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请原谅这世界太薄情by狂妄一世-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去自己老爸让自己去策划部上班。
  本来一开始他老爸是不同意的,但是在宁凯琛的再三保证下,说自己会好好工作什么的的情况下,他老爸才同意了这件事情。
  毕竟,万仲秋那也是公司名人嘛,随便问一个人,都能打听到他很多的消息。从而,宁凯琛也值得策划部的经理就是万仲秋的姐姐。
  在开始正式上班之前,宁凯琛毫不避讳的把自己的目的告诉了万夏秋。本来,是想要得到大姨姐的同意,但是没想到他这个大姨姐居然开心的握着他的手说,“祝你除害成功啊!”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种种一些事情。而万仲秋傻傻的都不知道这些事情,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单相信宁凯琛。
  “那,我们这样算不算是正式交往了?”万仲秋的手不老实的在宁凯琛的胸膛上画着圈圈,没有得到正面回答,他也会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宁凯琛握住了万仲秋的手,“傻子,当然喽!不然,你以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都是为了什么啊。之前我不是告诉你我有喜欢的人了吗?那个人就是你啊!”
  宁凯琛的告白,让万仲秋有些不好意思。脸皮在厚的人,在自己喜欢的人的面前的时候,都会变成小媳妇。
  “宁凯琛啊,其实,我也很喜欢你的。”
  “恩,我知道!”
  “啊,你都没有别的想说的了吗?我可是对你表白了耶!”
  “感谢上帝,我终于遇见了你!”
  

  ☆、你是医我的药

作者有话要说:  我问群的小伙伴:“哎,来看文的孩纸们只是收藏,都不留言,真是让哥哭瞎了眼!”
  这时候小伙伴给支招了,“那就留言的送作者!”
  仔细想想这也不错耶~
  小伙伴们~来留言的,就把哥送给你们啊~~
  哥会做饭!会干家务!更主要的是会疼老婆呦!!
  有意者请加作者群:【狂】犬病重症区:346748214
  敲门砖:焰天狂,跟我回家!
  近日敲门的小伙伴还附赠哥的帅比照呦~~
  ps:咳咳,感觉完全没有吸引力啊!
  你是医我的药
  相隔两地永远是分手变心最好的借口,电话那头温柔的男声本应让自己欣喜若狂,却被对方冷冷开口吐出的语句当头一棒。
  “我想了很久,才决定对你说这句话。我看,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不想再等了,再这样下去我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真的就没有任何的转机了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啊!等我毕业,我一定可以。。。。。。”
  “够了,你每次这么说!你这全部都是敷衍我,你根本不在乎我!这样异地恋,根本就不可能坚持那么久!我早就不相信,你还爱我了!就这样吧,以后不要在联系我了!”
  电话那头,带着哭腔的诀别,不明所以然的理由。只觉得莫名的心脏抽搐,就像缺药濒死的人煎熬在最后时刻。
  “。。。。。。好,就听你的吧。”你不相信我还爱你,可是我相信啊。如果不爱你,我也不会一直努力到今天,为的不就是能和你永远在一起吗?
