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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拯救世界时总把人设弄错-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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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取下骆驼背上的檀香盒子,打开后,是苍白的骨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抚摸,冰凉的触觉渗入人的骨髓。
    唯有你,才是最真实的。
    终于还是打开戚竹给的东西,里面裹着一张羊皮卷,上面明明白白写了三个大字——串骨术。
    白骨生肉,枯木逢春,此为禁忌之术。
    流骁把檀木盒中的骨头取出,尔后拼出一个人形。
    他不禁出神的想了想,果然长得好看的人骨骼也是性感的。
    一片无人的小片绿洲,多了座简单的木屋,尔后整整有人定居在大漠里十五年。
    十五年后,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有人推开了木屋的小门,琥珀色的眼珠清澈明亮:
    ——流骁,我回来了。

☆、第44章 痴人说梦⑤

金灵芝对原随云的不表态很生气,脸有些泛红,像是涂了上等的胭脂,有的女人在生气时也很漂亮,比如说金灵芝,一双凤眼上挑,黛眉轻扬,给人有一种很可爱的感觉。可惜在场的人都没有欣赏到,他们一个看不见,一个不解风情,还有一个压根把女人当狼防,不让靠近戚竹一步。
    原随云料想的没错,他们去附近走动了一下,没用多长时间就碰到一个在院子门口剥薏仁的老太太,停下脚步,问了声好后刚开口提到那座山庄事情的时候,老人便挥舞着双臂要赶他们走,当然这是在原随云掏腰包之前,见到银子后又是另一番状态了,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金灵芝想到之前从女子那里听来的消息,对老人见钱眼开的行为嗤之以鼻,还不屑地冷哼了声,
    老人口中所言同之前女子所说差不多,不过他们更想知道的却是其他。
    原随云,“那山庄里后来是不是还住了一个女人和她告老还乡的丈夫?”
    议论别人的八卦和不幸通常是一些人不变的爱好,提到那个女人的事情,老人便像倒筛子一样哗啦啦的把自己做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那座山庄没人敢买,官员死后便空出来了。”
    原随云,“既然官员死了,她是从何人手里购买的?”
    老人,“那官员还有一个儿子,也是在外地做官的,没跟在一起住,所以才逃过了一劫。他死后,这座山庄自然就是他儿子的,要我说,把凶气这么重的山庄子卖给别人简直是作孽。”
    “那后来呢?”金灵芝抢先一步问道。
    “没过多久,果然就出事了,先是她丈夫和官员一样莫名暴毙,接下来又是几个仆人,死状和之前一模一样,都被做成了皮影的样子,只有那个女人活了下来,不过脸却是毁了。”
    金灵芝,“她的脸是怎么毁的?”
    老人笑道,“这种事情,明白的只有当事人,老身总不能直接冲到人家面前问。不过听说最近山庄又被卖给了别人,唉,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不过既然老天让他买了这座宅子,说不定也是之前造孽太多。”
    金灵芝小心地看了一眼原随云,生怕他生气,不过对方不但没有流露出不悦,反而笑的很温和,道,“许是说不定呢。”
    回去的路上,金灵芝挣扎再三终于还是开口说道,“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山庄里会有这么多事,介绍它的人明明不是这样说的。”
    原随云的频率显然跟她不在一个频道上,“你是怎么挑上这座山庄?”
    金灵芝抬头望天,突然觉得黄昏的光也有些刺眼,“我听人介绍说的,本来我只说想买一个周围女人少一点的庄子,他就跟我推荐这个,说是女的在里面都活不长久,亏我还给了他那么多银子。”
    被揣在怀里的丁自明:果然是都活不长久,这不进去的就没出来的吗,话说房屋中介在这个时候竟然已经有了兴起的苗头,貌似还挺吃香。
    阮清玉对这里的爱恨情仇完全不感兴趣,倒是路边的一家小吃看上去很不错,他拉了下戚竹的袖子,垂涎的看着从小贩手中捞起的混沌,皮薄馅多,还散发着滚滚热气。
    戚竹,“想吃就买。”
    阮清玉控诉道,“昨天你把我的荷包都掏空了。”
    戚竹想想好像真有这回事,拿了他的银子去押原随云赢,最后还赚了个满盆翻。
    想到这一茬,戚竹很大度地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他。
    阮清玉惊愕,“你昨日少说也赚了万两银票。”
    戚竹,“恩,八万两。”
    可怜的一两银子躺在修长的手上,阮清玉可怜兮兮道,“可你只给了我一两。”
    戚竹一本正经道,“一碗馄饨只需要几个铜板,还有我也要一份。”
    再不愿意,阮清玉也只能乖乖去买。
    “对了,”戚竹叫住他。
    阮清玉回头,眼神明亮,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戚竹,“记得把剩下的钱找回来给我。”
    阮清玉,“……”
    (丁自明内心默默道:怎么听着这么像打情骂俏呢?)
