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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站在弟弟的身分,而是单纯就工作来说。因为我觉得哥哥写的东西文笔犀利又有趣。」
「你瞧,又在夸奖我了。」
哥哥顶着得意的表情看着我,我对他装了个鬼脸,走向玄关。我想,一定是因为我老是做出这种事才让他一直把我当孩子看待。不过,兄弟之间又何必在意那么多呢。
我穿上鞋来到天色昏黄的街上,走路不到五分钟。
以前经常来嬉戏的河边附近有一栋老旧的房子。
几乎没有所谓的庭院,但是水泥墙内侧却种满了树,从里面看来似乎只能看到一片绿意。
外表看似老旧,但是屋主在搬过来时大部分都重新整修过了,因此内部是现在所看到的跃层格局。
这就是木边哥哥的家。
「晚安!」
我知道自己太过任性了,一打开玄关的门,就径自上到屋里去。
「啊,来了来了!」
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边讲手机一边从里面走出来。
那张脸虽然有着很深的轮廓,但是眼神锐利,嘴唇略显单薄,看起来极其利落,给人清爽干脆的印象。
「这个嘛,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他正在讲电话,我没办法跟他交谈,和他交换了视线之后,低头致意。对方举起一只手,做出要我稍待的动作。
他那修长的身影使他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我觉得帅呆了。
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然而那反而与他狂野的相貌更为相称。和一稍有差池就会看起来有点装腔作势的哥哥的打扮截然不同。
「我知道啦……嗯,那就这样了。」
这个房子的唯一房客就是被哥哥形容为「外形邋遢,内心像少女般脆弱」的木边哥哥。
他挂上电话后,终于跟我打招呼了。
「刚刚阿至打电话来,叫我不要被你欺负了。」
「阿至哥哥?太过分了!」
我有一种被捷足先登的感觉。
就好像在提醒我「别下手」,宛如往我心头刺进一根钉子一样……我当然知道不可能是这样的。
「我怎么会欺负你呢,我可是木边哥哥的支持者呢。」
主人还没招呼,我就径自走进客厅。
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只有介于古董和破铜烂铁之间的茶柜和桌子。
他叼着烟,伸长了腿坐在椅子上,我顶着紧张的表情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干嘛?今天是七五三(注:男孩三岁、五岁,女孩三岁、七岁时在十一月十五日举行的祝贺仪式)吗?还是为了刚做好的菜鸟制服?」
因为是为工作而来,我特地整整齐齐地穿着西装来拜访,可他却没什么好话,他又不是没见过我穿西装。不过,这个人一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没什么好怕的。
「今天我正式以楠出版社的职员身分前来,请木边克哉老师写稿子。」
「我不写。」
间不容发之际大概就是用来形容他现在的反应吧。一定是阿至哥哥在电话中先提到了。
「木边哥哥,别一句话就将我的努力都给糟蹋了嘛!」
「是是!那我就洗耳恭听,你好好地吹嘘一番吧。」
他伸出手,将放在桌上喝了一半的宝特瓶拿过来。明明还抽着烟,却连茶带烟地吞了下去。
「我很喜欢木边哥哥写的所有故事。我喜欢你总是『有话要说』的故事,喜欢主角的积极乐观,喜欢感情的细腻。我希望有机会再看到这样的作品,所以我跟总编辑谈过,终于获得他的首肯。如果不方便写长篇故事,登在杂志上的短文也可以。不过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务必写出可以发行单行本分量的新作品来,编辑部分由我负责。」
我低下头,衷心地恳求着。
可是,他把烟轻飘飘地吐往天花板,说出跟刚才一样的话。
「我不写。」
「木边哥哥!」
「不管你是短短的一句话,或者是加上冗长说明,我的答案都是一样。我没这种心情,所以不写。」
「我知道这跟文书工作不一样,不是说做就能做得出来的,可是你已经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你不觉得也该写本书了吗?」
「不觉得。」
「插图」
「可是,你不是喜欢写东西吗?」
「喜欢和想工作,这两者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
