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站稳,他眼前一片漆黑,倒了下去。
后面的事情,是他一生都不愿再回忆的。他已经因为爱一个人而变得一无所有卑微至此,他什么都给不了沈皓了,还是放他回去吧,看他和别人在一起,笑得春风满面,那样潇洒傲气、高贵优雅的人,才是沈皓。
本来这世间的罪就该是他一个人受,而沈皓,在最恰当的时机从他身边抽身而去,当真明智。如果他那时候知道后面他远离B市还会被穷追猛打杀得片甲不留甚至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即使沈皓那时不主动离开他,他也会把他推开。
在他成功之后,世人总怪他心狠手辣,可是如他所说,要是当初,有人给他留一条活路的话,他不会是今天这样。
人生就是如此,在你以为已经痛苦不堪的时候,它总能轻描淡写地在前边给你加一个“更”字。
公司破产以后,托沈仲天的福,送他进了拘留所,后来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身世骤变,一文不名的陆宸突然有了离奇显赫的家世。
初到广东的时候,他问肖景和,我要多久才能成功。
肖景和问他,你要多成功。
他说,我总有一天会回到B市,整个商界,再无敌手。
肖景和摇头说,陆宸,饭要一口一口吃,如果你是可造之材,我和你姥爷尽最大力帮你,十年。
那时候消瘦的陆宸面色苍白,他看着深圳令人炫目的霓虹,他说,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陆宸想过,他的成功是为了抢一个男人回他身边,显然陆章和肖景和不会帮他,沈仲天和魏凌风在不知名的暗处朝他耀武扬威,他必须靠自己。
在广东沿海发家的那段日子,是陆宸一生中最不真实的,他是从枪林弹雨阴谋诡计里活下来的,每天不是在算计别人,就是被人算计,每天杀人于无形,他没得选,上了那条道,不去杀人就等于自杀。
那些年他都没有找过沈皓,他怕只要找到了,他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他想要回到他身边,午夜梦回,几欲成狂。
时间过得太漫长,长到让他心慌,曾经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他一直在想,沈皓是不是没有找过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忘掉他?
陆宸当初黯然离去,没能带走一件和沈皓有关的东西,到了最后,想他的时候唯一能看的就是网络上那则已然消沉的新闻,照片上的沈皓潇洒俊逸,笑容轻柔,可惜,陪在别的女人身边。
陆宸觉得唯有这样自虐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把这个人深深刻在心里,他这辈子也不要忘了。爱一个人太累,他没办法再爱第二个了。
在香港收地的时候,五哥劝他:“陆宸,收不回来就算了,毕竟香港不是我们的地方,强龙不压地头蛇,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你了,我们慢慢来,不要把命搭在这里。”
“慢慢来?”陆宸笑道:“五哥,当初你把生意做到最大的时候,用了几年?”
