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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摸到嘴角的血,我也摸到了自己竟然是上扬着的嘴角。
这种时候,我竟然在笑,难怪他那么生气。然而,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解释,我只是觉得黑道大哥的司机,竟然这样就发抖,实在太弱了。。。。。。
「辛雁梓,我几乎要以为你吐出来,是故意的了。」他的声音很冷。
呕吐这种事情,当然不是故意就可以马上反应出来的,尤其,还是真的要吐出东西来。如果可以想吐就吐出来,那,我早知道会多吃一些金针菰、玉米之类难消化的东西。
我真想对他说,我不是故意吐的,而是你的嘴和味道,真的让我噁心到想吐。
然而,我并没有傻得将心裡的话说出口。
错爱过傅一荣之后,如果要说有什么获得,大概就是我终于学到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虽然,我还是没办法做到完美地掩饰内心的情绪,但是,至少,我已不再冲动得放任自己逞一时口舌之快。无论是好的、不好的,很多事,审时度势再决定要不要开口,不说趋吉避凶,至少能让我不将自己逼入绝境。
「你说,你为什么吐?你的嘴裡没有酒味。」他似乎已经收拾好怒气了。
当然没有,我只是路过那裡啊。难道他还真的以为我是在裡头喝醉酒的醉鬼吗?由此可见,他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相信我说的话。
「我没有喝酒。」因为你让我想吐;我没有说出来。
「你吃坏肚子吗?」强 暴犯似乎想到了合理的解释。「既然这样,就先去医院吧?」
「我没有吃坏肚子。」我这样说。
「那你为什么吐。」
如果去了医院,弄了半天,发现我吐出来和吃坏肚子或任何身体毛病没有关係,我还是必须要说实话;因此,虽然我明白实话实说很不聪明,却仍是没有更聪明的回答方式。
「因为你亲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嘲讽。
我应该更谦恭一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话已经出口,就像脱缰的野马,无法收回。
他眼中原本已经澹去的嗜血光芒重新被点燃,「原来是这样。」
※※※
车子开到市区的一栋大楼裡,司机将车子开到地下室的专用电梯前,下车帮我们开门。
强 暴犯将西装留在车上,拎着我下车,我想到自己的皮夹还被他留在西装口袋裡,想要伸手去拿,却被他强势地往外拖。
「我的皮夹。。。。。。」
他将我的皮夹从西装的口袋裡拿出来,依然没有还我,反而塞进自己口袋裡,「我说过了,在我拿在手裡的东西,没有白白给人的道理。你想用什么来换回去?」
我开始想要放弃拿回那个皮夹了,然而,现在才考虑放弃已经太迟了。
强 暴犯拽着我,走入专用的电梯内。
男人刷了卡,按了指纹,电梯便开始向上移动。奇异地是,他根本没有选择任何楼层。我后来才知道,只有特定的几张卡、几枚指纹,能够令这部电梯到达那个不存在于电梯按钮裡的楼层。
这栋大楼外观上看明明有十五层楼,但是,始终没人注意到,电梯为何只有十四楼,当然,那是因为一、二楼做成挑高,所以,电梯只有十四个楼层。
电梯的号志是1F、3F、4F。。。。一直到15F,刚好十四个楼层。
然而,其实不是没有二楼,而是,二楼只有电梯辨识到少数的几枚指纹时,才会自动停留和开启。电梯的楼层指示灯,也不会指出已经经过二楼了。
至于楼梯间,因为挑高的关係,二楼走楼梯到不了,就被视为理所当然了。我想,这样的设计,大概是因为黑道必须小心躲藏的理由吧。
然而,这种设计,如果发生火灾地震不能搭电梯,难道要敲破牆壁逃生吗?
