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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男人的背影并不觉得可惜,继续转过桌角准备到另一边,去尝尝那瓶用西班牙语写着介绍的美酒。
拐杖着地一瘸一拐的脚步声靠近,本来我这边只是积聚了一部分人的目光,突然转变成了积聚了大部分人,这种感觉,稍显突兀。
我依旧有礼地抬起头,压抑下心中的不耐烦,看向这场发布会主办负责人,沈瀚天。
沈瀚天比我高出一个头,将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让他在人群中相当显眼,杵着的拐杖用蛇纹木雕制而成,手柄处来不及细看,不过做工工艺绝对一流毋庸置疑。
“沈先生,本来打算向你表示感谢,但你却先来了,幸会幸会。”我伸出一只手,用我最真诚的的表情以及语言来对待沈瀚天。
沈瀚天英俊刚毅的面庞也挂着标准式笑容,但阴沉至始至终未消退于眼底。他与我相握,同时压低了点手靠近。
“我说怎么找不到你的身影,原来在这里独自品酒?”
听到这话我突然头皮一麻,这话怎么听怎么熟络?我怎么记得,自己与沈瀚天只见过三次面。
“沈氏的酒太过迷人,一时让我忘却时间。”好歹我也是风月老手,沈瀚天这一手也能应付应付。我举起酒杯在众人的目光下晃动,同时隔在我们之间。
“特地让酿造师提前酿造,能对上你的胃口,看来我没白费心思。”沈瀚天松开了手,他身旁的狗腿子之一呈上一只盒子,黑底银色丝绸华贵非凡。
东西呈上的瞬间我的眼皮莫名一跳,新闻记者的聚光灯对准盒子以及我的脸闪烁不停。沈瀚天宽厚的手掌托着盒子,我保持礼貌含带笑意的眼睛停留盒身。
直觉不断闪现里面的东西绝对不是常物。
沈瀚天抬起我的手,将黑色的四方小礼盒递到了我的手上,充满狡诈意味的眼睛眯着,这样的掩饰能让他显得很有善意。
“谢谢。”
我顺势合拢手掌,我不打算在这里拆开这个小盒子,虽然这样,会让我感觉会很不礼貌。
沈瀚天看着我的动作像是早有所料,开口,“不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希望比南美的红酒,更能讨你欢心。”
聚拢在身旁的记者、社交名媛等等开始交头接耳,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的爆料。
沈瀚天这一出是在演什么?顿了顿,我缓慢打开黑色的小盒子,珍贵神秘的紫色钻石擦过眼际,进入所有人视线。路易十四,镶钻首饰。这场珠宝首饰发布会的王牌。
聚光灯拼了命地闪烁起来,我则愣在原地,完全的惊讶充斥身体每一个细胞,血液不能算是逆流,不过我估计也差不多了。
沈瀚天,一匹阴狠毒辣的老狼,这是他的每一个商业对手对他的评价。沈氏曾经是业界一个中等偏小的家族,沈瀚天也在沈家不算出类拔萃,顶天了算是一个庶出的小少爷。但在近五年之中,开始活跃在商圈。我不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但这五年间,他让沈家变化得太大,让人心惊。
老狼,比凶残狠戾的狼,更多了不可捉摸。
沈瀚天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近我拿出首饰盒里的路易十四,精贵的紫色玫瑰煜煜生辉,光彩夺目。他将首饰别在了我的脑侧,露出宠溺的微笑,“真美,Carnelian的这款设计,简直就是为你而做。”
真他妈像娘们。我此刻,是这样评价自己的。
在他的手掌不着痕迹触碰到了我的肌肤时,我的选择就已经没了。如果甩掉首饰,别人只会以为我像是个傲娇的“女人”,如果欢喜,则更像他出柜的“女朋友”。更不能出手,这样,明日的头条会是,沈氏负责人‘羞辱’郑氏财团之子,以致大打出手。
我站在原地不动声色,任由他别上首饰,单手握紧拳头,修剪平整的指甲刺入掌心,鲜血顺着指节流下滴落到地面。
收回鲜血淋淋的手揣进西装裤内,干净的手取下头上的路易十四玫瑰花,沈瀚天,是你要惹我的。
我面上挂着自由自在无所谓的笑容,将路易十四玫瑰花插进了沈瀚天西装前面的衣袋里,临走前拍了拍沈瀚天的肩膀,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扬长而去。
剩下的,就由他们猜吧。
最好是明日头条,沈氏负责人沈瀚天送名贵首饰苦苦追求郑氏财团之子,遭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
☆、【三】
第三章
我阴沉着脸坐在书店里,外面的雨系啦系啦地下个不停。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旁死党了近22年的老友听了我的事笑个不停,我挑着眼睛静静等待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嘲笑完。
“郑睿啊,还好你最后一招表现得随意自如,不然的话,你干脆跟了那个瘸子得了。”
我这个好友还真是没良心得出了名。
“别随意小看了沈瀚天,他阴沉地恐怖,在发布宴会上,他吃定了我喜欢装模作样的性格不会反抗他,才这么做。”我单手敲击着桌面,听着雨的节奏缓慢说。
“他不也是败了?”