武彦哲点了烟,皱眉想了想道:“多亏老爷子,二十三岁从军区出来,到了三十岁,算得上顺风顺水,在B市谋得一席之地,整整七年。”
陆宸叹了口气,低头笑道:“我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再有七年,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五哥伸手拍了拍他,叹气道:“何苦和自己过不去,他家里人不讲道理,老爷子和肖叔也不是吃素的,你这是执迷不悟。他能高枕无忧做锦衣玉食的少爷,你为什么不呢?你天生就是吃苦的命,连福都不会享。”
陆宸摇头道:“你劝我?你七年家业拱手送人的时候,不是一样傻得很。”
武彦哲头痛地摆摆手道:“你我不同,钱财乃身外之物,可是你现在是在玩命。我真想回B市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人,能让你这么魔怔。”五哥犹豫了一会儿,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叹气道:“我说你,想人想得紧,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
陆宸苦笑道:“回去了,就怕走不了了。”他指了指桌子上的企划书道:“今时不同往日,我现在刀口舔血,有今天没明天,找他,是连累他。”
武彦哲看着陆宸直想翻白眼,无奈摇头道:“看到你这个死心眼真是恨铁不成钢,我看你就算死了,人家八成都不惦记。”
陆宸坐下来,双手环在胸前,叹道:“我要是死了,你就帮个忙,瞒过陆章和肖景和,把我的骨灰送到B市,给他。”
陆宸低下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嘴角浮起微笑:“就告诉他,他的老情人,回来了。”
陆宸微微低着头,表情难得的柔和,像是想起什么一样。
武彦哲被陆宸这一副云淡风轻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搞得哭笑不得,正要劝劝,陆宸突然站起身来,叹了口气道:“开玩笑的,算了。”
陆宸摸着右臂,那里在前不久的一次枪战时被弹片划过。“如果真死了,你和连城,千万不要惊扰他。就让他,好好过吧。”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陆宸的全世界(3)
时隔数年,陆宸仿佛重临人间,恍若隔世,连他自己都对自己感到陌生。陆宸说过,亏欠他的,他总有一天要如数夺回。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数年,没人会乖乖等在原地。B市依旧盛景繁华,沈皓却好像已经不怎么记得他了。
陆宸看似变得无坚不摧刀枪不入,可是他骗不了自己,他害怕失去,他也忍受不了再一次分离,忍受不了再一次被丢下、被抛弃。
陆宸一度觉得,自己要做一个薄情寡义、冷面冷心、甚至是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里,让所有人都害怕他,这样就再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和他身边的人。
他上大学时,一度以为凭借自己的努力、天赋、才华、正直、和善、道义,他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让自己的母亲和沈皓过上好日子,所有最好的东西,他都想给他们。
可是尽人事,听天命。他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结局却越来越不堪。每当他退一步,用道德自卫,就有人无情地用刀锋刮伤他。他终于走投无路。他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想要杀出一条血路,是没人和你讲感情的,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天道酬勤、天赋异禀和天理循坏,竟然都是一文不值的狗屁。
他对这里阴冷黑暗的世界绝望。他做一个好人,却一败涂地。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坏人,一个不择手段的人。然后,果不其然,他势如破竹无人可挡,所过之处尽是恭维、服从和恐惧,而他捏死以前践踏他的那些人,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这人世真是蹊跷,不是吗?
陆宸命该如此,他一生下来承受的东西就要比别人多,到了现在同样如此。连城总说他太不爱惜自己,他也知道,甚至在最严重的时候,他能将生死置之度外,他虽然不生在烽烟战火之中,但却也是从明枪暗箭里逃出生天的人,陆宸若是怕死,也就活不到今日了。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他知道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上天应该也不会让他潦草死去,但如果上天真是酷爱这种闹剧,那也没什么,陆宸这辈子没什么好怕的,他深知深情即是一把锋刀,红尘万物皆难逃一死,早死的总是深情者。
尽管重逢以后,沈皓纸醉金迷潇洒恣意一如往常,半句好话都未与他说,当年旧事,也对他没有任何解释,他失望自嘲,甚至听闻沈皓自甘堕落聚众吸毒时他几近心如死灰,却还是做不到对他的事冷眼旁观。
为了救出沈皓,陆宸不得已戴上婚姻这幅枷锁,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但却并没有真正救赎沈皓,沈皓因此而痛、消沉、自我折磨,而这所有的痛,又都一点不落的返还到他心上。
陆宸不堪负重,这天下之大,已然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安心。他已经为了这份固执的爱情堵上了一切,却没想到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但是造化弄人,即使再来一次,他还是做不到对沈皓见死不救。
他如履薄冰一样陪在沈皓身边,即使痛苦也不愿放手。面对沈向晚的时候,他又觉得有着无限愧疚,这个女人手里没有刀枪,逆来顺受毫无怨言,却偏偏让人心惊。他真的没有办法,沈向晚要的,他永远给不了。
陆宸在那段时间不想面对任何人,他埋头在公司庞杂事务里,相比感情里无休止的折磨,过强度的工作反倒能维持他的神经不至奔溃。他过着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的时候,都不曾这样压抑,而每每遇见和沈皓有关的事,就不知所措。
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