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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时,文小明将地上的竹篓抬起,拍了拍上面的杂草,准备往身后背。
“这里面是什么?”凌飞墨问
文小明一本正经道:“刚才摘的一些野菜野果,味道很好,拿到集市上可以换钱!”
凌少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从少年手里夺过竹笼,顾不上少年的大呼小叫,背在自己身上,还不忘嘀咕:“钻钱眼子!”
下山的路上,天色骤变,狂风呼啸,不出几分钟,天上就下起黄豆般大的雨。
费秘书看着远方厚重乌黑的密云,估计他们今晚得借住在文家村了。
晚钣是村长家管的。
文兰兰早就用辛辛苦苦攒的私房钱,去村口的鸡婆家买了只老母鸡,弥补了文小明没捕捉到野物的遗憾,饭桌上终于出现全荤的菜,野菌炖鸡肉的味道十分鲜美,除了凌费一行人,平时不怎么吃肉的山里人将一顿简陋的饭吃的有滋有味。
饭桌上,文小明食欲不振,像挑剔的小猫般吃了几小口饭菜,便将碗筷放在一边,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一趟山路走完,凌飞墨觉得自己变的有点不正常,只是一顿晚饭而已,他就已经把不专心吃饭的少年偷偷瞄了好几次。
对于在山上少年给他吸蛇毒一事,凌飞墨多多少少还是心存感激的。有时,他觉得少年挺精明能干,尤其在算账、与他“抬杠”、做家务的时候;有时,他又觉得他太蠢太傻太执着了,在大少爷眼中,拥有这些“优美的品质”不算什么,而文小明那种性格也简直不可理喻。
看到埋头吃肉的村长,凌飞墨又转移注意力,他很会说话,随意和村长聊了些村里的家长家短,便把话题引向村子的发展情况上。
村长一口气喝完小酒杯中的二锅头,抹抹嘴巴,“我年纪大了,不能理解现在的年轻人,上过几年学的都不愿意种地,跑到外面的花花世界打工。虽然打工赚的钱比种地要多,但我们农民吧,不能忘本忘根,如果城里的那些厂子有一天不存在了,至少还有几亩薄田养家糊口。”
凌飞墨笑着说:“文叔,你错了!时代在进步,何况上面的政策这么好。叔你有机会来龙城开开眼界,保证你在龙城呆够三天就不想回去了!”
村长诧异地看着表情认真的凌飞墨。
“不过呢,不出三五年,漳兰很快也会成为我们省最热门的新兴城市。”
村长脸上的疑惑更加浓重。
“到漳兰变化的那天,还请老村长把握住发家致富的机会。”
饭后,雨下依然下的又急又大,费曲旸和那几个专家找了一户农家商量要事,凌少爷在村长家看《新闻联播》,文兰兰拿着小板凳坐在凌飞墨身边,“凌大哥,你今晚睡我家?”
凌飞墨指了指身边安静的少年,“去他家!”
“可人家都帮你把被褥换成新的了,要不今晚就睡在我家吧!”
“咳,兰兰,你快回屋去,你阿娘给你交代的话你又忘了?”村长阴着脸,怒声道。在父亲的威慑下,少女气的跺脚,但也只能不甘心地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看文的妹纸等久了,我检讨,晚上还有~~
、第二十九章
文兰兰离开后,村文难为情地说:“飞墨,让人又看笑话了。姑娘大了,留也留不住。”
“没事。”凌飞墨侧眼看了眼文小明,文小明耷拉着脑袋,眼皮处浮现出淡淡的青黑,看起来十分疲倦。凌飞墨他们一下山,就吃抗毒的药,村长还特意请了镇里卫生所里的医生上门问诊,那时也没有见文小明这幅蔫样儿。
文村长伸出宽厚的大掌,摸了摸少年的头,用方言道:“哎呀,怎么这么烫手。”
凌飞墨问:“他发烧了?”