    这两人的气氛算是欢乐的和谐,那边的金灵芝和原随云恰恰是相反。
    金灵芝盯着脚尖,良久后问道,“你难道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原随云反问,“你想让我说什么?”
    金灵芝的眼中似有泪花,“至少也该说句抱歉,你怀疑我了不是吗?”
    原随云,“恩,现在也没有完全解除怀疑。”
    金灵芝怔怔地看着他,似乎不相信这等绝情的话来源于眼前的男子,他是她的未婚夫啊,是她从小就倾尽所有喜欢的人。
    原随云突然说道,“灵芝,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况且我习惯了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金灵芝只听了前半句话,就哭着跑走了。
    原随云也没去追,坐在戚竹的对面,对着小贩道,“再加碗馄饨。”
    阮清玉叼着个馄饨皮,“你不去追她?”
    原随云笑着摇摇头,“她是生我的气,我追过去她也只会更生气。”
    ————————————————
    有一个词叫做迁怒,此乃人之常情。
    金灵芝现在就很好地将对原随云的怒气转移到丁自明的身上,这个女人在生气的时候有两大种表现,攥紧衣服或是拧手帕,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选择了后者,于是丁自明再一次悲剧了。
    洁白的手帕拧成一个麻绳,金灵芝神经质般的自言自语道,“他不相信我,怀疑我,现在还不跟我道歉。”边说着边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着同样的话转来转去,只不过丁自明从麻绳状拧成了线状。
    “他为什么不跟我道歉呢?”
    各种形状在洁白如玉的手中进行着各种造型的变换,经过重重摧残,丁自明终于决定要离家出走,寻觅下一个主人,下一个春天。
    这个计划于深夜开始实行。
    月黑风高夜,一条手帕蹑手蹑脚地往门外慢慢移动,时不时还回头张望一下。
    维持着手帕的体型走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一片漆黑中,丁自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从窗户潜进进去。
    人的本能就是睡床。
    丁自明爬到床上钻进被窝,美滋滋地睡过去。
    如果平常人的感知力用一棵大树来比喻,那么原随云便是一片森林。
    哪怕是一条小小的手绢,从丁自明由窗户爬进来时,原随云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对于一个瞎子来说,睁不睁开眼睛都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本以为是暗器,但很快就否决了,速度这么慢的暗器,就是刺客也没有这么愚蠢。
    原随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旁边的东西,摸上去是丝绸的感觉。
    他的嗅觉也很灵敏,上面有金灵芝身上的香粉味道。
    如果他没猜错,这就是金灵芝身上经常携带的手绢。
    原随云葱白的指尖还停在丁自明身子上面,感受着丝绸做着有规律的一起一伏的动作,就和人呼吸的时候一模一样,就连频率也差不多。
    妖怪吗?那种只出现在书上的东西现在就在他身边,听说过有狐狸精,山鬼,竟然还有手绢化的妖怪。
    一起一伏的动作还在继续,如同小娃娃肉乎乎的肚子。
    原随云突然轻笑一声,这么笨的妖怪他都不忍心杀了怎么办?
    第二天天还没亮,丁自明是在金灵芝的吵闹声醒来的,她正满庄子的寻找他丢失的手帕。
    丁自明把身子往原随云那里一缩,千万不能被找回去。
    金灵芝的脚步声越传越近,丁自明听到她的声音,“你们再好好找找,难不成还会长腿抛了不成。”
    丁自明心想,我就是长腿跑了你又能怎么样?
    正想着,就被两根手指提起来,四目相对间(虽然是一条手帕,但他其实是有手有脚的,只不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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