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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为了世界和平-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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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整得倾家荡产的雷霆作风我都要膜拜了。
  正常的十二岁小孩会这么可怕吗!我呐喊!
  所有的证据都直指一个人,让小魔王比剧情里彪悍了N个等级的人物就是小魔王的爹不二君的终极进化版本Vikram。请允许小人再次膜拜这个完成了未来boss初级班所有教程的人物,将来他一定会名留青史的,所有的哈里粉们都会狠狠的记住他的!
  经历了腹黑君的失踪事件后,我清楚的认识到小魔王大人不像我认识的那样一个像蓝染一样为了自己的目的要人性没人性的boss,小魔王大人其实很有爱,他至少不偏激,不是那么的讨厌麻瓜,而且很有父子爱。
  从最初的焦躁、担忧、愤怒,小魔王的情绪到最后趋于平静,对谁都很礼貌谦虚,一种建立在boss气场上的谦虚。
  正太魔王长成了少年魔王,他的boss魅力风靡了英国贵族圈,没有人敢小瞧他,因为小瞧他的不是没有,而小瞧他更是上门挑衅他的人都付出了足够叫人心惊的代价。
  说到小魔王最令我羡慕嫉妒恨的就是他有一个金库,据说是他爹失踪前顺手给了他古灵阁的一把钥匙叫他自己去交学费买东西。小魔王的金库规格比马尔福家族世代沿袭的那个金库都大了几码,里面没有金加隆银西可更没有铜板,里面堆满的是各式各样的宝石,随手拿一颗就顶几百个金加隆。
  我恨有钱人!
  Vikram就是一个特可恶的有钱人!自己是一个极品腹黑还教出了一个未来的极品魔王,还是一个巨富。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赚到足够多的钱买下他仓库里的所有宝石,那些宝石真是漂亮。我猜Vikram有着珠宝收集癖。是女人都会嫉妒的!
  Vikram回来的时候,离他突然的失踪过去三年了,我们已经五年级了,少年魔王都成了美少年了。外貌协会的我对那少年魔王极品的脸蛋红心直冒,能让女人羡慕嫉妒恨的除了珠宝首饰以外还有青春不老。Vikram和三年前的他一模一样,二十出头的年纪,温润的笑容,修竹清俊的身姿,内敛的优雅风采。
  魔王大人的脸上,终于多了些人味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只有在面对Vikram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才那么真实生动。
  Vikram成了霍格沃兹的古代魔文教授,我真心的赞美梅林,幸好当初没有向Abraxas屈服选择古代魔文的选修课。听说Vikram任教的古代魔文课就是酷刑!
  随着和Vikram接触的日子越来越长,我深刻认识到了Vikram的确如我第一眼所见的那样是一个极品腹黑,或许是出于对表面温柔内心腹黑的不二君森森的爱,再或许是出于他仰望天空时的剪影让我感觉很熟悉很亲近,我同样热爱把腹黑的特质发扬光大的Vikram。
  五年级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除了自家的兄弟、小魔王大人以外增加了Vikram Slytherin。
  很多很多年以后回想我的学生时代,我都认为一切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的开始就是以六年级为起点的。
  六年级的时候我验证了宇宙第二定律:凡是好男人不是名草有主了就是踏上了搅基的不归路。
  我拟定的老公候选人唯二的两个人搅基了,令我心碎啊。严格说起来,搅基的只有一个,Voldemort说他喜欢Vikram,而Vikram似乎对男人不感兴趣,确切的说是对Voldemort没那方面的兴趣。
  即使如此我也没有胆量站出来和神乎其神的魔王大人抢男人,还没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我真正注意到Abbott的时候是我结束一段长时间的单恋后,我想我是真的喜欢Abbott的。他开朗阳光英俊活力十足,家世也是很好的,从各种方面来说都是好老公第一人选。这样性格的人才是适合我的。像Vikram和Voldemort那样的人物不是我能绑得住的,都是极品到过分的货色叫我这样的小人物如何担当的起啊!除非哪天我成了女王才配得上他们吧。
  ……
