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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咳咳……”
喉咙干哑,发出的声音像是金属之间的摩擦,刺耳……他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但他却不明白这是哪里,并且,修洁为什麽会来?
“这里……你不知道?先把药吃了……乖……”
修洁看了看Todd汗湿的脸,将身体探出去拿起放在床头柜子上的药片和水杯,轻轻的扶起瘫软到毫无力气的Todd,像原来一样喂他吃药。
“我……咳咳……咳咳……”
干净的水让他的喉咙舒服了一些,也渐渐的召回了他快要离体的魂,他放心的把自己交给修洁怀里,靠著那温暖的身体,这里很舒服,舒服的像是曾经他住的房间,舒服的让他快要以为过去七年的生活,只是一场梦,他其实从没离开过那个家。
不过……他还是想起了那无法忘记的事情,身後随著缓醒的意识而逐渐猖狂的疼痛,提醒了他昨晚发生的事──他再一次被施暴……被那个叫做则豪的男人……
那男人把他扔在一张床上,用带著冰块的烈酒弄醒了他,将他全身都淋得冷湿,他喘不过气,颤抖著却无力抗拒,只能用愤恨与冷漠的眸无声讨伐,但这仿佛更勾起男人的疯狂与情欲,那还未伤愈的禁地又被撕裂,鲜血和不明的体液将干净的双腿间弄的污秽不堪,他像是一个没有生命的娃娃一样悲哀的被挤压在床与男人滚烫的身体之间,整个人在暴躁的摇撼中不断迎来痛苦和快乐的高潮……
失控的眼泪和唾液在干净的床单上染出大片大片淫靡的深色痕迹,其间夹杂著浓豔的红──是他咬破了唇舌的结果。
这男人发了疯,扯著他的头发,逼著意识混乱的他一遍遍的重复著毫无意义的字眼──则豪……则豪……则豪……则豪……
到了最後,他的脑子里,满满装著的只有这两个字,如同他的身体里,盛满的,都是属於那个男人的浑浊。
他不记得自己到底怎麽了,他太早的时候就失去了意识,但他却总有深刻的印象,他喃喃的,反射性的重复著男人的名字,哭泣著抖个不停,一双温暖的唇,不断的落在他的眼角,轻轻拭去大颗大颗苦涩透明的晶莹,舔著他已然被咬到麻木失去痛觉的唇瓣,细细吻过他每一寸被汗水浸透的肌肤,最後停在耳畔,用一种催眠般低沈沙哑的魅惑声调缓缓的呢喃──这样才乖,以後,记得,只许,叫我的名字……
这,该是梦才对!是他太渴望鸿文,所以才有了这样朦胧的幻境……那个叫做则豪的男人,全身冷透,像是一块冰,不,像是加著冰的烈酒,让他在极端的炙热和冷冽中被挤成碎片,则豪,不会有这样的温存……
则豪……则豪……则豪……满脑子都是这个该死的名字,一整晚的被疯狂的蹂躏压榨中,这个名字,同它的主人硬挤进自己身体的欲望般,强行的侵占了他的思绪和脑海,他这辈子都没这麽不堪过,从来没人敢这麽对待他,从来没人会以这种卑鄙龌龊的方式强迫他,从来没人会如此轻贱他的身体却看不见他孤高的魂,他们,都对他宠爱有加,将他捧在掌心,给予温柔呵护,即便曾经的鸿文,也将他当作神明般言听计从。
而现在,这个男人,却竟敢这般的对他,将他当作一个没有灵魂没有头脑的宠物,对他的身体为所欲为,他竟然……敢……
“咳咳……”
胸口一阵绞紧的疼,逼的他再度咳嗽起来,修洁隔著羽被轻轻的揉著他那道陈年的伤,把柔软的面颊贴上他的脸,试探著温度。
“睡会儿吧,睡好了,明早烧就退了。”
温柔的耳语带著丝丝入微的宠爱,连修洁都对他这麽好,那个则豪,怎麽竟敢这样践踏他!
“咳咳……这里是……哪里……”
他想起修洁刚刚的话,为什麽不该在这里的那个,反而是他?
“你真的不知道这是哪儿?”
