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午接到了沈瀚天的电话,他让我陪他吃午餐,我答应了,没有顾及郑秦的想法,我直接带着范正明走了,我能对别人假惺惺,但对着郑秦,我实在懒得做戏了,大家太了解彼此的性情了。
陪着沈瀚天吃饭,沈瀚天没有太多的表情,一般十二点半他离开办公室,一点半回去,比他的员工晚下班,却又早到公司。
我吃着我的,沈瀚天吃着他的,偶尔为我夹几块肉,或者帮我把肥肉的部分夹掉,给我瘦肉吃。
一个小时的时间不到,沈瀚天又回到他的办公室,他知道我闲不住,所以没有把我带着去他办公室,让范正明安排我下午的行程,让他过目。晚上我都是在沈瀚天那边睡的,我第一次进入沈家主屋,沈瀚天的二哥沈瀚宁用惊讶的目光打量了一下,然后转为礼貌的笑容,与我打招呼,我扯了下嘴角算是应了,对于吃家里本行,又没本事的人我也不想太去结交。
在沈家睡的几晚,偶尔听到佣人提起有位沈家四小姐沈悦,长得俏丽,在沈家里与沈三公子沈瀚天关系最好,我倒是一直没有机会见到。
沈家有一位老者很神秘,我不知道沈瀚天为什么特意将我引见给他,老者是沈瀚天的爷爷,沈家的真正主事人,干枯的手长着老人斑,在见到我的时候,笑得比沈瀚天还要阴森。在沈瀚天离开的一个下午,他请我喝了一杯红茶,在沈氏主屋的后花园。
“瀚天比其他的孩子都要优秀,你跟着他好好的。”沈瀚天的爷爷放下了红茶杯,对我说。
“恩,我会的。爷爷。”我也摆出了小辈的样子,对于沈爷爷的邀请,显得耐心温和。
沈爷爷很满意我的回答,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对于自己的继承人是同xing恋,老一辈的他不会有任何的不适?还能如此淡定地和我谈论着这件事。
沈家真的很开放,我第一感觉,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错了。
沈瀚天晚上知道了我和他爷爷喝了茶,沈瀚天抱了我一晚上,似乎在确定我有没有受到伤害。
半个多月过去,好友的全球巡回演唱会刚好到了L市,我在沈瀚天的办公室里拿着电话和对方笑闹着,问了具体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然后按时出席。
龙咲,视觉系摇滚乐主唱,血色的短发性感张扬,指尖拨动琴弦的样子能够迷倒万千少女,声音驾驭能力绝不逊于任何一个歌星,舞台上潇洒飞扬,电眼迷蒙,我坐在前排耳膜几乎被他的的粉丝震破,我笑着为好友鼓掌,范正明在旁边也有些惊讶,对于这个拥有绝世音乐才华的男人。
演唱会结束后,按照他们公司的安排,龙咲需要接受一个记者会,我站在门口看着他被摄像机、照相机包围,半路中好几名工作人员过来询问我需不需要一个休息室等龙咲,我摇头笑着拒绝了。跟着他们到休息室,然后借着休息的名义与我春宵一度么。
台上滴水不漏的回答,绝佳的风度,龙咲带着他的乐队回答记者的提问。雅,龙咲乐队的贝斯手的眼睛终于放远,与远处的我目光交替,我对他鼓励一笑,告诉他,他的表演很精彩。雅的表情微微一愣,面上逐渐染上红晕,眼眸中带上一点娇嗔,怪我让他失态。他不再看我,回答起记者的问题。
我在门口大笑,我以前的床伴依旧那么可爱,就像总是被我逗得生气,但又情不自已一样。
半个多小时过后,龙咲和他的乐队成员离开主席,与我一同去了后台。
龙咲是个在现实生活中有点粗神经的人,他的细腻都送给了音乐。这位好友也是世家子弟,为了音乐不惜和家里闹翻,然后一个人去往世界各地,体验不同的生活,最后开始创作自己的音乐。每一首歌曲都是他的人生历程,真实感人。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还要去见轩。”
龙咲对我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轩是他的情人,唯一一个能让他定下心的人。我很羡慕他们的感情,彼此依赖,彼此鼓励。
“我才从M国回来,我被那个暴君吓得都不行了,你不安慰安慰我么。”我肉麻兮兮地说。
龙咲噗嗤笑了一声,“那个暴君没被你欺负就很不错了。”
我叹了一口气。
他问我怎么了,我摇头。
临走前龙咲对我说,这条路不好走,尤其是曝光在大众媒体下。沈瀚天底细不清,他让我慎重做选择。
我没有回他的话,沈瀚天身上有太多谜,他不愿意告诉我,或者说,还没有到告诉我的时间?
