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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哪?”永远都是Voldy最先问我这句话。似乎也只有他会问我。
站在生命之泉的边沿上,我克制下回头看Voldy脸上憋屈的表情的欲望。我要冷酷啊冷酷,这个时候别吐槽不然老子死得囧相就毁了我一世英名了。绝对不能笑。
不断提醒着自己不要又一时兴趣来了想对他吐槽而破功把自己崩得不能再崩的形象给崩得连渣渣都不剩了。我低着头,像每一个活得洪烈死时萧瑟心中有着不为人知的悲剧过去的反派一样,在临时之前把打了草稿好几次的人生得意失落的事一口气都深沉地说出去,“如果非要我说一件最后悔的事,我活着最后悔的事就是我活得太久了,在没有烤肉熏肉红烧肉的日子里老子光吃水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你们懂我的忧伤么?”
“……”
“……为什么在此时此刻此景听Vikram叔叔说这种话,我就特别想把他推水里去?”马尔福少女再次不厚道的吐我槽。
我淡定的无视了她的话,“好了,要说的我都说完了。你们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说罢,不再管在他们眼里我的形象是不是崩得连渣都不剩了,挥着翅膀和御姐相聚。
天空早就沉得漆黑,天象也衬今天的事,月高风黑。
没有碎钻般梦幻闪亮的星星,没有银色的圆月,也没有英俊优雅的王子,只有狰狞如妖兽的我。
我们两两相望于半空中,她虚弱悠远就像要化进空气里的声音传进我耳中,“亲爱的,在我眼里你不管是什么样子都是最好看的。”
我不置可否的向她伸出手去,她冰冷的手指放入我掌心。我小心地抱着她透明的身体,通过肌肤相触将生命的力量传递给她,却也只能维持着她透明的模样再也做不到更多。
“好温暖。”她依伏在我怀里满足地说。
静静抱着她,难得片刻的清静。
“老公,你直到最后都保持着理智呢。审判之剑已经不算什么了。”
“它确实已经不算什么了。”松开五指让开了它,听到耳旁清晰的重物落水水花溅起的声音,我稍微松开了御姐,“我们殉情吧。”
“……虽然殉情这个词听着深得我心,但是一想到你会死我却怎么都舍不得你这样做。而且,你答应过我你不会死了的,你会活下去。”
我平静地说,“我说过此生,有我在的一天有你在的一天,我护你一身周全守你一生不离不弃。”
我抱着她,就像抛弃了整个世界的姿态,放任耳边的尖叫冲击着耳膜天空离我们越来越远冰冷的水淹没我们。沉向再也不可能逃脱的黑暗深处。
力气渐渐流逝,体内的魔力被泉水吸收抽离,融进水中。
红色点点荧光从我们身体中晕出散落飘零到周围的泉水中,将黑暗照亮,比鲜血更惨烈的色彩。
她海藻般的黑发在她身后随着水波飘荡,她苍白的脸上表情祥和平静甚至带着淡淡的微笑,在生命进入倒计时最后的时刻里她用温暖的眼神深深地看着我。
我稍微用了点力气和她相握的手十指紧扣,除非手断了我不会放开她。随着红色光点越来越多,我不顾一切的把魔力传给她,哪怕她只能多撑一秒钟。而我,却只能看着她的面容一点一点透明。而她,始终静静地看着我,舍不得移开。
亲爱的,如果有人像我这样爱你,请你一定要接受他。不然你该多寂寞……答应我……
我安静地同她对望,十指紧扣,带着她沉入最深的黑暗中。她的面容在我眼中模糊,她冰冷的温度渐渐不可察。
我已经很幸福了,真的很幸福……老公,答应我活下去……你从来不骗我的。活下去,用你剩余的生命记住我爱你……
她的形貌在红色光华中变淡变浅最终从我眼中失去踪影,我的手中再也抓不住她的手,什么都没有。几末零星的红色光晕从我眼前荡开飘向我看不清的水面,但很快它们被泉水吞噬消失了,化为虚无。
没有什么是值得我去正眼看待真心看着的了。
闭上眼睛,魔力被剥离肉体在崩溃的痛楚似乎感觉不到了,更强烈的是心口遗失了重要东西的虚弱感,微微酸涩,惆怅得忍不住叹息。
我放逐灵魂的伤痛,将意识陷入未知的黑暗。什么都不去想。
昏沉中,我听到主神微不可闻的叹息:你哭了。
原来我还是会哭的吗……
对不起,我不爱你。
空旷的黑暗中主神威严的机械合音不紧不慢地报着没有听众的提示消息:
