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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什么。”陆之斌支着下巴想了想,“我一直都喂的狗粮来着。。。。。。就是今天买了一串香甜的大葡萄,我看它想吃的很,就赏了一颗。。。。。。可我保证葡萄是新鲜的,就在桌上,不行你看。”
张树人没打算真的伸着脑袋去看陆之斌买的葡萄新不新鲜,“不可以给狗喂水果,狗和人不一样,对于人来说好的东西,对于狗来说就不是那么理想了。”
“啊,那吃了会怎样?”陆之斌震惊。
“会死!”如果严重的话。
张树人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习惯性的省略后半句话会引来如此惊人的后果,只见陆之斌双眼失神的瘫坐在地上,喃喃自语跟个疯子一样,“我用一颗葡萄,杀死了一条狗!”
继而,陆之斌便开始抱着张树人的大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怎么办?我不是故意的。杀生是要下地狱的。怎么办。。。。。。呜哇。。。。。呜。。。。。。?”
张树人铁青着脸,掰开陆之斌揪在他腿肉上的手,保持面无表情的形象,抱起地上长胖不少的大黄狗,来到饮水机面前,拿了个大碗使劲儿给它肚子里灌水,不理会后头哭得惨无人道的陆之斌。
狗弟也配合,虽然很欣慰主人能为了它如此伤心,但如今它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是等身体好受些,在过去安慰安慰它的主人好了。
哭了半响的陆之斌,终于回过神来注意到张树人一举一动,有些气愤的蹭蹭冲过来,推了他一把,“你要干什么,我宝贝儿都快死了,你想让它做个饱死鬼,也不能小气的只用水灌呐。老子有的是钱,去给我宝贝买好吃的回来!”说着还真从裤兜里掏出了两百块扔在了地上。
张树人:“。。。。。。”
狗弟:“。。。。。。”
这一刻,张树人充分意识到,也许他的耐心也要告罄了,因为此时,他无比希望自己能将眼前这个聒噪的家伙,从五楼扔出去,眼不见为净,但长久以来养成的良好涵养,不允许他做出那么残暴令人发指的事情。“我有说它要死了吗?”
“啊?”陆之斌睁着迷茫的双眼,抹了把鼻涕,“你刚才不是说吃了狗吃了水果会死么?”
“吃多了当然会死。它只吃了一颗,离死还远得很。”张树人有种扶额的冲动,“但鉴于你二呆的本质,不保证过不了多久,它就离死不远了!”
“这么说,我家宝贝儿没事儿了?”陆之斌顿时喜笑颜开,“它还会健健康康的对吗?”
“嗯。”张树人木着脸又蹲□,继续给狗肚子里灌水,直到他觉得差不多了,才把狗往卫生间移去。
陆之斌不明所以的跟在张树人身后,“你这是要干嘛?”
“让它把肚子里的残渣排出来就好了。”张树人耐着性子解释道。
果不其然,在狗狗上了不知道多少趟厕所以后,终于恢复了原本神气活现的模样,虽说精神还有些萎靡,不过这很正常,就算是个人在跑了十七八趟的厕所后也会有些虚弱,更何况还是条狗呢?
陆之斌十分开心的握着黄狗的前爪手舞足蹈,此时,陆之斌无比感谢上帝,和作为医生的邻居张树人,如若不然,自家小宝贝与他从此就要天人永隔了。严重的话,没准儿这还会成为他心里的一大阴影,带着阴影过一生什么的真是太虐了。
张树人也松了一口气,就近坐在了陆之斌的沙发上,扭了扭屁股,果然不如自家的柔软,“对了,你这只狗叫什么名字。”
“嗯?”陆之斌搓了搓大黄狗的脖子,“我还没给取名字,平时也没想要叫它。”
张树人靠在沙发背上,翘起左腿,“你狗弟真悲哀。”
“汪~”不曾想,张树人话音刚落,恢复元气的大黄狗就跟着应了一声。
“你看它也赞同!”张树人似乎是有些。。。。。。洋洋得意地对陆之斌说道。
陆之斌眼下更是愧疚的不行,“宝贝儿,哥不给你取名字不是故意的。等咱晚上好好翻个字典,肯定给你取个霸气侧漏的名字啊!”