修洁皱皱眉,犹豫著该不该讲出实情,低头看那双半睁的无神的眸,实在不忍心刺激他。
“咳咳……咳咳……我怎麽会……咳咳……”
一咳嗽,就会拉痛全身的伤,柔嫩的肌肤被尖厉的冰块刮出凛冽的痕迹,那被拌著冰的烈酒淋上脸孔的窒息感觉,和淋上脆弱下体的刺痛灼烧,时刻不停的粘著他,怎麽都忘不了,那个发疯的男人把整张床都弄湿,将他翻倒在碎裂未融的冰块上,狠狠撕裂,胸口痛苦的恶寒与背後炽烈的灼烧在小小的虚弱的身体里交汇凝结,他像是要爆炸一般的无法自控,被则豪夺走了全部的理智和矜持,他只能随著这男人的控制一遍遍的叫他的名字,以求得宽恕,倘若他身体不是那麽糟糕,倘若他烧的不是那麽厉害,倘若他还有些理智,他绝对不会让那个疯子得逞,绝对不会!
可昨晚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只是一场梦而已,唯有遗留的痛,是真实的……
“先睡吧……”
这样虚弱的身体,想必不能接受刺激,还是等他自己发现吧……
“别骗我……咳咳……告诉我……”
Todd挣了挣,想要舍弃对修洁的倚靠,这是他生气的表现。
“别动……”
修洁极轻的钳制住他的挣扎,将他两只快要从被子里脱出的手又放了回去,Todd只有一个令人讨厌的地方──他太聪明,什麽都瞒不过他。修洁记得自己说过,如果哪天Todd死了,一定是死在他的高智商上,“这里是鸿文的家啊,傻瓜……”
知道他的来处,从一开始就知道,因为他文修洁也是一个讨厌的聪明人,他们早在Todd还未脱离李家的时候就有所交到,Todd是一个很善於利用人情的家夥,LV这不大的地方,Todd认识的或者可以触碰到的人,比他想象的还多,文修洁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他帮过Todd很大的忙,所以他与任何一个Todd能利用的人都不同,那些人,都欠Todd的,而Todd,欠文修洁的……
修洁相信Todd明白这其中的差别,而且Todd很清楚自己喜欢他,虽然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笃定Todd误会了他的感情,但他却因此更加肯定,Todd是个聪明人──Todd从来不对他发脾气,Todd也从来不拒绝他碰他,Todd甚至有些依赖他并且常常对他撒娇,偶尔提些过分的要求或者不听他的话,让他发脾气,他明白这些并不出自Todd的本意,只是Todd聪明的知道,他从内心里渴望著这些,所以,Todd给予他,他想要的,同时,他会给Todd,Todd想要的……
他们,到底还是利益关系,Todd与任何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与他曾经的主人,李鸿文,也是如此,他将自己的智慧出卖给李鸿文,而李鸿文提供给他足够庇护他的力量和维持他优雅生活的经济来源。
Todd的心脏长在右边,所以他是一个天生偏心的人,他的心里终究只是装得下他自己,所以他最後才违背了一个工具的本分,用卑鄙的手段离开了他的主人,这其实是一种背叛,这背叛源自李鸿文无法给予Todd想要的东西──那种疯狂的渴求……
所以修洁很清楚,Todd不是一个善良干净的天使,他是真正的恶魔,因为他从不会心软,他冷静客观的让人害怕,但他却会微笑著告诉你,那是他身体的本能,只是他具备的与众不同的反射弧而已,何必在意。
他总是高高在上的玩味芸芸众生,摆出神一样庞大不可逾越的姿态,却有著精灵般轻巧干净的身体,他的笑容可以迷惑一切生灵,让他们甘愿为他赴死,他的言辞可以俘获一切魂灵,让他们雀跃著陪他一起堕落成魔,翻滚在血池里放纵高歌。
那些敬仰他爱戴他渴求他迷恋他的人,却自始至终只能远远的看著他,像是仰望天堂里高贵的神,Todd绝对不会给谁机会靠近他半步,他引诱著别人为他堕落疯狂,却同时又将所有人挡在一扇绝对安全的门外,甚至,见过他真正面目的人,都少之又少,他们或许都见过,但在那之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忘记了一切……只记得他们转变了信仰,背弃了曾经拥护的神,跪倒在恶魔的脚下,亲吻他漂亮的脚趾──这,对他们来说是种幸福。
修洁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他再给Todd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好身体,那麽,那神,真的会有被篡夺权利的可能,神给了他不可限制的魅力和智慧,却夺走了他的健康……
不过对於Todd来说,比起健康却乏味的人生,他肯定更愿意安於现状,修洁相信,路西法之所以甘愿坠下黑暗深渊,只是因为他不屑於占有那被神的气息染满的所谓圣地,那是一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