笑笑地涌进病房,好不热闹。
看这浩浩荡荡的阵势,凌飞墨有点招驾不住,便想装睡。
王秘书拉起凌飞墨:“凌总,你又想装睡?”
“再睡你都要睡成猪了?”王秘书直言不讳,“身体休养好就赶紧出院,公司里一大推事儿等你处理呢。”
凌飞墨一言不发,懒懒地躺在床上,心里却有些烦燥。
“怎么了,总经理?”王秘书明知故问。
“凌总,我以为你跳了个楼,情商会提升几个台阶呢,唉,如今一看,好像还不如以前了……”
凌飞墨回头,冷冷地瞥了秘书一眼:“王秘书,你是想故意让我炒你鱿鱼吧?”
王秘书笑着摇摇头,“既然您身体差不多痊愈了,我就告诉您,您想知道的事吧!”
凌飞墨立刻从被窝里爬出来,端正地坐在床上,表情比听秘书汇报正式工作还要正经、认真。
“那天晚上,文会计除了额头磕伤外,毫发无伤。”
“那他怎么不来看我?”凌飞墨不满道。
王秘书顺手拿起一本凌飞墨解闷看的杂志,拍了拍老板的额头:“因为,他辞职回老家了!”
“什么?”凌飞墨惊呼。
“文、会、计、辞、职、回、老、家、了!”王秘书又用杂志拍了拍凌飞墨的头,然后立马起身,笑着走向门外,还不忘调侃总经理,“凌总,脸皮厚点,快去追你的媳妇儿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四章
漳兰的变化很大!
文小明走在宽敞干净的街道上,觉得眼前的一切事物熟悉又陌生。老城区的格局似乎没有变动,但却多出许多干净明亮的高楼,替代了曾经那一排排破旧邋遢的平房。曾经摆在路边的小摊都搬到新城区新建的大市场,听母亲说,市场里什么东西都能买的到,每逢周末人流爆满。
再往前走,是漳兰一中,此时正值下午放学,年轻的学子穿着整洁,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说说笑笑地走出学校大门。
文小明静静凝望母校的校门,校园里的老教学楼全部被拆了,取而代之是几幢银灰色、现代感十足的教学楼,校园里种满了花花草草,广播里播放着学生自制的电台节目,当轻快阳光的音乐溢满整个校园时,文小明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六年了,他没想到漳兰的变化如此之大。
“冰糖葫芦,酸甜可口——”一个苍老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文小明望着校门口那个小角落里,驼背老人竟然还在校门口卖冰糖葫芦,文小明以前上学时,那个老人就在那里卖冰糖葫芦。
以前自己做小买卖补贴家用的时候,他想过拜老人为师,自己摘山楂、熬糖浆、做出一串串美丽晶莹的甜味小食,解馋又能赚钱。
文小明清楚记得,当时他鼓起勇气提出拜师的想法时,驼背老人板着脸一言不发,给他递了一串冰糖葫芦,然后往后腿了几米远,孤独地吆喝叫卖:“冰糖葫芦,酸甜可口——”
老人的背似乎更弯了,声音愈发沙哑干涩,文小明不受控制,慢慢走到老人面前。
“要一串儿吗?”老人咧着灰色干枯的嘴,把尾音拖的很长,笑问眼前清秀干净的男子,“开胃生津咧——”
“两串。”文小明伸出两个指头。
老人用自制的油面纸把两串儿红艳艳的果子包起来,递给文小明。文小明付完钱,提着冰糖葫芦离开了。
“喂,年轻人,你多给钱了。一串儿五毛。”
文小明挥挥手,示意他不在意,高声喊:“爷爷,我以后还会来买你的冰糖葫芦。”
文小明花了一天的时间才逛完县城,回到母亲租的小房里,弟妹已经放学了,正在饭桌上埋头写作业,看到哥哥回来了后,开心地把他围起来,争先恐后地向文小明分享他们在学校的趣闻。
“哥,我这学期被选了学习委员。”小妹口气炫耀,抱着大哥的胳膊猛蹭。
“切,有什么了不起呢,秋季运动会,我代表我们班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