  当陆新宇睁开眼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窗外的世界依旧沉浸在冬天的习惯里漆黑一片。他习惯了睡觉不拉窗帘,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外面那片天空。
  陆新宇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试探着被窝外面的温度,冷空气立刻卷走那仅有的一丝温暖。果然,他还是很讨厌冬天,非常的讨厌。
  打着冷颤缩回手臂想要再多睡一会儿,闹铃却在此时不安分地发出了刺耳的声响。陆新宇又磨蹭了大约五分钟,才不情不愿地下了床。
  冬天才刚开始就已经冻得不行,陆新宇原本就很怕寒冷,这时更是早早地就开起了空调。记得当初在装修这幢房子的时候,就加了好几层的保温板,可是感觉也没什么效果。
  每到冬天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一暖起来陆新宇的心情就会十分愉悦。他捧着杯热牛奶在厨房里待了很久,只为煮上那么一锅甜粥。他喜欢甜的食物,那可以满足他所有的味蕾。
  而在这之前他根本就没有耐心去做这些事情,繁忙的工作加上快节奏的生活,能按时吃上一顿饭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很多的时间节点他都已经记不太清晰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有那样一个人陪伴在自己左右,一直都是。可是,从很久之前,那个人都不在陪伴着自己了。
  锅盖与锅子边缘撞击发出清脆的声响,白色泡沫噗噗从缝隙中溢出,咽下口中牛奶立马掀了盖子,关上火小心翼翼尝了口味道,才满意的将它全都倒进保温桶里。
  或许可能是因为时间还是太早了,当陆新宇提着保温桶出现在医院的时候,医生们都还没开始上班,整个楼层也都静悄悄。
  寂静的医院走廊,唯有惨白灯光伴随着顿挫脚步声。陆新宇站在病房门口,脚步微顿,右手手指指节紧了紧,握上把手,像是用尽全身力气般,缓缓打开门。
  走进去,病房里很是安静,窗帘厚重的透不进一丝光线,以至于整间病房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错觉。微微的一丝暖意,让陆新宇舒展了眉头。
  陆新宇走到窗户旁边,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一条小缝让空气流通。把桌上放了一整天的粥倒掉,洗干净了碗再盛出新鲜的放着。
  角落的果篮也早已积了一层薄薄的灰,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所以也就丢在角落懒得去处理。他不喜欢吃水果,他也是。
  如往常一样,陆新宇将自己的大衣外套脱下搭在椅子后背。走到床上安静躺着的男人身旁,微微俯身。哎,果然今天还是这样,男人没有任何起色,只是脸庞愈发苍白消瘦。
  今天已经是男人沉睡的第108天了,就如在惩罚如此过分待他的人,用安静地躺着来无声抗议。陆新宇微微的叹了口气,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是每次看到对方的脸,他都觉得心痛万分。
  陆新宇的眼神留恋般在他脸上逡巡停留,不自觉伸出手抚摸脸颊,只有触手的片刻温润才让人确信,他还活着。陆新宇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他还说着,比什么都好。
  墙壁上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陆新宇端了盆水放在床边座椅上为人擦拭身体。额头、鼻尖、下巴、脖颈、双臂、手掌,甚至是每一根指骨每一节指节都不放过。
  他一边擦一边喃喃自语:“已经快要满一年了你怎么还没有醒过来?那简,我欠你的已经还清了。现在的都是你欠我了吧?你要是再不醒过来,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你了。”
  这句话,陆新宇说了无数次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去做过。他知道,他一直都爱他,一直都是,不会变的。
  几只黑色的小飞虫在陆新宇身边不停的打转,毫不在意地抬起手,将它们挥走后没过多久,小飞虫又聚集在他身边。
  蹙起眉顺着小飞虫飞来的方向,视线落到了角落处的果篮上。走进了细看才发现被压在篮子底下的几个水果早已腐烂,同时还散发着一股酸味。
  陆新宇叹了口气,提起那一大篮子水果,走出病房,将把水果篮子全都丢进了垃圾桶里。早知道,他就早一点将这些东西收拾掉了。
  “呦,小陆啊。今天,还是这么早就来了啊?”经过护士站的时候,护士长亲切的跟陆新宇打着招呼。
  陆新宇转过头看着护士长,“是啊,今天做了他最爱喝的粥。迫不及待的想让他喝一口,所以就来的早了。”
  等陆新宇走后,护士长才常常的叹了口气,跟自己旁边的护士说,“你说啊,这小陆也挺可怜的。天天都要照顾那个植物人,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熬出头啊。”
  旁边的护士也提陆新宇感觉可惜,“就是啊,不过看上去他们关系非常好啊。那孩子已经睡了那么久,小陆还每天都坚持来。要是哪个女孩子嫁给小陆,那也算是福气了。”
  已经离开了的陆新宇当然是没有听到护士们的话,但是对于他来说,每天重复同样的生活,虽然有些单调,但是他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充满了希望。
  回到病房内,陆新宇先将窗户关上。简单的收拾了下病房,擦擦灰尘什么的。之前的护士跟他说,病房的整洁也会影响到病人的。所以,陆新宇每天都会将这个病房擦得干干净净的。
  收拾好一切,陆新宇坐回到位置上,看着熟睡人的脸庞。双手捂住自己的脸,每当这个时候陆新宇都觉得自己的心好痛,这样安静下来看着他,比什么都要残忍。
  想想到现在为止,他和那简交往已经有五年了吧。但是,其中有三年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