一份儿L城早报扔我跟前,上面红底白字写着今日头条,“沈氏负沈瀚天追求郑氏独子失败,用情之深让人感动。”
我的太阳穴隐隐作痛,血管跳动感觉一阵一阵的。又想起老爸昨天第一时间知道的消息,把我狠狠批斗了一顿,虽然在圈子里我是个出了名的双性恋,但这只能是圈里暗地里大家都明的东西,拿到台面上来说,这就是犯了我家老爷子的禁忌了。
在我还没想清楚沈瀚天到底想做什么,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踏着雨水声夺取注意力。
几名身材健硕的彪形汉子众星捧月地围着一个男人,提前下车的另外几个黑西装的职业保镖提前站在书店的门口,恭候。
沈瀚天不急不缓地杵着蛇纹木拐杖走到书店门口,透过透明的玻璃看着我的脸,而我手边刚好就是他追求我失败的报纸。
沈瀚天独自走了进来,我的老友饶有兴味地看着我和沈瀚天半会儿,很识趣地离开。
这次我站都懒得站起来了,放松了身体躺在懒人椅上,等沈瀚天有什么贵干。
“一起去吃饭。”沈瀚天毫无温度的脸开始传达出命令。
我眯了眯眼看想沈瀚天,不动声色,眼睛简单地向他投去疑问,凭什么。
“你现在是我苦苦追求的人。”
我突然觉得好笑,抱着一种逗趣的心理,“既然是‘苦苦’,那么我更不应该答应你了。”
沈瀚天俊朗脸蛋上阴森森的感觉依旧未变,没有说话,漆黑的眼睛盯着我懒懒搭在椅子上的腿不动,我觉得,那似乎是在警告。
“你我最多见过三次,我不相信我的魅力如此之大。”
“一见钟情。”
对于这个突然出来的爱的解释,显然很没有说服力。我耸耸肩,一副我不信的样子。
“我不去。”既然这么没有诚意的回答,那么我何必去。沈瀚天的举动让我一点探寻的想法也没。
沈瀚天不动如山,沉稳的气质忽然让我有点毛骨悚然。沈瀚天的蛇纹木手杖高高举起,晃过眼前,一棍子狠戾地打在了我的膝关节上。
疼痛感窜上脑门,我曲起身体捂住膝关节几乎从懒人椅上滚下来,冷汗滋滋沾湿了白色衬衫。我正欲挥手狠给沈瀚天一拳,对方速度却比我这个受伤了的人速度快,又是一拐杖打在了同一个位置,这时我还手的力气都失去了。
沈瀚天平静地把拐杖放在地上,波澜不惊,仿佛只是打了一名路人的眼睛镇定地看着我,等待我的答案。
一旁的老友早已被保镖架着,场面平静之极。
沈瀚天那个死瘸子,自己瘸了,难道还想我跟他一起瘸了么。
我冷汗涔涔,嘴角带着冷笑,“原来这就是沈先生的手段,真是不得不佩服。”
人家都说瘸子是个心理变态,喜欢打人,还把人打成瘸子,我觉得沈瀚天差不多就是这个心理,看他变瘸的样子,成长过程中肯定没少被嘲笑,心里不平衡成这个样子。
沈瀚天淡然地走近我,杵着他那昂贵的拐杖蹲下身,“小睿,我的手段是什么样子,恐怕这一辈子你都不想见到。”
我自觉向来还是比较识时务的,在斗不过人的时候,韬光养晦是最好的选择。
我沉静了一会儿,膝关节上的疼痛稍微缓和了一下,“我已经站不起来了,难道你希望我也拿一根拐杖杵着走?”
言毕,我那不怕死的老友噗嗤笑了一下,瘸子夫妻俩?
沈瀚天面色不自觉一沉,他身后一名狗腿子很自觉地走了上来,一躬身行礼,把我像个女人一样的他妈的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