我没有问,当然,问了也不会有答案。总之,电梯门打开,是一个宽阔的玄关,出乎我意料的,装潢非常简单。他放开拽着我的手,迳自掏出钥匙,走过去开启那扇杏色的铜门。
我见他放手,忙去按电梯下楼的按钮,却发现关上的电梯丝纹不动。
他将铜门拉开,閒散地说,「没有卡片,你是打不开的。再说,你的皮夹,不想要了吗?」
我不想要我的皮夹了。
可是,来不及了。
※ 7。
强 暴犯扬起眉,放开捏着我下巴的手,迳自伸手到我背后,拿出我放在裤子后口袋的短皮夹。
身分证、学生证、借书証、健保卡,通通都写着辛雁梓。
他检查了一下,确定不是造假的之后,将我的证件塞回皮夹裡,我伸手想要拿回我的皮夹,他却恶质地笑了,拿着我的皮夹的手往后一缩。
他的笑容令我害怕,那是算计着什么的危险表情。
「我拿在手中的东西,可没有白白给人的道理。」强 暴犯笑得那么奸险。
那明明是我的皮夹,他刚刚才从我裤子口袋拿过去的,现在,却耍流氓得那么理直气壮。黑道老大就了不起吗?就完全不讲道理?
我当然可以不要皮夹,只要挂失,所有的证件和卡片全部都能重新补办。可是,明明我的皮夹就近在眼前,怎么可能不想直接拿回来?
如果我早知道后来事情会变成那样,我肯定会直接放弃那个皮夹。虽然我所有的证件、提款卡、信用卡,通通都在裡面。但是,挂失之后花时间补办的麻烦,绝对比和这个人纠缠一辈子要划算──可惜我那时候不知道。
「你想要什么?」于是我问。
「很上道啊。」强 暴犯笑了,舔舔自己的嘴角,「虽然你出现的时间和地点都很有问题,不过,看你的证件又像是真的很清白,辛雁梓,你说,我要不要相信你只是那么单纯的学生身分呢?」
听他口气,似乎还是不相信我说的。可是,我已经不想再重复说明他强 暴了我的事情了。。。。。
「就只是那样而已。」我垂下眼睫,想着如何拿回我的皮夹,然后下车回家。
「这样吧,先说说看你刚刚在门口,到底在哭什么?」强 暴犯将我的皮夹塞进他自己的西装口袋裡,一副想拿回去,就要让我满意的表情。
我在哭什么?
我的脑袋有一瞬的空白,然而,为了摆脱他,我选择实话实说,「我只是想到自己死掉的情人。」
目光移到我左手的无名指,望着我与许永志的对戒,现在,永远只是孤零零、不能成双的、寂寞的单戒。想到他,视线又开始模煳。
当强 暴犯的手指碰到我的脸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又哭了。
「为死去的情人流泪?」强 暴犯眉一扬,态度看起来有几分嘲讽,「难道我和你的情人长得像吗?不然,为什么一见我就流泪?」
「不像。」我低声地回答。
许永志有永远温和的笑容,看起来也不具侵犯性,是书生气息到有点呆的长相。
和强 暴犯比起来,许永志算是好看的男人裡,最平凡的那一种。可是,如果是在平凡的男人裡,则是属于最好看的那一个。
多年以后,强 暴犯曾说过,许永志死前能和我在一起,算他高攀了我,我根本不需要为他流泪与伤心。
可是,爱情不是这样算的──即使,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傅一荣,当时是美艳不可方物的外表先吸引了我。。。。。。
现在想来,我对许永志所萌生的爱情,就像雏鸟破壳而出之后,会对第一个见到的生物产生爱意与信任那样,是极其真实的。
「你的情人是个男人吧?」强 暴犯笑了笑,看到我讶异的表情,笑容更是得意了。
我没有问「你怎么知道」这种多馀的话,我只是沉默地看着他。
他没有卖关子,解释地说,「你一看就是这一路人,你的情人真的和我不像吗?」听他的口气,分明已经认定,就是因为我的情人和他长得像,所以我才一见他就哭了。
他既然已经这样认定,我也不想多做解释,他爱怎么想,都由他吧。我只求拿回我的东西,远离这个人,回去专心地为许永志的死亡伤心。
「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