  正如我所说的,时间是耐不住消耗的。五年级过去了,六年级过去了,七年级也过去大半了。我和Abbott结婚了,Abbott被狼人咬了以后在家里苦熬了一年后顺利觉醒了吸血鬼血统。我的双胞胎哥哥Abraxas曾经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清楚了要和他结婚,我一口咬定说是的,我决定好了,不会反悔。他问我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甚至直白的告诉我Abbott爱的那个人正是Vikram。。清楚这一切的我任然和Abbott结婚了,Abbott一开始就是反对这门亲事的他坦白过他想和他喜欢的人结婚。最后我们的婚礼如期举行了,因为我的媚娃血统就在婚礼的前一天觉醒了,离开了伴侣的媚娃只有死路一条,Abbott的行动证明了他的善良品质。
  Abbott在转化为吸血鬼的那一年多的时间里都不敢去见Vikram,因为他认为自己很危险会伤害到他。我认为Vikram是比吸血鬼、狼人更可怕。原因是我六年级的时候,我发现我丢了一段记忆,我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了,但是从那以后我每一次见到Vikram都会有一种哭泣的冲动。努力回想,想起来的只有隐约之中有人用熟练的中文喊我上一辈子的名字:荌雅……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荌雅……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从那以后,每当Vikram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都觉得他熟悉得我们仿佛认识在上辈子。
  ……
  七年级是风云涌动的一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各大报纸杂志开始大批大批的刊登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传奇刻章的消息,比如收集齐六块传奇刻章能得到上古的神器,再比如这一年出现在魔法界的精灵大大增多。再再比如,成为了血族新生贵族融入了古老血族家族的Abbott从血族那边带回来一些不可思议的消息。如千万年前白蔷薇古堡的出现,记载了多年前秘辛的历史书《上古传奇》从某个长老家的破书柜里翻出来了,再比如六块传奇刻章是打开魔女莉莉丝墓室的钥匙,复活了莉莉丝女王必能重振血族。
  Voldemort每天都很忙碌,Vikram每天依然很闲的样子,Abbott被家族叫去参加家族的活动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一切都显得那么奇异,山雨欲来风满楼不过如此。我安静的等待秘密揭晓的那一刻……

  第 101 章

  一百零一。
  时间是一把杀猪刀,一下子就砍掉了一年。
  1945年初春,Voldy离毕业还有三个月时间,而我的两年期限也将到了。
  比起前些年教书种花画画忽悠V子的平淡小日子,这一年里我过得非常滋润,尤其是故意放出些假消息忽悠精灵族那边。忽悠得我身心舒爽~身为精灵族妇孺皆知的大反派我忽悠得毫无压力。
  算算时间也该差不多到他们找上门了,前几天我欣慰的感觉到禁林里有了精灵元素魔法的感应。总算要干正事了啊。
  虽然任务临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对这次任务抱着“死一死”的决心,我真的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我预料他们近期会有行动,想了很多种他们会采取的措施。但我的大脑实在没想到精灵们居然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张旗鼓的上门踢馆。一种令我不痛快的高浓度光属性魔力带着王级的威慑闯进我的领域。
  ……
  就在一个春风舒爽的清晨,我窝在办公室里喂完企鹅阿四,正捏着从一个老巫师那里得来的一张羊皮纸对着自己的画像描摹魔力回路。画像是那个手艺精湛的魔画老巫师画的,是我的画像。老巫师为我把魔画的前期步骤都做好了,就剩下最后由我自己对画像施法分享我的记忆注入魔力让画像活过来。刚照着羊皮纸上的步骤把它弄完,画像里白色衣袍的青年眉目舒缓开来冲画像外的我笑了笑,清风流云的走开了。
  这幅画像是校长先生要求教员工们弄一副挂在霍格沃兹墙上的,我打算把它挂在有求必应屋入口的那面墙上,做八楼唯一的能活动的人物画像。我体贴的认为画像挂在那里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尽情的忽悠发现有求必应屋聪明搞怪的青少年们,这将是我对未来在霍格沃兹上学的青少年们森森的师生爱啊!
  把画像按在有求必应屋入口墙上,摆放整齐欣赏了一会。薄暮金黄的晨曦穿过古朴的石框窗棱把古旧的城堡走廊拉出道道黑色的阴影亮黄的阳光,明暗交错,配上一副油画品味提升了一些。
  没想到我的画像还能摆放在这种历史文物一般的建筑内啊。对着挂在墙上的画像唏嘘一会,想到要准备去上课了,我转身要走。一个转身身后墙上相对摆着的黑发女人的画像撞入眼中。脚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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