一边疑问,一边自然地把手放到少年的额头,掌心中的温度烫得吓人。
“可能是下山时淋雨受凉了,哎,这娃子……”村长把媳妇儿叫出,张罗着媳妇去厨房烧姜汤。
幸好村长家有支去县城学习时发的体温计,凌飞墨在昏暗的灯光下,睁大眼观察体温计上的数字,三十八度七。
文小明的脸蛋越来越红,体温居高不下,山里的雨似乎也没有停止的迹象,好像老天爷打翻一盆水,雨线密密麻麻地倾泻在小山村里。
凌飞墨不想和文小明再在雨里瞎折腾,便计划留宿在村长家中。
村长家的后院里有间闲置的空房,空房后面的小树林便是凌飞墨与文小明二人初次见面的地方。文兰兰最初以为凌飞墨会留宿她家,早在晚饭前就换上新棉花制成的被褥,少女甚至还贴心地去摘了邻居家的几枝月季花,插在一个喝完白酒的空瓶子,把常年不住人的小屋子打置得温暖舒适。
虽然曾经在医院里,凌飞墨对她做出那种轻薄无礼的事。但事后,文兰兰有些后悔,早知道高傲的凌少爷对她继续不理不踩,她就应该放下矜持、打场积极的爱情战役。如果再有凌飞墨再对她“动手动脚”的机会,她一定乖乖就范。
现在,凌飞墨留宿在她家,少女“深思熟虑”一番,往爹娘晚上喝的茶水里添加了些安定片,打算等爹娘睡熟后实施自己的计划……
安静的小房间里,文小明被凌少爷抱在床上。
他向村长那里找来几个退烧的药片及干净的毛巾,打了一盆热水,二话没说,挽起袖子,用浸透热水的毛巾敷在少年额头上,主动照顾起生病的少年。
这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家大少爷第一回伺候别人,就算他老子和亲娘都没享受过这种“难得”的待遇。
对凌飞墨而言,他从来没有想过会与一个乡下土鳖纠缠那么久,最后还献身伺候那个乡巴佬,真是造化弄人才能解释清楚二人奇怪的缘分。
不过,伺候少年好像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凌飞墨学着记忆中文小明照顾他的模样,把药片和热水准备好后,用指尖轻轻戳动文小明红扑扑的脸颊。
“醒来,吃药!”
空气里只有文小明急促沉重的呼吸声,文小明继续闭着眼睛,用沉默应答大少爷。
凌飞墨不爽,加重指尖的力气。他觉得自己像吃错药般,下午在山上发生的事情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被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控制情绪,那感觉像吃了苍蝇般,十分让大少爷反感。
他对文小明说不上喜欢,却也算不上厌恶。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文小明吃苦善良,但不代表凌飞墨会从心底眼儿认可他。
这不能全然算作大少爷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作祟,像文小明那类如野草般普通平凡的人,在凌飞墨的认知与生活里可有可无,或许唯一的价值就是当个调味剂、或供少爷娱乐的龙套路人。
凌飞墨面无表情地看着昏迷中的少年,心思又逐渐飘在那本简陋普通的日记本。
他早就把那本日记翻的差不多了,少年的高中生活艰苦又精彩,面对周围形形色色的人,少年心态出奇的好,他没有因为同龄人嘲笑而自暴自弃,也没有因为生活贫困而沮丧……
直到现在,凌少爷也无法解释清楚,自己是出于什么动机,硬生生“偷窥”完一个可怜倒霉蛋三年里发生的点点滴滴。
不过,在最近几十天的记述里,凌飞墨似乎发现一个了不起的秘密——
最新记录的几页与他有关,想到这里凌少爷未免得意洋洋。
日记里,两人相遇的第一天,文小明把自己描述成“那个人”,而且评价并不好,三言两句,大少爷虚伪自私、骄傲逼人的形象就在文小明的笔下跃然而起。尽管如此,凌飞墨还是敏感地捕捉到少年的文字里,折射出他对自己的憧憬与向往。
可能因为看不顺眼,所以视线就会一直若有若无的跟随那个人。
就算再倔强的人,心中都会有隐藏很深的柔软。而凌飞墨举手投足间的自信与帅气,简直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可怜土鳖眼中闪耀的存在。
后面的记述里,少年每次能准确记录出两人相见时,凌飞墨穿了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说话时脸上挂着什么表情,甚至哪一天他心情好与不好,他都能将他揣摩的一清二楚。
少年对他的特殊之情,或许连少年自己都搞不清楚。但凌飞墨十分肯定,单纯少年心中的柔软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给他吸蛇毒也是,虽然对文小明那个蠢蛋而言,可能是个人被蛇咬了,他都会自告奋勇第一个站出来。
但凌飞墨不是白痴与瞎子,他又怎么会感受不到少年无意中流露出复杂的、闪躲的、专注的眼神呢?越是掩饰却容易露出马脚,凌飞墨习惯了众人瞩目,但还是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