「只要不奢侈度日,手边的钱还够我逍遥一阵子。而且,偶尔写些小品文也多少可以赚一些。」
「不行啦!要写一些用心的东西才行。」
他逗趣似地耸耸肩,又开始抽烟。
「到时再说。」
「到时是什么时候?」
「到时就是到时。哪,工作的事情就到此告一段落。」
别用「哪」一个字就打发人嘛!我是为了能有机会作你的作品才选择做这个工作的。
我顶着有点不悦的表情,垮下了肩。
这个人有点顽固,我可不想继续追剿而被他赏一句「别再跟我提起这件事」。
今天不过是正式商谈的第一回合。
我得把他肯听我说话一事往好的方向想才行。
「贵,我租了新的片子,要看吗?」
木边哥哥宛如取悦小孩子般地提议,我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有了长时间留在这个房子里的理由。
「好啊。」
我想我一定没有发现到自己这样的表态正说明了想留在这个人的身边,想跟他看同一本书、看同一部电影的心态吧。
「把领带松开吧!要不要借你一件比较舒适的衣服?」
「不用了。再怎么说我都是社会人士啊。」
「不想穿我的衣服吗?」
「你明明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尺寸不合嘛。」
否则我怎么会拒绝穿自己那么喜欢的人的衣服这美妙的建议呢。
「不过,请容我松开领带吧。」
我知道这个人有多么地帅气。
我也知道当他想到新的故事内容时,眼睛会闪着多么耀眼的光芒。
我好想再看到他眼中那种光芒,所以才这么拼命,然而偏偏事与愿违。
虽然并非我本人的意愿,但是他确实是疼我如「弟」。因为有这样的自负,所以我一直认为,一旦我当上了编辑,木边哥哥也应该会产生斗志的。没想到他却完全没有那种意愿。
我果真是一个没用的人吗?
除非是哥哥,否则根本没办法推动这个人吗?
「今天租的片子是旧了点,不过还挺有趣的。」
木边哥哥立刻将工作的事情丢在一边,喜孜孜地将念头切换到游乐上。我看着他,小声地嘟哝着。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会死心的。」
我知道他并没有听到我说的。
出现在时代剧中,个性吊儿郎当游戏人间的人。我觉得这是目前最能代表木边哥哥的贴切形容。
可是,我刚进大学就读时,他好像还挺忙碌的,是个「作家老师」。而在这之前,他是个擅长运动的帅气大哥哥。
就算是一个游戏人间的人,从各方面来说,他也是受女人欢迎的类型。
我虽然不像哥哥那样头脑聪明,也不是运动神经很好的人,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从不懈怠,持续不断地努力着。
也就是说,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身分,但我就是属于永远不死心的类型吧。
所以我才始终没有放弃应该不缺女朋友的木边哥哥。
即使从一开始对他像个大哥哥般地喜欢,到心情变化成想成为他的恋人时,我也从来没有因为对方同样是男人就放弃内心的想法。
当他被告知可望成为世界选手俱乐部的选手,获选为俱乐部的栽培选手,计划前往美国留学时,我对他还没有产生爱恋之心。然而突然要失去他的消息却让我倍受冲击。
但我并没有因为他要远行,就不再喜欢他了。
我觉得自己太不够厚道。因为当他因为受伤而未能前往美国时,老实说,对于他没有离开一事,我在内心暗自窃喜着。
明明因此而使得哥哥离开我身边。明明最后的结果是木边哥哥没了跟我碰面的理由而不再到家里来。
就算不是爱恋,只是一种崇拜。就算不能见面,就算我只是哥哥的跟屁虫,我一直都喜欢着这个人。
对他,我从来没有过「不喜欢」感觉。
也许是因为我不容易死心,因此才会使得小小的崇拜心态发展成目前这种非比寻常的爱慕之心。
我是在哥哥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对他有这种「爱慕之心」的。
本以为他跟取代他前往美国的哥哥会失和,没想到他们立刻又言归于好了。
当时他们两人的感情真的好到让人嫉妒。哥哥经常当着我的面,将手环在他的肩膀上跟他嬉笑怒骂。
那是我就读国中时的事情。
哥哥曾问他,「当个小说家吧?」
当时木边哥哥半是好玩地写了一些故事给哥哥看。因为哥哥说他将来想成为一个剧本作家。
「我可不是文学系的学生。」
他虽然这么说,但是他写的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顺便」有机会看到文稿的我,每次都不断催促他继续写下去。
所以,当我听到哥哥劝他成为小说家时,我不禁佩服着,哥哥果然是有眼