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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 never rains-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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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泪滴落,洒在赤裸微汗的胸口,Todd张了张口,却没说出什麽,他不知道自己该怎麽讲,现在,该问些什麽,高潮耗费了他的一些体力,两条腿,也耷拉下来,分开在则豪的两侧,他们的手还握在一起,掌心的汗湿冲淡了属於他的,愉悦的东西。
  而他自己,只能放松的靠在并不柔软的座椅上,虚弱的喘息,流泪……
  “怎麽哭了?不喜欢?”
  则豪皱眉,也许自己做得过分了,他只是想逗一逗这个小家夥,让小东西在他面前没有脸面逞强,唯有如此,小东西才会说出实话,唯有如此,他才能得到他想要的回答,而不是被挑起那种想一把拧断Todd脖子的冲动。
  但是却因此把Todd惹哭了,刹那恍惚,时间仿佛回到两年前,那时候,这倔强的小玩意儿,在被耗光了体力之後,会缠住他,缩在他胸口,哭个不停,还含糊的说著听不清楚的话,那时候,他像是一个满身都是刺的榴莲,用各种奇怪的东西掩饰自己的本真,而现在,他柔软的像水一样……
  他的小猴子,还是变了,因为他而改变,变得漂亮了,变得柔软了,变得……他说不出,但他喜欢这种变化。他只知道,Todd,活得越发真实了。
  如果他还用原来的眼光去看Todd的话,那麽,必然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小东西的心,每一天每一天都在变化,也许,白烨轩那个白痴说得都是真的,Todd那天,跟他发那麽大的火,或者他看见Todd发疯似的破坏了三楼的入口,都是因为这小东西心里,怀著那种叫做嫉妒的恶魔。
  那麽,如果这样……他可以认为,他的小猴子,爱他吗?
  虽然,如果这是真的,蠢的那个变成了他,但是,却可以让他断定他的小猴子爱他,这比什麽都值得。
  十年的时间,足够沈淀太多的感情,但那只是对一个豁达的人来说是如此如此,对於他关则豪这样霸道又固执的人来说,十年,只能让尘埃成冻土。
  他的消极,其实是一种抱怨和抵抗,对那个曾经失信於他的家族和那个在最终关头没站在他这边的父亲的抵抗,用自己的堕落,惩罚他们曾经的愚蠢,用自己的毁灭,让他们明白,他们到底犯了怎样一个错误,并因为这个错误而失去了什麽,而付出怎样的代价,他拿Ryan当作幌子,来掩饰他任性和撒娇的真实,他留著那个房间不是在检讨自己,而是在控诉他的父亲。
  他的父亲,太宠他,太由著他,所以,大概这十年来,他的父亲都生活在自责中,所以,无论他做错什麽事,都不曾真的责备过他,在LV的时候,他问父亲要了那麽一大笔钱,那个男人什麽都没说,只是说不要惹祸,就痛快的把钱给他,即便是在骂他或者数落他,也从没做过从本质上让他脱离堕落轨道的事。
  所以,他的父亲注定不能控制他,不能把他从他的固执中唤醒,大概,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做得了这种事──Todd,他的小猴子,小东西硬剥开他的旧伤,根本不管他会不会因为发炎或者流血过多而死,那种不管不顾唯我到极致的行事风格,像极了他。
  但就是这种强硬到不讲理的手段,救了他,把他硬拖出来,让他能正视过往,十年的负累,就这麽被打破,一阵风吹来,才发现,积累下来的,只是满地尘埃,尘埃下,是一颗等待的心,等待的,就是他的Todd。
  天知道,他从白烨轩嘴里套出的话,他了解是Todd在十年前算计了他之後,一颗悬了许久的心,竟然瞬间踏实下来──还好,他对自己说,还好,他人生第一次也大概是唯一一次认栽,是栽在了自己人手里……
  输给他的小宝贝,他坚持认为没什麽可丢人的,现在也这麽认为……
  十年的积怨,在他宝贝的小小掌心里,仿佛弹指一挥间就这麽变得云淡风轻,摊开手,像是放飞被吹散的蒲公英一样,轻巧的,没有顾及。
  也许从前,他就只是任性,他的出生和成长,都给了他太充分的理由去任性,他养尊处优,他光芒万丈,甚至连他跟个男人,父亲都没有阻挠到底,他们,都太纵容他,所以,他才任性妄为,他才兜兜转转也找不到自己在意的,并愿意为之付出、妥协、退让的东西,他找不到他所珍惜的,所以,就抱著那个唯一的创伤不撒手,好像他也是个有著独一无二珍宝的人。
  愚蠢──除了这个词以外,他找不到什麽形容曾经的自己,如果他没遇到Todd,想必他会这麽蠢一辈子,曾经他还那麽蠢的认为,绝对不能让Todd知道他的失败,他会担心他的小猴子看不起他,他会担心他的小猴子因此对他的印象和依赖都大打折扣,他不但愚蠢还一意孤行,擅自揣摩别人的心思,还强加给Todd……
  如果不是白烨轩那个白痴偶尔会动动脑筋,看一看他们之间的问题,一言让他恍然大悟,恐怕,他现在也弄不懂,Todd为什麽突然闯入他的禁忌,并对他冷漠如初,那不是轻视,那是嫉妒……
  “Toddy……”
  现在,他只要向Todd亲口取证就可以,按照白烨轩说的去问一问,Todd到底爱不爱他,到底是不是在嫉妒,嫉妒那莫须有的东西,因此将他一再的推远。
  “……爱我吗?”