“翻字典就是浪费时间,就叫狗弟吧。”张树人淡淡的丢出一句。
陆之斌刚想反驳,便听见黄狗先生兴奋的立起身,“汪汪!”吐着舌头傻乐。
“你看,他同意了。”张树人淡然对之。
“噢!不!”陆之斌神色夸张的扑到狗弟身上,“宝贝儿,咱不能认那么没品的名字。乖,哥晚上肯定给你取个更好听的名儿,叫霹雳麦旋风都比叫狗弟好啊,亲,别犯傻了。”
张树人不顾陆之斌的哀嚎,平板的语调难得泛出一丝亲切,“狗弟!”
“汪汪!”摇尾巴傻乐。
“狗弟”更亲切了。
“汪汪汪!”继续摇尾巴傻乐。
陆之斌:“。。。。。。”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没人能忍心责怪正宗狗主人小陆的轻易妥协,因为陆之斌是真心做了最后的努力的。他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抱着字典对着自家大黄狗,挨个说了几个他觉得十分威风的名字,比方说,大宝啊,麦扣啊,卢比斯特啊。。。。。。但大黄都不予置评,不给回应,只单纯看着快要发疯的主人,笑的纯真。
在晚上睡觉前,陆之斌还是不死心的往狗屋走去,一脸苦大仇深的问道:“你真心想要叫狗弟!”
黄狗先生坚定地:“汪!”摇尾巴傻乐。
陆之斌彻底败下阵了,他终于能深刻体会到从前古代大户人家女儿硬要嫁给穷小子时,作为家长的那种复杂心情,说道底就是不争气啊不争气!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陆之斌诱哄:“宝贝儿乖,咱改名叫杰克好不好?多霸气啊。” 狗弟困惑:“呜。。。 。。”无条件微笑摇尾巴。 陆之斌再接再厉:“不喜欢杰克,叫闪电也不错啊。” 狗弟继续困惑:“呜。。。 。。。”无条件微笑摇尾巴。 陆之斌坚持不懈:“实在不喜欢,巴布耶斯基也很棒!” 狗弟还是困惑:“呜。。。 。。。”无条件微笑摇尾巴。 张树人默默:“狗弟!” 狗弟兴奋站立,“汪汪!” 陆之斌口吐白沫,倒地身亡!PS:听说发文第一天要三更,于是。。。 。。。三更完毕,今天睡晚了,本来应该10:10:10发的。╮(╯▽╰)╭真遗憾!
☆、借钱未遂
陆之斌的工作虽说十分稳定,但本质上来说还是异常枯燥的。相较于陆之斌的碌碌无为而言,张树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忙碌程度堪比冬日将临而积极屯食的小蚂蚁。。。。。。。。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手忙脚乱的景象。
由于张树人同志悟性颇高,高考时便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国内医科第一学府,积极热诚的学习态度,较为完美的智商(说起这个,张树人其实有个硬伤,那就是他在文科知识方面的积累是有些捉襟见肘的,但俗话说的好,勤能补拙,在他的勤奋刻苦努力下,人生中的这一点点不完美,也被他巧妙地掩饰过去了),都为他在学校赢得了不少美名,导师们更是交互称赞,平时更是少不了多加提携,促使他从中得了不少好处,当然这种好处是非常实际的,比方说,工作之余的各类外快。
由于张树人的恩师,都城有名的心血管专家吴谦曾说道,学医最忌讳的就是理论跟不上实践,为了不让爱徒误入歧途,保证其医学事业的长远发展,吴谦大医师厚着老脸给宝贝爱徒开了后门,特许他做一个挂名研究生,本职工作变为去临城市立医院当实习医生,如果表现得好,转正那不成问题。自此,张树人同志便有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难得机会。他也是个争气的好孩子,也许是天赋颇高的关系,张树人同志在医学界也算的上是一颗正冉冉升起的红星,得到了颇多关注。
工作半年多,张树人跟着市立医院有名的心血管科医生,也是他导师吴谦的至交好友刘主任一同经历了大大小小,不知道多少场手术,从一开始的从旁观看,到如今亲自操刀上阵,张树人童鞋的进步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他本人对于自己的表现并没有太多的感想,毕竟他一向认为身为一名高智商生物,优秀是理所应当的。啊,话题又扯远了,工作了半年多,今天便是张树人修成正果顺利转正的日子,从今以后,他就是临城市立医院的正式医生一枚。
虽说临城的工作待遇比不上祖国首都,但好歹作为一个二线城市而言,他的工资所能达到的生活水平还是很可观的,毕竟要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准来判断生活品质的高低,对此张树人还是很满意的,从他毫不留情的就为自己装饰布置了一间出租房的手笔就能看出,聪明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