〖主线任务完成,轮回者姜齐血统解除,肉体崩溃无法修复,灵体保留。〗
〖轮回者姜齐突破四阶,进入五阶。〗
〖轮回者姜齐,原太古四灵神之陆压,几经轮回太古神四灵陆压灵魂复苏,送入混沌之地等待太古神陆压觉醒。〗
〖因果轮回,姜齐在人间留有一段情债未清,百年后入世。〗
第 123 章
一百二十三。Voldemort的番外八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的时间是煎熬。但他从未后悔过。
看熟悉的景色在窗外四季轮转,他平心定气的泡了一壶茶,一碟樱桃,一本书,坐在古老城堡八层向阳的一侧阳台上。保持了接近一个世纪不变的米黄色藤椅,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处处彰显静谧温和的男人总是在每个闲暇的下午抱着一本书坐在这个位置上,偶尔他会抬起似笑非笑的眼眸望着远处的绿树成荫连接山脉与平原的禁林。
他就以这种方式怀念着那个人,每天工作之余,就做着那个人做过的同样的事。就像他还在自己身边一样……
那个人决心赴死直到最后也没给他一个回头的目光,更不用说承诺。但Voldemort始终觉得,他不回头不是因为他真的不在乎他,而是因为在乎了才不愿回头和他说一句永别。永别这个词太过沉重,弥漫心头的让人感到绝望。
Voldemort从未忘记这个男人在冬日难得的阳光下在满屋鲜花的簇拥下走入他的生命,来得那么轻巧那么美好,却在第一眼时就在他心底扎根。而他走的时候却独自一人选择了没有退路的死亡。
那个带着倦意但笑得满足的女人在最后告诉他:
等着他,像我一样相信他,他会活下来的。他从没让我们失望过。
如果他迷路了,就请你去找他。陪着他。我知道他怕寂寞。
你们可以的……
可以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毕竟你们都是那么的要强,也是那么的坚强。
不是因为她的安慰,而是因为他真的相信他会活着,所以他等他。一年,十年,一个世纪,永远等下去。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狠狠的欺负他,毕竟他走的时候连一个眼神都不留给自己,走得过于潇洒使得自己心中的痛有增无减,到了现在只要一想起那幕场景心口仍然酸得厉害。
他毕竟很小心眼。这笔帐不会那么轻易算清楚的!
明媚的阳光下黑发的男人唇角的笑低调而危险,迎着阳光微微眯起的樱桃红的眼睛深沉得没人能探究到他的想法,一贯的黑色张狂红色华贵斯莱特林的王。
时间与魔法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让人年华不老,穿越时间与思念的人相见。甚至创造了奇迹。
不,以Vikram的说法奇迹是人创造而非其他。人和神的不同之处是神手下创造的奇迹不叫奇迹,那只是神的一种手段。而人所创造的奇迹是人成神的半截路。
他要的可并非是永生不死,他追求是足够和他比肩而立的力量。
〖想要到达生命的终极吗?如果你不惧怕炼狱的淬炼一步走错万劫不复,就去往镜象的世界接受最残酷的历练。如果经历了它你还不忘你的初衷,你会有机会进入混沌空间唤醒他。如果你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你唤醒的人可能不再是Vikram。 Slytherin,甚至不是终极小队的姜齐,你的选择呢?〗
“只要见到他,我必定能认出他。就算变了模样变了性格,我也能把他认出来。他始终是他。我只担心自己没有能力陪他走到时间的尽头。怕我会是另一个Lilith,像她一样到最后只能亲手把他交给别人。我即不愿他陪我死,也不可能把他交给别人。”
当Voldemort消失在传送阵中后,空旷的空间中始终沉寂的梅林才出声对友人说到,“你说他这次能成功吗?”
卸下机械合音后声色清朗暗含几分幸灾乐祸意味的轮回主神回复,“谁叫陆压的狗脾气嫌弃羽蛇神代表重生和死亡还没有九个头,一口雅痞调调生生把羽蛇神回绝得没留一点情面。什么理论让他认为羽蛇该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