  “诶?”
  则豪瞪大眼,眨一眨,再眨一眨,向上抬头,看著疲惫又酝酿兴奋的Todd,吸饱了水的海面一样,丰腴的唇,微微开阖,低哑的声音,粘著扯不断的细细的丝,柔软──怎麽都是柔软,柔软的小东西,轻声的问了他想问的话,这算灵犀麽?应该算吧……
  “……Toddy……我可以发誓……我爱你……”
  牵过汗湿的小手掌,将掌心贴上自己的脸颊,指尖的湿度,在额角留下暧昧的白色轨迹,小东西眼睛一亮,脸发烫的红了,用了些力气想收回自己的手,但则豪不会给他机会,“没关系的,Toddy,是你的,没关系……”
  摇头,指尖的白,染到发梢……
  “……则……Ryan也……爱……吗……”
  小声,很小的声音,如果打开门,很容易就会被风冲破四散,找不到半点踪迹,小猴子总是扬起的嚣张小脸正暗淡著,小心的躲进一片阴影,被黑暗融化,五官的轮廓模糊了,情欲的味道瞬间变成伤感,浓重的,化不开的伤。
  白烨轩,真的没骗他,难得那个小白痴也有能看出问题的一天,不过他可懒得谢他,那天打他那一拳,以关则豪睚眦必报的性格,能破天荒的跟他一笔勾销,他就该谢天谢地了,哼!
  “傻瓜……”
  把已经开始慢慢失温的小身子暖在怀里,脱下外套裹住僵硬的小东西,则豪起来,爬上冰凉的座椅,将Todd整个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搓著他两条渐渐冰凉的小腿,笑著问,“冷吗?”
  为什麽笑?心情好……
  之前为什麽生气?心情不好!
  他气昏了头,所以忘记了他养的,是一只口是心非的小猴子。
  要爱上一个人,真的很难,凭空思考的时候,或许真的可以掏心掏肺,为了他什麽都可以不在意,为了他什麽都可以付出,但如果考验真的摆在面前,人的本能,总是趋向於保护自己,尤其是在一番追逐结束之後,那个求之不得的人终於变成自己的枕边人之後,所谓的珍惜和澎湃都被时间和琐碎磨平,剩下的还是本能,退去一切华丽的外衣,最後操控意志的,仍旧是本能,但人的本能,却偏偏是利我的。
  所以,要爱上一个人,爱到将他完完全全的放在第一位,要抗拒的,要战胜的,不是心,而是本能,这是一项不亚於挑战大自然的伟大工程。
  能做到的人,到底有几个?
  关则豪到底也是活到快三十岁,才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到那种不受控制的感情,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爱情那麽回事,让他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整天去思考该怎样谈情说爱,必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他需要的学习过程,总是要比其他人长一些……
  不过……好像……这都是借口……
  两个一贯骄傲的人撞在一起,如果不将棱角都磨平的话,无论怎样拥抱,都会伤到对方,并留有空隙。
  Todd可以轻易挑起别人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也见不到的暴怒情绪,也可以轻易就抚平他十年的伤,即便那小东西什麽都不做,也像是能操控他一样,只是因为,他把这个小东西放在他心里最柔软,最不设防的位置,所以,Todd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牵动他极大的情绪波动。
  对Todd来说,则豪也是这样……
  所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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