从龙咲的休息室出来的时候,雅一个人带着他的宝贝贝斯随着我的脚步出来。
天空阴沉沉地,闷得空气有些厚重,有下雨的征兆。
雅有一头清爽的黑发,他是乐队里唯一没染头发的男孩。
“郑少爷。”雅低声唤了我一句。
“恩,”我回了他,雅的家如果没有搬的话,应该离这里挺远的,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要找我,“音乐会很棒,找我?”
“恩…”雅回的更小声了。
我笑了,“你没搬家对吧。”我以前经常送他回去,并且在他家进入过他很多次。
雅点了点头。
我看了看天气,是要下雨的节奏,我说,“我送你。”
雅的脸上再次染红,走到了我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大家收藏此文。
☆、【十四】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范正明不乐意了,“郑少,我们还要去沈先生那里。”
沈瀚天平时不回主屋,他都是住在市里的别墅里,而雅住的地方刚好要经过沈瀚天住的地方,顺路的事而已。
“顺路。”
我带着雅走到了电视台的后门那边,让范正明开车过来接我们。雅紧紧跟在我的身侧,对于他的乖顺我以前很喜欢,现在就只把他当一个小弟弟看待。
天好死不死突然下起了雨,我与雅等范正明的地方是一个露天场所,雅用身体保护着他的贝斯不被淋湿,我脱下了西装外套罩在雅头上,雅抬头回我一个感激的微笑,突然闪光灯一亮,我和雅回望过去,拍照的狗仔飞速逃进了电视台。
“对不起……”雅低下头小声说。
“没事,八卦杂志上写的东西,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我温和地笑了一下,安慰他。
“今晚一起吗。”雅抖着终于说出了这句话。
对于弱小,我一向很难拒绝他们的邀请。雅伸出白皙的手抓住我的衣服,目光里隐隐有些哀求,每当他露出这个表情的时候,我都能满足他的要求。
范正明开车靠近,示意我们上车,我没有回答雅的邀请,算是一种消极的拒绝吧。雅反而一下抱住了我。雅的身上有些冰冷,可能是受了凉的缘故。我用西装包住了他的身体,拉开车门让他上去,我随后跟了上去。
一路上范正明都没给我好脸色看,我无奈地头疼了一下。
到了雅住的地方,他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回答,像小白兔一样的眼睛眨巴了一下,随后抱着我的外套下了车跑进雨里,贝斯也不管了。我叹了口气,回头的时候冷不防又糟了一记范正明的白眼,他在怪我有了他老板以后还拈花惹草,我实在是冤枉。
回到沈瀚天那里,他穿着黑色衬衫翻阅文件,来做饭的阿姨已经将饭菜摆在了桌上,出门遇到了我和范正明叫了一声后离开。我让范正明也跟着一起回去了。
“过来吃饭。”我叫着沈瀚天。
沈瀚天放下文件走到了我的旁边,拉开凳子坐下,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到了他的腿上。
我搂着沈瀚天的脖子,他将西红柿炒鸡蛋和着饭一起放到我的嘴里,随后自己也吃了口,“今天玩得开心?”
沈瀚天的身材高大,一百九十分的身高加上强健有力的肌肉,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像一座山一样,可以依靠。
“开心。”我对沈瀚天温和地笑了一下,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鼻,我凑近他的脖颈处,血腥味更加浓重刺鼻,我剥开他的衣服,厚厚的纱布缠着他的胸膛,有些血液溢出浸湿中间的布条。
我皱起眉,“怎么回事。”
沈瀚天的手拂过我的眉间,“下午一批货在通往L市的旧路上被劫,我带着卓思去处理这事,受了一点伤。”
“一点?”我从他怀里挣开,解开沈瀚天的纽扣,药味混杂着血腥味扑鼻而来,下面绷带溢出的鲜血更明显。
我冷笑看着他。
沈瀚天将我拉起来,铁条一样的长臂环住我的腰部,“不要担心,我没事。”
我低下头埋在他的脖颈处,我不想承认,很心疼,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